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11 16:41:58| 分类: 建筑结构|举报|字号 订阅
对风荷载,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参与组合的,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需要组合的。以下是一些规范的规定: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2001)有震组合式(5.4.1)
规定:
风荷载组合值系数,一般结构取0.0,风荷载起控制作用的高层建筑应采用0.2。
也就是说在有震组合中,风荷载一般不参与组合,只有在风荷载起控制作用的高层建筑中才参与组合。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以下简称《高规》)无震组合式(5.6.1)
规定:
风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当永久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取0,当可变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取0.6或0.7。
也就是说在高层建筑的无震组合中,仅当可变荷载效应起控制作用时才考虑风荷载参与组合。
《高规》表5.6.4有震组合规定,对于《高规》式5.6.1的有震组合,仅当建筑高度>60m时才需考虑风荷载参与组合(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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