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农村村民房屋能不能买卖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村民能卖农村房屋。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宅基地转让需要哪些条件流程

宅基地转让申请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向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后才可转让;

2、受让人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3、受让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4、受让人在受让前未分配宅基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二、新《土地管理法》对于宅基地有哪些改革

新《土地管理法》对于宅基地的改革有:宅基地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用途特定,使用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客体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可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开展使用权抵押融资。

三、农村宅基地可以建厂房吗

农村宅基地的作用,是为了解决农村村民建房居住问题,不能建厂房用作生产,如果出卖、出租住房后,不予批准新宅基地。在宅基地上建厂是改变了土地用途的行为,在宅基地上建厂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否则是违法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