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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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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考勤制度

为维护财务工作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严肃纪律,使财务人员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结合财务部实际情况,除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外,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1、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应事先告知主管领导。房地产财务人员应告知邢经理,其他出纳人员应告知张秋霞,会计人员应告知朱俊红.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书面登记。

2、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先到主管领导处书面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主管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3、请假一天的应先由主管领导签字后,由朱俊红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刘总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懂事长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4、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5、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主管领导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6、各部门主管领导请假的由刘总批准。

7、无论外出或请假的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钧鼎集团财务部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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