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的元素 线条
线条是设计中最容易产生错觉的元素,它实际上纯粹是知觉的产物。圆柱形的树枝、树叶上的脉络、岩石的裂缝或是海天交界的地平线经过人的知觉处理便成为了线条。
自然界中隐含了无数线条,无论是我们熟悉的美丽风景,还是历经几个世纪岁月雕琢而成的奇异的自然效果,可用于线条设计的资源可谓取之不尽。
线条是设计师手中的基本工具。我们将头脑中的构思在图纸上表达出来,总是先用笔在纸上画一个点,将点扩展为一条或几条线,最后勾勒出现实世界的物体。线条相互连接构成形状,用以表示空间;随着宽度的改变,线条本身也能成为形状。
设计元素和设计原则的基本原理:
美术作品只有通过设计元素与设计原则的互动才能创造出来。 线条的表现力
艺术家运用线的或由线性发展而来的符号,无论是图画的还是文字的,它都是一种表达,一种能够影响观众的表达。因此,书法家在开始创作之前总需要一段时间的沉思;大师的绘画蕴含着最精细的技巧规则,巧妙的处理布局和结构,为他们的优秀组品打下坚实的基础。
线条的特性:
在建筑设计和工业设计中,线条与制图密切相关,它们简洁、精确、准确无误的传递着建筑、设备的相关信息。
在设计的另一些领域,线条是情绪的表达方式——粗细、曲直、方向、 反复、间隔——无需过多的技法,仅用一笔就能变现这些变化,传达 形式,显现质感,表现风格。 线条的方向具有一定的象征性。
水平线使人想到遥远的地平线,象征着平静和安宁; 垂直线有上升感,有如摩天大楼或巍峨的高山; 对角线是危耸的,好似划过天际的闪电„„
光效应艺术亦称“光学艺术”或“视觉艺术”。它是20世纪60年代流行于欧美的一种利用光学的感觉加强绘画效果的抽象艺术。目的是要通过各种不同的纹样和色彩,利用观众的视觉变化来造成一种幻觉效果。
象征性的线条
当线条有了具体意义的时候,它便成了一种象征。可以说,我们到现在为止所考虑的所有线条从某种意义上都具有象征性,传达着艺术家情感或物体的质感,有时同时表达两者。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在线条上所代表的意义上达成一致,这时,线条就成为一种交流的方式。 有时候最简短的线条却有着最复杂的象征意义。构成字母或数字的线条记录着人类全部的知识,几乎所有的古文明都有自己的文字形式。 科学界和音乐界都有自己的符号体系,只有经过训练的人才能看懂,它们使知识和文化得以在几个世纪之间不断流传。具有象征性的线条在艺术家手中变成了强有力的工具。
用线条表达结构
有时一两根简单的线条可以具有很深刻的内涵,同时形成可辨认的轮廓。雕塑线条更加活灵活现。在编制艺术中,结构完全依赖于织布机上的经线和纬线。现代家居设计中经常采用流线型的结构,崇尚简洁、明亮的风格。
空间
空间与线条不同,它不是设计师有意创造或刻意使用的元素。无论创作过程到哪个阶段,它都自始至终充斥于整个作品中。所有物质都有自己的空间,对视觉艺术家来说,空间不仅承载着设计作品的形状和形式,还决定了它们的美学特质。 在视觉设计中,我们要关注三种空间: 图像空间; 幻想空间; 真实空间。 图像空间:
绘画作品是平面的。晚年马蒂斯钻研了形状与空间的相互关系。利用剪纸创作过一系列令人震惊的作品,他将此过程称为“色彩雕塑”,裁剪纸张的过程就好比用凿刀凿去多余的石块,直到形状与贯穿其中的空间构成浑然一体的作品。
隐含空间
艺术家常常故意将隐含空间用作引导观众逾越纸或画布上的有限空间的一种手段。
幻想空间:
隐含的空间深度超越了纸张及画布的二维平面特质。二维设计作品在各种形态上全方位的展示了它的美。 艺术家在平面上要表达深度采用的方法:
重叠——人们很早就发现,将一个物体画在另一个物体之前的做法会
立即将后者推向更深的空间。早在公元前1000年便初露端倪。
递升排列:
递升排列不仅仅是体现距离的简单方法,它遵循我们观察事物的自然顺序:即先将注意力集中在地面,然后再将眼睛渐渐向上抬,接受周遭环境,也就是从前景到中景再到远景。即将物体沿纸的底部排开,让较远的物体依次升到顶部。
大小:
改变物体的大小也许是描绘物体间距离的最明显和最自然的方法。大小对比越强烈,两者之间的距离越远。
透视:
用变换物体大小的方法来表达距离是透视中被人们公认的精华所在。透视是西方艺术家描绘距离的经典体系,已经传承了5个世纪。 这种方法的出现主要归功于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师布鲁内莱斯基,透视法是在二维的平面上构建三维空间的数学体系。
在文艺复兴时期这种技艺为人们大加赞赏,并从此成为美术专业训练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包括线性透视——一点透视、两点透视、多点透视和空气透视(空气与光线的关系)。
真实空间:
“图像空间”是艺术家运用绘画技巧赋予形状与空间以美学性质的结果;
“幻想空间”是艺术家采取多种或微妙或科学的技法,以此来表示某种空间和动作,引起观众的假象或幻想。
“真实空间”则与三维作品有关,在这些作品中,空间是设计中真实可见的一部分。
在雕塑中,正负空间相互作用,构成整个作品的框架。同样适用与建筑,人们生活的空间也是以这种方式存在,解决人们的基本需求。
空间、时间与运动:
如果所有事物都存在于一定空间中,那么空间中就存在人类活动。我们在公园、广场里常常能感受到这点。 欣赏一栋建筑也需要不少时间。
大剧院中的空间以另外一种方式给人们留下难忘的印象。 小规模的建筑结构也能产生别具一格的效果。
欣赏的同时,时间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在欣赏的过程中运动也成了关键的组成部分,观察者必须围绕它缓慢行走,慢慢感受整个空间,感受它的流动和节奏。
当代空间概念的阐释:
飞速发展的科技同时催生了许多新兴设计方式,其中之一便是在处理空间和色彩时,对光线的控制的可能性得到了丰富。
有瞬间变化的装置为我们打开了一个全新的领域,呈现给观众的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短暂停顿后立即发生变化,而后留在人们的回忆中,充斥着观众的个人知觉。
设计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它不停的变化着,与观众自身不断变化的生活经历联系在一起。
形状与结构
作为设计的元素,形状和结构是不可分割的,它们是人们从不同角度对同一物体产生的知觉。我们常常认为结构是形状的三维延伸,它具有块面和容积两种性质。
形状:
轮廓线并不是描摹形状的唯一手段。
形状可分为四类:自然形状、几何形状、抽象形状及非写实性状。
结构
形状和结构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对形状的分类同样适用于结构。我们要认识到,虽然结构是有一定构造的,但它也可以是流动的、变化的。比如海浪、龙卷风、雷雨云、瀑布等。都有自己独特的构造。
纹理
纹理,不仅依赖于视觉,而且依赖于触觉。
在整个生命旅程中,纹理始终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19世纪发明的布雷尔点字体系给千万盲人带来福音,使盲人能够通过触摸的方式阅读书籍。
即使是视觉正常的人对环境作出的反映也是以触觉形式出现的。包括触觉纹理和视觉纹理。
触觉纹理是物体本身所固有的性质,代表着其表面的物理特质及内在的潜在结构;
视觉纹理看上去非常逼真,是用另一种与过去经历相联系的方式来感受它的。 触觉纹理:
自然界的纹理向设计师提供了蕴含多种可能的宝贵财富。
纹理与结构:艺术家创造触觉纹理多于直接应用触觉纹理。 阴影在纹理变化中起重要的作用。
触觉纹理不仅激发了观众的感官兴趣,更激发了他们的情感反应。
视觉纹理:
纹理与图案:图案是在大小和形状上极为相似,产生重复的效果,出现有规律的分布。纹理具备随机的特性。
图案并不是纹理的对立面,一件作品可以同时具备这两种属性。
构造纹理:
拼贴画是表达个性的有效手段,不同元素互相混合可以引发人们的联想,艺术家将过去经验整合到有意识的意象中去。
象征纹理:
纹理象色彩一样可以表达情感。
平滑的纹理让人感觉冷漠、疏远,常与病痛、贫寒、不详预感联系在一起;粗糙的纹理意味着温暖„„
不同纹理特性与人的喜好联系在一起,有些乐意亲近,有些让人心生恐惧。
色彩 色彩与光线
没有光线就没有色彩。物体的颜色不是与生俱来的, 而是我们对物体的知觉,是大脑对眼睛所接收信息的转化。
虽然色彩知觉有心理学的色彩,但从根本上讲,它是一个神经生理学过程,也就是说视觉过程与神经系统及生理器官有关。人们还不能充分理解色彩的能量,但我们知道色彩实际上是因光线而产生的,而光线事实上是一种电磁波。在整个电磁波范围内,光只是可见的一小部分,不同的颜色波长不同,最长的是红色,最短的是紫色。
虽然古希腊哲学家很早就断言色彩不是物理特质而是知觉过程,但直到公元1666年牛顿才找到证明这一事实的科学依据。光线透过玻璃三棱镜分散开来出现不同颜色,所有颜色混合起来就是白色。
19世纪印象派画家要将艺术与理性解释分离开来,试图画出眼睛看到的东西,而不是经过大脑处理人们以为看到的东西。试图以不同的光亮与色彩来描摹结构,将视觉意象打碎成颜料小色块,放弃硬线条和边缘线,印象派的目的是忽略大脑,将视觉印像直接转换为感觉经验。
加色与减色
虽然我们对物体表面颜色的形成机制还并未了解透彻,但可以假设这与该表面的分子结构有关。
日常生活中的大多数色彩主要是由于吸收了白色光的一部分而产生的。比如:红色表面吸收了除红色光之外的其它光波,我们便知觉到了红色。当某个表面完全吸收了所有光线后,人眼看到的就是黑色。 折射与衍射:
影响光线吸收的因素有许多,比如物体表面的肌理以及光源的位置。穿过棱镜的光线发生了折射,而肥皂泡或雨滴中的颜色则是衍射造成的。
衍射指光线透过一个不透明或者固体物体边缘时散发开来,而不是继续以直线方向前进。
天空是蓝色的,这是由于悬浮在大气中的细微粒子分散了日光中的蓝色短波;日光照射下的树与背光的树颜色是不同的,叶子的颜色更是变化多端,这与光线照射的方位有关。 光与颜料:
“加色法与直射光有关”,这是一种科学理论,非常复杂,一种颜色可以有成千上万种变化,色彩之间关系可以变化也可以加强。
“减色法与与颜料有关”,它与吸收彩色光波的物体表面有关,就是与反射的光有关,这是画家所关注的领域。
色彩理论
多年来,我们学习的色彩理论都是以18世纪的相关研究和19世纪后期美国物理学家赫伯特.E.艾维斯的画作中所体现的内容为基础的。
1912年,艾伯特.孟塞尔创建了一套色彩理论,被认为是现有体系中最科学的一种。它已成为美国国家标准局等部门标定颜色的标准方法,也是英国、日本、德国等地标定颜色依据的基础。 在这套理论中,每种颜色都有三种性质:色相、明度、纯度。 孟塞尔独特贡献在于用数字等级来标定色彩在明度和纯度上的变化,从而使每一种色彩都有精确的含义。
色彩的性质 色相、明度、纯度
色彩的和谐:
色彩的和谐是指将不同色彩结合,构成美学上令人心赏的结构。 单色——以单一色相为基础,变幻出所有可能的明度效果稍稍加入一些邻近色彩产生各种变化。 中性色——所有的灰色都是中性色。
邻近色——色相环相邻,可以达到和谐的效果,也可能会产生单调的感觉。
补色——既对立又统一。 色彩的相互作用:
补色与补色间的相互关系是色彩相互作用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补色并置会使彼此颜色更鲜艳。
色彩心理学:冷色、暖色 色彩与空间 色彩的平衡
等量补色一调和会变成灰色一类的中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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