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经济法简答题及论述题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反不当竞争法:

1市场混淆行为2商业贿赂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4侵犯商业秘密5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6商业诽谤

1、简述欺骗性标示行为(假冒行为)之表现形式。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侵犯知名商品的特有权(3)名称混同(4)虚假表示 4、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规定的消费者权利有哪些?

安全权、知悉真情权、受教育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维护尊严权、受害求偿权、依法结社权、监督批评权

5、简述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产品质量担保义务:产品不存在缺陷、产品应当符合默示的质量保证、产品质量应当符合明示的质量保证2产品质量标识义务3特殊产品的包装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4生产者的其他产品质量义务(禁止性义务)

7、简述生产者所承担的严格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免责事由。

A、产品存在缺陷;B、缺陷产品造成了损害;C、损害与产品存在的缺陷具有因果关系。 严格责任的免除:

A、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B、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C、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9.商业秘密概念及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3分) 10.消费争议的解决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何谓产品?我国《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范围

(1)商品,而不包括非商品。 (2)物质产品,而不包括精神产品。

(3)人工产品,而不包括天然产品。(4)动产,而不包括不动产。但设工程所使用的,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仍纳入《产品质量法》所指的产品范围。5)民用产品,而不包括军工产品。军工产品有国务院、国家军委另行规定。 12.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规定的经营者义务有哪些?

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三包”义务、不作虚假宣传、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权、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出具相应的凭证和单据、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

我国税收流转税包括: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房产税,契税,城市房产税

特定行为税:喜筵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船舶吨位税 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1、试论经济法具体调整对象的范围。

经济法是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利益出发,调整在国家干预、管理和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内容具体而言,包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规制关系、宏观调控关系。 2、试论经济法的地位。

1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部门:调整对象具有独特性;调整手段具有多样性;宗旨具有独特性2与相关部门法的区别:与民法在调整对象、调整手段及宗旨上都有不同;与行政法在调整对象、调整手段及宗旨上都有不同。1.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为适应我国的经济改革的需要而产生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需要国家以社会代表者的身份,对整个社会经济进行直接的干预和宏观调控,以达到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实现高效与公平; 2.经济法调整国家对社会经济运行过程的协调和管理关系,是国家组织和管理经济的重要的法律手段。3经济法的法域属性-----公法,4经济法与相关法的关系。

3.试述经济法形成的一般原因

(1).社会化生产与生产关系的矛盾(2社会化导致现代国家对经济生活的介入广泛而深化 (3).“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协同并用((4).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的对立统一 (5).法和法学自身发展的逻辑(6).一定的经济法学说的形成 4. 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每点1.5分)

1资源优化配置原则2国家适度干预原则3社会本位原则4经济民主原则5经济公平原则6经济效益原则。

6试述经济法的特征

作为新兴法律部门的经济法,具有以下主要特征,正是这些特征使其与其他法学领城相区别,并表现出自身的独特魅力。(以下每点2.5分) (一)经济法具有经济性或专业性的特征

(二)经济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其目标,以社会本位和实质正义为其价值定位 (三)经济法具有政府主导性,在调整手段方面具有政策性和综合性 (四)经济法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8、试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部门:调整对象具有独特性;调整手段具有多样性;宗旨具有独特性(5分)

(2)与相关部门法的区别:与民法在调整对象、调整手段及宗旨上都有不同;与行政法在调整对象、调整手段及宗旨上都有不同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产品内在质量应当符合法定要求;产品包装标识符合法定要求;特殊产品的包装符合法定要求;不得违反禁止性规定。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取措施,保持产品质量;销售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

消费者权利的内容:保障安全权 知悉真情权 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依法求偿权 依法结社权 获取知识权 获得尊重权 监督批评权 经营者的义务及内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听取意见和接受监

督的义务;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标明经营者真实身份的义务 。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念:调整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自愿、平等、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84.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1欺骗性商业行为包括: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名称或特有的包装装潢,盗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2商业贿赂3虚假宣传4侵犯5商业秘密6 低价倾销7 不正当有奖销售8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9诋毁商誉10 串通招标投标11强迫交易。

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欺骗性商业行为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仿冒知名商品名称或特有的包装装潢 滥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商业贿赂 (三)虚假宣传 (四)侵犯商业秘密 (五)低价倾销 (六)不正当有奖销售 欺骗性有奖销售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89.经营者应承担的义务

答:1、严格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2、接受社会监督的义务3、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4、不作虚假宣传的义务5、出具凭证和单据的义务6、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的义务7、承担今后责任的义务8遵守公平交易的义务9、尊重消费者的义务

90.消费者协会的职能

答: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4、受理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7、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我国经济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利于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按照“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通过法律调整,使各种经济成分都充满活力,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2.有利于经济建设的持续、稳定、快速、协调发展3,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主要依靠完备经济法制来规范和保障。4.有利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的进步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