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大检查的实质是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做出安全评价,关键在于发现隐患,堵赛漏洞。重点查全员是否把“安全第一”的方针放在首位,查各层次的管理是否有缺陷,查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到位,查现场人员是否有“三违”现象查隐患整改是否及时彻底,查安全设施是否落实到施工现场,查现场的危害因素是否得到充分辨识并得到有效地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
为体现齐抓共管的原则,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生产的特性,采取月度综合检查和专业性检查两种形式,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韩玉山 成员:刘建勇 狄宝军 专业性检查
专业性检查是各种生产业务科室按各自负责的业务范围组织专业性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方式与要求 1、 综合检查
采取每旬一次,每月一次,根据形势需要和上级工作安排随时增加。 2、 专业性检查
各专业性检查小组要根据工作实际,每月至少至少组织一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3、检查要求 (1)、检查时要重点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其中对查出的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主观隐患要查出责任人;对查出的危机人员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现场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应急措施,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查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要按规定签字予以经济处罚和必要的教育手段。
(2、各种检查结束后,必须由组长或组长指派的检查人员到安全信息中填写信息卡。
(3)、对大检查及各类专业检查中查出的典型或严重问题要在第二天早会上由组长或指定人员通报。
(4)、对安全检查中共同查出的“三违”,凡经签字确认的,平均计算指标。 (5)、安全科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要认真筛选,及时落实整改单位和整改时间。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或复查,对没有按规定时间整改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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