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公司考勤制度,根据西部公司总部制定的《员工守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二、公司上班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一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因迟到早退计旷工的,扣罚旷工天数的2倍工资,无正当理由旷工,扣罚当天工资的3倍。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以上(含三十天)的交由总部处理。除经理和副经理外,其余员工均在考勤范围内。
三、出外勤进行爆破、送货的人员完成当天工作量未到下班时间的可以下班休息,公司领导另有任务安排除外。
四、公司员工上班必须签到,需在上午9:00之前外勤人员已上工地的由主管领导代签。考勤员须认真填写考勤记录,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并于月初将上月考勤情况及时报送财务科作为结算工资的依据。
五、员工各种假期工资及福利待遇发放标准按照XXXX文XX号《XXXX》文件执行。员工出勤情况与员工季度和年终考核挂钩,具体按照XXXX公司文XX号《奖金和安全奖提取发放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六、上班外出办事需要向领导或部门主管讲明所去地点、时间、所需办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响工作的按旷工处理,上班时间无事不离
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七、 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公司领导(经理或副经理)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八、 请假相关规定
1、事先因病或急事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领导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其他请假需提前向领导请假报批。
2、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3、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4、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5、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情况可由家属或电话请假以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6、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虽续假但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力的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九、本制度为试行,未尽事宜逐步补充完善,经理办公会有酌情处理的权利,本管理制度自2013年7月9日起执行。
XXXX公司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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