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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煤业有限公司老空水防治方案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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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有限公司

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36号)、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煤炭工业局XXX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X号)、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煤炭工业局XXX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X)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属于兼并重组整合矿井,矿井周边不同程度存在老空积水等情况和专业技术人员,防治经验不足的现状和问题,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将从组织体系、技术体系、制度体系、保障体系等方面采取“四位一体”的方法防治煤矿老空水害,从而全面提升我矿煤矿防治水工作水平和水害治理能力,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一、煤矿老空水现状 根据XXX结果,XXX万m³。 积水-1-1, 二、健全组织体系

(一)成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1、老空水害防治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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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组设在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防治水副总工程师XXX同志担任。

2、工作职责:

组长:本单位老空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老空水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防治水机构,配齐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满足需要的探放水设备;保障防治水年度计划所需的资金投入;开展重大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组织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考核。

副组长:矿井总工程师具体负责老空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组织编制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及防治水年度计划;组织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组织审查防治水工程设计、施工及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水害应急救援演练;组织老空水害防治知识培训。

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工作。 (二)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 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三)建立专职探放水队伍, 探水队 队长: 成员:

(四)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

架柱式液压回转钻机型号XXX(200m),架柱式液压回转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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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台(80m),配备有专用探杆。

物探设备采用XXXX专用物探设备,化探由XXXX统一设置水质化验实验室进行水质化验。

三、完善制度体系 (一)防治水基本管理制度

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探放水制度、探掘(回采、抽放、通风、注水〕分离制度、探放十作业什先制度、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防治水安全许可评价制度、井下探放水工程验收考核制度、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探放水成果井口公示牌板管理制度等。

(二)防治水例会制度

矿井要坚持防治水例会制度,每月要召开一次防治水工作分析和研究例会,研究老空水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集思广益,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落实和安排防治水工作。

(三)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矿井要坚持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当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每旬至少进行一次水害排查,“五人监管小组\"按有关检查规定,在日常检查中要进行水害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订防治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组织水害隐患排查时,必须使用“验探工具”,对掘进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孔眼深度进行抽查验证。验证孔眼深度与井口牌板和现场牌板上公示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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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的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的

(四)水情水害分析和预测预报制度

老空积水隐患区域和积水量的预测是老空水害防治的核心,对老空积水隐患区域、积水量要准确预报。矿井要建立和坚持采掘工作面水情水害分析和预测预报制度。每年、季和月度末,要根据生产接替计划和矿井采掘工程的平面及空间关系,对各采掘工作面受老空区水水害威胁情况进行逐头、逐面分析排查和预报。

(五)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矿井发生以下重大水患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1、凡矿区范围内出现大雨暴雨时,立即停产、撤人。 2、凡矿区范围内出现大雨暴雨时,立即停产、撤人。 3、相邻矿井发生水害事故时,立即停产、撤人。

4、影响到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处理时,立立即停产、撤人。

5、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的预兆:施工掘进迎头或工作面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煤壁片帮、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现象时,立即停产、撤人。

(六)防治水三区管理制度

井田范围内存在老空积水技术资料缺失或者不可靠的资源整合矿井和单独保留矿井是老空水害防治的重点。矿井应根据老空水查明程度,对老空水害防治实行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分区管理。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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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煤炭局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行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XXX号)和县局制定《XXX关于全面推行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到2017年年底,按照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标准,对全井田实行合理分区,并分区制订针对性水害防治措施。

(七)防治水专家会诊制度

煤矿企业要建立防治水专家会诊制度,成立防治水专家库,专家库成员必须具备较高水平的专业素质,重点针对煤矿老空水害进行会诊。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煤矿防治水进行会诊,摸清煤矿防治水现状,查找当前煤矿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安全有效的老空水害防治工作方案,推动煤矿防治水工作上水平。

(八)技术红线管理制度

合理划定煤矿的红线范围,按规定绘制矿井红线管理图(1:5000)和采掘区域局部红线管理图(1:2000),红线范围内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物探,实现红线范围内的老空、积水、构造、水文、地质等透明化。总工程师要对煤矿企业的红线管理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合格上报集团、县局批复后,报请市局备案,红线变更必须重新审核、备案。安全科要将红线管理,纳入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执行红线管理规定,严禁超越红线组织生产、建设。

四、建立技术体系

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建立防治水安全许可评价技术体系,切实把老空水害消灭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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芽狀态。

(一)老空水普查

1、矿井应当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或委托具有相应勘查资质的单位开展区域老空水害隐患普查和论证,采用老空调查、地面踏勘、物探、钻探、化探等综合手段,查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摸清矿区范围及周边老空(窑)水的位置、范围和水量,划定矿井老空区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有资质的单位接受委托承担老空水害普查和论证工作时,应提出含有老空水害普查论证内容的报告,并对做出的结论负责。

2、矿井应当依据水害普查论证资料或水文地质报告编制水害预测图,做到一矿一图。水害预测图以采掘工程平面图为底图,对于已经准确判定的老空区,用实线标注;对于资料不清、分析预测判定的老空区,用虚线标注;将废弃的巷道、硐室、钻孔等在图上标注清楚,并存档备查。

3、每年由矿井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水害复查核实,根据复查核实情况及时修改水害预测图及其他相关图件。

4、老空区调查内容应包括:老窑(或采空区)名称、建井时间、井筒位置、井田范围、开采层位、开采范围、停采时间、积水范围、积水深度、积水量、老空水补给来源等水文地质情况,调查内容应当及时填入老空区调查台账。老空区复查核实的内容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对调查资料来源、调查人员的基本情况、被调查人员的基本情况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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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调查时间等进行复查核实,并做好复查核实情况的记录。

5、老空区地面探查有关要求:老空区范围不清的地段,可在地面采用三维地震、电法、电磁法等勘探方法探查老空区范围及积水区域,并与已有地质资料对比、分析、研究,进一步确定老空区特征及其富水情况。

物探方法圈出的老空积水区要用钻探方法验证,进一步验证老空区层位、积水标高、估算积水量。

地面探查结束后,结合物探资料及时编制探测总结报告,由煤矿企业、矿井组织有关专家验收、评审。

根据探查结果及时对原有老空积水区进行修正,并及时将井田内和周边小窑分布、老空区积水情况编绘到相关图件上。

(二)老空水探放

6、矿井要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的有关规定,采用“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做好老空探放水工作。严格执行“探掘分离”“探放水作业优先\"等探放水制度,加强探放水工程验收考核,保证探水工程的可靠性。未经探放水作业确认安全的掘进和回采工作面不得进行生产作业。

7、探放老空水要坚持“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按照 “主动探放、先隔离后探放、先堵后探放、先降压后探放\"的要求,根据老空积水量、老空水补给量、水质、矿井现有排水能力和放水后解放的煤炭资源量等因素综合分析,编制设计方案。

8、在受老空水害威胁区域掘进时,按照“有掘必探\"的原则,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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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先采用瞬变电磁、直流电法、瑞利波技术等物探技术进行超前探测,并采用钻探进行验证。掘进前方的老空区及其富水性探测不清的,严禁掘进施工。

9、受老空水害威胁的采煤工作面,按照“先治后采\"的原则,在工作面形成后,应进一步核查工作面内、工作面上下方及周边的采空区分右及积水情况。工作面回采前必须先物探后钻探,对每一个探测异常点进行分析研究,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组织实施。不能用物探方法替代钻探进行探水。待工作面附近采空区水害等隐患完全排除后,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现场验收,进行回采工作面防治水安全许可评价后,方可进行回采。

10、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将确定的探放老空水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标绘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充水性图上,并根据调查、探查老空区积水资料及时修订。

积水线:即老空区、小窑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是根据地质调查、物探、钻探等探查结果圈定的老空积水边界线。

探水线: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及其资料可靠程度、采空区和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 具体有如下规定:

(1)探水线应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水文地质条件及其资料的可靠程度、采空区和巷道受矿山压力的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

(2)对本矿开采所造成的老空、老巷、水窝等积水区,其边界位置准确,水压不超过1MPa,探水线至积水线的最小距离为:在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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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中不得少于30m,在岩层中不得少于20m。

(3)对本矿井的积水区,虽有图纸资料,但不能确定积水边界时,探水线至推断的积水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少于60m。

(4)对有图纸资料可查的老窑,探水线至老窑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少于60m。对没有图纸资料可查的老窑,可根据本矿井已了解到的小窑开采最低水平,作为预测的可疑区,必要时可先进行物探控制可疑区,再由可疑区向外推100m作为探水线。

警戒线:图纸资料可靠的由探水线外推不少于30m作为警戒线;有一定图纸资料参考的外推不少于50m作为警戒线,资料依靠调查分析判断的外推不少于80m作为警戒线。

11、针对三线管理规定中“警戒线、探水线、积水线\" 不同范围内的钻孔设计原则,因水患威胁不同,结合现场的可操作性和实际经济效果等综合因素考虑,应分三种情况进行分别设计。

(1)在警戒线圈定以外区域,桉照掘进钻探“有掘必探\"工作要求,实行基本钻探方式。

薄煤层:设计钻孔成扇形布置,按照超前距离控制至少30m,帮距控制至少20m的要求,探放水钻孔布置按照至少3个进行设计。

厚煤层:设计钻孔成扇形布置,按照超前距离控制至少30m,帮距控制至少20m的要求,探放水钻孔布置按照至少4个进行设计。即在薄煤层钻孔设计基础上,在垂直方向上增加1个钻孔。

(2)在警戒线以内、探水线以外的过渡区域,应按照资料掌握的可靠程度,结合地面、井下物探成果,针对性的进行钻孔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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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要比情况(1)方案设计钻孔数多,应按照山西省掘进钻探“有掘必探”工作要求,实竹有针对性的钻探方式。

薄煤层:煤层赋存方向应至少应布置5个探放水钻孔。 厚煤层:应至少布置8个探放水钻孔,煤层赋存方向布置5 个孔,垂直方向的前进方向布置3个孔。巷道沿煤层顶板正常掘进时,3个垂直方向钻孔应探至煤层底板:巷道沿煤层底板正常掘进时,3个垂直方向钻孔应探至煤层顶板。

(3)在探水线以内区域,按照探放老空水管理工作要求进行钻孔设计,一般在终孔位置处横向钻孔间距不得超过3m,纵向孔间距不得超过1.5m。

探放老空水前应当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统,排水设备应当与预计探放水量相适应,并有备用水泵。探放水时,应当撤出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其他作业人员。有突水征兆时,立即撤出井下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钻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和水压等,并做好记录工作,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为预防探放老空水过程中有害气体涌出,应由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探放水区域内瓦斯、氧气、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气体成分,出现异常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探放老空水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由矿井防治水部门编制,由矿井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查,批准后执行,工程结束后编制施工总结报告及工程效果评价报告(即防治水安全许可评价报告)。积水量大于5000m3或水压大于1.0MPa的探放水工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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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要报集团、县、市煤炭主管部门备案。

13、矿井必须严格执行探放水通知单制度,探放水通知单应由防治水技术人员填写,内容主要包括探水要求、停止采掘作业位置、水害情况的简要说明及相关图件。探放水通知单发至探放水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安全、调度等部门。

14、单孔钻探作业结束后,应由当班钻探负责人、当班安全员、当班区队带班负责人共同组织钻孔单孔退杆验收并履行签字程序,现场验收时间、人员、地点等必须与人员定位系统显示一致。

15、探放水结束后,必须由防治水专业人员、安全、调度、瓦检、钻探和采掘施工单位等部门人员共同验收,由钻探施工单位提交探放水总结报告,并存档备查。

16、有下列情形的,探放老空水除满足《煤矿防治水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开采近距离煤层群的, 下伏煤层回采前要对导水裂隙带波及范围内的上覆煤层老空区水进行探放;采掘范围内存在小窑开采层位、开采范围不清的,掘进巷道和回采面回采前要增加对下伏煤层的超前探查,防止下部采空区积水引发底板突水事故。

17、疏放老空水应采用高、中、低结合的方法布置放水钻孔,至少有1个施工至当前采掘工程最低标高附近老空区内的钻孔,作为放水孔和观测孔,并保持放水畅通。

18、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钻进,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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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当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汇报,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派专业技术人员监测水情并进行分析,妥善处理。

要加强掘进面淋水、渗水、涌水等突水征兆观测预报工作,对受水害威胁的区域发现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撤人。

19、探放水结束后,应校核放水量和预计积水量的误差,查明原因;采用物探、钻探或者激光三维扫描等方法进行放水效果验证,并编制探放水竣工报告。

20、老空水探放工作结束后,要经过防治水、机电、生产、安全等专业人员现场验收,进行探放水效果安全评价,下达允许或者停止掘进通知单,允许掘进距离要按照实际探放水钻孔探测的有效距离减去超前距进行计算。

允许掘进通知单内容主要包括:探测结果、允许掘进安全距离和下次停止采掘作业探放水位置等,发至采掘施工单位、安全、调度等部门。

允许或者停止掘进通知单应由矿井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签发。 21、根据允许掘进通知单,在掘进工作面的最后一次探放水地点由地测部门(防治水机构)悬挂牌板,标注探测日期、探测位置、钻孔布置图、钻孔参数;标明探放水超前距离、免许掘进距离,并根据掘进情况及时标注剩余允许掘进距离。

22、老空水探放其他详细要求详见山西煤监局山西省煤炭厅下发的《井下探放老空水技术要求》《井下老空水探查物探技术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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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要求

23、矿井应当建立健全《煤矿防治水规定》必备的5种图纸和15种台账。各种原始记录、台账、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整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24、矿井修建水闸墙封堵老空区积水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和监理。对已建成的水闸墙,要安装自动监测监控系统,采取有效的防突水措施并纳入水害应急预案。

25、对于实施注浆防灭火的采空区,应建立台账,掌握采空区注浆水滞留。报废巷道封闭时,在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的密闭水闸墙应当留泄水孔,保证其泄水能力。有泄水孔的密闭及与采空区连通的泄水孔实行建档、挂牌管理,每月定期进行观测,雨季加密观测。

26、根据采煤沉陷区地表水体水位明显下降等情况,研判是否与采空区导通,要加强沉陷区地表裂隙变化情况监测,防止雨季地表水从裂隙进入矿井,发生淹井事故。

27、矿井在未探明老空区的情况下不得组织生产。采、掘工作面施工前提交的回采掘进地质说明书必须包含老空水害的分析评估,并制定水害防治方案,设计及安全措施。

28、煤矿企业、矿井必须依法在批准的开采范围内从事采、掘活动。 相邻矿井之间矿片之间必须桉规定留足安全隔离煤(岩)柱。隔离煤(岩)柱的尺寸应根据应根据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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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在矿井设计中明确规定;确需变动的,需按有关规定报批。严禁超层越界开采,严禁开采破坏保安煤(岩)柱、防隔水煤(岩)柱;对于采掘工作面接近矿井边界、露头的位置要采取综合探测手段进一步查清风化露头位置,确保留足保安煤(岩)尺寸。

29、矿井应当建立井上下水文观测系统,对威胁矿井安全的老空积水、地面塌陷坑积水等进行监测监控,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要建立实时自动监测系统,随时掌握矿井水文动态变化,及时预报水情水害。

30、矿井应当建立完善的疏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排水系统不健全进行采掘活动。存在老空透水危险的区域,按规定没置防水闸门等防水隔离设施,实现分区隔离,或者在现有排水系统基础上,增设抗灾强排泵房或者增建潜水电泵强排水系统,以提高矿井抗灾能力,隔离设施应当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水闸门每年应按规定组织进行2次关闭试验,其中1次应当在雨季前进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构建保障体系 (一)学习培训

煤矿企业和矿井单位要采取走出去种方式积极开展培训,学习《山西省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井下探放老空水技术要求》《井下老空水探查物探技术指引》等规定及本方案要求,努力调高煤矿防治水安全监管和工作水平,切实把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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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空水害防治水平。

(二)资金投入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确保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每年提取的安全费用在防治水投入上的要不少于总额的25%。矿井应编制中长期(5一1 0年)防治水规划及年度防治水计划,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化及年度防治水计划中要有老空水防治专项措施,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应急演练

煤矿企业、矿井应编制针对空水害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且其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发生不可预见性水箸事故时,人员安全撤离的具体措施,每年都应当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矿井应当设置安全出口,规定避水灾路线,设置贴有反光膜的清晰路标。矿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水害(含老空水) 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职工自我防范和应对水害事故的能力。矿井制定的的老空水害应急预案和演练总结每年要报县局规划股备案。

(四) 监督检查

矿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山西省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井下探放老空水技术要求》、《井下老空水探查物探技术指引》等规定及本实施方案要求,强化检查督查,矿井每旬、煤矿企业每月、县局每季进行一次捡查,并将情况进行通报,安全科在日常检查时要重点对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重大水害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消除隐患,对造成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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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严肃问责。

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山西省煤矿老空水害防冶工作规定》有抵触的,以省规定为准。具体技术要求执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下发《井下探放老空水技术要求》《井下老空水探查物探技术指引》、 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煤炭工业局XXX煤矿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煤炭工业局XXX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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