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保障中央、省、市、区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执行到位,根据吴纪监派驻第十一组〔2021〕1号文件要求,2021年,学校将继续开展违反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以下简称“专项监督”),全面纠治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师德师风专项监督,着力解决学校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促进全体教师廉洁从教、依规从业、守法从事,切实把精力凝聚到干事创业、谋教育人上来,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护航助力。
二、对象范围 全体教师。 三、监督内容
1.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2.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经营,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3.推销教辅书籍资料谋利;
4.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突出问题。
四、时间步骤
根据纪监派驻第十一组要求,此次专项监督工作从2021年3月中旬开始至2021年6月底结束,具体分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监督检查、严肃问责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3月)
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并对照清查内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期间,凡是能如实报告并在整改落实阶段纠正存在问题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从轻处理或免予处理。学校在网站公布专项监督方案,并设立监督电话和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二)整改落实阶段(2021年4月)
全体教师人人签订《个人承诺书》并公示。针对在自查自纠环节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对存在问题的人员限期通过停止有偿补课、辞去兼职等方式立即整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2021年5月)
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对各校上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核实相关情况,切实摸清掌握教育领域违反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底数,并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
(四)严肃问责阶段(2021年6月)
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对不如实上报、隐瞒不报或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
严肃查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形成高压震慑,纯净行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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