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就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承包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内容,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甲方承建的湖北金龙泉集团员工集资住房西九栋(1#楼)的地下室防水工程。 二、承包方式
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全部采用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厚度不得低于400克。 三、工程范围
湖北金龙泉集团员工集资住房西九栋(1#楼)地下室所有防水工程,含地面、墙体和架空层楼面防水工程,施工面积约7000平方米。 四、工程价款和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按照实际完成的防水工程的面积计算工程量,按19元/平方米的单价结算工程价款,合同价款总计约为壹拾叁万叁仟元整(¥133,000.00元),总工程价款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2、付款方式:地面防水工程完工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工程款;所有地下室工程完工之日,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工程款;剩余工程款除留5%的质保金外在经建设单位就该项防水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之日起三日内付清;5%的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保质期届满之日按规定付清,期间不计利息。
五、工程期限
1、地面防水工程的工期为十天; 2、墙体防水工程的工期为十二天; 3、楼面防水工程的工期为十天;
4、工期均自实际开工之日起计算,雨雪天和春节期间的时间顺延工期。 六、质量要求
1、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其工料费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如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该防水工程必须达到验收规范,材料进场必须附送产品合格证及材料检测报告,其施工工序按国家现行规范执行;具体执行标准为:GB18173.1-2006,基本的施
工要求及验收标准如下: ①按施工图编制施工方案;
②清理找平层沙粒浮灰,要求干净无尘土; ③阴阳角、落水口、烟囱根,应先作附加层; ④拌合水泥胶配比,水泥:水:粘结胶=5:2:1 ⑤划线试铺,由低到高;
⑥涂刮以配合好粘结剂,铺贴防水卷材,排气压实; ⑦纵向搭接不少于10cm,横向搭接不少于12cm,卷材多层做法时相互间的搭接应错开50cm。搭接应错开50cm。搭接用双组聚氨脂做封边处理,必要时在接缝处加搭接盖条;
3、该工程质量达不到防水要求的,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4、保修约定:保修期限为二年(人为损坏不在保修之列)。二年内乙方无条件对正常渗漏进行免费返工维修,自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之日起二日内进行维修,乙方若不能按时维修,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所涉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减。 七、施工管理与安全生产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与调度。
2、乙方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打架等责任事故均由乙方全部承担民事赔偿和相关法律责任。
八、设备与工(用、器)具和材料的提供
1、甲方只负责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水、电与材料保管室,保证施工的需要。
2、乙方自备该工程施工必须的所有工用器具等。 3、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附带产品合格证与材料检测报告书,经甲方管理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若发现材料、产品不合格,乙方不得使用在该工程上,应立即退场并重新组织合格材料、产品进场施工。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须自逾期之日起按应付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能再行分包或转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验收规定或不能保证质量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工,否则,每逾期一天,须按本合同约定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履行或本合同相关事项所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掇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存查。 甲方:
年 乙方:
年
月 日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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