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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中关于遗赠人范围的相关规定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遗赠扶养协议规定了扶养人承担老人生养死葬义务并享有受遗赠权利,遗赠人应是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扶养人可为亲属或朋友,不能是法定继承人。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不同,前者是双方法律行为,后者是单方法律行为;前者有偿,后者无偿;前者需在2个月内表明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愿。

法律分析

一、遗赠扶养协议遗赠人的范围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他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这里须强调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不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

二、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都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在生前作出处分,在死后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但是两者有以下的区别: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

2.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

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而遗赠中的受遗赠人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的行为,遗赠是无偿的行为。

5.《民法典》中关于受遗赠人以及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接受、放弃权利的规定不同。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明确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中的遗赠人通常是那些没法照顾自己生活,子女又不在身边,或者没有养育子女的老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为了让对方照顾遗赠人的生老病死,扶养人做到协议要求,则在遗赠人去世后可继承遗嘱人的财产,且要在2个月内表明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愿。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签订的一种协议,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人一般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的老人,而扶养人则是遗赠人的亲属、邻居或亲朋好友等。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在于形式、生效时间、扶养人的资格要求、是否有偿等方面。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旨在确保遗赠人的生活照顾,并在遗赠人去世后继承其财产,受遗赠人需在两个月内明确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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