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言语形式”观点的提出及进步性
所谓“教言语形式”,即主张阅读教学要教选文的言语形式,即选文是“怎么说”的,反对阅读教学只教文本内容,即选文“说什么”。
这一观点,叶圣陶先生早已提出过,反对“阅读教学不适当地强调所读的内容,而把语文本身的规律放在次要地位”的做法[1]。到上世纪九十年代,王尚文先生进一步强调“其他学科重在‘说什么’,语文重在‘怎么说’。而对语文来说,明白它‘说什么’固然必要,但是为了领略它‘怎么说’,即主要通过语文教材的言语形式去培养学生的语感能力”[2]。这一段话是“教言语形式”的主要理论根据。及至新课改,语文教育界基于“语文课程内容重构”的思考,再一次确认了“怎么写”的言语知识比“写了什么”的文本内容更适宜作为语文教学内容;并在20xx年前后诞生了一批标志性的“教言语形式”的典型课例,如王xx的《猴王出世》,该课被誉为是“具有探索意义、富有较大创新价值的好课,它是对长期以来以内容分析为核心的语文课堂的超越”[3]。至此,广大一线教师拥有了转变“内容分析式”阅读教学的“把手”,开始转向“教言语形式”的阅读课型。
首先要肯定的是,重视“教言语形式”是“语文学科教学”理论发展的自觉:其一,发现文本内容解读“有问题”,能很大程度上扭转语文教学盲目跟着选文内容走的局面,有助于树立清晰的语文教学目标意识和语文教学内容选择意识。其二,能有效扭转新课改语文教
学过分张扬人文的弊端,这是其备受一线教师欢迎的实践基础。其三,这种观点不仅继承了我国传统阅读教学“从语言中走个来回”的做法,并引入了言语运用的新视角,开辟了语文言语教学的新天地突破了过去只讲“写得好不好?好在哪里?”的鉴赏性言语教学内容,开发了很多“好懂、管用”的言语运用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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