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做好事故预想,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准确判断,迅速正确的处理事故,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班组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具体规定
(一)班组长,班组各岗位人员在接班时要清楚设备的运行状态,掌握和了解各设备存在的隐患。
(二)事故预想题目由班组长拟定,题目一般根据当日设备存在的问题拟定,也可以根据事故发生几率高的工作或设备拟定。
(三)班组每班次至少完成1人次的事故预想。
(四)预想人尽量在接班后1小时内完成事故预想,要突出个人想法、深入思考分析,不断提高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事故处理能力。
(五)事故预想完成后,由班组长评价并签字或跟班领导评价并签字。
第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骆驼山洗煤厂生产指挥中心。 第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乌海能源骆驼山洗煤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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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 间 班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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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故 预 想 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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