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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曹操墓的纠纷看我国考古论证制度的缺失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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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基 第2期 阿坝师范高等专{:}学浸学报 2011年6月 Vo1.28 No.2 J0URNAL OF久BA T ACHERS C0LU已GE Jun.20ll 从曹操墓的纠纷 看我国考古论证制度的缺失与完善 杨国平 (安阳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河南安阳455000) 【摘要】曹操墓惊现河南安阳后,质疑纷起。“挺曹派”言之凿凿;“反曹派”学者认为证据不足,定性为时过早;公焱质疑矛头直指政 府和学术权威的公信力。双方法理辩论的背后折射出我国考古论证制度的不完善。 【关键词】tt' ̄Z;挺曹派;反曹派;考古认定 【中图分类号】K878.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42(2011)02—0063—03 曹操作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历史人物。其生前和死 现。 后都足够精彩。尤其是“安阳西高穴曹操高陵”(即曹操 2010年6月12日,“河南安阳西高穴曹操高陵”入 墓)的新闻发布后,引起了轩然大波,公众对曹操墓真 选了由国家文物局主办的2009年“全国考古十大发 假的质疑从未停息。 现”。 一、曹操墓的发现过程 二、曹操墓引发的质疑和纠纷 2008年,河南安阳县安丰乡派出所侦破了一桩盗 自从2009年l2月27 I:1,曹操墓惊观安阳后,从 墓案,缴获一块石枕,上刻“魏武王御用慰项石”字样。 学者专家到一般民众,支持和质疑的声音此起彼伏,由 盗墓者亲口承认.石枕是从西高穴村的东汉大墓中偷 此形成了两个派别:挺曹派和反曹派。双方围绕“安阳 来。 曹操墓的真假”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质疑和纠纷基本 2008年12月12 El,经上报国家文物局批准,河南 上可分为三个层面: 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开始对安阳西高穴被盗古墓进行抢 (一)学术争鸣 救性考古发掘。领队为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 这种纠纷主要出现在相关学者之间,他们从学术 员潘伟斌。 角度围绕曹操幕的认定证据展开争论。以中国社会科 2009年11月9日、2009年l2月13日,国家文物 学院考古研究所原所长、学部委员刘庆柱为代表的“挺 局在发掘后期两次邀请有关专家对考古成果进行论 曹派”公布了河南安阳安丰乡西高穴寸二号墓为曹操 证。 高陵的六个重要证据:(1)墓葬地点符合《三国志・魏书・ 专家们分别从文献记载、墓地位置、墓葬形制、出 武帝纪》的记载;(2)具有帝王陵寝的规模;(3)薄葬符合 土器物、人骨鉴定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论证,确认该 曹操生前愿望;(4)年代符合东汉的特点,墓穴中的画像 墓穴为曹操高陵。同时,国家文物局将曹操高陵的发掘 石充分体现了这一时代的特点;(5)墓中文物有“魏武 成果上报国务院。 王”的刻辞;(6)墓穴中发现了一个完整的中年男子的头 2009年l2月27日,经报请国家文物局同意后,由 骨。由于此墓在历史上曾遭到多次盗掘,墓中随葬品几 河南省文物局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曹操高陵 乎盗窃一空,刻有“魏武王常所用”字样的石牌成为证 在河南安阳西高穴村得到考古确认”这一重大考古发 明此墓就是曹操墓的最为重要的证据。长期从事帝王 【收稿日期】2011-04-21 【基金项目】本文为河南省2011年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112400450069)“质疑曹操墓背后的反思:我国考古认证体制的缺点与完善研 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杨国平(1968一),男,河南禹州人,安阳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思想政治理论。 陵袋 古研究上作的陕两竹考古研究所的々家段清波 干u王学理研究员也认为此蕖确系 操陵 . 平II独立性、考占学者们的职业道德操守及政腑的公信 乃!正是社会各界对“曹操壤是否为利益和权力所驱 动”的担心,质疑 迅速发生了急速转变,曹操集纠纷 随之进入了法理争论阶段。 (三)法理辨析 中冈社科院考古研究所所长王巍2()l0年1月14 日于北京举行的2009年度中困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 所公共考古论坛上表示:就口前考古发掘的情况而言, 河南省文物考古部门提出的安阳』]}西高穴曹魏大巢为 曹操墓的阶段性结论具有相当的根据,但并非最终结 论.要“盖棺定论”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随着2010年8月21日由由河北邮郸古邺文化研 究会等 位共同主办的三国文化全国高层论坛会的召 开和《河南安阳市两高穴曹操高陵》考古报告的发表 L 占))2010年第8期),挺曾派和反曹派论战又进入 但以中国盗墓史研究学者倪方六、专『J从事现皆 南北朝文学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副院长袁济喜 为代表的“反曹派”却对安阳西高穴曹操墓持怀疑态 度。倪方六认为“挺曹派”判定曹操墓的六大证据都是 推断而出,缺乏判定墓主人身份的关键证据。袁济喜和 王蒙二位先生在《“曹操墓”盖棺定论为时尚早——应 在析疑与求实中探索历史真相》一文中,通过对与曹操 丧葬相关的历史文献解读、安阳西高穴“曹操墓”衍生 问题和“曹操墓”的地理坐标考辨后认为:“目前对西高 穴“曹操墓”的认定所凭借之历史与地理资料,虽然不 算是附会,但总不免失之牵强而显得操之过急了”:还 认为“曹操墓”的论证过程遗漏甚多,探讨余地颇大。【-】 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副主任高蒙河教授也认 为,现在只能认为是个初步确定,还没到定性的时间。 此外,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 授方北辰、上海博物馆考古部主任宋建等诸多学者皆 称,在没有更有说服力的出土文物前提下.这一“新说” 还有待进一步证明。【2】 (二)公众质疑 除了学者专家们对曹操墓的争鸣外.广大网民和 社会公众也极其关注此事。 公众关注的原因除了曹操的名气家喻户晓外,更 多是对学者和政府的公信力的质疑。近些年来各地为 了经济利益争夺历史名人故里和其他遗迹的现象时常 见诸报端;在曹操墓刚发现不久,便有人计算出可以给 安阳旅游产业带来4亿多元的收入,巨大的商业利益 诱惑使公众担心:安阳曹操墓的出现是否是一个弄虚 作假的“周老虎”?某些学者专家在这场考古工作中是 否坚守了学术道德?在发掘认定过程有没有经济利益 而绑架学术的因素? 上述因素是公众参与这场纠纷的主要原因。加上 许多学者对河南省文物局匆匆宣布西高穴曹操高陵多 有微辞,使得公众对曹操墓的质疑声一浪高过一浪。曹 操墓纠纷迅速从学术层面扩散到社会层面。虽然有关 专家进行了多次解释,但并未打消人们的疑虑,相反, 每一次的解释又引发新一轮的怀疑浪潮。 所以,公众对曹操墓的质疑,拷问的是学术的权威 了短兵相接的法理论战阶段。 在苏州召开的三国文化论坛上,倪方六等23位学 者对曹操墓真伪提出质疑。“打曹派”学者声称曹操墓 考古中的许多证据都是假的,如画像石是用电锯锉的、 鲁潜墓志是伪造的,有人手中握有造假铁证。 “挺曹派”主将刘庆柱回应说.“我觉得他们如果要 反驳关于曹操墓的结论,那就请拿出证据来。如果证实 曹操墓有假,你们可以去上诉,去告安阳考古所和国家 文物局。”而且整个质疑过程中.他们都没能提出比较 新的论点或证据。 2010年12月4日,河北律师韩甫政与对曹操墓持 假立场的学者倪方六、吴锐、张国安等共8人.采取联 合署名的方式.向国家监察部发出《检举书》,检举“河 南省文物局在安阳西高穴墓葬考古发现的文物认定过 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并请求“国家监 察部依法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撤销被检举 人‘曹操高陵’的认定,责成依法予以重新认定”。 韩甫政等人从以下四方面检举河南省文物局在曹 操墓的认定中有不当之处:(1)没有执行“应当通过听 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的法定程序;(2)被检举人 没有执行法定的“公告”程序;(3)被检举人违反文物保 护法规,且不“诚实信用”;(4)被检举人没有或没有按 法定程序“听取专家意见,召集专门会议研究”。【3 】三、思考:我国考古论证制度的缺失与完善 认真推敲倪方六、吴锐、张国安、韩甫政对河南省 文物局的四项检举,都在说明同一个问题——指控河 南省文物局没有按有关考古规程和文物管理认定办法 进行工作.在“安阳西高穴曹操高陵”认定工作中“有法 不依,有章不循”。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是从这场旷日 持久的曹操墓纠纷事件中,如何考量我国现有的考古 文物认定制度,也就是我国考古论证制度的缺失与完 善。 结合曹操墓纠纷.对照我国现有的考古文物认定 法规,可以看出以下几个问题: (一)关于不可移文物认定:没有进一步区分考古 发掘文物和现有地面文物应采取不同的认定方式(以 第2期 杨固平:从曾操墓的纠纷看我国考古论证制度的缺失与完善 65 古墓葬和古地面建筑为例) 《义物认定管 暂行办法》第L条规定“公I 、法人 和其他绀织书面要求认定 可侈动义物的,J、 当向县 级以』二地方文物行政部门提供其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者有效证照号码 县级以J二地疗 文物行政部门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并 作出决定予以答复。”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疗文物 行政部门认定文物,应当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相关资 料,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并作出书面 决定”。按此说法,古墓葬和古建筑均属不可移动文物, 其认定程序和方式均相同。但是,我们知道,古蕖葬属 于田野考古,必须遵循严格的考古规程:先发掘.整理 发掘资料,发表发掘报告,最后再鉴定结论。这样,曹操 墓的认定就必须在发掘报告的基础上进行.由县级以 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开展涮查研究。收集资料。听取 专家意见,召集专门会议作出书面决定。相反,已有地 面古建筑物或其他现有文物可以直接按照《文物认定 管理暂行办法》第七、第八条规定进行鉴定。 正是由于现有的《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没有对 古墓葬和其他文物的认定程序和认定办法作出区别. 才导致曹操墓的认定出现如河北律师韩甫政所说的 “当发掘工作还没有完成时.认定结果就发布了”的怪 现象。但河南省文物局在回应公众关于曹操墓认定程 序的质疑时.言之凿凿地宣称,曹操墓的确认过程符合 规章要求,没有问题。 建议:修订《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文物 认定的程序和办法,区分古墓葬和其他文物应采取不 同认定程序和方法。古墓葬的认定要等发掘工作全部 结束后,在发掘报告的基础上进行认定。认定过程中要 公开有关信息,充分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 (二)关于对文物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处理:没有建 立权威的认定、发布制度 现行《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认定 文物,由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文物发 生争议的,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作出裁定。”“省级文物 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的要求,认定 特定的文化资源为文物。”第十三条规定“对文物认定 和定级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以上规定,当“安阳西高穴曹操高陵”遭到学 者专家质疑时,河南省文物局可以作出裁定。因为舆论 担心河南与曹操壤利益相关,所以对河南文物局的裁 定,公众质疑纠纷的升级fu扩人就是必然的了。这时 fI英,建立一种权威的认证发布制度就 得允为紧要 谁 最有资格术认定和发布考古结果? 家义物局作为最 高的文物主管机关,应当组织权威的、中立的第三方专 家同,按照有关程序重新进行认定,而小是由本省的文 物局米裁定。遗憾的是,到口前为止,还没有组成这样 的机构,质疑仍在继续。 建议:国家文物局要尽快建立一种权威的认定发 布制度,完善《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提高法规效 率,减少文物鉴定中的纠纷事件。 (三l关于学术和政府关系问题:学术独立,政府自 律.提高二者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公众对曹操墓的质疑,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对某 些学者的权威和政府公信力的质疑。因此,要求广大的 考古专业人员保持学术独立,恪守学术道德是必要的。 但是,我国考古部门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学术机构.经费 全部来源于政府。进行任何一项考古工作,没有政府的 资金支持,什么也搞不成。这样就加大了地方政府干预 考古研究的风险,干扰学术的独立性。我们不妨借鉴外 国的做法,拓宽考古资金的来源渠道,除了政府.还可 以设立非官方的考古基金,为我国的考古事业创造一 个相对独立的发展环境 另外.政府要妥善处理和当地考古部门(或学术机 构)的关系,加强自律,尤其是在某项考古尚未得到广 大公众认可、形成定论时,地方政府不要以开发商业为 名急于介入。当然依据文物保护法规,采取措施保护文 物是必要的。因为我国的考古部门从经费和机构上都 与政府关系密切,如果地方政府急切地想靠考古来发 展当地旅游业的话,未免有权力和利益“绑架”学术之 嫌。所以,地方政府要依法行政,加强自律,取信于民。 这点应体现在考古发掘和认定法规中。 一 建议:拓宽考古资金来源渠道,规范政府行为.尤 其是重大而有争议的考古发掘和文物认定过程中.避 免政府“过度”参与。这样做,有利于学术独立和提高政 府的公信力。 【参考文献】 【1】袁济喜,王蒙.“曹操墓”盖棺定论为时尚早——应在析疑与 求实申探索历史真相Ⅱ】.探索与争鸣,2010,(3). [2】立羽.曹操墓背后的喧哗与骚动Ⅲ.畅谈,2010,(2). 【3]邢云,倪方六等8人请求撤销曹操高陵的认定【N】.大河报 2010-12-7(A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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