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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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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的差异

作者:佘晓麒 黄文水 方玉明 来源:《科技视界》2012年第23期

【摘 要】通过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与2007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2007在各类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详细的对比分析,并结合工作实践,对在使用和执行标准过程中的遇到一些问题提出建议。 【关键词】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

Disscusion of Difference Between GB2760-2011 and GB2760-2007

SHE Xiao-qi HUANG Wen-shui FANG Yu-ming

(Guangdong Shantou Institute of Quality and Metrology Supervision Testing,Shantou Guangdong,515041,China)

【Abstract】This article compares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tandards for Uses of Food Additives( GB 2760-2011) and Hygienic Standards for the Use of Food Additives (GB 2760-2007) ,sum up the main change of standards for uses of food additives. Some suggestion are proposed based on resent practice.

【Key words】Food;Additive;Food safety standards

2011年,卫生部在第12号公告中发布了《GB276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1](以下简称GB2760新标准),该标准于2011年6月20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与2007版的《GB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2](以下简称GB2760旧标准)相比,无论从标准名称、格式以及标准的具体内容上,修订后的GB2760新标准与旧标准相比,都有一定程度的不同。

结合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和食品质量检测工作实践,就新旧标准进行的对比,并对工作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加以分析,希望能够对GB2760新标准的使用有更深入的了解。 1 GB2760新旧标准主要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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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说,GB2760新标准修改了标准名称;增加了2007 年至2010 年卫生部公告的批准的食品添加剂规定;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删除了表A.2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使用量;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系统,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用香料的分类;增加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3]。 1.1 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 1)删除了如下食品分类

04.02.02.03.01酱渍的蔬菜、04.02.02.03.02盐渍的蔬菜、04.02.02.03.03糖醋渍的蔬菜、04.02.02.03.04其他腌渍的蔬菜。04.03.02.03.01酱渍的食用菌和藻类、04.03.02.03.02盐渍的食用菌和藻类、04.03.02.03.03糖醋渍的食用菌和藻类、04.03.02.03.04其他腌渍的食用菌和藻类。06.03.01.03蛋糕预拌粉、06.03.01.04其他专用粉。08.03.05.01高温蒸煮肠、08.03.05.02低温蒸煮肠、08.03.05.03其他肉肠。14.01.02自然来源饮用水、14.01.04饮用矿物质水。16.05油炸食品、16.05.01油炸小食品、16.05.02其他油炸食品。01.02.01原味发酵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01.02.02调味和果料发酵乳。13.05.01孕产妇(乳母)配方食品、13.05.02运动营养食品(运动饮料除外)。 2)新增了如下食品分类

01.01.02灭菌乳,同时将旧标准中的01.01.02调制乳调整为01.01.03调制乳。01.02发酵乳和风味发酵乳,同时将旧标准中的01.02发酵乳调整为01.02.01。01.02.02风味发酵乳。同时删除了旧标准中的01.02.01、01.02.02。04.04.03其他豆制品。06.05.02.04粉圆。13.02.01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13.02.02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14.03.01.01发酵型含乳饮料、14.03.01.02配制型含乳饮料、14.03.01.03乳酸菌饮料(旧标准中的分类号为14.07)、14.03.03复合蛋白饮料。

3)整合了如下食品分类

将旧标准中03.02雪糕类删除,在新标准中将其合并到03.01冰淇淋类。将旧标准中05.02.03、05.02.04、05.02.05、05.02.06、05.02.07、05.02.08、05.02.08.01、05.02.08.02、05.02.09分类删除,合并到05.02.02。旧标准中14.07乳酸菌饮料调整为新标准的14.03.01.03乳酸菌饮料。

4)修改了如下食品分类名称

01.0乳及乳制品(13.0特殊营养用食品涉及品种除外)修改为乳及乳制品(13.0特殊膳食用食品涉及品种除外)。01.01乳及调制乳修改为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和调制乳。01.01.01纯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包括复原乳修改为巴氏杀菌乳。01.03.01乳粉(全脂奶粉、脱脂奶粉和部分脱脂奶粉)和奶油粉修改为乳粉和奶油粉。04.04.01.01豆腐类(北豆腐、南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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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内酯豆腐、冻豆腐)修改为豆腐类。04.05.02.01烘焙/炒制坚果与籽类修改为熟制坚果与籽类。04.05.02.01.01带壳烘焙/炒制坚果与籽类修改为带壳熟制坚果与籽类。04.05.02.01.02脱壳烘焙/炒制坚果与籽类修改为脱壳熟制坚果与籽类。04.05.02.05其他方法(如腌渍的果仁)修改为其他加工的坚果与籽类(如腌渍的果仁)。05.0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以及糖果修改为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05.01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修改为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05.01.03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及使用可可代用品的巧克力类似产品修改为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使用可可脂代用品的巧克力类似产品。05.02.01硬质糖果修改为胶基糖果。05.02.02硬质夹心糖果修改为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06.02大米及其制品(大米、米粉、米糕)修改为大米及其制品。06.03.01.01自发粉修改为通用小麦粉。06.03.01.02饺子粉修改为专用小麦粉(如自发粉、饺子粉)。06.04杂粮粉(包括豆粉)及其制品修改为杂粮粉及其制品。07.04焙烤食品馅料修改为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11.01.01白糖及白糖制品(如甘蔗糖、甜菜糖、冰糖、果糖等)修改为白糖及白糖制品(如白砂糖、绵白糖、冰糖、方糖等)。11.01.02其他糖和糖浆(如红糖、赤砂糖、槭树糖浆)修改为其他糖和糖浆(如红糖、赤砂糖、冰片糖、原糖、糖蜜、部分转化糖、槭树糖浆等)。11.02淀粉糖(果糖、葡萄糖、饴糖、部分转化糖,包括糖蜜等)修改为淀粉糖(果糖、葡萄糖、饴糖、部分转化糖等)。12.10.03.02肉汤修改为肉汤、骨汤。13.0特殊营养用食品修改为特殊膳食用食品。13.01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修改为婴幼儿配方食品。13.01.02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修改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13.01.03幼儿配方食品修改为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13.02婴幼儿断奶期食品修改为婴幼儿辅助食品。13.03病人用特殊食品修改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3.01中涉及品种除外)。13.05除13.01-13.04外的其他特殊营养用食品修改为除13.01-13.04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14.02.03果蔬汁(肉)饮料修改为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14.05.03 植物饮料(除果蔬汁以外)类修改为植物饮料类(包括可可饮料、谷物饮料等)。15.03.01.02起泡葡萄酒修改为起泡和半起泡葡萄酒。16.03胶原蛋白肠衣(肠衣)修改为胶原蛋白肠衣。16.04酵母类制品修改为酵母及酵母类制品。16.04.02其他酵母类制品修改为其他酵母及酵母类制品。 1.2 调整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1)增加了部分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GB2760旧标准中列举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共71种,而GB2760新标准中列举了79种。GB2760新标准中新增了8种。具体如下:GB2760新标准中增加的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共8种,分别是:冰乙酸(低压羰基化法)、赤藓糖醇、甲基纤维素、抗坏血酸钠、酶解大豆磷脂、羟丙基淀粉、碳酸钠、天然胡萝卜素。

2)删除了部分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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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760新标准中删除的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共2种,分别是: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 1.3 修改了如下食品添加剂名称

单,双,三甘油脂肪酸脂(油酸、亚油酸、柠檬酸、亚麻酸、棕榈酸、山嵛酸、硬脂酸、月桂酸)修改为单,双甘油脂肪酸酯(油酸、亚油酸、亚麻酸、棕榈酸、山嵛酸、硬脂酸、月桂酸);柑橘黄修改为柑桔黄;碳酸钙修改为碳酸钙(包括轻质和重质碳酸钙)。 1.4 修改了如下食品添加剂功能

甘油所列功能由水分保持剂修改为水分保持剂、乳化剂;磷脂所列功能由抗氧化剂修改为抗氧化剂、乳化剂;柠檬酸钠所列功能由酸度调节剂修改为酸度调节剂、稳定剂;乳酸钠所列功能由水分保持剂修改为水分保持剂、酸度调节剂、抗氧化剂、膨松剂、增稠剂、稳定剂;碳酸氢钠所列功能由膨松剂修改为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微晶纤维素所列功能由抗结剂修改为抗结剂、增稠剂、稳定剂。

2 结合工作实践分析GB2760新标准发现的问题 2.1 与其它相关食品标准的对接问题

GB2760新标准与单一产品标准规定值不同,如何对接?例如:GB2760新标准中关于“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的使用,该标准中规定“果蔬汁(浆)中最大使用量是0.05g/kg”,备注中注明: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 而《GB17297-2003果蔬汁卫生标准》[4]中规定,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值为0.01g/kg。炒货标准《GB/T22165-2008坚果炒货食品通则》[5]中规定二氧化硫的残留量限值为0.04g/kg,而GB2760新标准中对炒货的二氧化硫残留量没有规定。又如:GB2760新标准中不得使用食用香精的名录中不涵盖茶叶意味着放开了对茶叶中添加香精的限制;但是茶叶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6]里面明确规定了:茶叶不允许添加任何添加剂。

建议:以GB2760新标准为核心,清理修改单一产品标准,将单一产品标准与GB2760新标准统一;在清理修改单一产品标准之前,单一产品标准与GB2760新标准的指标有差异时以GB2760新标准为准。 2.2 食品分类问题

食品分类系统关系到不同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新标准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系统,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规定。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新品种食品层出不穷也难以对照分类,不同的分类导致其食品添加剂的添加量截然不同,这给平时的产品质量检测评判带来困扰。例如:蚝豉是潮汕地区的特色产品(腌制生食水产品),由于GB 2760对水产品的分类不完善,因此对该产品的分类一直存在争议。蚝豉产品是腌制生食水产品,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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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考虑其腌制的工艺,因为“09.03.02腌制水产品”是“09.03预制水产品(半成品)”中的一个小类,可将该产品分类划归到“09.03预制水产品(半成品)”,如果考虑其产品可用于生食的特点,则应将该产品分类划归到“09.06其他水产品及其制品”。而GB2760新标准中关于山梨酸在水产品中的使用规定为“09.03预制水产品(半成品)”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09.06其他水产品及制品”最大使用量为1.0g/kg。又如:产品鱼肉肠属高温蒸煮肠,其主要配料为鱼肉和猪肉,既可分类为肉制品,可分类为水产品。GB2760新标准中规定,肉制品亚硝酸盐含量最大使用量是30mg/kg;水产品亚硝酸盐含量为不得检出。由上述两例可见,同一产品的因分类不同导致食品添加剂的添加量不同。

建议:能尽快出台GB2760新标准的应用指南,并在应用指南中明确食品分类以产品企业取得产品生产许可证类型及按产品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生产工艺划分的原则。 2.3 原料带入原则问题

按GB2760新标准解释,正常的原料带入原则是指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通过产品的各种配料带入食品中:根据GB2760新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在实践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是:检测时是按最终产品计的,很难判断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含有食品添加剂的各种配料制造出的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应达到怎样的水平。例如说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GB2760新标准规定在肉制品中是不能使用的,但是有些肉制品生产常用的配料如酱、酱油中往往含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在肉制品中检出后,检出量如何限定成为产品质量检测评判的难题。

建议:在适用原料带入原则时,生产厂家应在产品配料表中注明含有食品添加剂配料占全部原配料的比例,便于对检验结果进行评判。

GB2760新标准适应了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需要。该标准已于2011年6月开始实施,这对食品生产企业指导生产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保护了合法经营厂商和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是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对产品实施质量监督的主要依据。我们结合工作实践,对在使用和执行标准过程中的遇到一些问题提出浅见,以期更好地开展标准的技术研究工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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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华丽,张霁月,张俭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 2011)的修订[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11,23(6):571?褷575.

[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17297-2003果蔬汁卫生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

[5]GB/T22165-2008坚果炒货食品通则[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的通知(2006)[Z].200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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