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责任认定书复议时间是:交通责任认定书不可以复议,只可以复核,复核30天出结果。对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30天内作出复核结论。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复议期间对方起诉
1、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处理处理不公怎么投诉
(一)、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书面申请复核。
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须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疑义,或者认为交通事故交警处理不公的,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的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否则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旦作出,交警部门是不作复议的。
(二)、至于对交警调解的赔偿部分不服的,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处理。
(三)、交通事故证明书能否打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证明书不能打行政诉讼,只能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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