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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批报建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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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批报建工作程序

1 目的

对工程报批报建工作进行总体操纵,明确报批报建相互关系和具体操作流程,加强对报批报建工作的治理,明确责任部门,确保项目的正常开发。

2 适用范畴

公司开发项目的报批报建。

3 经办部门

项目进展部、项目经理部、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营销策划部、客户关系中心

4 参与部门

设计治理部

5 工作内容

5.1 部门职责

5.1.1 项目进展部负责的对外报批报建事项:

5.1.1.1 向地区(区)计(经)委申报各工程项目每年的固定资产投资打算,并办理《固定资产投

资许可证》;

5.1.1.2 向地区(区)都市规划土地治理(分)局申办各工程项目的用地红线图和《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

5.1.1.3 与地区都市规划国土治理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协议》,缴纳各

工程项目的政府地价款,办理地价延期缴纳以及免除因未按期缴纳地价而引起的滞纳金和罚息等手续,向地区都市规划国土治理局申办各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协议书》或《土地协议》的签订手续;

5.1.1.4 向地区(区)都市规划土地治理(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手续,申领《国有土

地使用权证》;

5.1.1.5 向地区(区)都市规划土地治理(分)局申办《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如有

需要则申请变更土地用途、容积率、公共配套设施等规划设计条件事项的调整变更手续;

5.1.1.6 分别向地区(区)都市规划土地治理(分)局、地区公安局消防处、环保局、地区人防

办公室等各部门报审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建设扩初设计图、建设施工图,领取各部门审查意见

5.1.1.7 向地区(区)都市规划治理局审办《建筑核位红线图》

5.1.1.8 向地区(区)都市规划治理局红线办办理试放建筑红线、正式放线、验灰线手续;

5.1.1.9 向地区(区)都市规划治理局《建筑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

5.1.1.10 向地区(区)白蚁防治办公室审办白蚁防治手续;

5.1.1.11 向地区(区)都市治理局审办固体垃圾处理手续;

5.1.1.12 向地区(区)园林局申报施工图,办理绿化补偿手续;

5.1.1.13 向地区(区)房产治理局测绘队审办《商品房销售面积推测报告》及《商品房销售面积

实测报告》;

5.1.1.14 向地区房地产开发治理办公室申领《内(外)销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5.1.1.15 向地区公安局消防处申办各工程项目的消防验收手续,领取《消防验收意见书》;

5.1.1.16 向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申报《人防工程验收证书》;

5.1.1.17 向地区(区)都市规划土地治理局申办各工程项目的竣工测量,进行规划验收,领取正式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5.1.1.18 向地区房地产开发治理办公室审办综合竣工验收手续,领取《交付使用许可证》;

5.1.1.19 向地区(区)教育(分局)申报教育配套手续,引进中、小学校;

5.1.1.20 向地区都市规划土地治理局办理各工程项目土地使用费的年度缴纳手续;

5.1.1.21 向地区(区)都市规划土地治理(分)局、地区交通治理局申办各工程项目永久路口的

报建手续;

5.1.1.22 通过招商,引进社区配套幼儿园;

5.1.1.23 向地区公用交通公司联系,引进公交线路;

5.1.1.24 向地区(区)卫生局申报,引进社区医疗;

5.1.1.25 通过招商,引进大型配套超市;

5.1.2 项目经理部负责的对外报批报建事项:

5.1.2.1 各工程项目的初勘、详勘;

5.1.2.2 向地区抗震办公室、地区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报审各工程项目的扩初设计方案、基

础设计施工图、深基坑设计施工图、单体(包含水、电、煤气等单项工程)设计施工图,领取各部门审批意见;

5.1.2.3 向地区建设治理委员会申领各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桩基础开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

施工许可证》;

5.1.2.4 向地区自来水公司、地区供电局申办各工程项目的临时施工用水、用电手续,以及永久

用水、用电手续;

5.1.2.5 向地区煤气公司申办各工程项目的管道煤气手续;

5.1.2.6 向地区(区)建设委员会审办施工单位招投标手续;

5.1.2.7 向地区(区)建设委员会审办《安全施工开工验收合格证》、《文明施工开工验收合格证》;

5.1.2.8 向地区墙改办、地区档案馆申办各工程项目的墙体保证金、都市建设档案保证金等手续;

5.1.2.9 向地区建设治理委员会申办各工程项目的桩基竣工验收手续;

5.1.2.10 向地区建设治理委员会质检站申办各工程项目的《工程竣工核验证书》;

5.1.2.11 向地区劳动局申办各工程项目的《电梯验收结果通知书》;

5.1.2.12 向地区建设治理委员会、地区煤气公司申办各工程项目的《燃汽管道工程验收证书》;

5.1.2.13 办理各工程项目的《工程保修书》手续;

5.1.2.14 向地区建设治理委员会申领各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

5.1.2.15 需向地区建设治理委员会、地区自来水公司、地区供电局、地区煤气公司、地区档案馆、

地区劳动局等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申办的其他报批报建事项。

5.1.3

营销策划部负责的对外报批报建事项:

5.1.3.1 向地区房地产治理局申请购买《地区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5.1.3.2 办理抵押登记及小业主银行按揭手续,并负责将客户按揭资料上报房地局

5.1.3.3 楼盘促销广告以及万客会宣传推广广告(或活动)所涉及的所有对外手续;

5.1.3.4 需向地区房地产治理局、地区(区)都市规划土地治理(分)局、各商业银行、各保险

公司等政府部门或机构申办的其他报批报建事项。

5.1.4 客户关系中心负责的报批报建:

5.1.4.1 向地区房地产治理局、地区(区)都市规划土地治理(分)局申办小业主的初始登记手

续及《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1.4.2 客户投诉全程处理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对外手续及公共事项;

5.1.5 财务治理部负责的对外报批报建事项:

5.1.5.1 本公司《税务登记证》的变更登记及年审手续;

5.1.5.2 税务及外部审计事项;

5.1.5.3 融资、外汇等事务。

5.1.5.4 向地区统计局、地区都市综合开发治理办公室提交各种统计报表;

5.1.6 总办负责的对外报批报建事项:

5.1.6.1 向地区工商局申办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董事会等的变更登记及年审手续;

5.1.6.2 本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年审及排名工作;

5.1.6.3 职员保险、户口、出国等事务;

5.1.6.4 公司活动及公司经营治理理念和整体形象宣传等工作所涉及的各项对外事务。

5.2 部门责任

各职能部门对各自负责的对外报批报建事项承担要紧责任,应随时督促和跟踪报批报建的各项

前置工作的进展情形;关于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的、没有按时完成的前置任务,均应记录在册,作为部门负责人之间相互考核的依据。

6 职责调整

本程序列举的各项报批报建事项的职责划分,如需调整,或如显现新增加的对外报批报建事项,必须提交ISO9000流程讨论决定。

7 存档记录

7.1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7.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协议

7.3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7.4 建筑总平图及规划要点

7.5 建筑核位红线图

7.6 桩基施工许可证

7.7 人防联系单

7.8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9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单

7.10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7.11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7.12 工程单项验收资料

7.13 竣工验收备案证

7.14 交付使用许可证

7.15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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