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制度
1、凡我公司承建的各项单位工程,无论建筑面积大小都要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在同一个单位工程上承建的分部工程,应按分部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应依据施工图纸,合同文本的规定,要符合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企业标准。
3、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根据危险源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无针对性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
4、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负责编写,相关部门确认,技术质量科审核,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为无效文件,不得用于指导施工。
5、施工组织设计在批准后,由项目经理部发放。发放范围是:技术质量科、预算合同科、安全科、器材科各一份,项目经理部三份。
6、当设计图纸出现较大变更,合同文件发生重大变更,工程组织有重大调整以及有严重不符合项时,原施工组织设计不能有效地指导施工,应及时修订施工组织设计。其修订工作由原编制人员进行,报批手续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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