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三条[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刑法第一百七十第二款)]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第二款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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