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题7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国际私法》模拟试卷(7)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下列表格内)

题号 选项 1 2 3 4 5 6 7 8 9 10 1、“亲子间的法律关系,依父之本国法:如无父时,依母之本国法。”这是一条(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型冲突规范 D、选择性冲突规范

2、下列关于法律规避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A、法律规避是一种排斥或限制外国法适用的手段,因此它可能由于当事人的行为而产生,也可能由于法院对于内国冲突规范的识别行为而产生

B、被当事人规避的法律可能是内国法,也可能是外国法,包括实体规范、程序规范和冲突规范

C、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规避我国法律的行为无效,规避外国法律的行为,其效力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D、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规避法律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欺诈行为,因此是无效的,无论当事人规避的是内国法还是外国法

3、韩国大宇号货轮在我国渤海湾内与另一只韩国货轮相撞,两船损失都十分严重,大宇号向我国海事法院起诉。大连海事法院在审理这一案件时,应适用( )

A、中国法 B、韩国法 C、双方商定的法律 D、大连海事法院指定的法律

4、美国公民甲(男)于1990年8月在中国海南旅游期间与中国公民乙(女)相识并恋爱,甲在海南观光数日后返美。1991年7月17日乙应甲批评家请赴美,在美国办理了结婚登记。1991年8月2日,乙以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无法建立感情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列选项哪个是中国法院审理该离婚案时应适用的准据法?( ) A、美国法 B、中国法 C、同时适用美国法和中国法 D、法院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中国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这一规范属于哪种冲突规范( )

A、单边 B、多边 C、重叠适用 D、选择适用

6、一个住所在日本的美国人,未留遗嘱而死亡,遗有动产在纽约州。其继承人为此动产的继承而在日本诉讼,依日本法律规定,继承本应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纽约州的法律),而纽约州的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于是,日本法院依照日本关于动产继承的法律规定作出了判决,这在国际私法中被称为什么?( )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法律规避

7、甲某系已取得美国国籍且在纽约有住所的华人,1996年2月甲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甲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纽约留下一栋住房、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

宝等。甲某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中国法院根据中国的国际私法规则,应适用什么法律审查这一案件?( ) A、中国法 B、纽约州法

C、动产适用纽约州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D、纽约州财产适用纽约州法,中国财产适用中国法

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条款属于下列选项中哪一类型的冲突规范?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9.中国南方某航运公司将其所有的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远洋货轮转让给印度一家航运公司,该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 A.中国法律 B.巴拿马法律 C.印度法律 D.船舶所在地国法律

10.美国人马丁和英国人安娜夫妇是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来华之前,两人长期在印度工作,并在那里有惯常居所。在中国工作期间,马丁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对于马丁和安娜的离婚纠纷,我国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加以解决? A.美国法 B.英国法 C.中国法 D.印度法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两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下列表格内)

题号 选项 题号 选项 1 6 2 7 3 8 4 9 5 10 1、一个婴儿出生在甲国,甲国是实行血统出生地主义的国家,而该婴儿的父亲

是乙国人,母亲是丙国人,他们在丁国结婚,乙国和丙国都是双系血统主义的国家,该婴儿具有的国籍是( ) A、甲国 B、乙国 C、丙国 D、丁国

2、中国一学生李勇去英国留学,在英国居住一年后即向英国一法院起诉,要求与国内妻子离婚。该法院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并且判决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对女方明显不利,对于此案,下列各观点中正确的是( )

A、我国不能承认这一判决的效力

B、依照我国婚姻法,我国公民的离婚案件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英国法院无权管辖 C、该判决做出未及时通知被告出庭参加诉讼,未给被告为自己辩护的机会

D、判决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尤其在分配财产等问题上,明显对女方不利,违背了我国法律中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

3.人民法院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会碰到依据我国法律中冲突规范的规定应当适用外国法的情况。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下列哪些途径查明? A.由当事人提供 B.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C.由我国驻该外国使领馆提供 D.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4.荷兰人迈克在中国工作期间被一同事过失伤害。因双方就损害赔偿标准达不成协议,迈克向工作所在地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可以委托下列哪些人为其诉讼代理人? A. 荷兰人

B. 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律师 C.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律师 D. 以个人名义出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驻华使领馆官员

5.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下列哪些国家可以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

A.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国 B.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住所地国 C.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居所地国 D.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国

6.中国法院就一家中国公司和一家瑞士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纠纷作出判决。判决发生效力后,瑞士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而且该公司在中国既无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代理机构,也无财产。关于该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下列选项中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中国公司直接向有管辖权的瑞士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中国公司向国际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C.由人民法院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请求瑞士法院承认和执行 D.由人民法院直接采取强制措施执行

7.《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下列哪些合同? A.营业地在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B.住所地在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C.具有不同缔约国国籍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D.在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的条件下,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8.假设甲国为《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乙国为非成员国。依该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作品可以享有国民待遇?

A.甲国公民在甲国和乙国同时出版的文学作品 B.乙国公民首先在甲国出版的文学作品 C.在甲国有住所的乙国公民的文学作品

D.乙国公民在乙国发表的文学作品

9、根据我国有关冲突规范,船旗国法律可以支配( ) A.船舶所有权的取得

B.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 C.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D.船舶抵押权

10.我国在加入1958年《纽约公约》时作了哪几项保留( ) A.非互惠保留 B.互惠保留 C.形式的保留 D.商事保留 E.限制保留

三、判断题 (每空1分,共10分,请将正确答案填在下列表格内)

题号 选项 1 2 3 4 5 6 7 8 9 10 1.2000年3月,中国某旅行社在中国组团到泰国旅游。旅行团到达泰国的当日,旅行团的游客因食用变质的食物,全部食物中毒。在泰国医院治疗7天后,游客们回国。游客们回国后,在北京市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在本案中,法院只能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即泰国法作为准据法。( ) 2.仲裁协议的形式可以表现为以下三种: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当事人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书、能证明仲裁协议订立的有关文件。( )。

3.不动产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这一冲突规范的系属是不动产所有权。( )

4.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住所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有条件的选择型冲突规范。( )

5.德国萨维尼的公共秩序保留理论与意大利孟西尼的公共秩序保留理论是有原则性区别的。( ) 6.法院依公共秩序保留排除了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后,一般多适用法院地法取而代之。 ( )

7.专利权人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或自专利批准之日起满3年,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不充分实施专利的,任何人都可以提出专利强制许可。( )

8.《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是一个开放性的国际条约,任何国家都可以加入。( )

9.1973年海牙《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依《公约》确定的所适用的法律应为一国的实体法,从而排除了反致。( )

10.婚姻的形式要件是指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必须排除的条件。( )

四、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冲突法调整,一种是( )调整。 2.冲突规范在结构上由范围和( )组成。

3.1849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了( ),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这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4.( )是在法律关系本座说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5.最早提出公共秩序这一概念的是意大利法学家( )

6.英美法系国家把外国法律看作事实,诉讼过程中由( )举证。 7.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国际上一般以( )解决。 8.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国际上一般以( )解决。

9.新颖性是一项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要件之一。对新颖性,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标准,我国采用的是( )标准。

10.《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了工业产权保护优先权原则,《公约》规定对发明专利给予( )的优先权保护。

五、名词解释(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3分,共6分)

1. 反致

2. 最惠国待遇

六、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简述涉外民事关系的特征。 2.简述法律关系本座说。

3.简述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及我国关于涉外结婚、离婚法律适用的规定

七、论述题(本大题共18分)

论系属公式

八、案例分析(12分)

2000年3月6日上午10时左右,俄罗斯商人艾立科与一中国朋友从宁波市开元大酒店打的到汽车南站,准备乘高速大巴到上海参加“华交会”。车到南站后,艾立科与其朋友下车,交11元出租车费,拿起行李走了,把一个装有贵重物品的手提包遗忘在出租车内。司机发现皮包后,开车回南站寻找失主,未果。

艾立科丢包后,到宁波人民广播电台播发寻物启事,称送还丢失皮包将给以酬谢。3月8日,艾立科又在《宁波晚报》上刊登寻物启事,承诺将付给还包人酬金8888元,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3月8日下午2时许,拾包司机在一男子陪同下,到艾立科住的客房送还皮包。艾立科兑现承诺,付了酬金。

艾立科皮包失而复得后,委托中国籍的朱女士向宁波市公管处投诉。公管处几经周折,查到收受酬金的出租车司机。3月9日,公管处通知拾包司机到公管处说明情况。拾包司机承认接受酬金的事实,并写下“拾物经过”。3月10日,司机将酬金交到公管处,由公管处交给失主。公管处以“举报待查”为由,暂扣出租车司机上岗证,要求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出租汽车司机既憋气又窝火,拾到的皮包,还了,收受的酬金,交了,上岗证,被扣了,而且还落得个贪财的哥的名声。于是,他决定打官司,向宁波市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公管处返还酬金。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审理,判决驳回原告起诉。

问:1.本案中有哪些涉外民事关系?

2.这些涉外民事关系应以何国法律作准据法?

《国际私法》模拟试题(7)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C 2、C 3、B 4、B 5、D 6、A 7、C 8.A 9.B 10.C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ABC 2,ABCD 3, ABCD 4.ACD 5.ABD 6.AC 7.AD 8.ABC 9,ABC 1 0.BD 三、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 错、2。对、3.错、4。错、5。对、6。对、7。对、8。错、9。对、10。错、 四、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

1。实体法 2。系属 3。法律关系本座说 4。最密切联系学说

5.巴托鲁斯 6。当事人 7。属人法 8。属人法 9。有限世界新颖性 10。12个月 五、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6分)

1.反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而根据该外国的冲突规范该案应该适用受理案件国家的法律,如果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则构成反致。

2.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依据条约或国内立法,在贸易、投资、在航海、关税或侨民的民事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 六、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涉外民事关系具有以下三个法律特征:

(1)涉外性。涉外民事关系具有涉外因素,这种涉外因素可以表现为法律关系主题的一方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国家、法律关系的客体位于国外、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发生在国外。

(2)广泛性。广泛性指涉外民事关系既包括婚姻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关系、侵权关系等一般意义上民事关系,又包括各种商事合同关系,概言之,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具有涉外因素的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相联系的人身关系均属涉外民事关系的范畴。

(3)国际性。涉外民事关系是在国际交往中产生的,在形式上通常表现为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质上体现着国家之间的关系。涉外民事关系要服从国家的对外政策,要受国际关系的制约。

2.法律关系本座说是德国法学家萨维尼1849年在其撰写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的法律适用理论。这一学说主张以法律关系为出发点,根据法律关系固有的性质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这一学说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这一本座就是特定的法域。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应适用的法律。

法律关系本座说创造性的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通过分析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从而确定准据法,这在方法论上也是一个历史性地突破。法律关系本座说对国际私法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现代国际私法理论都是在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3. 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是指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结婚必须排除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婚令。结婚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2)当事人双方自愿。结婚是男女双方结为夫妻的法律行为,须以男女双方自愿为基础。

(3)当事人之间没有血缘关系或近亲关系。现代国家均以立法的形式禁止直系血亲之间缔结婚姻关系,对旁系血亲间的婚姻关系,各国法律也加以限制。

(4)当事人双方与他人之间没有婚姻关系。现代国家多实行一夫一妻制,要求婚姻双方与他人之间没有婚姻关系,印度等国家除外。

在婚姻实质方面,一些国家规定患有不应当结婚疾病的人不能结婚,有的国家禁止从事某类公务的人员不能同外国人结婚。

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举行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七、论述题(共18分)

系属公式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

常用的系属公式有以下几种: (1)属人法

属人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接点的系属公式,主要用于 解决与人的身份、能力、婚姻家庭、亲属、财产继承有关的法律冲突。

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不同的原则。大陆法系国家采用本国法原则,即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属人法的连接点。英美法系国家采用住所地法原则,即以当事人的住所地作为属人法的连接点。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颁布。1804年以前,欧洲大陆国家也是以当事人住所地法为属人法的。1804年法国颁布了民法典,在这部民法典中,法国改变了以往以当事人住所地法为属人法的作法,采用以当事人本国法为属人法。法国的作法在欧洲国家和欧洲以外的国家中产生很大的影响,许多国家仿效法国亦采用本国法为属人法。

一国采用本国法为属人法还是采用住所地法为属人法,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有两方面因素往往起决定性作用:一方面是人口的流动,人口大量外移的国家多倾向采用本国法为属人法,移民大量涌入的国家多倾向采用住所地法为属人法。另一方面是一国法域的状况,一国存有不同法域时,一般多倾向采用住所地法为属人法。

为了适应国际经济交往不断扩大,国家之间人员往来不断增加的情势,为了协调属人法本国法原则和住所地法原则的对立,国际社会在制定国际条约时及一些国家在本国的国内立法中,已把当事人的惯常居所地作为属人法的连接点。采用本国法为属人法的国家近年来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开始采用住所地法或兼采住所地法为属人法,使立法更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属人法中还有一种法人属人法,一般指法人国籍所属国法律,常用来解决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解散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我国以当事人的本国法为属人法,但在某些领域以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律”、“定居国法律”为属人法。

(2)物之所在地法

物之所在地法是指作为涉外民事关系客体的物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所位于的那个国家的 法律,主要用来解决物的所有权关系及物的所有权与其他物权关系方面的法律冲突。物权冲突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已成为公认的物权法则,这一法则起源于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这一规则,现已广泛适用于解决动产物权法律冲突。 (3)行为地法

行为地法是指涉外民事行为发生地的法律。行为地法源于“场所支配行为”这一古老 的习惯法原则,初始用于确定行为方式的有效性,以后发展用来解决行为内容方面的法律冲突。

涉外民事行为是多种多样的,所以行为地法可以分解为若干个系属公式,如合同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侵权行为地法、婚姻缔结地法等等。

(4)法院地法

法院地法是指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主要用于解决涉外民事诉讼程 序方面的法律冲突,在有些情况下也用来解决实体法方面的法律冲突。

(5)旗国法

旗国法是指悬挂在船舶上或涂印在飞行器上的特定旗帜所属国的法律,主要用于解决 船舶或飞行器发生法律纠纷时的法律冲突问题。 (6)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是指当事人按双方意愿自主选择的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 律,当事人这种对法律的选择又称为“意思自治”,主要用于解决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 (7)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是指与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律。最密切联系的法 律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但这一法律适用原则的真正确立是在20世纪70年代。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作为一个法律适用的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合同领域,在涉外侵权、婚姻家庭等领域一些国家也适用这一原则。

八、案例题(共12分)

艾立科乘坐出租汽车,与司机构成涉外运输合同关系。依据最密切联系的原则,这一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是中国法律。

艾立科发布悬赏广告,拾包司机还包,这构成悬赏合同关系,依据最密切联系的原则,应以中国法律为准据法。

艾立科皮包失而复得后,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使拾包司机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交出酬金,这违反了“禁止反言原则”这一国际惯例,艾立科索要酬金构成不当得利。这一法律关系适用国际惯例、中国法律作准据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