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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集中排查上交处理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工作方案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全市集中排查上交处理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工作方案

为全面整改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巡查我市指出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使用,根据《石家庄市燃气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体思路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牺牲安全这条红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方式,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对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集中排查上交处理,逐步完善液化石油气钢瓶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消除报废气瓶的安全隐患。

二、工作目标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自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9月底,集中对全市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经销和使用者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摸清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底数,指定临时报废点,集中收交,及时组织到去功能化点进行报废处理。

三、工作内容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及住建、质监、工商、消防、城管、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动员部署,制定排查处理上交报废钢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强化措施,全力推动。

(二)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确定报废钢瓶的临时集中存放点,集中存放点要符合有关安全要求,专人看守,确保存放期间的安全。要深入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和用户,摸底调查,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解释工作,讲清使用、存放报废钢瓶的危害,动员经营企业和用户到指定地点主动上交。重点督促各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对自有产权钢瓶进行认真梳理,统计报废钢瓶数量,并按要求上交;餐饮单位:报废钢瓶产权归充装站所有的,要主动交回,由充装站统一上交,产权为餐饮单位所有的,交至县(市)、区政府指定的集中存放点;农村城镇居民:主动将使用、存放的报废钢瓶,上交至县(市)、区政府指定的集中存放点。

在主动上交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统一调度,组织开展拉网式联合检查排查,力争实现应交必交的目标。

(三)各县(市)、区政府要开展联合执法,以闲置厂房和废品收购站、暂住人口居住地、餐饮夜市等场所为重点,集中对非法灌装倒卖液化石油气、非法营销点、充装站违规充装、继续使用报废钢瓶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清理处理,同时将收缴的报废钢瓶运送到指定集中存放点。

(四)对于上交、收缴的报废钢瓶,各县(市)、区政府要登记造册,由专业人员倒出和处理残液,并由专业运输车辆,分期分批运送到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去功能化处理。特别是对于存放、处理残液、运输、去功能化等环节,要周密安排,严禁暴晒报废钢瓶,严禁私自倒出和处理残液,严禁不按操作规范装运,避免在回收处置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五)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总结在集中整治过程中的经验,并依据相关法规,进一步健全定期巡查、联合执法、定期调度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管理规范措施和

制度规定,形成一套可操作、实用管用的制度规范,促进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是落实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在我市巡查所提要求的具体措施,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此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量重、推进难度较大,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主管负责同志要亲自调度,抓好方案的细化落实,全力以赴推进,务求取得实效。市质监局要加强与各县(市)、区政府的沟通,及时向各地明确报废钢瓶去功能化处理点,制定报废钢瓶上交计划,确保依规、有序、安全上交。

(二)搞好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的必要性、重要性,认清使用、存放报废钢瓶的危害性,最大程度的争取理解和支持,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加大督导检查。市政府督查室要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敷衍塞责、收缴查处工作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失职渎职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自方案下发之日起,每周五17时前,各县(市)区将本周“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数量统计表”报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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