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
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
一、合同补充协议和协议有什么区别
毫无疑问,施工合同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时两个不同的概念,可以说,一个时主合同,一个时从合同,补充协议可以说时是没有独立性的。施工合同是原始的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补充协议是在施工合同基础上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二、补充协议没盖章有法律效力吗
补充协议没盖章,如果有当事人签字或者按指印的,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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