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各教体单位:
为了加强我县基础教育科研工作,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在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过程中的先导作用,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搭建教育教学成果交流的平台,推广教师教科研成果,决定开展2011年度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县各类教科研工作人员,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教师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者等撰写的教育教学科研论文。 二、评选条件
1、各单位推荐的论文必须是2011年4月以来撰写并尚未发表及参评的教学论文、教学案例(分析占全文的1/3以上)、教学随笔、教育故事、经验总结、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不含教学设计)。
2、各单位推荐的论文薄弱学科方面的应占总数的30%以上。(薄弱学科包括中学地理、生物、音乐、体育、美术、劳技;小学思品、科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学科)
3、参评论文符合素质教育和课改方向,选题切合实际,主题突出,观点明确,论证严密,层次清楚,数据详实准确,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
三、注意事项
1、一位作者限一篇论文参评。
2、各单位负责组织初评、推荐、审核后分类填好《论文评优推荐登记表》(见附件1),统一向师训教研中心提交论文,不受理教师个人提交的论文。
3、论文必须用word文档排版,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论文字数以1500~3000字为宜(课题研究报告和调查报告字数在5000~8000字)。论文撰写版面格式、字号等要求按《石泉县教研室论文评优暂行规定》[石教研发(2006)27号]执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4、为了保证论文评选的公平、公正,不得将作者单位、姓名、电话等信息打印在文稿上,而应将其填写在“论文封面信息表”(见附件2)内,并作为封面装订。提交论文的作者必须在“论文申请者承诺书”上签名,方可参评。“论文申报者承诺书”附在论文封面信息表上。
5、男55岁(含55岁)以上、女50岁(含50岁)以上教师,需在“论文封面信息表”附身份证复印件。
6、每篇参评论文需交评审费30元,在提交论文的同时一并交清评审费。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参评:
⑴剽窃、下载他人文章参评者。(对窃取他人文章参评者将在石泉教研网和评审结果通报上通报批评,下一年度不得申报参评论文。)
⑵在论文封面信息表以外出现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者。 ⑶雷同论文者。
⑷已在相关刊物上发表者或已在县以上其他部门参评者。 7、论文送交截止时间:2012年 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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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未尽事宜请与师训教研中心联系。联系人:李群英(电话:6313005) 熊军(电话:6313)
9、在县级论文评选中获一、二等奖的论文(不含教学设计)方可推荐参加市级论文评选。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加大“打假”力度,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
附:1、石泉县2011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评优申报推荐登记表。 2、石泉县2011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评优论文封面信息表。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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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石泉县2011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评优申报推荐登记表
单位(公章):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序号 作者姓名 论 文 题 目 学科 填表要求:请用A4纸打印;按文科、理科、综合(分类)填写,以便分类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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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石泉县2011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评优
论 文 封 面 信 息 表
论文题目 单位(全称) 作 者 电 话 学 科 学 段 □学前或幼教、□小学、□初中、□高中、□职中 (在“□”里划“√”) 本人自愿申报教育教学论文参加石泉县2011年度教育教 学论文评选活动,该论文系作者原创,无抄袭、剽窃和侵犯他论文申报者 人学术成果之行为,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并对该论文的真承诺书 实性负责。 申报者(签名) 年 月 日
身份证 粘贴处 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附身份证复印件处 (以上内容由论文作者填写完整)
评 审 组 论 文 编 号 获 奖 等 次 (上表师训教研中心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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