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被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有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雇员是否享有劳动法保护?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雇员在某些情况下仍然享有劳动法保护。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形成并不依赖于书面合同的签订,而是基于实际工作关系的存在。即使没有书面合同,雇员与雇主之间的实际工作关系仍然可能被视为劳动关系,从而受到劳动法保护。例如,如果雇员在工作期间遵守雇主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安排,那么劳动法通常会认定这种关系为劳动关系,雇员应当享有相应的劳动法保护。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法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雇员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满一年后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被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雇员在某些情况下仍享有劳动法保护,因为劳动关系的形成并不仅依赖于书面合同的签订,而是基于实际工作关系的存在。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法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雇员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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