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泉卫生院关于精神病人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精神病人的管控和治疗,保证人民群众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让困难的精神病人得到有效的治疗,我院制定了精神病人救助方案。
一、 基本现状
计统计,我市有精神病人约8千人,精神分裂症约2千人,精神病人大多是家庭贫困,无钱医治,使之病情越来越重,给家庭和社会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因此,对精神病困难家庭实施救助势在必行。
二、 救助对象
精神病人特别是家庭困难的不稳定型精神病患者、精神残疾人、群众反映强烈的困难的精神病患者及流浪精神病人等。
三、 救助方案
1、 对一般精神病人,实行家庭照料,看护和社区有机结合的看管方式,对病情严重的 、家庭无能力看管或没有监护人看管的精神病人要送来我院治疗,对流浪精神病人由公安、民政、卫生部门联合救治,流浪精神病人救助采取记账的形式,由市民政局跟我院结算,约每人1500元。
2、 对困难精神病人、流浪精神病人实施医疗救助,由于治疗的时间长、需要资金大,不少家庭无法维护,我院把纳入民政资金救助,以减轻精神病患者家庭负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者,除农合报销外,只收取伙食费用,每月300元。
3、 免费送药上门:经确诊的精神病人,由市残联会提供的贫困精神病人药物资助额为每年400元,我市有150名,依据精防医生处方,由我院医生免费送药到精神病人家中,此款采取记账形式,由市残联与我院统一结算。
4、 增加设立家庭病床,对病情较重且不稳定,需住院治疗但无条件的精神病人在家提供治疗,由社区精防医生制定治疗方案,建立病历,定期出诊访视。
5、 每年向市民政部门申请救助一些棉被、衣服、大衣等等,解决精神病人的温暖问题。
6、 加强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救助精神病人的慈善活动中来,关心、爱护精神病人,给予困难精神病人家庭捐助。
四、 工作职责
每个医务人员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明确精神病患者是弱体中的弱体群体,要从人道主义出发,对这部分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要落实工作责任制。
1、 精防医务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患者家中了解实情,掌握情况,把那些家庭切实非常困难的精神病人,将情况反映到市民政部门,落实救助。
2、 各社区精防工作人员对本辖区的 精神病患者要做到心中有数,要主动做好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的工作,避免病人外出走失、流浪街头。
3、 做到专款专用,按照秩序发放,把有限的救助药物、资金切实用到救助的困难的精神病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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