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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考研历史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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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明清(前期)历史

名词解释: 1、鱼鳞图册:

简称图册。南宋以后,官府为征派赋役而绘制的土地簿册。

南宋行经界法,有些地区按保甲绘制地形图,标出各户占有田地的名称、顷亩、四至以及公共池塘、沼泽、山丘等,存于官府备查。因图上所绘田亩,依次排列,成鱼鳞状,故名。

明清时,随税粮多寡规定粮区,每区设大粮长四人,使集里甲耆民,丈量田亩并绘制鱼鳞图,其法与南宋时接近而略详,有总图、分图,且依县、州、府分别汇集成册,浙江布政使司首先编造成功,遂推广各地。

后历时稍久,图册所记已与实际情况有所不符,故自明中叶至清常加修订。

清咸丰年间损坏很多,至同治五年苏南地区还曾重造。是为官府摊派赋税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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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锦衣卫:

皇帝的侍卫机构。前身为朱元璋即吴王位时所设的拱卫司。洪武二年(1369年)改设亲军都督府,十五年设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朱元璋为加强专制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且不经司法部门,成为皇帝的耳目爪牙,监视和镇压全国官吏和民众。锦衣卫长官为指挥使,常以勋戚都督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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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靖难之役:

明太祖分封诸子为王。各王拥有卫甲士3000至1.9万人不等,北边各王握有兵权,势力更大。惠帝即位后,为了解除诸王“尾大不掉”所带来的威胁,采用齐泰、黄子澄之策,先后废削了周、齐、湘、代、岷等内地诸王。建文元年,燕王朱棣起兵于北平,以讨伐齐、黄为名,号称“靖难”。建文四年,燕兵破京师,惠帝死于宫中(一说逃亡)。燕王即位,是为成祖,历时四年(1399――1402年)的内战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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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胡蓝之狱:

明初的胡惟庸案、蓝玉案,史称“胡蓝之狱”。明太祖朱元璋借此两案,大开杀戒,从洪武十三年到洪武二十六年的14年间,他几乎将明初的开国功臣诛杀殆尽,受株连被杀者有45000人。胡惟庸飞扬跋扈,皇权与相权产生了激烈的冲突。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擅权植党”的罪名杀了左丞相胡惟庸,同时对和胡来往密切的官员也进行抄家灭族。以后又几兴大狱,使“胡惟庸狱”不断牵连扩大,到洪武二十三年,功臣太师李善长等人也以与胡惟庸“交通谋反”被杀。蓝玉是开国功臣常遇春的妻弟,因南征北战平定边疆有功,被封为凉国公。但是蓝玉为人骄横,霸占民田、广蓄庄奴。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指挥控告蓝玉“谋反“并严刑拷打成案。不但蓝玉全家被杀,受此案株连被杀的达15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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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土木之变:

指明军在土木堡被瓦剌军打败,英宗被俘事件。明正统十四年二月,蒙古族瓦剌部落首领也先遣使贡马,向明朝政府邀赏,由于宦官王振不肯多给赏赐,制造衅端。遂于这年七月,统帅各部,大举向内地骚扰。明英宗朱祁镇在王振的煽惑与挟持下亲征。也先为诱明军深入,主动北撤。王振看到瓦剌军北撤,坚持北进,后闻前方惨败,则惊慌撤退。至宣府,瓦剌大队追兵追袭而来,明军狼狈逃到土木堡,瓦剌军已紧逼明军。土木堡地高无水,将士饥渴疲劳,仓促应战。瓦剌军四面围攻,骑兵蹂阵而入,挥长刀砍杀明军。朱祁镇与亲兵乘车突围,不得出,被俘。随征大军几乎全部战死,王振被护卫将军樊忠用铁锤打死。这次战役,明史上称为“土木之败”。这次大败影响深远,成为明王朝由初期进入中期的转折点。从此,明朝对于北方蒙古势力不再具有压倒优势,而处于被动防御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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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礼仪之争:

大礼仪是明嘉靖年间确定兴献王朱佑木元尊号的争论,因系朝廷礼法之至大者,故名。正德十六年,武宗死,无子,兴献王长子朱厚熜即皇帝位,下令礼臣议其生父朱佑木元尊号。以首辅杨廷和、礼部尚书毛澄为首的朝臣主尊孝宗为皇考,朱佑木元为皇叔父;观政进士张璁、南京刑部主事桂萼等迎合上意,议尊朱佑木元为皇考。双方争论激烈。嘉靖三年四月,追尊世宗父母。朝臣二百余人跪于左顺门前力争,激怒世宗,下狱者一百三十四人,廷杖而死者十六人。这一事件对嘉靖朝政治影响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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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文史通义》:

《文史通义》是章学诚探讨古今学术、文史、教育等文章和论学书的汇编,其中内卷5卷,外卷3卷。该书是章学诚经20年精心探讨,积文而成,凝结了章学诚的毕生精力,是其代表作。它是研究文史的名著,学术价值是多方面的。该书提出“六经皆史”,这是该书最重要的观点。章学诚在刘知几提出的史家三长“史才”、“史学”、“史识”之外又明确提出了“史德”的概念,并作了理论上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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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隆庆开关:

明朝前期,政府规定,除了朝贡贸易之外,民间不得从事海外贸易。明中叶,民间私人海上贸易开始兴盛起来。在民间私人海上贸易的发展过程中,欧洲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的东来,开始改变了明朝的海外贸易。隆庆元年,明朝政府对海外贸易进行调整,开放海禁,允许民间与东西“诸藩”进行贸易,史称“隆庆开关”。之后原市舶司的职能发生了很大改变,从接待各国贡舶变成主要接待各国的商舶。虽然隆庆开放海禁仍有许多限制,但它毕竟打破了明初以来的海禁政策,为民间海外贸易活动提供了合法的地位。随着海禁的开放,沿海各地的海外贸易活动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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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利玛窦:

明末来华意大利耶稣会士,字西泰。万历十年,被派赴澳门。二十九年,献自鸣钟、《坤舆万国全图》于明廷,获准留居北京传教。在华期间服儒衣冠,向士大夫讲授西学。并将《四书》译成西文,寄回欧洲,使孔孟之书,得以在西方流传,著有《利玛窦中国札记》。在中国颇受士大夫的敬重,尊称为“泰西儒士”。他是天主教在中国传教的开拓者之一,也是第一位阅读中国文学并对中国典籍进行钻研的西方学者。他除传播天主教教义外,还广交中国官员和社会名流,传播西方天文、数学、地理等科学技术知识。他的著述不仅对中西交流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日本和朝鲜半岛上的国家认识西方文明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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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永乐大典》

中国明代官修的大型综合性类书。始纂于永乐元年,永乐五年完成。计22937卷。主编为解縉、姚广孝等。《永乐大典》编纂之初,定有凡例21项,对材料的取舍、分类、排比等都有明确规定。全书按《洪武正韵》的韵目编排,以韵统字,以字系事。举凡天文、地理、政治制度等均随字收载。全书分门别类,辑录上自先秦、下迄明初的8000余种古书资料。凡入辑之书,不许任意删节涂改,必须按原书一字不差地整部、整编、整段分类编入。这种编辑方法保存了明代以前大量的哲学、历史、地理方面丰富而可贵的资料。该书编成后,即珍藏在南京的文渊阁,永乐迁都后,又移至北京。明朝末年,不断散佚,今存残卷仍不失为增补、校勘和辑求古书的珍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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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票拟、批红:

是明代国家大事的决策处理程序。明宣德年间,内阁的地位显著上升。内阁的主要工作,从过去比较空泛的“参预机务”转变为固定的票拟,即代替皇帝阅读臣僚奏章,草拟处理意见,“用小票墨书,贴各疏面上进”,亦谓“条旨”。自此,票拟逐渐成为内阁最重要和制度化的执掌。票拟进程皇帝裁决,皇帝用红笔在奏章和票拟上批答,称为批红。对票拟内容不同意时,皇帝可以加以改动或发还内阁令其再拟,称为“改票”。批红权后多交由司礼监秉笔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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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火耗:

明清附加税之一。原指将零碎银两铸成银锭过程中的自然损耗。明代将征收之细碎银两重新熔铸为一定重量的银锭,存入国库,而将熔铸之耗损部分名曰火耗,亦称火耗银,由纳税者承担。清初火耗各地不一,有高至百分之五十者,甚至解运往返费用,皆摊入其内。雍正时列入正税,无定额,欲征税时每两银加征一、二、三分不等,存留地方,主要用于公费及官吏养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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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州三卫:

明代建州卫、建州左卫、建州右卫之统称。明初居住在今黑龙江依兰一带的女真人南迁至今绥芬河流域。永乐元年,明廷在此设建州卫,以阿哈出为指挥使。约在永乐十年,明廷分建州卫别置建州左卫,以猛哥帖木儿为指挥使。七年,因凡察、董山争掌卫印,明廷遂分置右卫,以凡察掌右卫,董山掌左卫事。成化三年,纳郎哈被明军杀于广宁,嘉靖末年,王杲掌卫事,势盛,总领建州三卫之事。万历三年,王杲死,右卫遂不振。至明末,努尔哈赤渐强,统一建州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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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八股文:

八股文,明清科举考试所规定的文体。明清科举考试,以四书、五经的文句命题,解释要以朱熹的集注为依据,文章的格式定为八股文。其程式乃朱元璋与刘基所定,文章仿宋代经义,用古人语气,讲究“代圣人立言”。每篇文章都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段落(八股)组成,不得增减,并且只能按题目的字义敷衍成章,不能随意引申和发挥。八股文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严重阻碍了文化科学的发展。直到清末为止,八股文一直是读书人博取功名的敲门砖,在社会上有着极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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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萨尔浒之役:

明万历四十六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誓师伐明。明廷以杨镐为辽东经略,出镇辽东。次年,以十万余人分四路出师,想一举消灭后金。四路军为山海关总兵杜松、辽东总兵李如柏、开原总兵马林和辽阳总兵刘铤,以杜松部为主力。明军企图以“分进合击”取胜,但由于杜松轻敌,在萨尔浒遇伏,全军覆没。继而马林败逃开原,刘铤力战死,仅李如柏全师而退。萨尔浒之役以四路明军三路遭全歼而结束。经此一役,努尔哈赤在东北的地位更加巩固,而明朝在辽东的统治愈趋动摇。后金牢牢掌握着对明战争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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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是清代满族一种军事、社会组织形式。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过程中,于明万历二十九年在原有牛录组织的基础上,初创黄、红、蓝、白四旗。四十三年,又增添镶黄、镶红、镶蓝、镶白四旗,合为八旗。每旗下辖五甲喇,每甲喇下辖五牛录,每牛录初为三百人。凡八旗成员分别隶属于各牛录之下,平时从事生产,战时负戈从征。出征时,军械粮草自备。皇太极时,新降服的蒙古人和汉人增多,分别编入“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入关后,于摄政王多尔衮死后,世祖福临收掌其所领之正白旗,于是称镶黄、正黄、正白三旗为“上三旗”,余称“下五旗”。从清初起,满族统治者以大部分八旗兵丁屯驻北京附近,俗称“京旗”或“京旅”,而将其余部分分别派到全国各地若干重要城市和据点驻防,利用八旗兵丁加强对本民族和各族人民的控制。作为军事组织,八旗兵和绿营兵共同构成清统治全国强有力的工具;作为行政机构,在东北地区,八旗各级署衙与州县地方官并存,直至清末。清亡,八旗制度随之全部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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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逃人法:

清廷为严禁八旗奴仆逃亡和其他八旗人员逃旗而颁布的法令,天命十一年始颁。其内容有对逃亡者的处罚规定,还有关于惩罚窝主、奖励检举、奖惩有关官吏和办事人员等的规定。清入关前,为了制止农奴逃亡,就已陆续制定惩处逃人的法令。入关后,为了维护满洲贵族的利益,清廷进一步制定极其残酷的逃人法。康熙中期后,随着旗地中农奴制经营逐渐被封建租佃关系所代替,此前严惩逃人和窝主的法令已不适应新情况,于是渐次更订,放宽惩罚。康熙三十八年,决定裁撤兵部督捕衙门,把督捕事宜归并刑部办理,将逃人案件逐渐与其他刑事案件同等看待。雍正、乾隆年间,继续贯彻了减轻处罚的精神。此后,由于满族内部的阶级分化日益加深,一般旗兵与余丁等逃亡严重,使清统治者把八旗兵丁逃旗作为督捕重点。但用逃人法加强对一般旗人控制的企图并没有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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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议政王大臣会议:

议政王大臣会议简称“国议”或“议政处”,由满族贵族组成,汉人不准参与,凡军国大事,全由议政王大臣决定,权力超出内阁之上,既有民族歧视成分,也带有满人军事民主制的遗风。康熙继位时年少,由诸大臣辅政,康熙设计诛杀鳌拜等人,限制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但并没有取消这个机构。雍正时设“军机处”,由皇帝选派亲信的满汉大臣组成,成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上行走,为首者称领班、首枢,成为处理全国军政大事的核心机构,而议政王大臣会议成了空名、虚衔。对皇权构成一定牵制的满族旧制议政王大臣会议已经失去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不过是荣誉虚衔。乾隆五十六年,在清代政治史上有举足轻重作用的这一机构被宣布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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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军机处:

清朝自雍正开始设置的中枢决策机构。为了当时用兵西北的军事需要,以达到办事密速的效果,一开始仅是临时性机构,称军机房,雍正十年正式改称军机处。初设时仅为军事方面,后来发展成总揽军政大权的中枢决策机构,实权远远超过内阁。它的设置彻底清除了宰相制度的残余和影响。军机处无下属机构,所以权力虽大,但并不同于宰相。军机大臣无定员,一般由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充任。军机处的设立是清代中枢机构的重大变革,标志着清代君主集权发展到了顶点。军机处完全置于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于皇帝的私人秘书处。军机处在权力上是执政的最高国家机关,而在形式上始终处于临时机构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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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尼布楚条约》:

清政府和沙俄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中俄边界条约。沙俄在雅克萨战败后,被迫同意谈判解决边界问题。1689年,中俄双方代表在尼布楚进行谈判。中国政府作了让步,经过平等协商,签订了《尼布楚条约》。规定:两国以格尔必齐河、额尔古纳河和外兴安岭往东至海为界,外兴安岭以北、格尔必齐河、额尔古纳河以西属俄国,以南、以东属中国。条约明确划分了中俄两国东段的边界,从法律上肯定了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都是中国的领土,维持了一百多年中俄边界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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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多伦会盟:

清康熙帝为加强北方边防和对喀尔喀蒙古的管理,于康熙三十年,在多伦诺尔与蒙古各部贵族进行的会盟。当时,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进攻喀尔喀蒙古,喀尔喀蒙古三部10万众南下投清。康熙帝为安置喀尔喀蒙古,并加强对其管理,遂决定于多伦举行会盟。康熙帝于御营殿帐依次召见内蒙古、外蒙古王公贵族,并赐宴。次日,召集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哲布尊丹巴等35名喀尔喀三部贵族会盟。主要内容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规定喀尔喀蒙古须遵行清廷的法令;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令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等具疏请罪,以结束喀尔喀蒙古内部纷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废除喀尔喀三部旧有济农、诺颜等名号,留汗号,依次授以汗、亲王、郡王、贝勒等爵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依49旗例编族,分左中右三路,设盟,实行盟旗制度。此次会盟,改善了喀尔喀蒙古各部与清之间的关系,并使清王朝对漠北地区的管辖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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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金瓶掣签:

用掣签于金瓶以确定活佛转世人选的制度。藏语“金奔巴”,奔巴即“瓶”。乾隆五十七年,清廷为防止蒙藏贵族操纵大活佛转世,设立了“金瓶掣签”制度,特颁发两金瓶,一贮北京雍和宫,一贮拉萨大昭寺。凡蒙藏大活佛如章嘉、哲布尊丹巴、达赖、班禅等转世时,均须将所觅若干个“灵童”的名字署于象牙签上,置签于瓶中,分别在雍和宫、大昭寺,由理藩院尚书或驻藏大臣监督掣定,此后遂成定制。这一制度的建立,标志着驻藏大臣权力的进一步提高,加强了清政府对蒙藏地区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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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理藩院:

官署名,清代管理蒙、回、藏少数民族事务的机关。初为“蒙古衙门”,设承政、参政等官。崇德三年改“蒙古衙门”为“理藩院”,隶属礼部。顺治十八年改为与六部同等。理藩院的设置最初是为了处理蒙古事务,随着清朝对西北、西南各地区统治的进一步加强,理藩院管理的范围也逐步扩大到蒙古以外的少数民族地区。其具体管辖范围为内外蒙古、青海蒙古、新疆之额鲁特部、回部与西藏喇嘛所属各处。理藩院还掌管一部分属国及其他外国交往事宜。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另成立了总理衙门,这部分事务始改归总理衙门管理。理藩院的设置,标志清中央政权与少数民族地区隶属关系的加强,说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已深入到边区。光绪三十八年,理藩院改为理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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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摊丁入亩:

又称“摊丁入地”、“地丁合一”。即将丁银摊入田赋一并征收。为清代赋役制度的重大改革。历代均以人丁、地亩作为双重征税标准。虽有明朝一条鞭法规定代役丁银摊入地亩,但未普遍实行。清初赋役制度十分混乱,弊病丛生。为厘清积弊,康熙五十一年规定依照上年所报丁数,固定丁银税额,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五十五年四川、广东等地首次试行将丁银摊入各府州县地亩征收。雍正元年,世宗从直隶巡抚李维钧所请,准于直隶地方一体仿行,次年令各省次第举行。惟奉天府以民人入籍增减未定,仍行分征。此法虽各省实施程度不一,但到乾隆十年,除山西个别地区外,已基本通行全国。摊丁入亩使地丁合一,田亩成为单一的征税标准,简化了税种和稽征手续,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负担,在赋役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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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改土归流:

也称改土设流、改土为流、改土易流。明清时对以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为主之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即废除自元代以来世袭之土官,而代之以流官的统治。始于明洪武二十八年,时云南越州土知州因作乱被斩,乃废土州,置越州卫。其后时有此举,而规模较大者,一为永乐时平贵州思南、思州两宣慰使之乱;一为万历时平四川播州宣慰使之叛。清雍正年间,由云贵总督鄂尔泰主持的改流,乃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涉及云南、广西、贵州等五省。在改流地区,清政府设兵驻防,实行屯田,兴办学校,编造户口,废除过去土司残暴统治,杜绝土司之间之纷争,促进边远地区与内地经济、文化的交流,加强了中央对边远地区的控制。但直到清末,土司制度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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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乾嘉学派:

清代的一个主要学术流派。亦称汉学、朴学或考据学派。因其在乾隆、嘉庆两朝达于极盛,故名。惠栋、戴震、钱大昕、段玉裁等为其代表人物。乾嘉汉学家继承古代经学家考据训诂的方法,加以条理发展,治学以经学为主,以汉儒经注为宗,学风平实、严谨,不尚空谈。古音学是乾嘉学派研究的主要对象,对古籍和史料的整理,亦有较大贡献。长于考据,这是清代汉学家朴实为学的传统。清初,为确立封建专制的政治统治,在文化上也推行了极为酷烈的专制政策。加之清廷的崇奖,考据之学遂成为统治者与文化专制相辅为用的工具。乾嘉学派诸学者在经学、史学、音韵、文字、训诂等方面,都取得了当时最好的成就。道光以后,学术风气久经酝酿而发生了一个较大的变化,今文经学得以复兴,从事于“经邦济世”之学。同治、光绪之世,孙诒让诸人在古籍整理上同样做出了值得称道的成就。章炳麟,重倡顾炎武“博学于文,行已有耻”之学,以伸张其政治主张,是汉学的一个光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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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徐霞客游记》:

徐宏祖著,号霞客,故名,历史地理著作,游记体。是他遍历全国各地名山大川亲自考察的结果。对西南地区的地理、地貌、岩溶等记述尤详,并有很多有价值的见解。特别是他把金沙江流域作为长江的源头,较前有了明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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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四库全书》:

是中国古代最大的一部官修书,也是中国古代最大的一部丛书。该书共收录古籍3503种,79337卷。“四库”之名,源于初唐,初唐官方藏书分为经史子集四个书库,号称“四部库书”。经史子集四分法是古代图书分类的主要方法,它基本上囊括了古代所有图书,故称“全书”。乾隆四十六年,第一部《四库全书》终于抄写完毕并装潢进呈。《四库全书》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按照内容分类,包括4部44类66属。当然,《四库全书》的内容也有不足:重视儒家著作;轻视科技著作;不收戏剧著作和章回小说;图书正文或有删节或挖改。编纂《四库全书》的过程,也就是寓禁于征的过程,也就是大兴文字狱的过程。《四库全书会要》是《四库全书》的精华,收书473种、19931卷。《四库全书总目》二百卷是《四库全书》收录书和存目书的总目录。总而言之,《四库全书》是18世纪70到80年代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历史上的一项特大型文化工程,在人类文化史上写下了重要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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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十通”:

是十部书名中带有“通”字的古典文献。最初有唐代杜佑所撰的《通典》,后有宋代郑樵所撰的《通志》,元代马端临所撰的《文献通考》,清高宗敕撰的《续通典》、《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清朝通典》、《清朝通志》、《清朝文献通考》和近代刘锦藻所撰的《清朝续文献通考》,后人称为“十通”。它是一套有关中国历代典章制度的大型工具书。其内容包含了上起远古时期下至清朝末年历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制度方面的资料,共计二千七百多卷,约二千八百万字,内容广博,规模宏大。其中的《通典》、《通志》和《文献通考》成就最高,在中国史学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史学研究人士必备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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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内三院:

清代初期的中央文书机构。1636年皇太极改文馆为内三院,包括中国史院(撰拟诏令、编撰国史)、内秘书院(掌管起草敕谕和收录各政府机构的奏疏)、内弘文院(讲经注史、颁布制度),三院长官为八承政,三院共设大学士四人,学士五人。可参与机务,充当皇帝助手和顾问,初具了后来内阁的规模和职能。但此时仍以文书事务为主,还不能算是最高决策或挂靠机构。清军入关后,改内三院为内阁,到康熙后,将大学士品秩升为正二品,分兼殿阁衔,自是内阁基础基本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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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分析:

1、《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二《宦官一》 《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四《阉党》 请回答:

(1) 该材料反映了明朝什么样的史实? (2) 是如何演变的? (3) 反映了什么样的特点?

(1)、根据材料可知反映了有明一代宦官专权的趋势愈演愈烈。

(2)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朱元璋时期对宦官的防范很严,宫中树立铁牌,警诫宦官。但是在维护皇权

的关键时候,宦官总比大臣更容易取得皇帝的信任,充当皇帝的耳目。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明成祖以藩王取得皇位之后,常依靠宦官刺探情报,控制局面。宦官机构逐渐定型为“二十四衙门”,各机构主管称太监。其中的司礼监以其批红之权,成为帮助皇帝裁决政务的枢纽。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明朝宦官专权始于成祖,成于英宗,极于天启。明朝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民隐事诸大权,皆自永乐年间始。英宗以后,宦官专宠擅权,宦官专权的局面因此形成。汪直在宪宗时权倾天下,掌握特务机关――西厂,以残酷迫害朝臣和地方官员著称。刘瑾在武宗朝主掌司礼监,并创立特务机构内行厂,国家政事一决于瑾。到魏忠贤专权的天启年间,宦官及其控制的厂卫特务机构残酷迫害东林党,宦官专权达到了顶点。

(3)明朝的皇权和官僚体制都已经高度成熟,宦官权力只是皇权的延伸,一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不可一世,但只要皇帝决定铲除他们,很容易办到。明朝宦官的权力十分广泛,凡是国家官僚系统所到之处,就有宦官势力的存在。宦官的人数庞大,这是明朝国家结构和政治生活的一大特色,是明朝皇权极端强化和“我家天下我自为之”的政治文化带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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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一:乾隆在《御制南巡记》中说:西师、南巡 材料二:雍正在鄂尔泰密折上朱批:准噶尔、西藏、蒙古 请回答:

(1) 反映了清什么样的政治大战略? (2) 其原因何在?

(1)、清朝统治者胸怀带有连续性的明晰的治国方略――“西师”、“南巡”。

(2)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西师”是指“平定准噶尔之役”、准噶尔之役的余波,南疆大小和卓的叛乱,前后持续了六七十年,贯穿康雍乾三帝。其原因:第一,漠西蒙古武力强悍,明瓦剌是其前身。噶尔丹时,统一各部,雍乾之际,噶尔丹策零为其首领时最强盛,既与清对抗,还与沙俄对抗,有雄心、有实力作中国的主人,且其对于西藏的影响较大,可以控制达赖喇嘛;第二,从全国来看,准噶尔一日不灭,西藏蒙古一日不宁。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清朝就会腹背受敌,要统治汉人,必须以蒙古为长城,稳定满蒙联盟。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康熙和乾隆认定,要确立对汉族的统治,关键之处在于能否使江浙地区的汉人,特别是那里的知识分子稳定服帖下来。中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重心最早在黄河流域,但经过晋末永嘉之乱、唐朝中期安史之乱以及金朝武力征服北方半个中国等战乱,经济中心渐渐南移到江浙等江南地区,随着衣冠士人举族纷纷南渡,自然也把华夏传统文化带到了那里。在“士为四民之首”的古代,华夏文化正统所在的江浙士人领袖对清廷的态度,可是关乎整个汉族人心向背、清朝治乱安危的头等大事。所以,康熙、乾隆的六下江南虽不能说完全没有游山玩水的成分在内,但主要还是基于清醒的政治战略方面的考虑,千方百计想怎样才能把那里的汉族老百姓、士人,尤其是那些精英人物安抚好。为此,他们祖孙俩特地在明太祖孝陵前三跪九叩,频频接见声望夙著的江南耆老宿儒,各处阅视河工海塘,更不用说豁免江南、浙江民间田赋积欠以及赐举人、增学额等等显而易见的羁縻笼络的那些举措了。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西师”、“南巡”都是从维护清朝统治出发,两者互为依托。第一,依托汉族丰富的物力、财力,分化瓦解蒙古。平准之役依靠的就是强大的后方实力;第二,依托蒙古,巩固对汉人的统治。在客观上较好的解决了如何维护大一统的问题,铸就了超越千古的大一统的丰功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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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材料一:康熙晚年说、雍正继位时说 材料三:乾隆:人口压力 请回答:

(1) 通过材料一,反映了当时什么样的情况?其原因何在? (2) 根据当时的情况,你认为有几种解决办法? (3) 根据材料二,可知当时采取了什么措施?效果如何?

(1)、通过材料一可以看到人口压力在康乾盛世的起步阶段就已经隐然显现,到了乾隆中期,18世纪60年代以后负面作用日益严重。出现人口问题的原因是: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平定三藩之后到乾隆三十九年清水教起义,一百多年的和平时期保证了社会稳定;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这一个时期的国家统计效率提高;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国家传统的社会结构,文化特点起着重要的影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制度改革,摊丁入亩,人民不再考虑隐瞒户口;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气候条件适宜;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食物结构发生改变,传播新品种。

(2)、根据当时的情况可以有如下对策: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以鼓励垦荒为主,辅以兴修水利、轻徭薄赋、完善仓储赈济制度等,以达到最大限度增加土地资源,养活被现有耕地挤压出去的过剩人口的目的;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发展工商业、城镇服务型行业和农村手工业以及其他副业来吸纳过剩人口,这是摆脱了传统思路的以工业化和城镇化解决人口压力的崭新对策;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还有海外移民和海外殖民的特殊途径。

(3)康雍乾时代国家为了缓和人口压力,最终采取了以垦荒为主的传统型对策。通过政策、法律手段进行规定。政策手段,对于零星土地“概免升课”;法律手段上规定,过去开垦的土地隐匿下来,禁止各省清丈土地,不许举报隐匿。这项策略不是积极的进取的,而是默许、消极的,但是非常有效、务实。其效果:国家财政并未随着土地的开垦而增加,而是将开垦利益让给因人口压力被排挤出来的移民。但是有一定的局限性,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环,经济增长方式是粗放型的,只是量的积累,在质的方面,产品结构没有改变,发展没有潜力、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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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慕天颜:《请开海禁疏》 请回答:

(1) 试分析慕天颜的奏疏提出的背景。 (2) 概述清朝的海外政策。 (3) 分析清朝海外政策变化的原因。

(1)、明清之际,战争频仍,中外贸易受到严重的摧残。顺治元年,为了缓和沿海因兵燹造成的困难,一度允许外国人到澳门贸易。嗣后为了封锁沿海人民同郑成功等海外抗清势力的联系,实行了严厉的迁海、禁海政策,在经济上造成了严重的消极的影响,成为清初经济萧条的重要原因之一。康熙年间强烈要求解除海禁的呼声越来越高,慕天颜就是其中之一。

(2)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清朝统一前后,害怕汉人反抗,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顺治十六年颁布了“迁海令”,强迫东南沿海居民内移五十里;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康熙二十三年,开放海禁,设闽、粤、浙、江四海关,用以主管海外贸易事务;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康熙五十六年,下达禁止中国商人前往南洋贸易的命令;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雍正时期开放了南洋之禁,但是却加强了对中国商人出海的一系列严格限制,中国商人无法得到清政府给予来华外商同等的政策待遇;错误!未找到引用源。18世纪50年代西方国家船队直接前来浙海关所在地宁波贸易,乾隆帝感到担忧,决定禁止外国商船来宁波,只允许广州一口通商。

(3)变化的原因: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其根源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没有发展对外贸易的需求;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处于自我封闭的文化之中,人的思想较为封闭,自认为“天朝物产丰富,无所不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对汉人的防范、猜忌、戒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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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1、朱元璋的治国方略。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为了加强君主专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在政治上,改革政权机构。地方设三司(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提刑按察使司)负其责任,而统属于中书省。1380年后又废中书省,罢丞相官职,由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处理其事,直接为皇帝负责。朱元璋在废丞相后,设华盖殿、武英殿等大学士,为皇帝顾问。

(2)、在经济上,编造黄册和鱼鳞图册,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把保证农民的一定生产、生活条件和恢复发展生产,作为安定民情,巩固其统治的重要手段: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徙富民,抑豪强。使大量富户远离乡土,并承担各种差役;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移民屯田,奖励开垦。多次下诏并通过设司农司、考核官吏等办法尽量使抛荒的土地得到垦殖,以调整土地占有情况,刺激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减免赋役。对所归附地区、灾区及“兴王之地”多次蠲免税粮,多次减轻自耕农的负担;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解放奴隶。下诏释放奴隶,由朝廷代赎因饥荒而典卖的男女,使其人身自由;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兴修水利。派遣专吏并责成地方官兴修水利;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鼓励种植经济作物,以解决衣着问题。这些措施的实行,促进了明初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

(3)、在军事上,制定“卫所”制度。将全国军队编为卫所军和京卫军。各都司又归统于五军都督府。五军都督府负责军队的训练与管理,有战事则由兵部秉皇帝之意征调,派将军统领出征,事成后各归本位。

(4)、在司法上,由都察院司纠核,刑部掌刑狱,大理寺主审查。有大事则由三法司共同审处。明政府编定《大明律》,加强了维护君主集权的内容。明太祖又亲自编撰了《大诰》三篇;又实行廷杖制度,以威慑官员,维护皇权。

(5)、朱元璋还设立锦衣卫和巡检司。锦衣卫即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是洪武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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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设置。明太祖为加强专制统治,赋予其巡察缉捕权力,最高长官为指挥使。明中叶后,锦衣卫与东西厂并列,活动加强,成为厂卫并称的特务组织。此外,朱元璋还杀戮功臣,兴文字狱,以血腥手段摧残知识分子,维护专制皇权至高无上的地位。通过以上措施,全国军政、司法大权高度集中于皇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空前强化。这些措施起初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长期推行却有很大的弊端。它在一定程度上钳制了人们的思想,扼杀了文化的发展。

2、评价郑和下西洋。

永乐三年至宣德八年,明政府派郑和率巨大的中国船队七次下“西洋”,成为世界航海史上的壮举。

(1)、郑和下西洋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明朝的统一和富强。明朝经过太祖时期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正因为明朝国力雄厚,所以才能给予如此规模巨大的航行以巨大的物质支持,使其得以胜利完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长期以来与南洋的密切联系,这为郑和的航行提供了丰富的航海经验和航海人员;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造船技术的发达。中国造船技术和航海技术在当时是很先进的。船上携有航海图、指南针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明成祖继位,要求扩大对外关系,以远播明朝声威,招致各国来贡。另外,过去有人因航海在外,把自己的见闻和一些地理知识写成书公之于众。所有这些都给郑和的航行创造了条件。

(2)、郑和的远航始于永乐三年,止于宣德八年,凡七次,历二十年,经历亚非30多个国家和地区。船队所到之处,宣扬明朝国威,邀请各国前往明朝贸易,并就地进行贸易,用所载货物换取当地特产。宣德八年以后重申海禁,有限的开放回到海禁闭关。

(3)、郑和下西洋的结果,打通了从中国通往西方的航路,这是地理大发现之前人类航海史上的伟大成就,为世界航海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郑和的远航,还导致了明中叶私人手工业与私人海外贸易的发展,导致了移民海外热潮和奢侈之风的兴起,导致了朝野率皆用银与新思想的出现,这一切使中国社会内部孕育了变化的潜流,其作用和意义颇为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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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论张居正改革。

(1)、张居正改革的背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内阁倾轧。有权势的阁臣,特别是首辅、朝臣之间明争暗斗。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宦官专权。宦官专权的结果,使明王朝的政治日益黑暗,人民苦难不断加深,阶级矛盾进一步激化。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财政危机,赋役繁重。皇帝大置皇庄,皇族、勋戚、官僚纷纷效仿,大肆兼并,农民破产流亡,军屯破坏。赋税、徭役和地租加重。宣德以后,赋税日增,徭役不均,地租高达二、三石,再加上高利贷,民不聊生。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流民起义。明代中期,随着大土地所有制高度发展,阶级矛盾日趋激化,各地农民遂奋起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此起彼伏的大规模农民起义,对明朝统治构成了极大的威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瓦剌入侵。“土木之变”发生后,为了防备蒙古地方统治者的袭扰,明政府不得不在长城沿线上先后设置“九边”,即九个军事重镇,以加强自身的防卫能力。但即便如此,也不能解除蒙古残部的威胁。此外,倭寇长期骚扰东南海疆,成为挥之不去的外患。

(2)、张居正改革内容:

万历年间,张居正任宰相以后,从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主要内容如下: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澄清吏治。强调“用人唯才”;创立“考成法”,官吏“用舍进退,一以功实为准”。提倡实干,要求“扫无用之虚词,求躬行之实效”。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增加财源。下令重新丈量全国土地,清查赋税田产,责成官吏追缴欠税;实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是明代后期一项重要的赋役制度。1581年,张居正在全国推行新的赋役制度,“总括一县之赋役,悉并为一条”,即所谓“一条鞭法”,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整顿军事。选派一批得力将领在边境积极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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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战;对鞑靼贵族采取加强政治经济文化联系的政策;对倭寇则予以沉重打击。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兴修水利。任用潘季驯督修黄河。

(3)、对张居正改革的评价:

这些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振兴衰落的明王朝,巩固地主阶级专政。但在客观上收到了一定的积极成果:它不但延缓了政治危机的爆发,出现了短暂的安定局面,而且也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因而对历史的发展有一定的贡献。张居正改革以后,明朝的政治、财政形势都有所好转。但是,这场改革因触动了大官僚地主的既得利益,遭到他们强烈的反对。张居正死后,改革措施逐渐破坏,明朝的统治也日趋衰落。

4、“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在清丈土地的同时,张居正又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一条鞭法。该法的主要内容为:“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

具体内容是:(1)各项复杂的田赋附征和各种性质的徭役一律合并征银。(2)徭役中的力差改为以银代役,由官府雇人充役。(3)徭役银不用户丁分派,而由地亩承担。(4)以县为一单位,将全部徭役银分配于一县的田额上,改变原来按里平摊之法。(5)赋役征收由地方官吏直接办理,废除原来通过粮长、里长办理征解赋役的办法。

意义:一条鞭法是我国赋役制度史上的重大改革。(1)它简化了赋役的征收手续,改变了以前赋与役分征的办法,使二者合而为一,并出现了“摊丁入亩”的趋势。(2)徭役征银的办法使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为城镇手工业提供了较多的劳动力。(3)由于赋税征银,对货币地租的产生和部分农作物的商品化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所有这些,都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4)动机与目的皆在于挽救明王朝的统治。一条鞭法将赋役名目删繁就简,合为一则,把万历以前各种合法与不合法的加派加征变成正税;粮户直接向官府缴纳丁银,官运带来加耗,给粮户带来新负担。所以在新的赋役制度下,依然会有新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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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明朝内阁制度的演变。

明初废除宰相之后,皇帝的日常工作大为增加,疲于应付,挑选一些官员承担秘书、顾问工作,辅佐理政形成固定的秘书咨询机构,即内阁。

(1)内阁在明太祖时即有萌芽。废相不久设立“四辅官”,后改设殿阁大学士,皆轮流备问,自此秘书官员常设,渐有内阁之称。

(2)仁宗、宣宗到英宗正统前期,内阁的地位有了显著上升。此时内阁的主要工作从过去的“参预机务”转变为固定的“票拟”,自此票拟逐渐成为内阁最重要和制度化的职掌。法定角色仍不过相当于皇帝的秘书处。

(3)正统以下,内阁制度继续发展。内阁大学士排名有了先后,开始有了“首辅”的尊称,在朝廷的地位,内阁逐渐在部、阁之争中占得上风。

(4)从嘉靖继位起,内阁首辅在朝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权势更重。与此相关的,阁臣之间围绕首辅位置的倾轧争夺愈演愈烈。从张居正死后直到明亡,内阁大臣基本上碌碌无为,内阁政治的黄金时期已经结束。

从严格意义上说,内阁不能与此前的宰相等同:

(1)内阁制度上只是承担秘书、顾问工作,虽有议政之权,而无监督百官执行之权,不能指挥六部。

(2)内阁的议政权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其票拟是否生效,要取决于皇帝的批红。 (3)内阁议政带有很大的被动色彩,主要是被动接受顾问,缺乏向皇帝主动建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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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明朝大部分时间,内阁未被看作正式机构,而只是临时性的办公场所。总之,内阁最多只具有“准宰相”的性质。

6、简要介绍明清之际的社会矛盾。

明清换代之际的中国,在剧烈的政治变故中,社会矛盾错综复杂。

(1)后金与明廷之间从属于地方与中央的矛盾,发展到两个政权的嬗变前后的新朝与旧朝的矛盾。

(2)农民起义军与明朝和清朝先后为敌,他们灭亡了明朝,却最终被清朝剿灭。 (3)清朝在全国的统治地位初步建立后,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统一,其所面对的反抗力量,是明朝的残存势力加上农民起义军的余部,还有在台湾的郑氏家族武装力量。

(4)以南明和农民军为主体的抗清力量被消灭后,清朝的地方割据势力有所发展,康熙时期进行了平定三藩和统一台湾的斗争。

(5)明朝灭亡之后,明遗民、遗臣仍然以明为正统,与清政权对抗,至少是不合作的态度,宣扬“华夷之别”,严重威胁清统治稳定。

总之,清朝统一全国的过程,是贯穿当时历史发展的主线,各种社会矛盾围绕着这条主线而展开和消失。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随着一个个矛盾的逐渐解决,清朝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大业最终完成,最终奠定了国家的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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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简述明清赋税制度改革。

为适应封建经济的发展和政治需要,明清对赋税制度进行了改革。

明中期,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是我国赋税史上的重大改革,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表明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农民人身地位的提高;另外,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货币地租的发展,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但从实际施行来看,各地推行的并不一致,真正将赋役合并的并不多。后来随着明王朝的腐败,加征加派接连不断,人民负担有增无减。

清初,取消了明末各种加派,重新恢复了万历时张居正的一条鞭法。但限于当时客观条件,一条鞭法实行的并不彻底,康熙帝在康熙五十年先进行小幅度改革,固定人丁,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人丁和丁银的固定,为地丁银的推行创造了条件。雍正帝继位后,实行地丁银制,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地丁银制的推行,一定程度上废除了汉唐以来的人头税,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削弱,农民人身地位提高。按田亩纳税,使无地农民在法律上不再纳税,赋役不均的现象有所缓和,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安定。使隐蔽人口的现象减少,人口统计相对客观、真实,这也是乾隆时我国人口骤增的因素之一。

总之,地丁银制对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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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概述明清时期君主专权。

封建君主专制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政体。纵观我国封建社会封建君主专制的演变,大体可划分为两个发展阶段和两种形式。从秦到元,是有宰相制的君主专制;而明清时期,则是无宰相制的君主专制。面对封建末世复杂的社会矛盾,封建统治者为维护统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这时期的突出特点就是极大地强化了君权。丞相的废除和军机处的设置,消除了相权对皇权的分割,大大加强了君主对中央的控制。

明代三司和清代地方督抚的设立,大大加强了皇帝对地方的控制。 八股取士和文字狱的实行,强化了对人们思想的控制。

厂卫机构的设置,则大大加强了皇帝对官吏和人民的控制和镇压。

这些表明明清时期的君主专制统治得到了空前强化。明清时期的无宰相制,大大强化了君权;通过地方机构的改革,大大加强了对地方的统治;同时,思想控制更是日益加强。皇权越来越尊,臣民愈来愈卑,这是明清时期君主专制演变的轨迹。君主专制统治是建立在封建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

在明清建立之初,这种制度对纠正前朝弊政,提高办事效率方面起过一定积极作用。但是,对于封建社会末期来说,其消极作用是主要的,影响了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是造成中外差距拉大的主要因素。君权的过于集中,又决定了皇帝个人品质对统治的制约。通常情况下,封建王朝前期皇帝比较勤勉,而中后期则相对腐朽。因此,封建王朝中后期则往往会出现统治危机和社会矛盾激化的局面,这正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一种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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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康熙为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所作出的贡献。

康熙帝的高明之处在于不满足当时疆域的现状,此时的“中国”概念突破了此前汉王朝的疆域范围。康熙为了稳定和巩固国家疆域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1)平定三藩。康熙十二年康熙批准尚可喜撤藩,吴三桂遂起兵造反,尚之信、耿精忠先后响应,史称“三藩之乱”。康熙二十年清军进军云南,三藩彻底失败。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提高了汉族官僚在清政权中的地位,提高了康熙的权威。

(2)化解明遗民的反满情绪,对遗民做统战工作。争取了新一代知识分子对清的认同,军事征服不能决定战争的胜负,战争之后采用政治手段来解决问题。

(3)统一台湾,开放海禁。康熙二十三年,施琅率军打败台湾水师,郑克爽请降,台湾复归大陆。开放六省海禁,开设江、浙、闽、粤四海关。康熙二十四年设台湾府,隶属福建省。

(4)中俄签订《尼布楚条约》,划定中俄东段边界。两次雅克萨之战打败沙俄,签订《尼布楚条约》,这是中俄两国第一个平等条约,维护了中俄边界一百多年的稳定。

(5)统一漠北,三次亲征朔漠。康熙二十九年、三十五年、三十六年三次亲征,打败准噶尔,康熙三十年主持多伦会盟,安定了众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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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清初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

“征丁无人,征地地荒”的情况直接威胁到清王朝的统治,迫使清初的统治者不得不采取一些恢复和发展农业的措施。

(1)停止圈地。清初为照顾满洲贵族和八旗兵丁的利益,不断圈占土地。康熙二十四年,决定停止圈占土地。

(2)更名田。就是将明朝王室的大量田地拨给原来的佃户,任其垦种。这项活动开始于康熙七年,结束于康熙九年,对发展农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3)招民垦荒。从顺治六年开始,清政府多次颁布垦荒令,采用承认所有权和短期免税等优惠措施,鼓励百姓开荒种地,并把垦田多少作为考核官吏的一条标准。

(4)蠲免赋税。为了避免激化矛盾,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清政府也比较注意赋税问题。顺治时,即宣布取消“三饷”,到康熙时,又不断下诏蠲免赋税。

(5)摊丁入亩。清初沿用明代的一条鞭法。康熙末年着手改革赋税制度,规定康熙五十年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到雍正元年,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摊丁入亩。摊丁入亩又称“地丁银”,即按康熙五十年的丁银数平均摊入地税中。摊丁入亩是中国赋役制度史上的重大改革,它完成了地税与丁税的统一,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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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清代秘密立储制的操作并作出评价。

(1)秘密立储制的背景:

康熙末年,皇太子和康熙帝的权力争斗日益加剧,其他皇子和文武大臣卷入纷争,政局动荡不安,康熙帝决心不再立储。表明汉制的明诏立储与满族的历史土壤不适应。雍正是最大的受益者,又是最大的受害者。没有明诏立储使他创伤很深,他必须未雨绸缪,为了子孙他不能留下千古疑案。既不能明诏立储,历史经验已经证明了;又不能不立储,使皇帝来路不明,阴影笼罩了雍正十三年。所以需要全新的设计和具体的操作。

(2)秘密立储的具体操作:

雍正元年八月,诏众大臣,当众面谕立储之事,将立储密旨藏于乾清宫最高处“正大光明”匾之后,随身携带一副本。雍正十三年,乾隆继位,这是秘密立储制的第一次实践。咸丰继位,这是秘密立储制的绝响。

(3)秘密立储制的评价:

与历代王朝建储立嫡迥然有别的秘密立储制,基于满族社会特殊的历史传统、政治文化,同时又融合了汉族立太子以定国本的有益经验,是对中国古代传统皇位继承制的重大变革,也是对于满族不立储传统的修改和发展。其审慎运作有利于国家最高权力的平稳交接,而从所有皇子中遴选皇储,并通过长期的观察、精心培养教育,最后确定皇位继承人,无疑会提高优选皇储的几率。乾隆一再阐发“不可不立储,而尤不可显立储”的道理,终于确立了有清一代的不拘嫡长、秘密立储的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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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简评清代的耗羡归公改革。

(1)火耗就是农民用零碎银两来缴纳赋税,官府要将它们熔成50两一个的银锭上缴,这个过程中有损耗,农民就要缴纳火耗银,官府征收,支配火耗。

(2)上下默许的原因: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官员薄俸,还要应付大批开支,不合法,但是合乎人情,不受谴责,皇帝也默许;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地方经费长期紧张。

(3)弊端:形成陋规,律无名文,法所不容,相沿而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败坏了吏治;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从上到下普遍亏空;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

(4)康雍二帝对于火耗的态度差别:康熙帝态度比较务实,应允许陋规一定程度的存在,他一生到暮年,不希望留下加派老百姓的恶名,晚年惜名的思想特别明显;雍正继位后,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解决亏空问题,在不增加国家财政支出的情况下,把火耗公开制度化。

(5)具体操作:提火耗,设养廉。雍正元年,山西巡抚诺岷请明征火耗,雍正批准各省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实行。大体分为三块:弥补亏空、地方公用、官员养廉银;各省基本实行,只是情况不同,火耗率也就不同。

(6)评价: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对于澄清吏治有帮助,但不是根本的解决方法,为乾隆前三十年的兴盛打下了基础;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在不增加国家财政支出的情况下,缓解了地方州县普遍亏空的状况;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但是用财政的手段解决财政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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