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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项目编号:20091318-T-469

合格评定 保密性 原则和要求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北京天一正认证中心

2010年1月

一、任务来源

2001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理事会要求其合格评定委员会(ISO/CASCO)研究并准备一组用于ISO所有合格评定文件的通用要素。为此,ISO/ CASCO成立了第23工作组来承担此项任务。该工作组识别了一些通用要素,其中包括公正性、保密性、投诉和申诉、信息公开和管理体系。由此ISO/CASCO自2004年至2008年连续发布了ISO/PAS 17001《合格评定 公正性 原则和要求》、ISO/PAS 17002《合格评定 保密性 原则和要求》、ISO/PAS 17003《合格评定 投诉和申诉 原则和要求》、ISO/PAS 17004《合格评定 信息公开 原则和要求》和ISO/PAS 17005《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 原则和要求》公开规范。

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对这几项公开规范高度重视。2009年一季度,认可工作组组织翻译了这几项公开规范,形成了国家标准的初稿;二季度,认可工作组向SAC/TC261提出五项国家标准的立项申报,SAC/TC261表决通过后于2009年9月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提出立项建议并负责归口管理。2009年12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正式批准立项,并下发《2009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

本项目“GB/T ×××××-2010《合格评定 保密性 原则和要求》标准的制定”由北京天一正认证中心牵头承担,项目计划号为20091318-T-469,起止时间为2009年9月至2010年8月。其中,2010年1月完成征求意见稿,2010年5月完成送审稿,2010年8月完成报批稿。 二、目的和意义

为方便、统一和规范对合格评定活动(制度)用规范性文件中涉及“保密性”通用要素的编写,本标准规定了该通用要素的主要原则和基本要求,给合格评定标准起草工作组在编制标准过程中考虑“保密性”要素时提供了指南。

本标准的制定在合格评定领域具有基础性、指导性和实用性,适合于合格评定活动的多种对象,对加强合格评定机构的管理,规范合格评定的标准编制,建立、健全合格评定标准体系具有积极的引领作用。 三、主要起草单位

本标准由北京天一正认证中心、中国计量学院、国家建材质量检测中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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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泰尔认证中心、中国新时代认证中心和中环联合认证中心负责起草完成。 四、编制过程

1. 确定编制原则 (1) 等同采用的原则

本标准是对相应国际标准指南性文件ISO/PAS17002:2004的等同采用,应遵循GB/T20000.2-2009《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定。同时,在标准的翻译和编写过程中,尽量采用符合中文语法和语言习惯的表述方式,便于读者理解。

本标准是国家标准,在编写格式上应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

(2) 与其他标准相协调的原则

本标准与下列标准共同构成系列国家标准,在有关技术内容方面(如术语定义和一些通用词汇等)系列标准应相协调,并尽量保持一致:

GB/T ×××××-2010《合格评定 公正性 原则和要求》; GB/T ×××××-2010《合格评定 投诉和申诉 原则和要求》; GB/T ×××××-2010《合格评定 信息公开 原则和要求》; GB/T ×××××-2010《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 原则和要求》

2. 成立编写组

在SAC/TC261秘书处的指导下,按照SAC/TC261认可工作组和基础工作组的要求,2009年9月21日在北京召开了相关工作的讨论会,会上明确了标准转化的要求和时间进度安排,以及标准起草组的组长和成员。同时,SAC/TC261基础工作组和认可工作组联合组建了技术协调组,负责对本系列标准的起草工作进行协调并提供技术支持。

会后,报SAC/TC261批复同意,于2009年9月24日确定了制定GB/T ×××××-2010《合格评定 保密性 原则和要求》标准起草工作组的成员单位和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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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编写组的组长是由北京天一正认证中心技术委员会主任、原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所长的郭瑞霞研究员担任,组员来自检测机构、计量中心、认证机构和研究院等单位。参与人员涉及多个专业领域,以确保本标准的符合性和适宜性。

3. 标准征求意见稿形成过程

(1)

形成标准中文译稿初稿

2009年上半年,SAC/TC261认可工作组组织相关单位将ISO/PAS17002:2004《合格评定 保密性 原则和要求》翻译成中文,形成翻译稿。2009年9月25日标准起草组组长将ISO/PAS17002:2004英文原文及最初翻译稿发给起草组成员,请各成员各自翻译后比对最初的翻译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2) ISO/PAS 17001~17005五项标准协调

2009年10月28日~30日,SAC/TC261基础工作组与认可工作组组织五项标准起草工作组在贵阳召开了标准预案与标准化科研项目研讨会。会议专门就ISO/PAS 17001~17005标准预案的研究和转化起草工作进行了全面地分析和讨论,包括五项标准转化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技术问题、需要五个标准起草组协调和沟通的问题、教材编写的考虑和安排等方面进行了统一和协调。

(3) 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

根据贵阳会议的精神,标准起草工作组对ISO/PAS17002:2004《合格评定 保密性 原则和要求》翻译稿进行了修改,统一了前言、引言、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要求等通用性内容的翻译,并按GB/T 1.1-2009和GB/T20000.2-2009的表述要求进行了整理,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并将修改后的征求意见稿发送给各成员单位,采纳了成员单位的部分反馈意见,于11月16日提交给标准协调组审核。

(4) 形成征求意见稿

根据2009年11月30日五项标准技术协调组文件《对五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12月4日,北京天一正认证中心组织在北京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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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第一次标准起草工作组会议。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进行了完善修改。其中对前言、引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等内容基本采纳协调组的意见,对范围、总要求以及资源要求中助动词的使用进行了统一规范。同时还对标准协调组提出的意见进行分析,确定了采纳、不采纳的原因说明。会后,由北京天一正认证中心负责修改整理,形成征求意见稿及《对技术协调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于2009年12月21日提交给五项标准技术协调组。

(5) ISO/PAS 17001~17005五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审查及协调

2010年1月7日~8日,SAC/TC261基础工作组与认可工作组于2010年1月7日至8日在北京联合召开了“采用ISO/PAS 17001~17005的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协调组”第四次工作会议。会议对五项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进行集中审查。会议还讨论了这五项国家标准制定的后续工作与教材撰写工作,并对进度和相关管理工作做出了安排。

(6) 形成征求意见稿终稿

根据20100108协调会议的精神,标准起草工作组对ISO/PAS17002:2004《合格评定 保密性 原则和要求》征求意见稿再次进行修改,调整了翻译中个别字句,将修改后的征求意见稿发送给编写组各成员单位,并于2010年1月20日提交给SAC/TC261秘书处。 五、主要技术内容的说明

1. 关于本标准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本标准对ISO/PAS 17002的结构未做调整,并参考GB/T1.1-2009和GB/T20000.2-2009的相关规定形成了本标准,其结构如下: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保密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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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密性要求 5.1 总则 5.2 总要求 5.3 资源要求

其中,删除了ISO/PAS 17002的原前言、修改了原引言,按照五项标准协调工作组的意见形成了符合GB/T1.1-2009有关要求的国标前言和引言。同时,对系列标准的通用部分也参照17003和五项标准协调工作组的意见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第4章从机构的责任、提供信息方的权益、保密性和信息公开的均衡管理角度提出了旨在指导合格评定标准起草工作组在其文件中规定“保密性要求”的原则。

本标准第5章详细规定了将用于合格评定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在编制中涉及 “保密性”的强制性和推荐性要求(见5.2总要求、5.3资源要求)。

2. 采标的原则

在转换ISO/PAS17002:2004文件,形成本国家标准时,以下述几性为起草组的编制原则:

—— 翻译的准确性。等同采用国外标准,强调的是译文忠于原文,为调动起草组全体成员的才智得以充分发挥,鉴于原文篇幅不遵循等同采用的原则,长,决定在各自都翻译一遍的基础上,进行汇总、找出异同后通过mail、电话沟通及会上交流等方式进行有重点地研讨,确保译文与原文的符合。

—— 表述的通俗性。等同采用国外标准,还应追求译文符合中国人的语言习惯。为此,起草组反复通读全文,认真推敲每一句,在真正理解含义后,尽量用简捷的国语进行表述。

—— 通用部分的一致性。为了方便、统一和规范对合格评定活动用规范性文件中通用要素的编写,本标准与系列标准的共有部分应追求译文表述的一致性。为此,起草组认真考虑了认可工作组和基础工作组及协调组几次形成的协调和推荐意见,并积极参与研讨,反馈本组意见(第一次提出8条意见和建议,被采纳了4条;第二次对协调组意见,形成了13条采纳说明),力求系列标准整体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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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相关技术问题的处理

等同采用国外先进的标准规范所遇到的大量问题无外乎两类,一是措辞的处理,二是与囯标编制相关要求的协调。本编制组在过程中经过数次反复后,形成如下统一意见:

(1)关于译文措辞。本起草组非常接受SAC/TC261认可工作组和基础工作组的指导意见,力求意译,即在看懂的基础上用简捷易懂的中文予以表述。例如: —— 4.3的 注:

原译为“关于信息公开通用要素将另有一个标准予以规范。”因这个标准就在系列标准中,指明便于使用,故改成“关于通用要素‘信息公开’见GB/T ×××××-2010《合格评定 信息公开 原则和要求》标准。” —— 5.1 b):

原译为“推荐性:是合格评定标准起草工作组宜使用的起草要求,以满足希望有更高程度的规范时”或“是合格评定标准起草工作组希望制订一个更高程度的规范时宜使用的要求” 。此两个译文均属直译,欠通俗,故在遵循原意基础上做了如下修改:“是合格评定标准起草工作组在阐述相关要素时宜使用的要求,用于对该要素规范的提升和细化。” (2)关于相关要求的协调问题:

—— 等同采标与执行GB/T1.1有关要求的协调。等同采标在GB/T20000.2标准中有明确规定,简单讲就是比照原文准确翻译(除特出标点符号或人文等特例外)。因在本标准中强调的是等同采用,标准正文部分是无论如何不能例外的,要严格遵照GB/T20000.2要求执行。但前言和引言部分可考虑执行GB/T1.1有关要求,因为前言和引言部分一般是标准的资料性概述。完全引用原标准内容,肯定不适宜已转化成我国国家标准这两部分要说明的内容,可大篇幅改写,但要在适宜之处对变化部分予以说明(见本标准引言的第四段)。

—— 等同采标与系列标准统一的协调。针对五个通用要素,形成了系列标准,但由于原规范文件发表时间的差异,其通用部分不完全一致,处理原则仍应符合上面所述,即引言部分可统一,如:ISO/PAS 17002引言中识别的通用要素只有4个(发布时间早),而其他PAS文件(ISO/PAS 17001、ISO/P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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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4、ISO/PAS 17005)中识别的通用要素为5个。依据系列标准应统一表述的原则,本标准在转化为国家标准的同时,将同期转化的五个引用标准也全部列入引言中。但在正文中不可为追求系列标准的统一,而违背等同采用的有关规定,故主张对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的翻译只能符合本标准的原文,不能为与ISO/PAS 17004统一而将系列标准中4个标准的这部分译文转译,简单的“„„,仅此版本适用”没有完全表达大部分规范性文件(除ISO/PAS 17004外)原文的这部分含义。 (3)关于译文中需提及之处

协调组推荐的系列标准通用部分的译文在本标准中基本采用,鉴于“准确”与“通俗”兼顾的愿望,也有一些差异,此部分可见《协调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表》,供提出方予以斟酌。

4. 五项标准通用术语的翻译

本标准采用GB/T 27000-2006《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涉及的术语和定义,与其他合格评定标准的术语保持一致。就本标准中出现的与其他四项同期转化标准一致的通用术语的翻译,规定如下:

本标准中 the PAS,this PAS common elements general 六、标准属性的建议

待本标准通过审查将建议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与其他标准保持一致 译为“本标准” 译为“通用要素” 译为“总则”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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