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对专利许可合同进行备案的,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
法律规定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
第七条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方式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相关手续。
第八条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九条当事人提交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三)实施许可的种类和期限。
一、专利实施许可概念简述
专利实施许可也称专利许可证贸易,是指专利技术所有人或其授权人许可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区、以一定方式实施其所拥有的专利,并向他人收取使用费用。专利实施许可仅转让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利,转让方仍拥有专利的所有权,受让方只获得了专利技术实施的权利,并没拥有专利所有权。专利实施许可是以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被许可方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专利,并支付使用费的一种许可贸易。
二、专利许可分类
1、按照实施期限分,有在专利整个有效期间实施许可及在专利有效期间某一时间段实施许可;按照实施地区分,有在我国境内的实施许可和在特定地区实施许可;2、按照实施范围分,有制造许可、使用许可、销售许可及制造、使用、销售全部许可;按照实施专利用途多少分,有一般实施许可和特定实施许可;3、按照实施条件分,有普遍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分售实施许可和交叉实施许可合同。由于专利实施许可有多种类型,所以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必须明确实施范围。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有专门格式,按规定认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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