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事局关于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二○○九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的公告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布部门】成都市人事局 【发布日期】2009.03.20 【实施日期】2009.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人事局关于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二○○九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60个市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4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
学历为专科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不受身份、户籍所在地的。学历为中专(高中、中技)的应聘人员,限成都市五城区和高新区户籍(含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 ,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 1 / 5
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3、符合经成都市人事局批准、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中小学在职教师应聘者,须征得所在学校的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1、成都老干部局所属事业单位1名。 2、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7名。 3、成都市经济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6名。 4、成都市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1名。 5、成都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37名。
6、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6名。 7、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3名。 2 / 5
8、成都市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3名。
9、成都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2名。 10、成都市农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1名。 11、成都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24名。 12、成都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47名。
13、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7名。 14、成都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4名。 15、成都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16名。 16、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6名。 17、成都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37名。 18、成都市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4名。 19、成都大学1名。 四、资格初审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9年4月6日至12日。为了方便应聘人员报名,避免网络堵塞,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09年3月30日启用,应聘人员届时可提前注册和输入报名信息。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二○○九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二○○九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 3 / 5
(照片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
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填写《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并提交资格初审成功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09年4月14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二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09年4月20日至24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成都市人事局适当降低比例或对招聘岗位和报名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 4 / 5
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09年4月16日通过成都市人事局网
站和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09年4月17日前转报其它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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