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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职工工资的赔偿办法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破产清算职工工资赔偿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数额支付,最高不超过12年。

法律分析

破产清算职工工资赔偿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其具备内容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拓展延伸

破产清算中职工工资的优先支付权利与保障措施

破产清算中,职工工资的优先支付权利与保障措施是确保职工在企业破产时能够及时获得应得的工资报酬的重要机制。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职工工资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即在破产清算中,职工工资应当优先支付。为了保障职工权益,法律还规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如设立职工工资保障基金、建立职工工资保险制度等。这些措施旨在确保职工能够及时、全额地收到工资报酬,减轻其在破产情况下的经济压力,维护其合法权益。通过优先支付权利与保障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保护职工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结语

破产清算中,职工工资的优先支付权利与保障措施是确保职工权益的重要机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破产清算职工工资赔偿应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平均工资三倍的,按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为确保职工权益,法律还设立了职工工资保障基金和职工工资保险制度等措施。通过优先支付与保障措施,保护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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