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合同终止原因: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七、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