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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假期加班工资支付规定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教师在寒暑假加班值班时,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规定的工资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休息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分别为月工资基数除以21.75天乘以300%或200%,再乘以加班天数。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基数应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和天数以及国家规定的加班规定进行计算。加班工资应与本月工资一同发放,符合劳动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一、老师假期加班工资应该怎么支付

有的,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单位应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寒暑假,是教师法赋予教师的法定带薪假期。所以,学校安排教师在寒暑假加班值班的,应该依法支付加班费。

1、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5]32号)第三条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在国家规定的周休日和节假日继续工作的,要调整好人员和班制,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周休日和节假日照常工作,

2、学校与正规编制的老师形成的并不是一种劳动合同关系,不受我国《劳动法》调整。即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3、除上述之外的,适用劳动合同管理的则不受上述限制,当然的享有相应的双倍或三倍工资。

二、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小时,而全年月平均计薪日和计薪时数分别为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计薪时间进行折算。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基数应该按照劳动者在每个月实际工作的工作时间和天数,按照国家规定加班的规定结合加班的天数。计算自己的实际加班费用进行发放。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应在本月工资一同进行发放,符合我国的劳动法律规定。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老师在假期加班应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根据人事部通知,需要在节假日继续工作的应调整好人员和班制,加强内部管理。对于正规编制的老师,应给予相应的补休。而劳动合同管理的则享有双倍或三倍工资。加班工资的基数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具体折算时需了解相关规则。计算方法为月工资基数除以21.75天乘以300%或200%再乘以加班天数。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应按实际工作时间和天数计算发放,符合劳动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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