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输安全责任分工
1、生产技术部必须明确出分管轨道运输管理工作的人员,落实好分工责任制;必须明确一名分管轨道运输技术人员和一名轨道运输巡检人员,协助分管领导抓好轨道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所有井下作业队组和地面轨道运输的单位,都必须落实一名副队长或组长分管轨道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轨道运输安全管理网络:分管运输副矿长负责全矿的轨道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生产技术部负责轨道运输技术管理工作;安监部门负责轨道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运输队长负责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运输副队长负责运输机电设备维修管理、车辆维修与绞车、轨道铺设、维修及安全设施管理工作;井上、下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轨道铺设、维修及安全设施管理工作。
二、机车司机和井口摘挂工的培训、固定和交制度
1、运输队绞车司机、机车司机、井口摘挂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固定,以便熟悉运输设备、安全设施和轨道质量情况,减少运输事故的发生。
2、对所有运输工种作业人员都必须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分管领导和队组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其执行情况。各运输固定作业场所,都必须设有岗位责任制牌板;所有三班制作业的运输设备司机和井口把钩工,都必须严格现场交。
三、轨道、道岔定期检查,维修制度
(1)主要轨道的铺设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差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2、直线段两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曲线段轨距偏差为+5mm,-2mm; 4、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5、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渣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使轨枕之间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6、同一轨道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运行7T及以上电机车或3T及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30kg/m的钢轨、严禁使用杂拌道;
(2)道岔的铺设要求:
1、道岔的钢轨型号与轨道线路的钢轨型号一致。
2、道岔、轨道必须按分工进行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质量达到合格。
3、运输队对分管范围的轨道、道岔落实好维修人员,定期对轨道、道岔进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合格和安全运输。
4、队组必须使用合格的轨道维护机具:如轨距尺、起道机、弯道器、拐尺塞尺等,严禁使用木折尺、钢卷尺铺设轨道、道岔。 四、矿车管理制度
1、运输队对所有运行中的矿车(包括平板车)必须进行编号,并建立牌板管理制度做到帐、卡、车相符和定期检查检修制度。运输队每天都必须指派专人在矿车集中经过的地点对所经过的矿车逐个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凡发现有车轮、底架、联接构件有损坏,继续运行将危及安全的矿车,严禁运行。所有运行中的矿车必须每半年检修、注油一次。
2、各单位施工范围内必须加强矿车管理,严禁将矿车掀倒、拆卸轮对等,严禁出现闲置车辆,装运物料应及时卸出,对不及时卸出的要制定明确的处罚制度,各单位要有平板车使用的具体措施。 五、新投入使用的轨道、设备、设施的验收制度
1、凡新投入运输设备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公司组织生产技术部、机电技术部、安全监察处、物资供应部、财务部对巷道、轨道、设备和安全设施、行车信号等内容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新投入使用的机车、猴车在投入运行前,必须由分管运输矿长组织人员按有关规定对设备、安全设施、行车信号等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并建立验收记录。 六、运输轨道的维护制度
运输队必须对运输轨道建立明确的分段检查、维修责任制。运输队对分管范围内的轨道情况,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对重点地段轨道情况每日进行检查一次。发现轨道有损坏、失修问题,应立即汇报分管领导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凡发现严重危及运输安全的问题,在未处理好前,不准继续进行运输作业。
七、轨道运输安技措工程计划编制、落实制度
各单位每年都必须针对本单位轨道运输方面所存在的问题、隐患
整改所需的投入,认真编制安技措工程计划。安技措工程计划应包括对运输设备的改造、行车保护的完善、安全设施改造和完善、轨道系统的改造等内容。每年的轨道运输安技措工程计划在年底前必须完成且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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