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民族旅游区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摘要】旅游业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物质相对丰富而发展起来的产业。在我国国内市场对外开放的条件下,旅游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而民族旅游区的开发与保护则成为可持续发展在旅游业中的具体体现。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贯穿于旅游业的整个发展过程,并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而日益显得突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正是要解决开发
与保护之间的矛盾,使之和谐发展从而推动旅游业的发展。
【关键词】民族旅游 保护 开发
一、前言: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民族旅游日益成为一种极具经济开发价值的旅游方式,成为推动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民族旅游区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和原生态的自然生态环境,为该旅游区的开发创造了优越的自然和人文条件,而民族旅游区的保护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众所周知,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丰富的旅游资源,尤其是生态旅游资源。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在开发这些旅游资源的过程中,却使我们的环境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这不仅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同时也影响了整个民族旅游区的经济发展。民族旅游区的经济环境及其周围各种资源的变化会对整个民族旅游区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通过科学的研究规划与开发保护,实现民族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为推动旅游业的发展带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尽一份力量,并使其真正成为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
二、民族旅游区现状:
民族旅游区扎根于特殊的地貌环境,以典型的地质构造,使其自然景观有雄、奇、险、秀、幽、旷、野的基本特征,多彩的民族活动展示,丰厚的民族文化沉淀,以及封闭状态下形成的质朴的民族风情成为民族旅游区开发的肥沃土壤。首先,民族旅游区的旅游资源品位极高。旅游资源的价值在于特色和魅力。我国民族地区许多旅游资源为全国甚至世界所瞩目。就以青海省为例,青海处于地球第三极,正处在世界屋脊的青藏高原,连绵的雪山冰峰,其山体的高度,长度为世界其他国家所无以伦比的;就青海湖而言,它的旅游资源不仅丰富而且奇特,它的面积差不
多有800个杭州西湖那麽大,青海湖水面的海拔高度相当于把泰山摞在黄山上。蔚蓝的天空,纯净的空气,清澈的湖水,没有哪一个内地湖泊所能比拟。此外,云南的路南石林,四川的九寨沟,新疆的天鹅湖,内蒙的阿尔山温泉等,均是著名的佳景胜地。这些风景名胜和文物古迹在国际旅游市场上有很大的吸引力。其次,民族旅游区自然景观和民俗风情占优势。我国人口稠密的平原地区也有不少山景,但大多因靠近城市的区位而成名,或因文人墨客的渲染而享誉,而真正以自然美而成景的奇山,险峰,雪原,古迹生物等,均集萃于民族旅游区。如西藏的希夏邦马峰,新疆的罗布泊,青海的察尔汗盐湖和万丈盐桥等,这些自然美景是当前旅游市场开发行情看好的类型之一。如果说民族旅游区自然旅游资源以奇而异取胜,人问旅游资源则以古而稀闻名。民族旅游区不仅有距今久远的古人类遗址,古墓葬和众多的壁画,寺院佛塔而且还有各民族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生动活跃,丰富多彩的民风民俗,传统节日,集会活动,民族歌舞,民族服饰等。这些人文资源,对于发展旅游业来说是一种优势,可以为旅游者提供多种多样的旅游环境和旅游活动内容。第三,由于民族旅游区地处偏远,区位条件和可进入性是民族旅游区开发的瓶颈。由于自然、社会和历史的原因,民族旅游区一般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且经济发展水平较差,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旅游开发建设资金不足,许多民族旅游地区地形复杂,在开发的同时必定会对当地的环境和资源造成一些负面的影响。仅以三江源地区为例,三江源旅游区是青海省的潜在王牌旅游区,是青海旅游业发展的后劲和潜力,近几年来对三江源旅游区的开发特别受到关注,而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在开发该区旅游资源的过程中,却使环境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甚至遭受到污染。三江源的生态环境变化将直接关系到区域乃至国家的生态安全,对全国乃至全球的大气,水量循环具有重要影响。
三、民族旅游区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通过对民族旅游区现状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民族旅游区的保护与开发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首先,由于民族旅游区的地域性较强,交通不便,地形复杂造成这些旅游区的经济发展相对其他旅游区滞后,不能突出地方特色;其次,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旅游开发商没有正确分析当地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大多数旅游开发商认为旅游业是一种投资少、见效快、创汇高、收益多的无烟产业,只要开发必然获利,最终形成了未保护先开发以及无节制乱开发的局面,导致资源浪费同时也对生态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民族地区由于受到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因素的制约,许多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还处于一个比较低的水平,一些地区在经济财产、人力物力等方面都不充裕。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旅游开发是一项投资高、回收慢、长期性的项目,如果民族旅游区的开发不能看到自身的实际状况,分析资源环境的承载力盲目的开发一些不成熟的旅游项目,不加保护的肆意开发必将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必须充分考虑民族旅游区现有的基础条件,自然资源状况,以保证民族旅游的开发能够为当地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从而推动民族地区的发展。
四、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保护与开发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首先,保护与开发是相对立是互相矛盾的。民族旅游的开发与民族旅游的保护相矛盾。如果要对民族旅游区进行开发必将会对当地的居民及环境产生一些积极或消极的影响,而无计划的开发则会成为一种彻头彻尾的破坏。尤其是对于脆弱的民族旅游区而言这种破坏无疑是毁灭性的,这样就需要对旅游资源进行保护,保护旅游资源的原始状态恢复山川的秀美这又阻碍了旅游资源的开发,使潜在的旅游资源不能得到充分的挖掘,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因此,民族旅游的保护与开发是相矛盾的。其次,保护与开发是像统一协调的。民族旅游开发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增加民族地区人民的经济收入,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现代旅游发展日益突出生态效益,民族旅游的古朴性,自然性,原始性为民族旅游区的开发提供了重要的资源,这正是吸引游客游览的内在魅力。民族旅游区的开发在利用民族资源发展自我的同时也毁坏着其赖于生存的基础条件。在现代化的背景下,民族旅游区开发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如何保证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的同时,保护民族资源和环境,使其能够传承并动态地向前发展,在保护的前提下适度开发,促使保护与开发相协调是民族旅游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是推动民族旅游区不断向前的动力之一。由此可见,保护与开发是相统一相协调的,在民族旅游区的开发过程中应该坚持保护性开发的新思路。
五、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方案
由于民族旅游区的特殊性,它是一种不同于其他旅游的新型旅游方式它的发展与民族地区的自然生态有着密切的联系,通过上述问题的探讨,我们可以知道民族旅游的开发在遵循一般旅游开发原则的基础上,更要遵循一些特殊的原则,这样才能保证民族旅游区开发能够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文化效益和生态效益。现仅以青海省为例提出一些可行性方案:
青海省处于地球的第三极,青藏高原特殊的地理环境,再加上当地是多民族聚居区,使这里有着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和民俗风情,美丽的青海湖,神秘的塔尔寺,全国最大的察尔汗盐湖和万丈盐桥,此外尚有自然与人为有机结合的李家峡水电站和坎布拉风景名胜区以及长江、黄河、澜沧江三江源头的景区优势。我们应该充分认识我们的旅游资源优势,但与大多数民族旅游区一样存在民族特色与民族知名度不突出,民族形象弱等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应当采取大力宣传,政府引导居民参与的方式来解决;首先,在发展青海旅游经济中,借鉴兄弟省区经验,将优势景区景点制作成风光片,民俗片,游览片,通过卫星电台大量地、频繁地向各地播放,另外鼓励文人作家,专业人士撰写宣传文章,开展对外宣传以强化宣传效果。其次,针对当前以本地和省内市场为主体“政府主导”的市场现状,立足长远,应以“政府
主导”为导向,强化市场意识,创新开拓手段,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引导旅游者,充分利用网络这一快捷、经济、覆盖面广的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开展对外促销宣传,壮大客源队伍。再次,为了提高民族旅游区居民生活水平,群众参与并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扮演主要角色是十分重要的:一是当地居民参与到旅游开发中来,从中获利可增加其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必将成为民族旅游开发的积极支持者;二是居民参与到民族旅游中,可为民族旅游的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旅游文化资源,当地居民可直接受益,可自觉对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进而保证了民族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三是针对生态环境脆弱和难恢复地区应当采取以保护为主开发为辅的方法进行适当的开发。像开发诸如可可西里,三江源等地区的旅游资源时,就应当做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三者相统一。从客观上要求保护自然环境,恢复和修葺原有资源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不仅要大力开发自然旅游资源,充分利用三江源的自然风光,可可西里的野生动物资源还应建立和开放相应的自然保护区,该开发的合理充分的开发,不应开发或开发会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应予以保护。对于这些环境脆弱的地区必须要求旅游环境质量要优于一般环境质量以起到积极的保护和促进作用。因此,在民族旅游开发过程中要对民族旅游的生态效益进行评估,注意自然生态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不能过度开发自然资源,要充分考虑当地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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