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桂林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特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阳光山水庭院30-1、30-2号个人住宅(别墅)
二、工程地点: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古东景区大门旁
三、工厂范围和工程内容:发包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四、工期:
1、工程开工时间:按甲方开工令时间
2、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完成±0.00m40天、完成二层20天、完成主体结构50天、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50天、收尾及竣工验收20天,合计:180日历天),若因甲方原因和雨天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延误工期的,则工期顺延,顺延时间应由双方确认后另立附加条款体现并执行。
五、工程造价: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固定包干价,不包括任何税费在内的方式承包给乙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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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预算价双方约定为:1、建筑单价为±0.00m以下工程单价按980元/m2计算,包括:外墙抹灰1:2水泥砂浆抹灰、外墙防水、内墙、天面、地面1:2水泥砂浆抹灰进行施工,结构按所签结构图的内容,但土方挖运、回填另行按相应单价计算;2、±0.00m以上工程按单价750元/m2计算,其中包括建施、结施、水电图所签定的内容,但外墙涂料、铝合金门窗、拆除、变更及增加工程按相应单价计算(斜屋面的波形砖材料由甲方出资购买,乙方出工资,砂浆)工程量按建筑面积、阳台全计算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结算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增加工程,由甲乙双方现场签证或报增加的工程预算给甲方核批为准。
六、质量要求:根据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组织施工,质量等级:合格。如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拒绝接受,其返工费则乙方负责。
七、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1、施工至±0.00m,甲方支付总价30%的工程款,7日内付清;
2、二层结构完成后,甲方支付至总价40%的工程款,7日内付清;
3、主体结构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甲方支付至总价60%的工程款,7日内付清。
4、装饰、水电等安装工程完毕并通过预验收后,甲方支付至总价80%的工程款,7日内付清;
5、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交竣工资料后,甲方支付至总价97%的工程款,预留3%作质保金;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安装2年;装修工程2年,从按甲方提供的变更图改造完毕并最终交付使用之日算起。除设计图纸规定的房屋结构使用年限外,国家规定责任范围满后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在满2年后7个工作日将质保金退还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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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积极协助乙方开展正常工作,并按进度准时支付工程款。
2、随时检查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现场管理。
3、因甲方原因造成惭方经济损失的,甲方现场签证。
4、提供三通一平。
5、该工程属地产开发性质,若因原规划设计上甲方增加工程项,在综合验收时无论是否通过,均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不得偷工减料,对于不合格的工程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其费用。
3、乙方必须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以及周边村民协调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以及村民纠纷的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所包单位工程中的需满足国家规范规定以及功能使用要求所产生的检测、试验等内容须在甲方与监理方共同认可旁站的情况下由乙方申请有关部门检测,并汇编资料和验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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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必须对每一个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禁串岗、严禁私拿公物,必须遵规守纪,施工场地内并需办理动火证明才能使用明火,如发生火灾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若因乙方责任造成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按1000元/天进行罚款,延误工期的计算以实际进度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各阶段施工工期为依据,此罚款在进度拨款中扣除,若乙方提前完工,则甲方同样按甲方所制约乙方的条款执行。
7、在施工过程、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按到通知后48小时,应派人进行返工、修复,超过时限未修复完毕的,甲方有权另请施工人员进行返工、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合同法》中的有关条款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乙方按图施工所发生的工程量,依据相应包干价以及签证审核单进行结算。
十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供一份完整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签证单交甲方。
十三、其他约定:
1、地下室底板一定要片石加煤渣打底,做好防潮防水,结算按增加工程条款计算。
2、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施工,乙方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及监理方到现场旁站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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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及品牌规定如下:
A、混凝土:商品混凝土
B、给水、排水管材:金牛、金德、雄塑(三个牌子选一个)
C、铝合金:由甲方指定品牌,按增加工程条款计算。
D、电线:桂林电缆总厂。
E、钢材:柳钢。
F、水泥:海螺。
G、砖:墙改办指定的页岩砖厂。
H、涂料:由甲方指定品牌,按增加工程条款计算。
十四、其他附加约定见附件,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同样有法律效应。
十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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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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