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 务 合 作 协 议
甲 方: 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乙 方:
二〇一四年四月
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 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拓展九江市共青城市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合作范围:
乙方在九江市共青城市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二条 合作原则:
(一) 本着“诚实守信、协作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密切配合、分工协作、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共同做好项目的维护及实施。
(二)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凭借甲方具有的招标代理资质,承揽招标代理项目。
第三条 承包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14年 月 日起,至2015年 月 日止。
乙方在承包期限内若乙方能严格履行该协议,且经营状况良好,则本协议承包期限到期时,乙方有意向继续合作,在告知甲方同意后可以续签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 成本、收入分配、结算:
(一)成本划分:乙方负责项目开发费用、开评标期间费用及需要甲方的人员支持的业务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
(二)收入分配:
1、合作项目所有招标收入,包括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乙方向甲方交纳承接招标代理业务薪酬总额的25%,税费由甲方承担。
2、一个项目完毕(服务费收取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结算项目金额,项目收费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应得款项。每次结算均由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第五条 人员配备
工作人员由乙方聘用,。
第六条 职责划分
(一)甲方职责
1、配合完成乙方在项目开发、公司备案过程中,准备相关资料;
2、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承揽项目招标代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予以全面监督、指导和控制。
3、按照国家和当地监管部门的要求,对项目招标过程相关文件进行签署和盖章。
(二)乙方职责
1、开发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需经甲方备案审批;
2、负责项目开发、当地备案;
3、编制资审、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标底等的编制)、组织标前答疑、现场踏堪、开标、评标、编写评审、评标报告等。
4、严格遵守甲方要求的各业务流程。
第七条 协议的终止:
(一)合同期届满;
(二)双方同意终止承包关系;
(三)乙方泄漏公司机密;资审、招标文件以及业务流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受到通报批评。
第八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 由双方协商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负责人签字后有效。
甲 方: 乙 方:
公 电 日 司: 话: 期: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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