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钢筋工班组合同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劳务分包合同书

编号: 发包方: 重庆艺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将“佳木春晓”后场工程钢筋劳务承包给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武隆仙女镇

第二条、工程名称:“佳木春晓”后场工程

三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甲方代表姓名银豪,乙方代表姓名 第四条、乙方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4.1、承包范围:以甲方与施工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范围的钢筋内容工程为准,具体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配置标准等相关构造作法包含在内的全部钢筋施工内容,基础部分基坑槽、筏板基础、地梁等基础工程中涉及的钢筋分项及主体结构工程的钢筋分项劳务,兼包辅材、周材、租赁材料等。

4.2、承包方式:以工程纯劳务加辅料以及机具包干承包给乙方。工程劳务辅材、周材及机具等费用。

第五条、分项工程工作内容、相关要求及质量要求

5.1、钢筋分项工程劳务及相关承包要求。 5.1.1工作内容

5.1.1.1、钢材下车;

5.1.1.2、本工程基础及主体所有钢筋(含铁马凳)的制作、绑扎、焊接(竖焊、闪光对焊、单双面焊、机械连接、焊条、焊剂、扎丝等)、安装;砼垫块、砼马凳(含制作、安装人工及所需材料费)等;

5.1.1.3、钢筋的成品保护; 5.1.1.4、堆场的平场、标识; 5.1.1.5. 废旧钢材的清理;

5.1.1.6、涉及钢筋分项工程的试件的制作由乙方负责,送样取回相关报告由甲方负责; 5.1.1.7、制作铁马凳、砼马凳、高凳、门洞护栏栅等;预埋环制作及安装。 5.1.1.8、自备调直机进行现场调直钢筋的加工。 5.1.1.9、涉及钢筋分项工程的其它劳务工作。 5.1.2、 承包要求

5.1.2.1、辅材及机具包括灯、线、扎丝、焊条、焊剂、焊机、扫把、防雨雨具、棕垫、对讲机、胶垫块、调直机、弯曲机、切割机、断钢筋机等(机械连接钢筋、竖焊钢筋必须用切割机切割);

5.1.2.2、材料用量不能超过图纸耗量,超过部分由乙方赔偿;

1

5.1.2.3、旧钢材到场后必须无条件整理使用;

5.1.2.4、成品保护:⑴安全网损坏由乙方赔偿;⑵地坪砼必须达到规定强度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上人,若造成损坏的则由乙方负责;⑷ 焊渣的冲冼;⑸作业面完成后必须工完场清。每层砼浇筑前无钢筋留在作业面上;

5.1.2.5、所有钢筋使用量(含尾钢量)不能高于图纸图算量的98%。如有超出图纸图算量的98%的部份,产生费用(含材料)由乙方承担。

5.1.2.6、施工场地(现场)的文明施工、质量检查和排序按本合同第5.1.2.8条款执行。 5.1.3、质量标准 (质量达到优质结构标准)

5.1.3.1、板钢筋护筋保护层由乙方控制在2.5cm内,合格率每层达90%以上,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1.3.2、出现露筋的在砼浇筑后30小时内负责处理;

5.1.3.3、其他未规定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首层、中间层及屋面钢筋必须弹线、绑扎满足检查。

第六条、其它事宜规定

6.1、乙方劳务工程进场前,必须将相应人员备置,施工保障措施等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查,并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场;乙方各班组及管理员名单在进场前以书面形式报甲方,若以上人员不配合甲方工作或甲方对以上人员工作质量不满意,甲方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乙方需变更以上人员,应征得甲方同意。

6.2、乙方负责基础与主体结构以外的钢筋劳务;

6.3、在乙方进场后,从开工至竣工退场完毕不发生任何计时工(设计变更除外)。

6.4、本合同建筑面积执行《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不计算建筑面积的(人防通道、自行车坡道、残疾人坡道、各种采光井、层高2.2米以内的设备层等)各种项目,工程量已并入主体工程内,不另计算建筑面积。

6.5、乙方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必须保证按施工图尺寸和甲方要求施工,并保证在允许范围内偏差,否则产生的反工及材料费应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保证金

7.1、根据双方协商,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30000 元 (大写: 叁万元 )。该保证金必须打入甲方指定帐户。

7.2、保证金在本工程预验收后无息一次性返还。 第八条、承包单价

8.1、不以建筑面积计费部分(正负零界面以地梁上口为准 ):

地梁等钢筋综合单价: 600 元/吨。(此单价已包括人工、机具、安全责任、税费等)。 8.2、 以建筑面积计算部分:

钢筋劳务单价均为包工、包机具、辅材、安全责任及税费等大包干形式,并按《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计算面积,上述单价为合计40 元/㎡(大写肆拾元整).

2

8.3、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承包范围和内容以内,本承包单价一次性包干,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若乙方未完成某分项工程,由甲方另行安排班组施工时,甲方按上述单价扣除,并按每分项工程相应单价扣减乙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8.4、特殊工种由乙方管理,由乙方支付工资。 8.5、设计变更

对设计变更的工程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否则,每次按 1000 元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8.6、乙方合同以外的工作:男普工按每天 150 元,女普工按每天 120 元,技术工按每天 200 元按实月结清,且相应工资包含了高温津贴及其他相关津贴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费等。

8.7上述劳务工程结算单价中已经包含了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的各种工资、税金、高温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费、医疗费、差旅费、外来劳动力就业证费、岗位培训费及质量优良奖、安全无伤亡事故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以及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其他所有费用。本工程的劳务结算价款均为一次性包干,甲方不应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同时,上述单价已包含乙方应承担的符合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的所有税收(税金)。

第九条、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及环保要求

9.1、乙方对承包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甲方及上级单位的政策、法律、规范、标准和制度、不得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9.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法律教育,工人必须遵守环保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要求,如乙方在施工中违章违规造成罚款,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9.3、乙方进场后必须即时参加职工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含受伤、残疾、死亡等), 20000 元以内由乙方负责。超过20000元乙方独立享受该保险的相关赔付,同时可享受总承包方为该工程所参加的商业保险赔偿额,如尚有差额部份由乙方承担差额的30%,甲方承担差额的70%。若受伤(遇难)方起诉或仲裁要求甲方赔偿,则判决或裁定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质量和工期要求

10.1、乙方必须确定一名施工总负责人,每天必须在岗位上对项目施工进行管理。 10.2、乙方所承包的分项工程必须按照优质结构工程和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规范标准执行;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文件及说明施工,经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监部门等有关部门验收达到要求。

10.3、施工工期:开工时间_ __,竣工时间_ ___,总工期为 _日历天(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以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工期为准;如因甲方原因(如材料供应不及时,停水、停电,甲方管理失误等)造成停工及损失,乙方主动放弃向甲方索赔。

10.4、节点工期:基础工程的节点工期___按甲方要求完成___,主体工程的节点工期___按

3

甲方要求完成_ ;以上节点工期不因国家法定节假日而变更或延长。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其他权利、责任和义务 11.1、甲方的其他权利、责任和义务

11.1.1、甲方负责组织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下达生产进度总控制计划和月度生产作业计划,质量标准预控计划表,检查监督乙方生产进度、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机械设备保养等。

11.1.2、甲方根据施工生产计划,提供乙方图纸一套,由于图纸不能按时提供、周转材料、其他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签证,工期顺延,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乙方放弃索赔。

11.2、乙方的其他权利、责任和义务

11.2.1、乙方有权就工程技术咨询甲方,寻求甲方技术方面的支持; 11.2.2、乙方应提前十五天书面向甲方提供材料计划;

11.2.3、乙方必须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对其工作人员的一切行为负责。乙方工人若有偷盗行为,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处予罚款,并有权在劳务工程费中扣除,同时,甲方视行为人情节决定是否送公安机关处理;

11.2.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节约用料,不能随意浪费;

11.2.5、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施工质量或工程进度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劳务分包合同,且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清退出场,否则,还应按每逾期一天承担2万元违约金并累计计算,甲方可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或保证金中扣除。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按其实际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计算工程量后,只按80% 结算后一次性支付;对乙方完成的不合格部分,不予支付工程款,其返工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保证金或应付的结算款中扣;

11.2.6、乙方必须派专职施工员进行抄平放线,人员数量及配置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为甲方负责复核;无故缺席一次,罚款300元。

11.2.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如违反按 500 元/次累计计算; 11.2.8、乙方自备操作中需用的照明灯、线; 第十二条、结算和付款方式: 12.1、劳务工程结算的特别约定:

12.1.1、乙方在结算劳务工程款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财务制度、付款规定和程序办理,并以乙方办完甲方付款所需要的审批手续之日为付款起算日;

12.1.2、乙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

12.1.3、不以建筑面积计算的基础部分和附属工程,必须由甲方的施工员、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收方记录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时乙方必须提供收方记录原件。

12.2、付款方式:

4

甲方按以下方式付款:

12.2.1、基础完工验收后,在2 个月内付清基础工程款;

12.2.2、乙方完成两栋楼主体封顶后15日内甲方开始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的合格单项工程量的 70 %进度款,其余两栋楼主体封顶后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完成的合格单项工程量的 70 %进度款。其余工程按月进度70%付款。

12.2.3、工程通过竣工预验收合格15日内支付到已完工程量 90 %的工程款; 12.2.4、其余部分工程劳务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 月内付清;

12.2.5、若施工方未及时付款,甲乙双方应及时配合向施工方主张权利,在施工方支付甲方工程款后三日内,甲方立即将应付乙方的劳务工程款项支付给乙方。由于甲方资金问题,工程款未按时支付,超过2个月的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乙方必须得照常施工,不得以工程款不到位为理由停工,停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2.2.6、若乙方工程质量存在缺陷且不能及时整改,或者施工进度不符合要求,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第十三条、质量保修: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廉政合作

14.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4.2、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14.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政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14.4、乙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就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同意在本工程结算总价款的基础上减少10%后作为甲方应付工程款,并由乙方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14.5、如因乙方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在工程按时结算总价款的基础上减少50%后作为甲方应付工程款,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若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单方解除合同(包含但不限于乙方不进场、中途退场),就自愿将质保金转为违约金,乙方所缴纳的质保金甲方则不予退还。

15.2、若乙方未按期(含节点和总工期)完成工程,每逾期一天按1000元累计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由乙方返工、整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整改若造成逾期的按本合同第15.3条执行。

15.3节点工期逾期10天以上的或因质量问题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清退出场,否则,还应按每逾期一天1万元累计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和保证金中扣除。对乙方已完部分工程按乙方实际已

5

完成的合格工程计算工程量后,只按70%结算后一次性支付,对乙方完成的不合格部分工程,甲方有权指定其他单位或班组进行返工整改,其返工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保证金或应付的结算款中扣除;

15.4、若乙方出现了下列情形之一,则每出现一次且未被媒体曝光,乙方应该向甲方支付壹拾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累计计算;若出现的下列情形并被媒体曝光,每出现一次乙方就应该向甲方支付贰拾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累计计算:(1)乙方的员工(包含民工)到各级政府、人大、政协以及其他有关政府行政职能部门上访、闹事;(2)乙方的员工(包含民工)出现“爬塔吊”、阻断交通及其他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3)出现了因乙方原因把甲方牵涉到民事诉讼、劳动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纠纷中的行为;(4)以及因乙方原因出现了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同时,若出现上述情况或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形,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的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的通知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乙方即生效)。甲方因上述情形单方解除本协议,将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5.5、乙方因工人劳资纠纷、安全事故、治安事件不能控制局面(如爬塔吊、聚众闹事等),以及乙方工期滞后、质量事故等,在影响甲方生产及企业形象和利益时,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和剩余工程款中代为支付相应费用或从中扣除甲方应收费用(如违约金)。

15.6、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内容,甲方有权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内容交由其他劳务公司或劳务班组施工,甲方可依据与其他劳务公司或劳务班组签订的劳务合同或结算依据直接等额扣取乙方工程款,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15.7、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将应付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支付给乙方的民工,相应的民工收到甲方直接支付的工资或工程款后,视为乙方收到甲方等额的工程款;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视为乙方负责人构成刑事犯罪的主观要件。

15.8、甲方逾期付款,则应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承担违约金。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本 合 同 中涉及的币种均为人民币。双方约定按附件中所列的结算单据办理结算,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现行施工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否则甲方可以对乙方进行500---10000元的罚款。若乙方拒不整改,属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3天内出场,并按乙方已完符合质量要求工程量70%进行结算。

第十八条、乙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十九条、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劳务分包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待甲方收到乙方按约定支付的保证金后即生效。

6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5年 月 日

7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