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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处资产管理制度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环卫处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及报废等管理,保证单位资产安全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二、 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含2000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的各种用具、材料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三、 资产股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财务股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四、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经政府采购中心网络购置,或由采购小组自行人员采购。

五、材料的验收:采购的物资由资产股依据《物品采购申请表》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不合格的物品须及时人员调换,不予入库。

六、 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人员和行政副总审批签字后办理,领用人必须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七、 材料的发放:发放材料物资时,资产股根据现有资产情况经领用人和资产股分别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

八、 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将办公资产移交或归还所用办公资产,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九、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经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废,经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

十、 资产的盘点、检查

1、各部门资产使用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将清查盘点情况上报。

2、每年末,资产股会同财务部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并出具书面报告。对各部门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处理。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将追究当事人责任视情况赔偿。

十一、 本制度从二O一四年十二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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