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开庭。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被告人最后陈述。5.评议和审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第一百三十六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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