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当得利案件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1、不当得利案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不当得利成立条件是什么
不当得利成立条件如下: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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