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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的设立采用登记对抗主义法律问题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法律分析:

动产抵押权的取得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动产抵押的抵押权人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时享有抵押权,当抵押人期限届满不履行义务时,抵押权人可就动产拍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而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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