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说叙事视角
作者:阳乐青
来源:《西江文艺·上半月》2015年第03期
【摘 要】叙述视角是小说叙事学的核心概念,叙述视点即叙述者站在何种角度,以何种方式来叙事,重点解决谁在说的问题; 叙述视角讨论谁在看和看什么问题,狭义上的视角受人物等因素; 在热奈特的聚焦理论中,主要讨论叙述者与人物的关系及其变化,小说潜含转换叙事视角的最大自由度和可能性。但自十八世纪小说诞生到十九世纪末,小说批评理论一般仅关注作品的道德意义而忽略其形式技巧。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之分几乎成了区分小说不同叙述方式的唯一标准。本文旨在研究如何在把握不同视角本质性特征以及如何将它们分类。 【关键词】叙述视角;叙事学;小说;理论 一、叙述声音与叙事眼光
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开始直至本世纪七十年代初,对叙述方式或视角的论述一般均未将叙述声音与叙事眼光区分开来。法国叙事学家热奈特在1972年出版的《叙事话语》一文中,明确提出了这一区分,并对包括F.斯坦泽尔、W·布斯在内的小说理论家对这一问题的混淆提出了批评。斯坦泽尔曾区分了三种不同的叙述情景:其一为传统的全知叙述(以费尔丁的《汤姆·琼斯》为代表),其二为叙述者就是人物的第一人称叙述(以梅尔维尔的《白鲸》为代表),其三是以人物的眼光为视角的第三人称叙述(代表作有乔伊斯的《青年艺术家的肖像》等)。热奈特指出斯坦泽尔所区分的第二与第三种方式在叙事眼光上并无差异,因为两者采用的均为故事中人物的眼光;它们之间的差别仅仅在于叙述声音:第二种类中的叙述声音来自视角人物本人,而第三种类中的叙述声音则来自故事之外的叙述者。不难看出,第三种类是最容易混淆叙述声音和叙事眼光的区域。在传统上的第三人称小说中,(处于故事外的)叙述者通常用自己的眼光来叙事,但在二十世纪初以来的第三人称小说中,叙述者常常放弃自己的眼光而转用故事中主要人物的眼光来叙事,这样,叙述声音与叙事眼光不再统一于叙述者,而是分别存在于故事外的叙述者与故事内的视角人物这两个不同实体之中。笔者认为在此类作品中,将叙述声音与叙事眼光截然分开也容易掩盖这样一种现象即石牲作品倾向于在叙述层上用视角人物自述。譬如·在乔伊斯的《青年艺术家的肖像》中权述者在叙述视角人物的幼年时,采用一极为孩子气的语言。随着视角人物的成长,叙述语文也逐渐成。这显然是叙述者对视角人物在不同成长时期的不同语言风格的有意模仿。这样一来,叙述声音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成了视角人物自己的声音。 二、视角的分类
在探讨了“视角”尤其是“人物视角”的实质性内涵之后,让我们看看应如何对视角进行分类。20世纪初以来,出现了有关视角的各种分类。在结构主义叙事学兴起之前,这些分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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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问题是不区分感知者”和“叙述者”,从而造成了两种不良后果:第一,视角分类变成了单纯叙述分类,如弗里德曼在《小说的视角》中对“编辑性的全知”和“中性的全知”之分,两者均为“无所不知”的视角,差别仅仅在于叙述者是否发表议论。第二,仅仅根据人称分类,埋没了第三人称叙述中的“中心意识”。
笔者认为,应区分第三人称叙述中两种不同的“限知视角”:一,全知叙述者“选择”仅仅透视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对其他人物只是“外察”,构成对人物内心活动的一种“限知”。这种模式在短篇小说中较为常见,譬如兰斯顿·休斯的《在路上》、凯特·肖邦的《一小时的故事》等等。二,“中心意识”。这两种“限知”有本质区别:在前一种中,全知叙述者为聚焦者,故事主人公的感知为聚焦对象;所谓“限知”,是叙述者选择性地自己的“内省”范围。在后一种中,人物的感知替代了叙述者的感知,聚焦人物的感知本身构成“视角”;所谓“限知”,是人物自己的视野有限。不难看出,前者应称为“选择性全知”,后者则应称为“人物有限视角”。两者都揭示多个人物的内心世界,但在观察主体上有本质差别。在“全知叙述”中,全知叙述者为“聚焦者”,故事中不同人物的内心构成其观察对象。与此相对照,在《到灯塔去》这样的作品中,多个人物充当“聚焦者”,读者直接通过人物的感知来观察,“视角”从一个人物转向另一个人物。热奈特指出第二与第三种方式在叙事眼光上并无差异,因为两者采用的均为故事中人物的眼光;它们之间的差别仅仅在于叙述声音:第二种类中的叙述声音来自视角人物本人而第三种类中的叙述声音则来自故事之外的叙述者。不难看出,第三种类是最容易混淆叙述声音和叙事眼光的区域。
为清楚起见,我们区分出四种不同类型的视角或聚焦模式:一、零视角(即传统的全知叙述);二、内视角(它仍然包含热奈特提及的三个分类,但固定式内视角不仅包括像亨利·詹姆斯的《传使》那样的第三人称“固定性人物有限视角”,而且也包括第一人称主人公叙述中的“我”正在经历事件时的眼光,以及第一人称见证人叙述中观察位置处于故事中心的“我”正在经历事件时的眼光);三、第一人称外视角(即固定式内视角涉及的两种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中叙述者“我”追忆往事的眼光,以及第一人称见证人叙述中观察位置处于故事边缘的“我”的眼光);四、第三人称外视角(同热奈特的“外聚焦”)。这种四分法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区分了“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外视角。 三、结语
一个世纪以来,学者们对“视角”经久不衰的兴趣一方面大大促进了小说技巧的研究,并带动了对其他叙事类别(如电影、新闻报道、绘画)之表达方式的研究,另方面也带来了繁杂的混乱。布鲁克斯和沃伦的`叙述焦点”与热奈特的叙述“聚焦”、查特曼的“过滤器”与詹姆斯的“反射镜”从表面上看均可谓同义或基本同义,但内涵实际上迥然相异。关键不是采用什么术语,而是把握几种本质关系:感知者与叙述者,聚焦者与聚焦对象,叙述技巧与故事内容,现实生活与文学虚构,等等。若能理清这些关系,整个画面就会变得较为清晰,我们观察“视角”的视角也会变得较为平衡和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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