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成机电设备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促进企业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岗位职责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1)总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企业管理部部长、各保障中心总经理为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各保障中心行政副总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部部长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总公司企业管理部设专职安全生产主管。
(2)各保障中心成立二级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保障中心总经理为二级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行政副总为保障中心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并分管保障中心安全生产,服务副总、营销副总、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修理厂厂长为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保障中心安全生产常设机构设在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设兼职安全员。
2.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制度
为了准确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及时解决公司运营中的安全问题,各级安全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
(1)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保障中心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分析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整改和预防措施;
(2)若出现重大以上事故,委员会应及时召开全体会议,协商处理方案,提出整改和预防措施;
(3)安全会议应安排专人做会议纪要,并形成决议下达执行。 3.总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总公司(保障中心)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者,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负主要责任。
(2)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3)保证公司用于安全设施、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生产管理培训、依法参加的工伤社会保险、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费用的及时投入和有效使用。
(4)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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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的决策,并组织实施。
(7)按照权限和分工,认真组织对干部使用、提拔的考核,对无视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权”。
(8)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管理事故。对虚报、拖报、瞒报安全生产管理事故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的法律行政责任。
(9)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放在首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专题会议,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各部门抓好安全工作。
(10)督促各责任部门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对安全工作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监督、检查、考核。
4.安全生产分管副总经理岗位责任
(1)总公司(保障中心)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对总公司(保障中心)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管理、指挥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章制度。
(3)主管具体的安全、文明、卫生工作,检查督促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章制度的执行;不断改善员工劳动条件。
(4)直接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或人员开展工作。 (5)组织制定、修改和审批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6)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机构和组织,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 (7)负责审批公司范围内的专项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并贯彻实施。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及考核工作。
(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5.企管部部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和规章制度。
(2)监督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和规章制度。
(3)组织公司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预防事故措施,汇总、审查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
(4)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并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 (5)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各级领导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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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保障中心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作好调查研究。
(7)参加、主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事故的统计、汇报、建档和工伤鉴定工作。
(8)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先进经验,对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保障中心给予表彰和奖励。
6.综合部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协助分管安全副总推动保障中心的安全生产和监督检查工作,并积极提出建议。
(2)协助保障中心安全生产分管副总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深入基层,掌握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调研生产中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5)定期上报各种安全生产台账,将安全生产工作在每月月度例会上作为工作内容进行汇报。
(6)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7)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安全生产主管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政策及上级领导指示,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监督检查工作。
(2)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兼职安全员工作,掌握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调研生产中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5)与有关部门做好新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教育。
(6)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7)对违反安全条例和法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有权处理或越级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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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安全生产检查
1. 企业管理部专职安全生产人员,有权依法对各保障中心的各种设施及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特别紧急危险情况,有权下达停机或停工指令,进行整顿整改。安全检查方式有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班前班后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等。
2.总公司和保障中心的定期安全大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要有计划性,检查前要编制检查计划书,计划书应包括检查范围、检查时间、检查组人员构成、检查经费落实情况等,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听取领导汇报、查制度、措施及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查现场安全隐患、查事故处理、查组织落实情况、查教育培训记录、查习惯性违章等。
4.定期安全大检查:保障中心每半年进行一次,企业管理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必须依据安全检查评分表进行检查,不准缺项、漏项。
5.专业性安全检查应根据安全生产存在带有普遍性的主要问题,要求修理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进行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的频次、检查时间、覆盖面、检查组成员组成由组织检查单位自行确定。
6.班前班后安全检查的重点是班组使用的设备、防护用具的安全状态、作业环境、作业现场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修理厂成员劳动纪律遵守情况,职工有无睡眠不足及疾病情况,检查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和习惯性违章行为。
7.经常性安全检查是施工现场领导和专职安全人员及工程师等在施工现场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及设备进行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不了的,要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或部门予以解决。
8.各项安全检查必须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改正的,均应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通知单应注明安全隐患的项目、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内容。整改责任人完成整改任务后,经下达指令人验收合格签字后,将安全隐患整改回复书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定期安全大检查后,各检查部门要对安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及整改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报保障中心企业综合管理部及总公司企业管理部,并建档保存。
第四章 安全生产资料管理
1.保障中心各部门每月3日前必须将各类安全台账及统计报表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报总公司企业管理部,总公司企业管理部五日前统计上报上级领导。
2.各类统计报表的项目内容和数据必须齐全、准确、清晰、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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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类伤亡事故的存档材料,必须按原国家、行业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建档建卡。
第五章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对公司车辆和三包服务车辆的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国家、地方政府、交通管理部门的法规、标准进行管理。
2.企业管理部及保障中心分管安全生产副总同时负责交通安全领导工作。 3.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保障中心安全生产委员会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组织建立车辆管理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交通安全生产管理会议,解决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与考核交通安全工作。
4.各保障中心车辆管理单位,应设一名具有丰富驾驶经验责任心强的兼职车辆安全员。
5.各车辆管理单位每年应对驾驶员组织一次在职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教育结束后应建立教育记录。
6.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禁止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综合管理部应对车辆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机动车年检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
8.上路车辆必须领取行驶证、方准行驶。
9.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或乘车人员应采取应急措施,减小事故损失,保护现场,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和报告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等待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其中,属总公司车辆应上报总公司企业管理部,属保障中心的车辆应上报保障中心综合管理部。
第六章 职工伤亡事故管理
1.企业伤亡事故管理应遵循国家、地方政府、行业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本章所称伤亡事故,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伤亡、险肇事故等。 3.伤亡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极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现场要设专人进行保护,在对事故现场勘察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现场原貌,因抢救人员需要改变之处,须做好标记。
(2)事故发生后综合管理部应迅速查明伤亡人数,伤害程度和事故概况(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者姓名、年龄、工种、工龄和职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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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伤害部位、事故简要经过和原因),立即以电话方式上报保障中心分管安全生产副总和企业管理部。重大伤亡事故,要专题向总公司总经理汇报。
(3)各级组织对伤亡事故不准隐瞒不报,晚报或者拖延不报。 4.伤亡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处理应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级负责组织调查,分级处理。险肇事故、轻伤、重伤事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含重大险肇事故)由保障中心综合管理部会同总公司企业管理部一起,配合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在事故调查期间擅离职守。
(2)事故调查的目的为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3)为查明事故有关情况,保障中心分管安全副总、综合管理部经理及综合管理部兼职安全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分析、取证,确定事故原因,做好详细记录,拍摄事故照片。
(4)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医疗部门索取伤亡情况的报告,组织安全生产、人资、财务等部门共同提出经济损失情况的报告。
(5)向事故的当事人及在场人员进行调查,收集陈述材料和证言,及时了解事故前施工生产情况,发生事故及事故抢救的过程情况,确保真实。
5.事故调查应查明下列事项
(1)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班次、时分)和具体地点; (2)受伤害的人数、伤害部位,性质和程度; (3)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以及事故类别; (4)事故的后果和事故的经济损失;
(5)发生事故时,受伤害人的作业内容,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及其分工情况,相互关系,作业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前有无异常反映和征兆,发现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
(6)受伤害人员和与事故有关人员,是否受过安全教育培训。 (7)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有无安全规程。 6.事故分析及责任处理:
(1)开好事故原因分析会,以事实为根据,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2)应从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分析,包括机械、设备、装置、工具、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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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从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析,包括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手工代替工具操作,物体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有分散注意力行为,忽视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等问题。
(4)应从管理缺陷方面进行分析,包括教育培训不够、作业程序不合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通过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态度和事故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应负的责任。
(6)依据事故的后果和所造成的损失,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对事故责任者、直接责任者,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7.伤亡事故结案
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后应填写《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一式五份,附带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详细材料、物证、人证调查材料,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诊断书,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录等上报企业管理部,时间不得迟于事故发生后7天,事故资料全部上交企业管理部档案。
8.安全处罚条例
(1)总公司及各保障中心发生伤亡事故,除按国家、地方政府、行业有关法律规定,接受伤亡事故罚款外。另追究其行政、经济责任。
(2)安全检查发现不合格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安全检查罚款规定予以处罚,并限期继续整改,拒不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撤换调整。
(3)对保障中心及总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罚款,一律由财务部开据。罚款由财务单列账户,专款专用。其中,对个人的罚款由财务部从被罚者的工资中及时扣除。
第七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各保障中心安全教育要根据教育对象、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培训班、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会,放映有关安全教育的电视片,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
2.保障中心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要结合本单位行业特点、危险程度、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事故报告制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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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理厂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应结合修理厂施工特点及施工对象、施工现场危险及环境因素等,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并组织学习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注意事项、文明施工管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分类及要求:
(1)新员工入职的安全教育,由用工单位组织安全、劳资、技术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修理厂安全教育由修理厂厂长主持,请有经验、技术熟练、重视安全的老员工进行讲解。
(2)安全技能的培训教育是指要结合本工种作业特点,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的教育,修理厂、三包服务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由修理厂和三包服务部技术人员讲课。
(3)经常性教育: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经常性的普及教育贯穿于管理全过程,应针对节假日前后不抓安全、习惯性违章、安全执法不严等现象,有的放矢地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5.各类安全教育,应有详细的内容和记录,教育人与被教育人都必须亲自签字,并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和台账,安全教育结果必须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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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安全目标管理表
项目 工作内容和控制指标 1.各部门向职工综合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安全教育 2.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会议有记录) 3.各修理厂安全教育每月不少于一次 1.各部门必须是正职为第一责任人,如只有副职,则副职组织建设 为第一责任人 2.下设兼职安全员; 1.各保障中心每季度一次的安全大检查 2.主管领导每月一次抽查 安全检查 3.各修理厂每月一次检查 4.安全员每月巡查 5.检查及时、到位 1.规章制度健全,无漏洞,措施到位 2.检查认真无差错 3.设备无故障 安全控制点管理 4.人员无违章 5.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范,应急措施可行 6.消防设施到位、管理到位 7.安全工作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不安全因1.有整改措施、整改结果 标准分 5 5 2 5 10 5 5 2 2 2 2 5 1 1 1 2 2 5 2 4 2 2 4 2.报表按规定及时上报 2.无死亡、无重伤 目标管理 3.无轻伤 4.无交通事故 2 20 10 10 40 17 13 12 合计 素的整改 2.对存在的问题不放过,有改进、有总结 1.种类报表齐全完善 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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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台帐
被检查部门 检查部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检查人员名单 发现主要隐患及不安全问题 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被检查部门领导签名 10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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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通知书
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 安全检查发现,存在下述事故隐患,如不引起重视及时整改,将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安全,请________ 部门接此通知后按规定时限整改完毕。 注:此通知一式三份,整改部门留存一份,综合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各留存一份。 年 月 日 隐患 内 容 安全部门意 见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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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回复书
整改部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限改日期 完成日期 隐患整改情况 安全生产 部门意见 分管安全副总意见 注:此表一式三份,整改部门留存一份,综合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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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事故处理表
部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肇事地点 同 等 次 要 其 它 伤亡情 况 轻 伤 重 伤 死 亡 经 济 损 失 职务 医 疗 费: 车辆修理费: 其 它: 合 计: 牌照号码 肇事时间 事故责任 肇事 经过处理情况 单位处理意见 安全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签章) 总经理批示 年 月 日(签章) 注:此表一式五份。企业管理部、综合管理部、事故部门、劳资部门、财务部门各一份。 年 月 日(签章) 全部 主 要 厂牌型号 领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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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
1、部门: 电话:
2、事故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3、事故地点: 4、事故类别: 5、事故原因: 其中直接原因: 6、事故严重级别: 7、伤亡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种 级别 本工 种工龄 安全教 育情况 伤害 部位 伤害 程度 损失 工作日 伤亡者原因 8、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 9、本次事故经济损失(元); 其中直接经济损失(元); 10、事故详细经过; 11、事故原因分析;
12、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3、事故责任分析和责任者处理意见;
14、附件(事故现场照片、伤亡者照片、技术鉴定等资料) 负责人: 15、参加调查人员; 制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五份。企业管理部、综合管理部、事故部门、劳资部门、财务部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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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登记
部门: 序号 检查发现时间 隐患整改项目 整改单位 限期完成时间 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完成 备注 15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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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事故登记台帐
事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岗位 事故日期 事故地点 受伤部位及程度 故类别 伤亡类别 发生事故主要经过、原因、经济损失等情况 直接经济损失 起止 合计 歇工数 16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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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统计月报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事故次数 责任事故 其中 非责任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 医疗 工资 其中 修理 其他 间接经济损失 轻伤 其中 重伤 死亡 工伤事故 车辆事故 生产操作事故 合计 年累计数 1、本表按月填写一式三份,于每月三日前报出,一份报综合管理部,一份报企业管理部,一份由报出单位留存。 填表说明 2、无论大小事故,只要造成经济损失或工休一天以上者,都必须按时填报,否则以隐瞒事故论处,由事故发生部门负责。 单位负责人签字: 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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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台帐
部门: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岗位 文化程度 入司日期 培训时间 培训者 培训内容 18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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