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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集团企业管理制度大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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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集团企业管理制度大全(一)

前 言

南通市中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创建于1988年,短短15年时间公司从一个28人起家的小公司迅速发展成为固定资产超2.5亿元,职工人数达8000余名,年施工能力迭100万平方米,经营业务遍布北京、青岛、济南、上海、南京、深圳、海南、烟台、大连等地的大型企业。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海门市明星企业”,1999年公司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2002年又成功通过ISO900l:2000版质量体系认证。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形成跨地区、跨行业、多元化的经营格局。公司为获得更大发展,在2001年组建江苏中南实业集团。2001年,南通市中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公司合并重组,成立南通市建筑总承包有限公司,2002年8月1日经建设部批准为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施工企业,同时被国家外经贸部批准为境外工程承包和派遣劳务输出的许可单位。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各子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核算、自我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联合协作,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初步形成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然而,企业在顺利发展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建筑市场竞争的残酷性,更要强化危机意识:第一,入世后国外管理先进、资金雄厚、装备精起的企业将大批涌进中国市场,给我们建筑业带来巨大的冲击;第二,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技术、装备、资质上的优势及国家保护占领了绝大部分总包市场;第三,河南、湖北、安徽、四川等省的建筑队伍,凭借低廉的劳务价格,从包清工逐步占领分包市场,给我们造成了强大的威胁;第四,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管理尚未完善和规范,各种不正当竞争层出不穷;第五,我们还存在着乡镇企业特有的家族式管理、文化素质较低、小农经济思想严重等问题;第六,企业产权结构还不舍理,产权制度改革还有待新的突破。

面对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冷静应对,在十六大精神指导下,不断改革和创新,优化产业结构,实施科学管理,把企业做大做强。我们的总体思路是:紧紧抓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续扩大内需、经济全球化和西部大开发的大好机遇,深化产权改革,完善治理结构,健全企业制度,狠抓技术创新和现场管理,积极开展资本经营,在务实现有市场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拓国际和西部两大市场,逐步发展成为国内知名的品牌企业集团。为实现上述宏伟目标,我们必须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严格按照股份制的要求办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制衡、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深化企业产权改革。理顺与企业关系,建立经营层持大股、主要经营者持特大股的产权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

二、优化组织机构。建立层次清楚、职责明确、无空白无重叠、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科学的组织机构,明确界定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的权力与义务,实现集团公司对各子、分公司及项目部的有效控制,形成“统而不死、活而不乱”的组织体系。

三、健全和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先进性、适用性、系统性、可操作性、有效性的原则,全面实现公司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培训制度、人才良性竞争制度、沟通体系,提高员工素质,逐步完善员工薪资福利制度,不断优化公司人才结构,以人员素质的提高提升公司竞争力。

五、坚持技术创新。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健全,经营管理由“橄榄型”向“哑铃型”转变是企业保持生命力的必然趋势,即以技术创新和市场营销带动生产管理。要牢固树立技术创新理念,建立技术创新机制,以技术创新打遣企业核心竞争力。

六、加强资本运营。规模扩张是企业保持强大的市场竞争力的必要条件。现在我们已经走过了原始积累阶段,已具备了相应的条件.面对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进入资本市场,走资本经营之路,使企业做大做强。目前土建已具备条件,房地产也可着手准备,其他企业采取滚动发展的模式扩大规模。

七、健全市场经营体系。勇于开拓市场,充分利用市场资源,积极开辟国内市场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跻身国际市场。按照集团产业发展战略,促进各地市场和子公司之间的社会资源共享,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规模优势。

八、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员工共同价值观、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和员工的责任感、荣誉感、组织观念、团队精神,营造良好的文化氟围。对我们而言,还要打破乡镇企业固有的思维模式,提倡团结协作、求实创新的精神,把企业建设成为一个学习型的组织。企业文化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通过积极倡导、灌输教育、形象设计、文化宣传及规范管理逐步形成。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员工团队精神,使每住员工都懂得相互沟通与合作,在生活中相互关心,在和谐中为企业的辉煌共同奋斗。 本次制度修订是在上述总体思路的指导下,在2002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为适应企业新的发展,进一步优化、补充、健全得来的。本次修订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根据“在集团公司统一宏观领导和经营方针指导下,子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自主经营、核算、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总体思路,从健全企业组织结构入手,理顺管理结构、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检查体系,实现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机制,真正建立起“政企分开、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股份制企业。

这次制度修订是经过长时间的调查研究和深入分析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市场发展变化和本公司现状,在十六大政治改革和深化经济改革的背景下,在广大员工的积极参与下编撰出来的。每一位公司员工都应该深入学习领会,在工作中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我们仍需不断改进和完善,使企业在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目 录

第一篇集团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组织机构设置 第一节 组织机构设置

一、集团结构

二、集团公司组织机构

第二节 部门与岗位职责 第二章 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 公司管理条例

一、总则

二、亲戚好友管理

三、风气管理 四、企业形象管理 第二节 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三节 第三节诚信建设规范 第四节 行政办公制度 一、总则 二、接待事务 三、印章管理 四、文书管理 五、档案管理

六、邮件、报刊订阅管理 七、图书管理

八、内部报刊管理 九、文印室管理

十、长途电话使用规定 十一、计算机和网络管理

十二、软件开发

第五节 会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股东大会

三、集团公司董事会会议 四、子公司董事会会议 五、总经理办公会 六、职能部门会议 七、会议组织与筹备 八、会中与会后事务

九、会议注意事项

第六节 民主沟通制度

一、民主与沟通

二、员工参与公司管理规定 三、提案管理 第七节 保密制度

一、总则 二、保密范围 三、保密措施 四、责任与处罚

五、附则

第八节 信息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指标信息预警系统 三、行政信息处理系统

四、市场信息反馈系统

第九节 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长期规划 三、年度计划 四、指标管理

五、计划的执行与检查

六、计划的变更与调整

第十节 审批制度 一、经营计划 二、设备添置 三、融资 四、投资

五、公文审批 六、合同签订审批 七、资金支付

第十一节 内部配合管理规定 一、总则

二、子公司之间业务往来

三、土建、安装、装潢配合规定 四、分公司之间人员调配 第四章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节 员工招聘制度 第二节 员工晋升制度 第三节 员工培训制度

一、总则

二、不定期培训 三、定期培训 四、新员工培训 五、脱产培训或进修 六、培训纪律

第四节 薪资福利制度

一、总则 二、员工工资 三、股权激励办法 四、员工福利

第五节 员工考勤制度

一、总则 二、作息时间 三、出差 四、事假 五、休假 六、婚假 七、产假 八、病假

九、丧假

第六节 员工考核制度

一、总则 二、业绩考核 三、能力考核

第七节 辞退、辞职与退休管理制度

一、人员辞职 二、人员辞退 三、退休制度

第八节 员工调动与降职管理制度

一、调动 二、降职

第九节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财务工作准则

一、总则

二、会计人员的行政隶属关系

三、基本工作要求 第二节 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资金筹集 三、资金管理 四、土建工程要款 五、资金调度 六、资金结算 七、资金使用 第三节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四节 现金管理制度 第五节 票据审批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二、计划审批试行办法 三、差旅费报销规定

四、招待费和业务费审批规定 五、办公费审批规定 六、材料票据审批规定 七、分包队伍票据审批规定

八、拖延报销的处罚 第六节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节 备用金及借款管理制度 一、备用金管理规定 二、借款管理规定

第八节 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规定 一、核算 二、会计核算

三、成本核算

四、财务管理

第九节 财务盘点制度 第十节 财务管理奖罚条例 第十一节 内部审计制度 第六章 检查监督制度 第一节 检查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检查组检查规定 三、行政检查规定 第二节 子公司考核制度

第二篇 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制度

第一章 组织机构与岗位职责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子公司总部机构设置

二、分公司机构设置及编制规定

第二节 部门与岗位职责 第二章 会议管理制度

一、高层会议

二、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大会 三、分公司会议

四、项目部会议

第三章 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节 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工程投标 二、分包工程招标 第二节 合同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二、工程施工合同 三、分包合同的签订

四、购销合同的签订 五、租赁合同的签订 六、运输合同 七、合同管理

第三节 市场信息处理规定 第四节 工程业务承接奖惩制度

一、总则

二、基本工作要求 三、指标及奖惩细则 四、附则

第五节 工程结算制度 第六节 分包工程结算制度

一、总则

二、分包工程进度款结算 三、分包工程竣工决算

第四章 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 生产管理体系 第二节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第三节 技术管理制度 一、图纸会审 二、施工组织设计 三、技术交底 四、技术复核 五、签证与索赔 六、施工日记 七、资料管理 第四节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一、自检 二、互检 三、专检

四、隐蔽工程验收 五、质量控制措施 六、工程质量考核 第五节 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二、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三、项目安全考核 第六节 材料采购制度 第七节 材料管理制度

第八节 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布置规定 二、现场材料堆放规定

第九节 后勤管理制度

一、医务室管理规定 二、工地小店管理 三、作息制度

四、宿舍食堂管理

第十节 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分包队伍管理 第十一节 成本管理制度 第十二节 统计管理制度 第十三节 招工管理制度 一、招工要求

二、木、泥、钢筋、砼、架子工、杂工的招收 三、特殊工种的招收

四、炊事、保卫等人员的招收 第十四节 机具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管理服务机构

三、设备使用及维修保养

四、设备内部租赁管理制度 五、料具内部租赁管理制度 六、模板维修拼装制度 第十五节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管理服务机构 三、岗位职责

四、车辆使用费用计算办法 五、车辆管理

六、驾驶员工作规定 七、车辆保养、维修 八、违规和事故处理 第五章 检查考核制度

一、土建分公司考核办法

二、机具管理服务中心考核办法 三、运输服务中心考核办法

三、项目检查考核

第三篇 安装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岗位职责 第一节 组织机构设置 第二节 部门与岗位职责 第三章 行政会议制度

第四章 工程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二、工程投标 三、工程合同

四、购销合同的签订 五、合同管理

第五章 工程业务承接奖惩制度

一、总则

二、基本工作要求 三、指标及奖惩细则 四、附则

第六章 工程决算制度 第七章 生产管理体系 第八章 计划管理制度 第九章 技术管理制度

一、图纸会审

二、施工组织设计 三、技术交底 四、技术复核 五、签证与索赔 六、施工日记 七、资料管理 第十章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一、自检 二、互检 三、专检

四、隐蔽工程验收 五、工程质量考核

第十一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 成本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 材料采购制度 第十四章 材料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 后勤管理制度

一、作息制度 二、宿舍食堂管理

第十六章 检查考核制度

一、行政检查规定 二、分公司考核

第四篇 装潢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 一、机构设置 二、岗位职责 第三章 经营管理制度 第四章 设计管理制度 第五章 技术管理制度 第六章 生产管理制度

第五篇房地产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 一、机构设置 二、部门编制

三、部门与岗位职责

第三章 项目开发管理制度 一、项目选定程序 二、方案策划与招投标

三、工程施工招标 四、合同的签订 五、项目开发计划 第四章 项目施工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二、施工计划与进度管理 三、质量管理 四、安全管理 五、工程签证

第五章 工程款决算支付管理办法 一、工程进度款决算 二、工程竣工决算 三、工程款支付管理 第六章 销售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二、销售计划与方案 三、销售过程管理 第七章 检查监督制度 一、检查监督体系 二、人员考核 三、部门考核

四、房地产分公司考核 第八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九章 审计与审批制度 一、基本原则

二、审批事项及权限 三、审计事项 四、附则 第十章 物资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 印信管理制度

一、印信管理的范围 二、印信管理的责任 三、印信保管和使用要求 第十二章 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一、目的和依据

二、工作要求 三、操作步骤

四、执行、检查与考核

第十三章 合同管理规定

一、目的与原则 二、适用范围 三、职责分工 四、一般程序 五、其它规定

第十四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 其它管理制度 第十六章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一、员工工资组成 二、员工考核办法 三、实施办法

第六篇设备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 一、机构设置 二、部门编制

三、部门与岗位职责 第三章 产品开发制度 第四章 技术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技术引进 三、技术改进 四、技术管理

第五章 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章 质量管理制度 第七章 销售管理制度 第八章 物资采购制度

第九章 设备改装及维修保养制度 第十章 会议管理制度

第七篇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

一、机构设置 二、部门编制

三、部门与岗位职责

第三章 设备添置与维修保养制度

一、设备添置与报废 二、设备维修与保养

第四章 机械料具租赁制度 第五章 物资采购制度 第六章 会议管理制度 附:管理流程图 集团公司董事会流程 子公司董事会流程 招聘流程

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晋升流程 辞退流程 折率评审流程 业务承接流程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 分包队伍确定流程 项目成本计划流程 材料计划流程 材料采购流程

施工过程控制流程(三检制) 分包队伍进度款支付流程 分包工程款支付流程 材料盘点流程 项目成本考核流程 职工调动流程 管理人员调动流程 分公司材料调拨流程 机械料具调拨流程 材料核算流程 分公司考核流程 分公司会计核算流程 固定资产购置流程 设备添置流程 租赁费结算流程

资金计划收入月报流程 资金计划支出月报流程 资金计划调拨流程 工资预提、发放流程 子公司资金调动流程 会计核算流程 纳税申报流程 成本核算流程 职工申诉流程

以下为房地产流程图

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流程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可行性研究流程 编制设计任务书流程 建筑方案申请流程

规划方案专家评审及设计单位确定工作流程 确定分包队伍流程① 确定分包队伍流程② 项目施工组织管理程序

项目施工质量管理流程 材料购流程 设备采购流程 材料认价流程 工程款支付流程 设备款支付流程 销售方案确定流程 自行销售程序 委托销售程序 办理按揭程序 广告宣传工作流程 变更处理程序 办理人住程序

办理房屋产权证程序

第一篇集团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跨地区、跨行业、多元化的发展需要.加强各关联企业间优势互补、强强联合,规范协作行为,形成集团规模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集团

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组建企业集团,成立集团公司。

第二条本集团名称:江苏中南实业集团。核心公司为江苏中南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设七个子公司,分别为:南通市建筑总承包有限公司、青岛中南置业有限公司、南通市中南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南通市中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青岛中南建筑机具租赁有限公司、江苏中南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南实业集团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等七家子公司,南通市建筑总承包有限公司下辖南通市中南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中南建筑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青岛中南置业有限公司下辖北京中南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常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常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青岛中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经营宗旨:以资本为纽带,组建完全符合《公司法》和《合同法》的股份制企业集团。通过集团公司的控股或参股,以股权关系明确责权利关系,使各子公司有机结合,既相互,又能优势互补、相互协作,体现“政企分开、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一方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主观能动性,严格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分公司实行“自主经营、核算、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方针;另一方面充分按照集团宏观经营战略,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制章程的分工和要求,进行检查、考核、监督和审计,充分发挥群体优势和规模效应,实现优势互补。在经营管理中贯彻“市场指挥经营、经营计划生产、财务指导生产、数字指挥生产’’的管理方针。把集团发展成为“主业精、副业兴、整体强”,可以抵御市场风浪的大型“航空母舰”。 第四条集团发展目标: 1、2010年的总体目标:

江苏中南实业集团在2010年实现经营收人100亿元,在2010年前实现年增长率25%,税后利润率15%以上,员工收入达到国内E游水平。土建行业北京、青岛、济南形成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南京、上海逐步发展;房地产行业以北京、青岛、南京为主,逐步在上海、深圳等地形成规模;建材行业充分利用土建和房地产的市场影响,主要在土建与房地产相同地域开发市场;生物医药从保健品和中药人手,逐步熟悉市场、开展技术研发,到2010年前发展成为公司主导产业之一。建筑业国际市场主要面向中东、非洲等发展中国家,通过联合、输出劳务等立足国际市场,逐步开展国际承包。 2、产业结构发展目标:

在2005年前以土建为主业,用土建的优势继续扶持发展及壮大房地产业,使其快速成长;2015年前以房地产业为主业,同时充分利用集团规模优势和群体效应,发展培育高科技建筑材料、建筑机械及生物医药产业,将高科技建筑材料、建筑机械及生物医药等高科技子公司培养成为江苏中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长盛不衰的强大动力。

3、2003年的整体目标:

2003年集团所有成员企业产值达到17亿元。其中土建12亿元(含原总承包公司2亿元),房地产销售收入4.5亿元,对外租赁600万元,机具管理服务中心6000万元,机械加工和新型建材2400万元.工业园区和后方建设2000万元。 第五条 公司治理结构:集团公司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在股东会上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集团公司董事会为最高管理机构,对集团整体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宏观和监督考核,董事原则上在股东中产生,亦可聘请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董事,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层为公司日常管理机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在未来的二一三年内对条件成熟的分公司全面实行改制重组,在集团公司控股或参大股的原则下,成为名副其实的法人,鼓励内外有能力讲信誉的单位和个人在中南实业集团统一

的经营管理模式下,组建若干个子公司,同时吸收新公司逐步加盟,充分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优胜劣汰,形成立体组合、群体发展的方式壮大集团公司。继续贯彻1998年提出的坚持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受益的原则,三者兼顾、共同发展。 第六条 集团公司管理模式:公司实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紧密型与半紧密型相结合的分级分权管理,各子公司均为法人实体,成立自己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在集团公司宏观领导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承担有限民事责任。

分公司在子公司领导下,自主经营,自我发展,核算,自我约束.对分公司范围内人财物调配管理,对分公司市场开拓、经营管理拥有自主权。同时接受集团公司宏观指导和子公司对其人财物的统一。 第七条 集团公司的主要职责

1、制定集团公司的基本方针、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年度计划; 2、拟订集团公司的资金收支计划,及时筹措调度资金;

3、对重大开发和投资项目、重大施工项目和大额垫资项目进行决策,审批一定限度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

4、制定公司管理、审批公司规章制度;

5、协调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为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 6、优化资源配置,对人、财、物进行宏观;

7、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按照公司章程要求,对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及审计;

8、审批各子公司经营方针、年度计划和经营指标,对计划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和修订,检查、监督、考核计划落实情况;

9、对各子、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以及企业内部各种不正之风行使处罚权。 第 子公司主要职责

l、根据集团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严格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承担有限民事责任”的原则,开展经营活动;

2、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制定本公司的预算、成本和利润计划;

3、制订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报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按照审批后的经营方针、经营计划组织实施;

4、按期完成产值、技术、质量、成本和利润等各项指标;

5、决定集团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对所管辖范围内人财物行使调配权; 6、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 7、认真传达和落实各种会议精神; 8、负责完成集团公司要求的其他事项和工作(特别指各子公司间相互配合,处理好与当地的公检法、银行、税务等部门的关系及其它社会公共关系)。 第九条 人员配置和人事管理权限

1、年产值在一亿元以上的子公司设董事会,行使该子公司决策权,年产值低于一亿元的子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重大决策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

2、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或执行经理)、分公司经理以上的员工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任免,分公司副经理、经营科长以及其他职能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由子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任免,其余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决定,分公司经理决定分公司五大员以下的人员,所有人员的任免都必须按照规定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办好相关手续和批文;

3、土建分公司项目在4个以下、人数达不到1500人、年产值达不到1.5亿元的,或房地产子公司销售产值在2亿元以下的,不能拥有上述人事任免权,由子公司总部代管; 4、子公司管理人员人数不得超过集团公司的规定限额;

5、子公司有权对所辖范围的管理人员进行调遣,但必须通过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财务管理权限界定: 集团公司对财务实行直属管理,子公司(及下属各级)财务人员均直属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管理,向集团公司负责;财务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集团公司直接管理。子、分公司对财务人员仅有使用权。

第十一条 子公司间业务往来管理规定

1、子公司间的业务往来、物资调拨、人力调配与使用必须按照市场规则办事;

2、工程业务发包与材料采购必须面向市场,由相应子公司共同参与投标,以招投标后确定的价格标准优先让集团内的其他子公司承接该项业务,若参与竞标的子公司开价高于市场价格时,有权要求其进行价格让渡;

3、若参与竞标的子公司价格高于市场价而又不愿让渡或无法让渡,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向市场采购时,可以向市场采购,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可以自行决定,5—10万元由上级主管决定,10万元以上的必须向集团公司总经理书面申请并经其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 第十二条 新型建材公司管理制度参照设备公司制度执行,生物医药公司制度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逐步总结、完善并正式成文。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集团公司企划部。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一节组织机构设置

一、集团结构

江苏中南实业集团以江苏中南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为核心企业,下辖南通市建筑总承包有限公司(土建子公司)、青岛中南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子公司)、南通市中南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南通市中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建材公司)、青岛中南建筑机具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公司)、江苏中南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公司)、江苏中南实业集团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等7家子公司,南通市建筑总承包有限公司下辖南通市中南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装公司)、南通市中南建筑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装潢公司)两家子公司;青岛中南置业有限公司下辖青岛中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一家子公司。集团结构图如F:

江苏中南实业集团结构图

二、集团公司组织机构

l、集团公司为集团的核心企业,集团公司董事会为集团最高管理机构,对集团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经营规划、管理、重大人事任免、重大投资、重大融资、资本运营等进行决策。 2、集团公司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各职能科室组成(详见“集团公司组织机构图”)。

3、各级部门人员编制如下:董事会11人(含2名董事),监事会5人,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总经济师1人,财务总监(总会计师)1人,办公室4人,企划部4人,人力资源部3人,财务管理部7人,资金管理中心2人,财务审计部5人,工程审计部12人,网络中心2人,检查组8人,工会1人(集团公司工会兼任各子公司工会)。

集团公司组织机构图

第二节部门与岗位职责

1、股东大会

(1)审议、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并决定其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并决定其报酬; (4)审议通过集团董事会关于本企业的决议; (5)审议通过董事会的报告; (6)审议通过监事会报告;

(7)审议通过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8)审议通过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9)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通过及修改公司章程。 2、董事会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审议批准集团的长远发展规划; (4)决定集团的经营战略; (5)审议总经理的工作报告;

(6)审议批准集团的重要人事任免(包括: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人力资源部、企划部、办公室、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中心、财务审计部、工程审计部、网络中心、检查组等集团常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7)审议批准集团的结构调整;

(8)审议批准集团及各子公司的分配方案; (9)审议批准集团的重大投资项目;

(10)审议批准集团的机构设置方案和人事、财务等重大制度; (11)审议批准集团成员企业(或单位)的加入、退出; (12)拟定和修改集团的章程,报股东大会通过。 3、董事长

(1)依法处理董事会的有关事务;

(2)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3)向董事会提名或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聘;

(4)决定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待遇和支付方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5)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

(6)签署批准录用的各级管理人员名单,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7)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重大事项; (8)董事会休会期间,代行董事会职权。 4、监事会(由监事会与4名监事组成) (1)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或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改正; (4)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抓好工程业务发包和材料招投标的监督工作; (5)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6)监控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中是否有违规违纪或损害集团公司利益的行为;

(7)列席董事会会议;

(8)集团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5、监事会

(1)带领监事会成员切实履行本部门各项职责; (2)负责审计部和检查组的归口管理工作; (3)监督所有工程业务发包和材料招投标工作;

(4)督查财会系统人员的工作情况:

(5)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各类不正之风或违法违纪行为。 6、总经理

(1)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全面经营管理工作,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 (2)组织实施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3)建立健全公司统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组织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组织指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全面主管集团公司各职能科室,协调、配合各子公司搞好生产管理:

(5)在董事长委托权限内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6)按照公司规定的人事权限,决定对员工的奖励、加薪、晋升和处分、辞退事宜,并交由人力资源部办理:

(7)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做好员工思想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8)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搞好社会公共关系,为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7、总经济师

(1)贯彻国家的经济和法令,维护财经纪律,对未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和法令,造成计划不周、统计工作混乱,发生重大失误负责;

(2)确定企业经营目标和经营对策,为集团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的重大决策提供参考和咨询,对公司重大经济活动做出分析和建议;

(3)参与编制企业的长、中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综合计划,组织开展经营活动分析,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4)建立健全全面计划管理体系,参与制定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和企业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及重点,并监督检查制度与计划的执行情况,不断提高企业经营效果;

(5)对企业发生的违反计划法、统计法、合同法,以及妨碍或损害企业统一经营目标、经营方针、经营计划的活动,有权进行检查、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制止无效时,除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外,有权越级上报;

(6)负责公司的工商登记、年审及资质管理工作。 8、财务总监(总会计师)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会计法规,建立健全全面经济核算体系和制度,不断推行财务现代化管理;

(2)参与制订企业经营目标和经营对策,负责拟订经济核算、财务管理和企业内部分配方案等重大问题的决策草案,拟订集团年度预算案并组织实施,为集团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的重大决策提供参考和咨询,对公司重大经济活动做出分析和建议: (3)对财务管理部和资金管理中心进行归口管理和协调: (4)全面主持集团投资、融资决策及纳税筹划等方面的事务;

(5)对各级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对财务机构的调整及财务人员的任免、调动、考核、奖惩、晋升等提出建议;

(6)组织编制集团年度财务、成本(费用)、信贷计划,审查、监督集团年度财务预算案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合理调整;

(7)组织资金的落实和调配工作,保证生产需要,加速资金周转; (8)审核与会签重大经济合同,审核签署各类对外报表; (9)沟通、协调与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关系。 9、工会()

(1)代表职工利益,向公司提出生活、生产、工资、劳保福利待遇等各项合理要求;

(2)负责处理员工的工伤事故;

(3)负责对特困户的安抚照顾工作;

(4)负责对员工家庭子女某些特殊要求的处理; (5)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

(6)按规定收缴工会的各种费用;

(7)组织开展丰富有益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职工劳动生产积极性。 10、集团公司副

(1)在公司党支部的领导下,做好集团范围内的党建和后勤管理工作; (2)积极发展,培养积极分子,做好广大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的后勤工作,协同、配合集团公司办公室做好重大会议和活动的后勤保障;

(4)对集团范围内的后勤事务进行宏观管理,对各土建分公司的后勤及党建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做好对各分公司的业务指导与考核工作;

(5)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生活和党内组织生活,在“七一”期间组织开展有意义的社会活动;

(6)负责办理春节期间的年货购置及发放事务; (7)完成董事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ll、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资料员、文印员组成)

(1)筹备与组织集团公司的各类会议,做好各种会议文字资料的组织、收集与各类文件的归档保管工作;

(2)做好主要领导的日程安排及办公室日常接待工作;

(3)协助公司办理资质申报等各项行政业务,协调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4)检查监督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办公秩序,负责对ISO质量保证体系贯彻执行情况的总体检查与监督,负责外审相关事务的组织筹备工作; (5)协助董事长和总经理做好各种调研工作; (6)参与制订本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 办公室主任

(1)在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办公室工作;

(2)负责办公室其他人员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对办公室各项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负责集团公司各种会议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负责公司资质的申报工作,并收集、保管各类优质工程证书; (5)负责公司各项宣传工作和先进评比活动;

(6)负责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考勤工作并监督各子公司的考勤工作。 副主任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发言稿和其他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2)参与对公司的发展投资规划、机构设置及规章制度的修改; (3)负责集团公司内部报刊《中南之窗》的编篡发行; (4)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5)负责编制公司发行的广告、宣传册子;

(6)收集并妥善处理各类来信及来访意见。 资料员

(1)负责公司各种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2)负责每个工程项目的资料,如建筑面积,总工期、阶段性施工时间、实际动用人数、装备、完成的工作量、利润、竣工证书等的收集工作,以及对工程进行拍照、摄像等一系列工作;

(3)负责管理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 (4)在办公室接听电话并作好记录;

(5)协助企划部做好市场调研、资料收集、评估等工作。 文印员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做好文印室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2)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离岗;

(3)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打印及复印任务,及时、准确地做好传真收发工作,对收到的传真须及时递交或通知有关人员,以上工作内容均须作好记录;

(4)做好文印室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油印机及其它相关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熟练掌握各类设备的性能,能排除一般故障;

(5)对印刷品和纸张等耗材随时掌握消耗及库存情况,存量不足时及时印刷或购买,对所有入库的印刷品和纸张,都必须填写台帐; (6)节约使用各类文印耗材,杜绝浪费;

(7)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公司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不得私自截留重要文件,发现有泄密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8)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它任务。

12、企划邵

(1)组织研究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业务架构、经营方针和重大投、融资项目的策划与筹划工作,组织制订年度经营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组织研究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权划分和业务工作程序,负责制订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

(3)组织宣传贯彻并监控企业经营方针、规章制度的实施,建立健全公司运行机制;

(4)定期审核财务、生产、人事报表,监控企业运行情况;

(5)对新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市场调研、环境分析及公司自身承受能力的分析,拟订开发方案并报董事长审批;

(6)参与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资料准备及会议报告的编写工作;

(7)组织实施各类调研活动,根据调研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同时为董事长、总经理决策提供依据;

(8)办理子公司设立的前期策划、工商注册、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的筹划与建立工作,在子公司成立初期指导协助各种管理工作; (9)设计工资及奖励方案。

13、人力资源部

(1)做好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员工的招聘、合同签约、变更与解除、员工调配及工作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免职及调职人员的交接手续办理工作;

(2)拟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搜集各类人才信息,确保公司发展过程中所需人才的供给;(3)负责办理新聘人员的人事代理、户口、身份证等有关手续;

(4)员工各类保险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公司员工的培训及职称评定事务;

(6)做好各级管理人员的工号编排,负责建立人事档案,建立健全 管理人员人事档案电脑数据库;

(7)负责公司员工的人事考核事项,根据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指示,办理对员工的奖励、加薪、晋升和降职、处分、辞退等事宜的相关手续; (8)负责本部门各种文件、档案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9)做好集团范围内管理人员的考勤统计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对历年来管理人员的考勤统计做好电脑存档工作;

(10)每月记录好管理人员分项目出勤台帐;

(11)对各子、分公司考勤统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12)向会计部门和成本核算部门及时、正确地提供相关数据; (13)参与制订本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

14、财务管理部(下设会计科、资产管理科、成本核算科)

(1)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财务法规,做好集团合并报表的编制及上报工作; (2)根据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确定公司的主要会计; (3)负责资产评估、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工作;

(4)根据公司的利润目标和各部门的计划,负责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并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5)负责制定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定期辅导和检查; (6)合理筹集资金,每月按规定向各子公司收取上交款;

(7)全面、宏观控制资金使用,抓好经济信息管理工作,安排好要款计划; (8)负责督促各子公司的财务、预算、材料系统的内外对帐、结帐工作; (9)负责编制利润分配方案,搞好员工股金分红;

(10)负责企业纳税筹划事务,做好与工商、税务、审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及协调工作;

(11)参与制订本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 会计科

(1)负责本公司会计制度的执行及报表、单据、帐册的设计、拟定和管理工作; (2)做好各分支机构有关会计处理的指导、监督,及总部与子、分公司帐务往来的处理工作;

(3)主办公司税务会计事项;

(4)负责公司会计有关凭证、帐册的结帐、调整决算事项; (5)负责工程成本会计有关帐务事务;

(6)负责财务处理会计、一般会计的帐务事务; (7)负责资本支出及收入的审查事项;

(8)负责集团报表的汇总、分析及合并工作; (9)负责职工工资的核算、记帐和发放工作; (10)功负责临时交办的事项。 资产管理科

(1)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总体管理;

(2)审查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监督相关采购招投标工作; (3)监督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保养和维护; (4)负责固定资产项目的会计帐务处理、折旧计提;

(5)负责新增固定资产的记帐、档案建立;

(6)负责对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并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进行帐务处理; (7)负责固定资产的处置、报废的帐务处理; (8)参与、配合社会中介机构的资产评估工作。

成本核算科

(1)根据公司制度要求研究制订各种指标,考核子、分公司指标完成情况; (2)收集和汇总产值报表,做好对外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3)辅导和监督子、分公司和项目成本核算工作; (4)及时为项目年度成本核算提供依据,精确编制好在建项目的十七项指标承包总核算书;

(5)对项目利润、成本进行检查、考核和分析,提供有关奖罚意见。 财务管理部经理

(1)接受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指导与协调,对企业全面的会计核算、统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总体指挥;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规和财经制度;

(3)主持制订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统计、采购、库管等方面的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贯彻执行;

(4)参与制定企业的经营发展规划,对重大投资决策、经济活动进行财务分析与把关,并对其进行财务监督;

(5)期主持财务例会,参加公司有关财务方面的会议; (6)阅与财务有关的文件;

(7)参与对重大经济合同及重要文件的财务审核;

(8)按工作程序做好部门的横向联系,并及时对下属部门问产生的争议进行协调; (9)对所属下级进行人事调配并对其进行业务水平考核; (10)负责主管范围内工作程序的培训、执行、检查工作; (11)指导、巡视、监督、检查下级的各项工作;

(12)代表企业与对口部门进行联络,做好纳税筹划事务。

副经理(兼会计科科长)

(1)在财务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切实贯彻执行岗位工作管理制度,编制本岗位年度、月度工作计划、财务收支计划;

(2)根据财政部门规定的统一会计科目,设置帐户,按照本单位规定的会计形式汇总、审核凭证;

(3)负责登记明细帐,总分类帐并按期编制财务报表;

(4)负责往来款项、债权债务的清理,定期对帐,并附有对帐调节表;

(5)对各项目已报支的成本、费用数据进行明细帐归类登记,并定期对该数据进行汇总、核算、分析,未报支的成本、费用数据进行统计,做好台帐;

(6)负责各所在公司及下属项目职工的生活费、借款等职工往来帐的登记工作; (7)审核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的填写和签章; (8)负责会计凭证的装订及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9)负责对所属人员、材料人员的业务检查和指导; (10)参与工程款的回收及陈欠款的催要工作;

(11)加强信息管理,及时了解各项目的经营收支情况,正确编制项目收款情况统计表;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现金会计

(1)负责现金收付,审查原始凭证,保证其合法性和准确性; (2)每日进行帐、款盘存,做好日审;

(3)对凭证进行日清月结,月结后的凭证交总帐会计收存; (4)每日将限额外的现金存人银行,确保现金安全;

(5)及时和银行对帐,每月调节收支差异,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保险箱的管理工作;

(6)负责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的填写和签章,严格控制空头、空白支票流出和进入;逐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帐,并对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帐的正确性负责; (7)认真分析研究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保证实际工作量和收款同步进行,做好要款工作;

(8)严格控制资金使用,确保项目生产正常运营,每月按时发放职工生活费; (9)按时编制资金计划和资金周报表。

15、资金管理中心

(1)组织办理资金调度,保证资金合理使用;

(2)办理集团资金筹集,负责向金融机构贷款,保持与银行等有关金融机构的良好合作关系;(3)管理土建分公司资金帐户及其它子公司帐户,确保公司资金统一管理;

(4)审批分公司资金计划,按照计划安排资金; (5)办理集团内部贷款; . (6)办理内部单位的决算事宜;

(7)科学选择投资组合,减少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参与制订本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

16、法律服务部

(1)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维护集团合法权益,为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代理诉讼、仲裁、听证及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以及提供其它相关法律服务;

(2)了解、掌握各项目部工程进度款、决算款的合同履行情况及施工中的索赔签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子、分公司有关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为各级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在公司刊物《中南之窗》上发表法制宣传文章; (4)参与合同的草拟、评审及签约把关工作;

(5)协助起草、修正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各类法律文件;

(6)参与重大事故、疑难事件的调查、调解、谈判、处理等工作; (7)根据公司领导的安排,做好公司被拖欠工程款的清欠与催要工作; (8)加强沟通与请示工作,每月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9)参与制订本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

17、网络中心

(1)负责制定计算机使用的长远规划;

(2)负责计算机、网络等相关设备的配置及各类电脑设备的管理工作; (3)负责企业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4)负责集团公司和各子、分公司、项目部之间的电脑联网工作; (5)配合核算单位做好电脑设备的内部租赁工作;

(6)负责制定软件的开发规划,组织经营、生产、财务、人事等系统软件的开发,实现数据、信息一体化;

(7)负责对下属各级电脑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8)与人事部门共同组织计算机技术培训工作,在两年内确保80%的管理人员会基本运用和操作电脑;

(9)对分散使用的计算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10)参与制订本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

18、财务审计部(由负责人、1名财务审计员、2名票据审批员、1名材料监督员组成)

(1)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维护国家财经纪律、方针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2)负责内部经济效益审计、领导离任审计、承包经营责任目标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和资金专项审计等,负责审计财务收支、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检查资金和财产; (3)综合评价审计对象的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产品质量、产量和经济效益等指标是否实现,有无改进和挖潜的可能;

(4)根据审计目的,负责编制审计程序和方法;

(5)填写好审计工作底稿,编写审计工作报告,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及改进管理建议;

(6)收集整理审计报告及审计处理意见,做好审计附件的归档工作; (7)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和情况,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资料; (8)参与制订本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

财务审计组

(1)审计公司内部财务部门的帐表是否符合国家规范; (2)审查财务部门能否自觉规避财务风险;

(3)审查财务部门是否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开展工作;

(4)审计财务部门年度、季度、月度报表,并及时指出和解决财务人员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5)监督审查子、分公司是否私设小金库。

票据审计组(1名负责人,1名审批员,1名登记员、1名材料监督员)

(1)严格审查各类票据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对违章、违纪行为按制度进行处理;

(2)对工程管理费中的未包干部分按制度规定审批; (3)审查材料和设备采购是否符合招投标手续;

(4)改革审计方法,对土建、房地产及生物医药公司逐步实行资金计划审计; (5)审计的时间、参照的标准和审计原则不能与职能部门相抵触,不得随意更改领导已签字的票据;

(6)审计要坚持实事求是,尤其是对外审批注意企业形象。

材料监督员

(1)在审计部经理和监事会的直接领导下,监督材料计划、质 量与价格,对万元以上材料招投标进行监督;

(2)深入细致地做好物资采购的市场询价与调研工作,充分结合市场动态、地区差别、付款方式等因素,为票据审计提供详细、全面、准确的参考信息;

(3)对低值易耗品每月发布一次指导价,但不得参与具体的采购活动;

(4)监督各级物资供应部门的工作是否及时到位,监督材料采购系统和甲供材料是否弄虚作假;

(5)对材料采购系统人员提供业务指导和支持;

(6)根据监事会的指示,做好有关调查事项的配合工作。

19、工程审计部(由1名负责人、3名组长、8名审计员组成)

(1)有计划地按公司规定审核项目成本制造数,正确核定项目成本指标; (2)严格审计所有外包工程和房地产招标项目的标底;

(3)负责监督土建预算员的漏算、少算及对弄虚作假现象的审查,对外决算严格把关,严格审计房地产子公司对外及对内发包工程的竣工决算; (4)负责房地产与土建预算员对指标承包工作量的核算工作;

(5)对项目部的成本情况和计划利润完成情况进行分析,为项目考核提供依据,配合对分公司的考核工作;

(6)参与制订本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

20、检查组(由组长、质检、计划、安全、财会、材料、技术资料、政治后勤督查员共8人组成)

(1)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受监事会直接领导,向监事会负责;

(2)检查组的本职任务是检查、考核、监督,找出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不得把检查、考核、监督行为与具体的管理行为相混淆;

(3)开展工作时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实事求是地评定检查结果;

(4)在项目上检查的结果和发现的问题认真、负责、及时地向分公司正副经理通报并交换意见,在各项目部和分公司检查的结果向子公司总经理汇报; (5)及时把一些突出问题向集团公司总经理汇报; (6)参与制订本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

检查组组长

(1)坚持以监督考核的原则进行检查,不得干预和指挥各部门的具体工作; (2)以全方位、系统性检查为主,如要抽查,必须以抽签方式进行; (3)检查时间要有计划,避免与其他职能部门发生冲突; (4)负责检查组对各部门个人考核的汇总工作; (5)负责文明施工和企业形象的检查;

(6)负责对管理人员、职工班子的配备情况检查,尤其是辅助工种; (7)督促检查组所有成员严格按贯标要求开展工作;

(8)督促大家检查方法要得当,要公开、公平、公正,令人信服; (9)及时、公正地处理好职工投诉问题;

(10)把项目检查结果汇报分公司,把分公司检查结果汇报子公司,其中重大问题汇报集团公司总经理。

质量督查员

(1)以公司内部质量规范作为质量检查标准,如内部规范未作明确规定的,以国家和地方规范为标准进行检查,不得随意选择标准;

(2)以实测实量、目测为主要方式,结合规范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检查; (3)对隐蔽工程必须找出典型部位进行解剖检查。 计划督查员

(1)检查工程形象进度计划与物资供应计划;

(2)检查预算工程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对项目多算的定额工时要及时在当月考核中扣除;

(3)对出现的无定额标准的工作量及不合理的定额子目,及时请示生产管理部并

共同研究调整;

(4)对各分公司、项目部的工程合同、分包合同及十七项经济指标进行严格内审,发现差错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提请纠正; (5)审查预算员对帐、结帐是否及时;

(6)审查预算员有否按公司的要求及时完成工作内容。

技术、资料督查员

(1)检查工程资料、变更资料、会议纪要等各种资料的收集汇编;

(2)检查项目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规范、合同和公司的要求; (3)检查施工方案中发生的实际费用是否及时向甲方办理确认手续; (4)检查技术、质量资料是否符合技术交底、验收单的要求; (5)检查各种原材料的产品证明和复试报告是否合格;

(6)检查甲方、监理、质监部门的资料与文件是否收集齐全; (7)对公司下达的通知、会议精神是否传达、执行;

(8)检查会议记录、值班记录、施工日记是否齐全和真实。 财务督查员

(1)检查工程款能否按合同的约定回收; (2)检查有否把钱拆借给他人;

(3)检查是否按公司规定和合同要求支付分包工程款和材料款; (4)检查是否按公司规定发放备用金、借款,是否有变相挪用、大 额宕帐现象;

(5)及时检查并回收项目上的零星收入,审核不合理的零星开支; (6)检查是否存在私分奖金或奖金分配不公平现象; (7)检查是否存在违背制度乱罚款现象; (8)检查奖罚是否及时兑现。 材料督查员

(1)督查节余材料的调运;

(2)检查项目是否按照计划进材料,有否伪劣产品; (3)材料是否限额发放,帐、卡、物是否相符;

(4)低值易耗品的采购是否货比三家,价格是否合理;

(5)大宗材料采购是否有招投标手续,出入库手续是否完备; (6)不同材料的保管是否恰当分类、符合要求; (7)检查材料的调进调出手续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机具材料有否私自提供他人使用; (9)检查施工中材料浪费现象。

安全督查员

(1)检查安全材料、设备是否配有部门合格证书,是否达到安全性能标准;

(2)测试少数工种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

(3)检测外租的机械设备、爬架等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4)检查所搭架子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检查职工是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6)班前是否有安全交底和安全例会教育;

(7)特殊危险作业是否有专人负责,安全标示是否到位;

(8)是否有违章指挥现象;

(9)工人每天睡眠时间能否保证七小时,是否疲劳作业和带病作业;

(10)临设搭建、水电管线布置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是否有违水、用电现象。

政治后勤督查员

(1)检查食堂饭菜价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质量、卫生要求; (2)检查宿舍卫生、作息安排是否符合要求; (3)项目是否关心工伤、病假人员的生活; (4)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损公肥私和受贿现象; (5)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惹事生非等不正之风; (6)督查违法违纪、嫖娼、、盗窃现象;

(7)检查是否有上年度的辞退人员、黑名单人员,及打架斗欧、盗窃犯罪、患有严重慢性疾病和不劳而获人员,督促分公司及项目部予以清退; (8)对谩骂、诋毁公司的顽劣人员进行追查并予以处分; (9)对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人员进行追查并予以处分; (10)曲对从事第二职业的人员进行追查并予以处分;

(11)对利用公司的有形及无形资产达到个人目的的事件进行追查。

第三章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公司管理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现代企业人人都是监督者,人人也都将受到他人监督。企业管理制度是实施指导、规范、激励、约束和监督的重要工具,企业员工必须认真对待。 第二条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各项制度所涉及的奖罚,对任何管理人员均可适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三条分公司经理以上负责人、检查组、生产管理部及其他各级职能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各职能人员,均有权按照制度规定及权限范围对违反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实施处罚。无处罚权的,可向有关部门举报,由有关部门查实后实施。 第四条子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及项目经理,必须服从上级部门对人事、设备、材料、汽车、料具的统一调动,不执行一次罚500元,屡犯不改者处罚加倍,直至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本条规定分公司经理及以下人员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处罚,分公司经理以上人员由监事会负责处罚。

第五条利用公司名义帮助别人承接工程业务,或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之外私自经营与公司性质相同的业务,均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至六十三条的规定,发现后罚没上年度和本年度工资,作为赔偿损失,如果是业务主管和业务员,还要赔偿不低于20万元的信息费、企业无形资产和平时业务费用。 第六条对擅自跳槽单干者,公司将按《公司法》、《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 使用公司的资金、汽车、材料、人工去办个人私事的,举报查实后,将全部费用记人个人帐,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元以 上。

第 在工作中,损坏财物和遗失东西都要由个人赔偿经济损失,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赔偿10%的经济损失;属于主观原因或严重渎职造成的,赔偿50%以上直至全部

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本公司员512512作采取包干制,上下班时间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除值班外其余工作一律包干,本职工作必须完成,如完不成必须加班,且无加班工资。

第十条 项目值班人员不允许坐在办公室、宿舍里闲聊,要认真负责地在现场检查指导解决问题,发现不在工作岗位去睡觉或玩耍的,取消当日出勤,严重失职的按损失费的50%赔偿。

第十一条 对于建设方、总包方或当地有关部门的罚款,没有特殊情况的,由有关责任人员全额承担,如确有客观原因的,在封顶或竣工后,上报子公司董事会研究按比例分摊。

第十二条 为提高企业知名度以及加快技术革新进程,公司实行科技进步奖励制度,即凡刊登在市级以上报刊上的署名单位为“中南集团”的科技论文,公司给予如下奖励:市级刊物上发表的奖稿费的二倍,且年终工资折率增加l一2折;省级刊物上发表的奖稿费的四倍,且年终工资折率增加2—4折;全国性刊物上发表的奖稿费的六倍,且年终工资折率增加4—8折。如内部员工在工艺改革、技术创新上有发明创造,根据贡献大小奖500—10000元,且年终工资增加1—10折。

第十三条 承接工程业务和项目开发投资的最终决策权一般情况下属于土建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长,特殊情况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决定,其他任何人不得越权擅自表态拍板,坚决制止事后请示汇报,违反者罚款5000~10000元,由监事会负责处罚。

第十四条 随着公司各种制度的细化,各级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学习、开会、活动越来越多,凡是部门正职外出的,由副职代替正职工作;项目经理及生产经理均外出的,由技术负责主持工作;分公司正副经理均外出的,经营科长主持工作;子公司正副经理均外出的,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亲戚好友管理

第十五条 凡是材料、财务、司机、食堂会计、塔吊配备人员,一律不得使用领导人的亲戚朋友及关系户人员。

第十六条领导人的亲戚朋友及关系户人员在招工时,必须与其他人员一样,通过公司组织的考试后方可录用。

第十七条关系户、领导干部亲戚及特殊关系的人员不得安排在检查考核的岗位上。

第十领导干部的亲戚好友,违反制度必须一视同仁,按规定处罚,否则对包庇者按两倍标准处罚。

第十九条夫妻同在公司的,不得在同一个系统、部门或项目部工作;夫妻不得在财务、材料和预算系统分别处于监督与被监督岗位;凡是项目一线负责人的亲戚朋友,必须交叉异地安排。

第二十条从2003年起,公司干部的子女及其他亲戚须具备工作能力方可进入公司担任管理人员,且须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严格考核把关后方可录用。

三、风气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对工人必须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支付报酬,如果长年养着个别流氓懒汉不劳而获,给予所在工种工长、项目经理及介绍人每个罚500元,并由当初招工的项目经理负责清退。

第二十二条 班组评分要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如发现长年干零杂工,评分时给技

术分的,发现一个罚工长1000元,不按检查组指定的平均分评分,罚工长500元。

第二十三条 工长个人考核分的50%作为行为考核,考核内容和标准:l、为人处事、

办事是否公正、讲原则;2、专业知识、计划管理是否到位,处理工人提出的问题是否及时;3、对过程控制、三检制是否及时进行辅导、检查和监督;4、是否有敲诈勒索、打击报复行为;5、是否设不劳而获的高工分人,盲目设辅助人员;6、处理职工级别分、奖分和工时是否实事求是;7、是否有殴打、谩骂工人现象;8、是否积极支持和配合项目部的安全、后勤、文明施工及其他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级管理人员为人处事必须公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奖罚,严禁打击报复,不管是工长对职工进行难,上级给下级穿小鞋,总部人员下去对项目人员乱扣分、乱罚款,项目对工人乱罚款及为难新招聘人员和大学生,都要在内部报纸上曝光,并每次罚款500元。对于那些挟嫌报复、诬告他人或造谣中伤的,经调查核实后,坚决予以撤职处分。 ‘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员受贿索贿的,悉数给予没收,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处罚2倍,数额在1000。5000元(含5000元)处罚3倍,数额在5000~10000元内罚5倍,万元以上者开除,并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管理人员,第一次发现罚200元,第二次发现罚500元,第三次发现罚5000元,三次以上给予免职。

第二十七条 管理人员嫖娼,发现一次罚1000元,影响严重或再犯的给予开除。 第二十工地上出现整个工种工人无故怠工的,工长罚1000元,其余有关涉及人员相应罚款不低于500元。如果发现整个项目部工人都消极怠工的,追究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罚款3000元以上,其他管理人员给予罚款1000元。

第二十九条敢于对违章违纪(未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人员揭发举报的,公司给予200元以上奖励。若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及其它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案值在lO万元以内,对举报者奖励案值的40%;案值在lO一100万元,奖励40一15%,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10%且不低于15万元。公司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四、企业形象管理

第三十条本集团内的各级部门及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江苏中南实业集团CI手册》的各项规定,注重仪表,规范行为,树立企业形象。 一

第三十一条为进/_步规范个人行为,在以下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1)在洽谈业务、市场攻关、与甲方、监理或总包方举行例会期间,以及对各种会议作总结性发言时;2)在公司各类接待活动中;3)与公司的外地员工谈心或交换意见时。 第三十二条 在公共场合不得讲粗话、脏话,发现一次罚100元。 一

第三十三条全体员工不得随便贬低合作伙伴,对合作伙伴评头论足或说皮包公司之类的话,发现一次罚200元,二次罚500元,三次开除。

第三十四条每一个管理人员要和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搞好关系,树立江苏中南实业集团的企业形象,若为一些琐事吵骂、打架的,一律罚款500元以上,重者给予降职或免职。

第三十五条若公司职员本人自愿或通过公司组织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义务献血、义务劳动)或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良好表现的,公司将酌情给予补贴或奖励,并给予通报表扬。

第二节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忠 诚

第一条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关心企业,爱护集体。 第二条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第三条在工作期间不得经营或借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与自己职务有关

联的业务。

第四条不得对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进行任何形式的投资。 第五条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敬 业

第六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 第七条敢作敢为,敢于为企业发展提出自己的意见。

第主动培养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中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条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适应并推动企业的发展。

服 从

第十条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

第十一条恪尽职守,服从安排,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了事的行为。

遵 纪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制止各类自由主义行为。

第十四条不得借职务之便,贪污舞弊,以权谋私,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守 时

第十五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第十六条提前十分钟进人工作状态。第十七条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派的任务。第十按时参加业务约会。

仪 表

第十九条按照公司cI管理要求,统一着装,衣着整齐、干净。 第二十条男女职工不得留奇异发型,女职工不得浓妆艳抹。 第二十一条公共场合与工作时间讲普通话。

礼 貌

第二十二条礼貌待人。客人来访,应当起立主动接待,耐心回答,不得与客户争吵。客户离开,送至门口。

第二十三条接听电话首先讲“您好”。

第二十四条 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

整 洁

第二十五条外出或下班后,办公桌面保持整洁。第二十六条办公桌椅不得挂放任何衣物。第二十七条公司各种设施未经许可不得张贴图片。第二十保持办公区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保 密

第二十九条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均须保密,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外借。 第三十条不在公共场所谈司业务,不得泄露上的机密。

第三十一条进入他人办公室,未经主管人员许可,不得随意翻阅他人文件。 第三十二条提倡合理建议,但不允许背后对公司妄加议论。

秩 序

第三十三条办公区不得嬉笑打辛闹,大声喧哗,不得闲聊、打牌、下棋。 第三十四条工作时间禁止阅读娱乐性的书籍、报刊。

第三十五条工作时间不准打私人电话,确有急事尽量简短。 第三十六条工作时间不准私人会客。

第三十七条不得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影响团结。

第三十严格按照分工办事,不得扰乱别人 的工作秩序。

节 俭

第三十九条爱护公司设施。 第四十条节约用水用电。

第四十一条节约办公用品,尽量用作废文件背面起草文件,不得用复印纸起草文件。

第三节诚信建设规范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诚信建设,规范公司员工的工作行为,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社会信誉,提升公司的社会信用度和美誉度,最大限度地获取公司社会效益,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遵循原则

诚信是指诚实、守信。诚信是企业的立企之本,治企之基,兴企之源。诚信建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 2、客观公正原则; 3、承担责任原则; 4、维护公司利益原则; 5、恪守信用原则。 第四条基本要求:

1、为人坦诚、诚实,重信用,守信誉;

2、作风正派,讲原则,讲立场,讲正气,不搞阳奉阴违,不欺上瞒下,不搞小团体、小宗派;

3、说话算数,一诺千金,言必行,行必果;

4、敢作敢为,勇于承担责任,不推诿他人,不固执已见,知错就改; 5、虚心听取别人意见,勇于剖析自己不足,并落实行动加以改正; 6、讲团结,讲大局,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

7、办事公正、客观,不偏袒,不带个人情绪,不带私心杂念;

8、适当范围内可以坦陈不同观点,一旦形成决议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不能会上不讲、会后乱讲;

9、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光明磊落,不谋私利,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不说有损企业形象的话;

lO、恪守规章制度,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要求自己,不搞双重标准,不搞自由主义十一条;

ll、踏实工作,任劳任怨,不做表面文章,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搞花架子、搞应付,不能光说不动;

12、为人坦诚,表里如一,言行一致,不做两面派,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 13、如实评价他人成绩与不足,虚心学习别人优点与长处,对别人错误和缺点要当面指出,并给予帮助,不能背后指点,评头论足;

14、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对别人指出自己的不足,要虚心接受,认真分析,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搞打击报复、泄私愤;

15、礼貌待人,有理有节,不得随意打断别人说话;

16、沉着冷静,善于分析和思考,切忌未听明白就妄加评论。

第五条对外交往要求:

1、礼貌待人,态度诚恳、谦虚,守信、守时; 2、举止大方得体,彬彬有礼;

3、正规场合讲普通话,说话逻辑严谨,晓达通畅,切勿信口开河; 4、务实守信,谨慎承诺,一旦承诺,必须兑现; 5、严格履行合同,按合同条款承担责任,不违约;

6、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和大局利益,有礼有节,不卑不亢,自信而不自傲,不失做人尊严;

7、在公司利益前提下,多为客户和业主着想,尽一切可能帮助客户和业主解决困难,充分赢得对方信任;

8、交际应酬应掌握尺度,切忌酒后失言、失态、误事; 9、讲原则,但处事灵活。

第四节行政办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管理包括接待事务、印章管理、文书管理、档案管理、声像档案、获奖证明、邮件、报刊订阅管理、图书管理、内部报刊管理、文印室管理、长途电话使用规定、计算机和网络使用管理及软件开发等。

二、接待事务

第三条 为促进公共关系,扩大宣传效果,同时兼顾商业机密,办公室必须重视接待事务。

第四条 如有客户或外部关系来公司访问,有关人员须提前通知办公室,并由办公室安排好接待场所,对来访者以烟茶招待。必要时由办公室提供有关企业的宣传资料。

第五条如果安排在公司食堂用餐,办公室必须提前通知食堂人员,列出招待单位、时间、人数标准等。

第六条未经核准的来访人员,一律拒绝其到各行政科室或项目部参观,擅自带领参观人员参观者,视为泄露商业机密。

第七条参观人员除特准者外,一律婉拒拍照,并由陪同参观人员委婉说明。 三、印章管理

第本规定所指印章为公司行政印章。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管使用。

第九条公司行政印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十条盖章须履行以下手续

1、有关人员需盖章时,持需盖章文件及填写了使用目的、盖印期限、日期及盖印数量等规定内容的“印章使用申请表”,经所属部门的负责人批准后报办公室; 2、办公室主任在确认手续完备后方可在文件上盖印;

3、涉及到重大事项如合同签订、对外的发送的文件等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印。

第十一条若无原则盖章的,对保管人处以500元l~A_k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严禁将印章带出公司,如不得不带出公司时,需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公章保管不严而被偷盖的,罚保管人1000元;偷盖印章造成损失的,罚偷盖人1000元,损失部分的20%由保管人赔偿,损失部分的80%由偷盖人赔偿,并追究偷盖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印章如发生丢失、损毁或被盗情况,应迅速向总经理汇报。 第十五条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和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六条印章的新刻或改制由办公室获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十七条对私刻、伪造公司印章者,罚款1万元,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文书管理

第十公司文书档案由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其他技术档案分别由有关部门收集整理后报办公室统一存档。文书档案按 IS09001:2000版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进行分类、编目、整理、归档。

第十九条公司文件均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印发。公司所发的红头文件,只适用于需遵照执行的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命等,次要文件不编文号,以普通形式印发。各职能部门的一般通知可自行下发。

第二十条各职能部门负责所发文件的起草(拟稿),办公室负责按照公文写作要求以及文件内容核稿,发文部门分管领导负责会签,总经理签发,重要发文和上行文由董事长签发。第二十一条办公室的通告、通知、会议文件或传阅文件根据要领起草,并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或经相关业务部门领导合议后形成。

第二十二条文件形成者在制定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文件应是一文一事;

2、除有特殊规定外,应注明以下事项:文号、发文日期、发文部门、收文单位、文件标题、文件拟稿人及有关审核人;

3、文字应尽可能规范化,并做到通俗易懂; 4、对于两页以上的文件要标明页码;

5、行文要层次清楚,准确使用标点符号,必要处划分段落。 第二十三条发文必须按照规定编号:

1、内部发文可注明本科室代字或代号,连续性文件应注有连续号; 2、对外行文时应注明本公司代字或代号。

第二十四条除有特别规定外,发文通常要按如下规定注明发文机关: l、内部文件注明科室名称; 2、对外发文注明公司名称;

3、办公室行政文件注明公司名称。

第二十五条对某些有特殊处理要求的文件应按如下规定予以注明: 1、对有密级的文件应注明“秘密”、“机密”字样; 2、需紧急处理的文件应注明“急件”; 3、参考资料应注明“参考”; 4、传阅文件应注明“传阅”。

第二十六条办公室负责做好文件分发记录,将文稿原件和一份打印件归档备案。 第二十七条 到达本公司的文书(包括上级及其他单位发来的文件及注有密级的简报、电报、资料和平级发来的文件),均由办公室人员统一签收、开拆、登记、呈阅、分发并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办公室人员收文时,原则上应随到随送,不得积压,最迟应于文到一小时内送交有关人员。凡是内容重要的急件,必须立即向所在部门主管作出

报告,及时处理文件中涉及到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办公室主任负责到达文件的登记,并负责统一批转,必要时请有关领导批示,办公室负责按照领导批示立即传递到承办部门,并按照领导阅示要求督办并纳入考核。 第二十九条承办人应根据文件规定的传阅范围或领导指示,安排传阅或办理。领导人之间不宜直接横向传递,以免积压或传失。

第三十条各级领导对送来的公文要及时阅批,急件当天批复;一般文件三天内批复。 第三十一条各级领导阅、批公文应仔细认真,阅完后要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 第三十二条各部室、各单位及各有关人员,对公文中涉及国家、或本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准随便向他人泄露。

第三十三条子、分公司文件管理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五、档案管理

第三十四条公司办公室分管档案工作,其任务是: l、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公司的文书及其它档案; 2、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 3、进行档案统计;

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制度,认真学习档案工作理论、技术和专业知识,掌握立卷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第三十五条立卷和保管范围:

l、上级机关颁发的法规命令、指示、决定、决议、通知、任免、计划、统计年报、规章制度,国家部委颁发的各种标准、工作总结、报告等文件; 2、公司向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工作计划及对下级机关的批复; 3、公司与有关单位的来往信件、各种协议书、合同等;

4、公司行政会议原始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

5、公司制订的计划、规章制度、工作总结;

6、公司主持召开的各种专业会议形成的领导讲话、文件和会议总结纪要,以及参加上级和外单位召开的会议带回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7、驻外办事处或者外单位直接发给各子公司的信件、文件等,为了保持文件的完整,应交办公室保存立卷;

8、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房地产及其它产品开发技术及经济资料; 9、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经验材料。 第三十六条下列文件必须永久保管: l、登记、特批的重要文件; 2、股东会议文件; 3、股东名册; 4、股东印章薄;

5、资产及负债文件; 6、董事会文件;

7、请示、决议等重要文件; 8、重要的契约、申请;

9、执照、上级批准证书等; lO、重要统计文件;

ll、重要的诉讼文件,及人民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委的裁决、调解书等; 12、评估书、拍卖公告、拍卖确定书、公证书、鉴定书;

13、有关土地证、房屋产权证书等重要文件; 14、职工的履历表、应聘书、辞职书;

15、职工名册、人事、工资方面的重要文件; 16、职工上岗证、职称证书;

17、章程、公司条例、规章制度等; 18、公司内部出版物、图书登记册;

19、工程竣工资料(包括各类施工日记、变更签证、各类合同、工程会议纪要、决议等);20、企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历史性资料(包括重要的声像资料); 2l、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需要永久保管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七条声像档案是本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各分公司档案室做好收集和整理工作。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以及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电脑图片、影片、光盘等历史记录。声像资料必须编制详细的目录以便于索引和查找。

第三十各子、分公司声像资料须在形成一年内交总部档案室存档,常用声像资料可自行拷贝并注意保密。

第三十九条集团公司、子公司每次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每次组织的重大活动均要进行拍照和摄像。

第四十条对土建施工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其它生产型项目,从基础性建设到产品交付的每一个阶段均要进行拍照和摄像,确保生产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土建项目拍摄由分公司技术质检科负责,房地产及其它项目由该企业办公室负责落实。

第四十一条所有的奖状、奖旗、奖杯必须及时报集团公司办公室登记备案,否则缺一项罚分公司办公室500元,办公室保管不严的罚1000元。对上述物品不及时向业主或总包催要的,罚分公司经理、经营科长、办公室主任各500元。本条由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罚。

六、部件、报刊订阅管理

第四十二条员工的公私邮件均由办公室统一接收,随到随清, 及时分发,不得丢失损坏,搁置延误。 第四十三条各职能科室需要订阅报刊的,要在订购申请中列出报刊名称、出版日期、订购份数、期数等内容,由科室主管签字后交办公室主任,经总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七、图书管理

第四十四条各级办公室负责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工作。 第四十五条各级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注明书名、数量,由办公室办理采购。采购前须书面征得集团或子公司公司办公室同意,否则不予报销。专业性图书(如图集、规范、定额 等)购买前须征得科室负责人同意,并由其在上签字证明。

第四十六条新购进的图书要按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

第四十七条办公室要对管理的图书建立台帐,所有图书都必须进行登记,写明购入时间、著作名称、作者姓名、出版社名、出版年月以及金额,并且输入电脑,便于检索。

第四十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加盖公 司印章。

第四十九条借书人以本公司管理人员为限,借阅时必须在借 阅登记薄上注明归还期。如果超过借阅归还期,并经再三催促依然

不还者,按图书购人价格的两倍赔偿。

第五十条办公室须对所管理图书定期进行清点与核对,如有

第五十一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须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八、内部报刊管理 ’;惫

第五十二条公司内部刊物的名称为《中南之窗》,月刊,特殊情况下可增刊或发行速报等。

第五十三条《中南之窗》是公司内部沟通、促进进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渠道之一,其目的是向全体员工宣传和介绍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理念、公司动态及领导的经营思路,以便全体员工了解企业和形势,使个人行为与公司目标保持一致。 第五十四条 刊物的主要内容包括: l、企业经营方针及经营事业概况; 2、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其解释说明; 3、人事任免信息; 4、产品与技术介绍;

5、工作现场情况及职工在企业内的各种活动情况; 6、企业管理论坛;

7、产业或相关行业动态; 8、不正之风曝光;

9、有关情操、兴趣与健康的知识; 10、国内外新闻焦点; ll、典型事迹报道; 12、员工投稿。

第五十五条根据内部刊物编辑和发行的需要,设置下列机构: 编辑室:设置在集团公司办公室之中,承担下列工作: l、编辑、发行与送发或分配刊物;

2、收集公司内外的有关情况与情报资料; 3、指导与促进分编室的工作;

4、负责制订编辑计划、整理原稿、校对、编排、校对、送印等工作; 5、负责审稿、定稿、支付稿费工作; 6、负责版面策划及改善工作。

分编室:主要设置在子、分公司办公室之中,承担下列工作:

l、按编辑室的指示,分担编辑事务,每月须向总部办公室提供新闻、短讯或其它类型的稿件,此项工作列入检查组的考核内容; 2、分发刊物;

3、负责指导和督促通讯员的工作。

通讯员:设置在分公司或项目部上,其主要工作是: l、进行撰稿、专访与调查征询活动; 2、提供各种报道与消息。

第五十六条编辑室必须经过三次校对后才能正式印刷。

第五十七条《中南之窗》所刊出的稿件,在征得同意的前提下署上撰写人的姓名,并适当支付稿费。

第五十分编室必须及时把刊物分发到基层。若不及时分发,每次罚责任人200元。

九、文印室管理

第五十九条文印室隶属办公室管理,主要职责是打字、复印,收发传真,并做好相关办公用品的保管工作。

第六十条对所有入库的印刷品和纸张,文印室都必须填写台帐。

第六十一条文印室须对印刷品和纸张的领用随时进行记录,清楚地掌握库存情况,及时印刷或购买。

第六十二条文印员必须做好文印室的整理与清洁工作,注意防虫及防潮。

第六十三条为确保复印机安全运转,复印机由文印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非经允许不得自行开机,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给予责任人200元以上处罚。未经允许擅自复印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六十四条文印员要及时、准确地做好传真收发工作,对收到的传真须及时递交给有关人员,如有紧急事务而有关人员外出的,必须电话通知到本人,若造成延误,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以上罚款。传真收发必须做好记录。

第六十五条文印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公司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不得私自截留重要文件,否则给予500元以上罚款。

十、长途电话使用规定 、

第六十六条为使电话发挥最大效力并节省话费,长途电话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与控制使用。 第六十七条电话使用规范

1、通话时应简洁扼要,每次通话时间尽可能以三分钟为限,避免耗时占线; 2、注重礼貌,体现公司员工良好的文化素质和精神风貌。 第六十长途电话使用规定

l、各种长途电话须配置专用电话记录表,并逐次记录使用人、受话人、起止时间、联络事项等,该表每月转审计部审阅; 2、长途电话限主管以上人员使用;

3、其他人员使用长途电话须先经主管批准; 4、禁止因私拨打长途电话。 十一、计算机和网络管理

第六十九条为规范公司计算机及网络管理,确保计算机及网络资源安全、高效地发挥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七十条本规定涉及的网络范围包括公司各办公地点的局域网、办公地点之间的广域连接及公司各片区的广域网。

第七十一条集团公司网络中心必须按照公司电脑网络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全面负责电脑及网络的管理工作。集团公司内的所有电脑及相关设备均由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子公司及分公司网络维护人员在网络中心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十二条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购置电脑或相关设备,必须事先向网络中心提交申请,并由网络中心核实备案后办理。

第七十三条各土建、安装、装潢(分)公司及项目部所用电脑实行内部租赁制度,进行内部成本核算。

第七十四条网络中心必须对电脑实行专人管理,集团公司网络中心负责人与各分公司电脑管理员为责任人,对电脑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十五条本规定所涉及的电脑,全部由网络中心人员负责安装。

第七十六条电脑管理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

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七十七条除网络中心维护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否则给予500元罚款。

第七十办公室如需安装集线器等,必须事先与网络管理员取得联系。 第七十九条计算机使用人员必须确保微机处于良好、整洁的状态。

第八十条因违章作业或保管不当出现以下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责任人50元以上罚款: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 (3)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并关机;

(4)擅自让别人使用微机或外设并造成不良影响; (5)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第八十一条各部门应配合网络中心做好对公司网站的维护及相关数据的及时更新工作。

第八十二条拥有在公司企业网站个人分级权限帐号的管理人员应做好帐号的保密工作.未经网络中心允许,不得转告他人使用,否则将追究帐号所有者的责任。

第八十三条不允许在计算机上安装聊天软件以及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如玩游戏、浏览图片、下载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发私人邮件等),不允许访问、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网站,违反者每次罚款200元。

第八十四条网络中心在总部开通局域网因特网浏览系统,未经网络中心允许,不得改变网络拓朴结构、网络设备布置、服务器配置和网络参数。

第八十五条不得在公司局域网上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引入病毒。发现病毒后应立即向网络中心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第八十六条网络中心应每月统计电脑内部租赁费用抄报核算部部门。

第八十七条进入集团网络中心机房必须换鞋,严禁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

第八十电脑管理及使用人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第八十九条网络中心负责制订公司管理人员电脑培训计划,在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和组织领导下开展电脑操作、维护、软件应用及网络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的整体电脑应用水平。

十二、软件开发

第九十条各部门如需开发应用软件,应向网络中心提出申请或下达任务书,内容包括: l、软件名称;

2、软件应该达到的技术性能及系统应用要求; 3、软件使用的部门及对象; 4、其他要求。

第九十一条 网络中心要根据公司制订的电脑管理规划和各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完成经营管理、生产管理、财务和内业管理等软件的开发和应用,逐步提高企业的办公自动化水平。

第九十二条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和委托开发三种。 第九十三条软件的鉴定:

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三个月到一年的实践运行,才能申请鉴定。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组提供下述资料:

1、设计任务书; 2、软件实现的功能;

3、使用机型的硬件配置要求和软件所需的支持环境; 4、软件设计的流程图; 5、源程序清单; 6、数据库结构; 7、鉴定报告书; 8、待鉴定软件。

第九十四条鉴定小组由企划部、网络中心人员、应用部门负责人、办公室等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完毕后,鉴定小组在鉴定报告上签置意见。

第九十五条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的软件要经常维护和不断完善,并对软件操作者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节会议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集团主要的会议包括: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职能部门会议、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大会和分公司、项目部会议等。 二、股东大会

第三条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会。集团内各企业法人股东年会于每年农历正月初六至初十期间在集团办公大楼召开。具体召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四条临时股东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

第五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该企业法人的全体股东参加。董事长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的,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或主持。

第六条股东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实行一股一权制,具体议事程序见企业章程。

三、集团公司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集团公司董事会是集团的最高层管理机构。集团公司董事会会议一年举行两次,分别在公历8月5日与1月5日前后举行。

第集团公司董事会会议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参加。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需要时也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列席会议者均无表决权。

第九条特殊情况下可由董事长或监事会提议召开f临时董事会。

第十条董事会会议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的出席方可召开。每一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的普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2/3通过。具体见集团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董事会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由办公室兼任)负责组织筹备,并提前15天通知各位董事。 四、子公司董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根据企业发展状况,土建与房地产子公司设董事会,其它子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暂不设董事会。

第十三条子公司董事会一年举行两次。分别在5月1日期间及年末举行,具体根

据实际情况确定。必要时董事长或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第十四条子公司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筹备,并提前15天通知会议对象。 第十五条为保证会议的有效性,有关人员需要在董事会上提交的议案和背景资料必须在会议五天前交办公室,以便于分类整理工作。

第十六条年终董事会会议上总经理、监事会、财务、主管经理等所作的报告应在会议前五天交办公室。

第十七条有关财务数据、经营数据和生产统计报表等各职能科室应提前准备,做到数据准确,准确反映公司运行情况,在开会前7天交会议筹备组。

第十分公司有权向会议进行提案,无分公司的,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提案。会议提案确定后在会议通知中进行公布。

第十九条董事会与监事会人员参加会议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开会时必须认真听会,积极发言。

第二十条董事会议程:

l、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2、按制度规定,由有关职能部门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3、董事会根据职能部门和总经理的汇报,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审议和表决; 4、对总经理提出的发展和投资问题进行表决;

5、对董事长提出的发展计划、项目投资、人事调整、机构变动等问题进行审议和表决; 6、本议程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调整,并在每次会议通知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原则,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载人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当意见双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两票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形成决议后受法律保护,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休会期间,董事长代行董事会职权,对各类问题进行决策。遇重太问题,可召开临时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召开前一星期,总经理要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然后向董事会报工作。

第二十六条子公司董事会程序及规则同集团公司董事会会议,具体见子公司章程。 五、总经理办公会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每两月举行一次,时间为单月份的25—30日。

第二十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全体副总经理参加。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内容:

1、对向董事会提交的报告、议案、建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文件进行确定; 2、对决定提交董事会的年度预算、经营计划草案进行定稿;

3、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认为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4、市场变化、经营环境变化而需要采取的对策等; 5、在总经理权限内的人事变动;

6、对分公司、项目、人员的考核、评定等。

第三十条总经理办公会由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备,并提前一周通知参会人员。 六、职能部门会议

第三十一条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会议及各子公司职能部门会议每月举行一次。

第三十二条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会议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及以上人员参加。

第三十三条子公司职能部门会议由子公司总经理(执行经理)或副经理召集并主持,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及以上人员参加。 第三十四条会议内容

1、各部门前两个月的工作汇报,下一步工作的计划;

2、会议主持人对上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传达董事会会议精神,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3、对经营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有关事项进行讨论,提出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和建设性意见;

4、公布阶段性绩效考评结果并研究确定奖罚方案;

5、会议主持人认为需要进行在会议上讨论的其他议题。

第三十五条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部门内部会议每两周举行一次,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

七、会议组织与筹备

第三十六条会议召集单位或会议主持人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l、确定与会者; 2、选择开会时间; 3、选择开会地点; 4、拟好会议议程;

5、及早印发会议通知单(包括会议地点、时间、出席人员、会议内容或议程等); 6、准备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 7、落实会场,安排座位,备好茶具、茶水等。 会议议程表

序号 程序 1 2 3 4 5 主持人 时间分配 备注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是企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的法定机构租重要平台,为保证

董事会会议质量,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公司各级部门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必须按以下程序搜集遴选董事会会议动议:

(1)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后,各项目部于3日内召开项目管理人员大会,搜集讨论需要解决的问题,无法在会上解决的由项目经理提交到分公司会议;

(2)分公司各职能系统也于3日内召开本系统相关人员会议,会上无法解决的问题由职能负责人向分公司会议提交,注意会议时间与项目会议不得冲突;

(3)分公司在接到会议通知后5日内召开项目经理和职能负责人会议,在会上研究解决由各项目经理和职能负责人提出的问题,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由分公司经理提交子公司总经

理办公会;

(4)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在会议通知发出后5日内召开本部门会议,需要上级解决的问题由部门负责人提交总经理办公会;

(5)子公司总经理召集由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分公司经理参加的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解决提交的问题,无法解决的问题由总经理通报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列为董事会会议动议。

八、会中与会后事务

第三十会中事务工作规定 l、会议签到;

2、会场服务(引导座位、分发会议文件材料、内外联系、维持会场秩序、会场摄影等工作);

3、会议记录(第一部分是会议组织情况,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席者、主持人等;第二部分是会议的内容,包括会议议题、讨论发言、形成的决议等)。 会议记录格式

会议纪要格式

会议名称 主持人 参加者 缺席 序号 决 议 执行人 完成时间 地点 记录人

抄送 签发人

第三十九条检查催办:会议议定事项的检查催办,是为使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同时也是

信息反馈的一条重要渠道。凡是在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中层经理会、职能部门会议、分公司、项目的各种会议上形成民主决议的,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贯彻执行。不传达、不服从、不执行的,项目人员第一次罚100—200元,分公司人员罚200~300元,子公司人员罚500—1000元,集团公司人员罚1000—2000元。第二次罚款加倍。第三次降职或免职。由各部门负责人对违反制度的本部门人员进行罚款,如部门负责人不服从,由监事会负责处罚。

九、会议注意事项

第四十条为提高会议效率,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l、不开可开可不开的会; 2、不开没有准备的会; 3、不开没有明确议题的会; 4、不开议题过多的会; 5、不要无关的人参加会;

6、不要迟到或无故延长会议时间; 7、不要做离题发言和重复发言; 8、不要搞“一言堂”; 9、不要议而不决; lO、不要决而不行;

ll、发言时不可长篇大论,滔滔不绝;

12、不可从头到尾沉默到底,要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13、不可取用不正确的资料; 14、不要尽谈些期待性的预测; 15、不可做人身攻击;

16、不可打断他人的发言;17、不可不懂装懂,胡言乱语;18、不要谈到抽象论或观念论;19、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对意见不同者不得打击报复20、意见未被采纳时不得闹情绪;21、非特别重要情况不要中途离席。

第六节 民主沟通制度

第一条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一项基本制度,我们在管理工作中也要提倡授权管理、民主决策:

l、一切意见必须从有利于公司发展的立场出发;

2、个人必须服从大局,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个人意见和少数意见得不到采纳时,不得用任何抵触情绪影响团结和工作; 4、讨论通过的决议,如在二个月内不付之于行动的,视为自动辞职。

第二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但不提倡越级指挥和越级汇报。各级部门应加强工作汇报的管理力度,合理、有效地疏通沟通渠道,对经常越级打小报告的员工应加强教育与管理。

二、员工参与公司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公司倡导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目的是发挥员工潜能,提高向心力,提高企业工作效率。

第四条员工参与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的一切事务,但涉及主管威信或对参与员工的地位不利时,通常不宜由员工参与。

第五条员工参与管理的方式可以是参加座谈会、研讨会、专门

会议及向经理信箱投递信件等形式。员工有权以各种方式提出意见、参与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分系统每年组织一到两次座谈会,对企业经营管理、技术革新等方面的问题听取员工意见。 第七条对员工提出的技术创新,公司应用后获得效益,在应用年度取得效益的20%奖励给该员工。

第对员工提出的管理新建议,经测评确实有效并在企业应用的,一次性奖励该员工500—10000元。公司对积极参与的人员将给予奖励和表扬。 三、提案管理

第九条员工除以参加会议的形式参与管理之外,还可以提案方式表达自己的见解。 第十条提案建议书内容如下: 1.有关管理改进事项; 2.提案规章的修订;

3.有关制造技术及品质的改良,操作方法或程序及机械配置的改进事项0 4.有关设备的设计或修改事项;

5.有关新产品的创意或包装的改良事项; 6.有关成本的减低事项;

7.有关物料的节省及废料的利用事项; 8.有关安全生产或机械、工具的保养事项; 9.部门问的协调事项; 10.有关业务的调整方案;

11.其他有利于本公司兴革事项。

第十一条员工提案时,应使用规范的提案建议书,建议书应记载下列事项; (1)提案人; (2)所属单位; (3)案由;

(4)具体内容说明(必要时附改善前后的数值比较、图表或说明资料); (5)研议事项(由部门主管填写)。

第十二条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公司采纳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与200。10000元奖励。

第七节保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允许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所有组织、分支机构及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二、保密范围

第四条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保密事项: l、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经营决策及涉及保密事项的规章制度;

3、公司合同、协议、可行性报告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参与投标的报价标底;

7、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工资陛、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8、公司确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事项。 三、保密措施

第五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办公室委派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网络中心负责保密。

第六条对于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l、未经公司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专人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七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和维修,都必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不含公司参与招投标所需要提供的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等),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具有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单位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选择具有秘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的范围;

3、依照上述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一条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 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四、责任与处罚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罚款100。500元: l、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五条、第七条、第、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因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l、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无法判断是否为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八节信息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管理,实现信息闭环运作,发挥信息在公司管理决策中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子、分公司的信息管理。 第三条公司信息管理分三大系统:指标信息预警系统、行政信 65

息处理系统、市场信息反馈系统。

第四条信息管理要实现闭环管理才能达到管理目的,必须使信息源、决策指挥机构、各职能执行部门链接为一个闭环。 二、指标信息预警系统

第五条指标信息预警系统由生产、财务(成本核算)、审计信息组成。 第六条生产管理部负责每月5日前将上月度包括人员增减、生产资料调拨、新工艺和新技术的开发应用、各分公司项目部生产进度、质量奖惩、安全生产情况等信息收集完毕并加以分析,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决策层呈交,届时不能提供的,罚负责人500元。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负责按季度(在每季度过后15天内)向公司决策层提供以下财务报表:

l、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利润分析表; 5、工程成本表; 6、管理费用表; 7、科目余额表; 8、债权债务表。

第公司财务部负责按年度(在每年度过后25天内)向公司决策层提供以下财务报表:

l、年度财务报告(含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3、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4、应交明细表。

第九条财务提供的各种报表必须附分析报告,从财务角度及时反映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十条以上第七条到第九条,每缺一项报表及分析报告,罚负责人300元。以后检查中发现再犯的,每缺一项罚款500元,第三次给予降职,严重者免职。若有做虚假报表(如倒拍帐搞应付)的,第一次罚款1000元以上,第二次免职。 第十一条审计部门负责人(含工程审计、票据审计、财务审计)负责每两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决策层提供汇报材料,反映审计过程中所发现问题(工程审计部每季度提供对内及对外工程预决算进度表,票据审计部汇报材料应包括资金计划审计),并提出整改建议。否则,罚负责人500元。

三、行政信息处理系统

第十二条公司发文一律采用“江苏中南建设实业集团发文稿纸”,并按照拟稿、核稿、会签、签发的程序进行,文件签发必须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未按程序办理,罚责任人每次200元。

第十三条公司收文一律采用“江苏中南建设实业集团文件批办单”,并按照批办意见、领导阅示、传阅部门、承办部门、承办结果及签字程序进行,未按程序办理,每次罚责任人200元。

第十四条发文稿纸及批办单上要根据实际情况注明该子、分公司名称。 第十五条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实行计划工作考核,各职能部门按照岗位职责要求编制月度工作计划报分管副总审批,月底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与个人年终收入挂钩。 第十六条为实施公司政令畅通工程,公司内部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包括:

1、下级不可无原则越级汇报工作,上级不可无原则越级指挥; 2、下级需要请示上级的必须在接到报告的4小时内请示;

3、上级在接到下级请示后必须在4小时内回复,不能处理的按第2条执行;

4、在请示超过答复期限或遇特别重大事件可越级汇报,在事件未得到及时处理时,上级可越级指挥;

5、对上级请示汇报是口头的,上级领导可以口头答复;对上级领导请示汇报是书面的,上级领导必须要用书面形式回复;

6、违反以上规定的责任人,一般事件给予500—1000元罚款,重大事情视情况给予2000—5000元的罚款,屡犯者给予降职或免职。

第十七条根据我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以下信息的传递必须及时、准确、真实:(1)生产统计报表:包括产值报表、计划,成本分析,材料计划等;(2)各种请示汇报;(3)财务信息:主要是三大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4)市场信息:市场情况调查、业务信息、投标资料。 第十信息传递形式

l、以下lO种情况至少采用传真并签字的方式:1)在经营活动中的各种计划内容;2)对各种单据的报批;3)需付各种款项;4)对工程项目开发的评审;5)调拨各种人、财、物等资源;6)传递统计数据;7)上级下达的各种通知、命令;8)下级需要上级解决的事情;9)需要领导审阅、批示的各种报告;lO)各种约定的合同。

2、为了确保各种请示、汇报、批示、评审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办事效率,以下6种情况可用电话咨询:1)向对方咨询有关情况;2)询问发放的函件是否到位;3)对未牵涉到经济关系的通知可用电话;4)出差在外,无法使用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5)遇紧急突发事件,需立即解决问题的;6)上级向下级安排某项工作,下级向上级汇报某项工作。

第十九条上级、下级部门互递文件和信息时,各级办公室必须有专人登记和签字。缺少一次罚款100元。

四、市场信息反馈系统

第二十条公司经营负责人负责按季度在下季度首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决策层提供市场调研和市场信息报告、业务进展(含招投标)报告以及对公司工程业务承接奖罚执行情况报告。以上每缺一项罚责任人500元。

第二十一条公司决策层对信息分析、研究和制订措施进行反馈,原则上以书面工作命令下达,工作命令由办公室负责传递到各相关部门,检查组备份纳入分公司考核,公司总部职能部门由办公室监督执行。

第二十二条以上信息有时间要求的,每超过一天加罚100兀。 第二十三条对业务承接、项目开发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必须有规范的评估报告。 l、土建由分公司经营科长负责编制评估报告,房地产子公司由企划部负责编制,其他子公司一律由经理负责编制。

2、评估报告内容:(1)明确我公司是否有能力承接该项业务;(2)效益分析;(3)需要人员、资金、装备的投入量及时间计划;(4)地理及周边环境分析;(5)风险分析;(6)风险对策。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经营科获取工程业务信息后,对该业务的综合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然后由经营科长、分公司经理、总部生产副总、常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逐级就该业务情况表明“同意”或“不同意,,的明确意见。评审意见签署在“工程业务承接评审表”上。

第九节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现代化管理的需要,明确经营目标和工作效果,提高经济效益,动员企业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同心协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计划管理工作的任务

l、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为企业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提供依据,制定企业的长远规划,并通过近期计划组织实施;

2、根据市场需要和企业能力,编制企业的年度计划,使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在统一计划下协调进行;

3、充分发挥企业的人力、财力、物力,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以获得最佳的经济效果。

第三条在制定各项计划之前,首先应当确定长期、中期或短期目标,有了目标,围绕如何实现目标进行筹划,筹划之后再定出计划。

第四条企业各子、分公司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各种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考核上。 第五条企业的计划管理分四级进行,分别为集团、子、分公司、项目部,公司企划部是计划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集团各职能科室和子、分公司职能科室是各种专业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六条企业的各项计划和指标是公司经营活动的依据,一经下达,各级、各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计划的实现。

第七条为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要把计划层层分解为年度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以不同层次的计划进行约束和控制。计划制定之后必须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兑现奖罚。 第统计工作是企业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工具,必须准确、及时、全面反馈计划执行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二、长期规划

第九条长期规划是确定企业未来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的战略计划,通过年度计划的安排逐步实现,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企业产业发展方向; 2、企业发展规模;

3、企业技术发展水平及技术改造方向; 4、企业管理与组织机构设置; 5、企业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

6、企业各种技术经济指标将要达到的水平; 7、职工教育培训及文化建设; 8、职工工资待遇及生活福利。 第十条编制长期规划的主要依据 l、经济发展的需要; 2、市场需要;

3、企业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条件; 4、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趋势;

5、技术改进、引进和改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后能够提供的潜力; 6、国内外宏观政治、经济条件。

第十一条长期规划的编制由公司企划部负责进行综合平衡、提出总体方案,提交董事会讨论通过;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搜集整理资料并提出专业规划草案。 三、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年度计划是企业全体员工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又是安排季度、月度计划

的重要依据。经营、生产等各项工作都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第十三条年度计划的制定采取分层编制、集中领导的方式,各子、分公司分别自行编制本单位年度计划,上报集团公司企划部进行汇总、整理、平衡和修订,报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年度计划编制依据

1、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和指导性计划; 2、年度整体发展计划和经营方针; 3、市场预测情况; 4、长期发展规划;

5、本单位历史统计资料; 6、各种技术经济定额。 第十五条年度计划编制内容 l、本单位计划产值、利润;

2、发展规模、人力资源配置要求、员工工资福利计划;

3、经营情况:包括建安经济收入、经济收入、市场占有率、承接业务性质等;

4、财务状况:包括资金投入、资金回收、负债率、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纳税筹划、贷款计划等;

5、技术革新、创新,新技术引进、应用;

6、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企业形象和文化建设等计划; 7、为实现上述目标所要采取的方案、计划。 第十六条年度计划形成步骤

l、准备阶段:在前一年度11月上旬,各子、分公司通过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市场预测,提出本单位计划草案,交集团企划部;

2、主案阶段:11月中旬,企划部在汇总整理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整体利益的平衡和政治经济条件的分析预测,提出修正计划,报公司总经理;

3、审议和调整阶段:11月下旬总经理办公会对计划进行审议,修改稿提交董事长批准通过;

4、决定及发表阶段:12月底或1月份,董事长在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大会上公布年度计划,并由各级机构传达到每一位管理人员。 四、指标管理

第十七条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计划任务是通过一定的指标表示的,是企业在计划时期内必须达到的目标。指标是对各级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为使计划任务层层落实,计划指标必须进行层层分解,子、分公司接到集团公司下达的计划后必须对指标进行分解,拟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总体计划的实现。 五、计划的执行与检查

第十九条各级领导必须随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采取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二十条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要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等资料。集团公司一律以统计报表为依据并结合现场形象进度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 第二十一条计划的考核与经济责任制挂钩,考核的计划数以上一级部门批准或下达的计划为依据。

六、计划的变更与调整

第二十二条计划制定后,不得随意进行变更或调整。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对计划进行调整:

(1)因政治、经济环境发生变化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2)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发生变更而对计划的有关责任部门产生影响; (3)计划本身的指标不完善而影响到生产经营活动的; (4)出现不可抗力影响到生产经营活动的。

第二十四条计划的变更与调整按照项目部、分公司、子公司和顺序逐级申请,最后由生产管理部受理。重大计划变更须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二十五条计划进行变更与调整后,仍按前述各项约束、控制、监督、检查、考核、兑现等程序予以落实。

第十节 审批制度

一、经营计划

第一条集团公司年度计划由企划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和子公司编制,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董事长审阅,并在年终董事会上审议。

第二条各子公司应在年初编制年度经营计划报集团公司企划部审核,经审核后的计划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阅后再年终董事会上审议。

第三条土建和房地产公司每半年就计划执行情况编制说明报集团公司企划部,经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如出现偏差调整计划或重新拟定实施步骤保证计划完成。调整计划必须经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其他子公司每季度编制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季度工作计划报集团公司企划部,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有关编制办法执行集团公司《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二、设备添置

第五条土建和房地产子公司设备添置规定:

500万元以上设备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购置300—500万元设备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购置100—300万元设备由子公司董事会批准,50.100万元由子公司董事长批准,50万元以下由子公司总经理决策。

第六条安装和装潢公司50万元以上设备添置由土建子公司董事会按照权限决策或报集团公司批准,lO一30万元设备添置由土建子公司总经理决策,10万元以下设备添置由安装或装潢公司经理决策。

第七条其他子公司设备添置规定

30万元以上设备添置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决策,lO一30万元设备添置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决策,lO万元以下设备添置由子公司经理决策。 三、融资

第融资额度在500万元以下的,子公司总经理拟定融资报告,说明用途、时间及原因报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办理。 第九条融资额度在500~1500万元的,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后由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组织办理。

第十条融资额度在1500万元以上的,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由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组织办理。 四、投资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必须经集团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审议批准,各子公司均元权自行对外投资。对外投资额度在500万元以下的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500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报请董事会(董事长)批准前,必须编制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过详细论证。

五、公文审批

第十三条到达本公司的文书(包括上级及其他单位发来的文件及注有密级的简报、电报、资料和平级发来的文件),均由办公室人员统一签收、开拆、登记、呈阅、分发并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办公室人员收文时,原则上应随到随送,不得积压,最迟应于文到一小时内送交有关人员。凡是内容重要的急件,必须立即向所在部门主管作出报告,及时处理文件中涉及到的有关事项。

第十四条办公室主任负责到达文件的登记,并负责统一批转,必要时请有关领导批示,办公室负责按照领导批示立即传递到承办部门,并按照领导阅示要求督办并纳入考核。第十五条承办人应根据文件规定的传阅范围或领导指示,安排传阅或办理。领导人之间不宜直接横向传递,以免积压或传失。

第十六条:各级领导对送来的公文要及时阅批,急件的,当天批复;一般文件的,三天内批复。

第十七条各级领导阅、批公文应仔细认真,阅完后要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 六、合同签订审批

第十工程承包合同洽谈由分公司经营科长、分公司经理、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子公司经理负责,签署每一份合同必须经过董事长授权。

第十九条分包合同按照下列分类由不同职级的人员行使签约权: l、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分公司经理签约; 2、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由子公司总经理签约。

第二十条购销合同实行会签制,由分公司正副经理、经营科长、材料科长、财务负责人分别签字,缺一人签字即视为无效合同,财务可以拒付。如签字手续不全而付款,罚现金会计1000元。

第二十一条所有租赁合同均由机具管理服务中心经理负责签订,如果擅自签订,罚签订人1000元,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租赁合同必须经过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二条运输合同必须与具有运输经营资格的专业单位直接签订。严禁与中介机构或私人订立大宗货物运输合同,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的50%由经办人个人赔偿。运输合同由分公司经理和运输服务中心经理负责签订。 七、资金支付

第二十三条各子、分公司资金支付必须编制月度计划,报集团 76

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审阅后报董事长批准。

第二十四条资金管理中心按照批准后的使用计划调配和划拨资金。 第二十五条子、分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资金计划使用资金,超出计划使用的资金必须向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后(100万元以上必须报董事长批准)安排追加计划并划拨资金。

第二十六条各分公司所有收到的资金一律不准自己留存,必须转到资金管理中心帐户,使用时由资金管理中心划拨。

第十一节 内部配合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内部市场,确保集团整体利益,维护集团成员的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中南实业集团下属企业。 二、子公司之闻业务往来

第三条子公司关联交易必须符合集团整体利益,服从集团有关价格、资源的统一调

配。

第四条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物资收交、人力调配等必须按照市场规则办理。 第五条工程业务发包与材料设备采购必须面向市场进行招投标,相关子公司必须共同参与,以招投标后确定的价格标准优先让该子公司承接该项业务。若参与竞标的子公司开价高于市场价格时,有权要求其进行价格让渡。

第六条若参与竞标的子公司价格高于市场价而又无法让渡,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向市场采购时,必须按以下规定办理:5万元以内可自行采购;10万元以内须经子公司直接上级主管书面同意;10万元以上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书面同意;20万元以上须经集团公司董事长书面同意。

三、土建、安装、装潢配合规定

第七条为了加强土建分公司对安装与装潢的配合与支持,今后土建分公司在承接业务时,若能同时接下安装或装潢业务,则分别按安装产值的1倍、装潢产值的1.5倍列入土建分公司产值考核。集团公司相应按安装、装潢项目总造价的2%支付给土建项目部,作为项目配合费(包括免费提供l临设、生活水电费、垂直运输及修补费),该笔费用直接列入项目部十七项经济指标承包盈亏额中。本条规定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落实。

第若土建分公司承接到装潢业务,按500万元产值6万元的比例给予奖励,低于100万产值不算。奖金按以下规定分配:(1)业务由分公司接到的,奖金的70%归分公司(其中的22%归分公司经理,16%归生产经理,22%归经营科长,10%归副经理),奖金的30%归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列入十七项指标盈亏额中;(2)业务由项目部接到的,则奖金的40%列入项目十七项经济指标考核,30%归项目三人领导小组(其中项目经理15%,预算员9%,技术负责6%),奖金的30%归分公司(其中分公司经理12%,生产经理6%,经营科长12%)。 第九条凡属装潢公司可以做的工程,土建公司不积极承接,在合同中放弃的罚3万元,不主动承接的罚1.5万元,接到手后土分公司不配合支持的,对分公司罚款l万元。由检查组负责按照第规定的人员及同等比例处罚。

第十条装潢、安装项目进度计划、安全生产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必须服从土建项目部。 第十一条安装、装潢项目需要l临设由土建项目部按生产管理部的有关规定提供。

第十二条安装、装潢需要用的垂直运输设备,土建必须按照自己同等的进度计划确保提供。

第十三条在施工过程中,安装和装潢需要土建提供的尺寸、标高及预留预埋,土建项目技术员、工长必须无条件配合。处于装修阶段(主要指砌墙、抹灰、做地面)的土建项目,必须协调、配合安装的进度计划。

第十四条上述各条如土建项目不配合的,每次罚项目经理500~1000元,罚相关人员200—500元。

第十五条安装、装潢对土建不配合而延误工期的,每个作业段罚安装、装潢负责人500—1000元。

第十六条安装、装潢在施工中,既不配合土建计划管理,又扰乱土建计划来部署自己工作的,每次、每作业段罚安装、装潢负责人500。1000元,相关操作人员罚200~500元。 第十七条安装、装潢因无计划或失误而在建筑物上乱凿、乱割的,土建有权罚安装、装潢每处200—300元。

第十安装、装潢不能按土建要求的标准进行文明施工或不服从土建安全生产管理的,每个施工段罚500—1000元。

第十九条土建分公司生产(副)经理负责对安装、装潢罚款;安装分公司经理和装潢公司执行经理(或副经理)有权对土建项目罚款。土建分公司安全设备科长、项目经理、安全员有权对安装、装潢职工违反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罚款。

四、分公司之间人员调配

第二十条北京、青岛、济南三大分公司原则上施工人员由分公司自行调节,不再发生大范围的调转。工人工资由分公司自行制定分配方案,报土建子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调动的,由生产管理部提前10天通知并办理书面调动手续,分公司接到调动文件后必须按照要求的人数、工种、时间组织安排,不得违背,否则对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分别罚款500元;该调动文件同时交财务部门一份作为员工工资决算的依据。一个工人一年内调动不允许超过两次,且原则上任务完成后应调回原分公司。 第二十二条工人调动时必须以整体排或组为单位,不得抽减人员重新组合。生产管理部或检查组若发现对调出工人临时拼凑的,对调出项目的项目经理、排长分别罚款500元,对分公司生产(副)经理罚款300元。如有再犯,罚款加倍,严重者给予降职或免职。调动费用由调入方承担,工人向原单位调回时费用由借用单位承担。 第二十三条三大分公司之间职工调动工资结算办法:调入方按照工人实际工作情况和公司有关规定做好员工工时统计(必须单独建立工分榜并经检查组签字认可),按每定额小时4元的标准转入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由资金管理中心向调出方划拨该款项。

第二十四条其他分公司人员调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费用的原则,由生产管理部组织实施并办理书面手续,同时交财务部门作为员工工资决算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上级部门下达调令之日起,项目问的调动,调出单位必须两天内落实到位;分公司间的调动,调出单位必须三天内落实到位。 第二十六条若调出单位对调令持异议,必须在A,b时之内向上级提出异议,或越级陈述理由。理由未被采纳,调出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调令。 . 第二十七条对人员调动要办理书面交接签字手续。工人工时、级别分、奖分要及时结清,并办理好签字手续。如事后擅自变更,罚工长200元/次。

第二十调出单位因不服从调令造成调动延误的,对责任人每天罚款200~500元。 第二十九条属于公司原因导致项目多余人员或机械料具无法调出而影响成本考核的,须报请生产管理部办理签证。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制度

第一条为统一管理和规范公司员工录用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人员招聘工作原则上每年两次,于每年十二月份(或一月份)、七月份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临时进行招聘。

第三条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经理、分公司经理以上的员工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任免,分公司生产经理、经营科长以及其他职能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由子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任免,其余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决定,分公司经理决定分公司五大员以下的人员,所有人员的任免都必须按照规定由有关负责人签字后,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办好相关手续和批文。

第四条人员招聘形式可以实行内部选拔或社会公开招聘,对从事非领导职务的管理人员可以招聘应届毕业生。招聘项目经理、技术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预算、质量、安全、工长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项目经理、技术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第五条人员招聘作业程序如下:

l、各使用单位根据需要拟订用人计划在每年的六月份、十一月份分别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该计划是否适当,并将结果反馈到用人单位,同时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2、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的用人计划拟订招聘方案、制定招聘计划,内容应包括招聘职

位、资格条件、预算薪金、任用日期、招聘广告发布、考试办法及日程安排等; 3、拟定广告稿,按照计划发布招聘信息;

4、收集应聘信息,并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人员通知进行笔试,对不合格材料应在归档一月后销毁;

5、笔试内容应包括专业测验、智力测验和领导能力测验(适用于领导岗位),高级管理岗位还应测试其社会知识、政治经济知识和实践经验,其中专业测验题目由主管部门命题; 6、面试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申请单位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分别或共同进行; 7、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根据情况对人员履历、以前工作成果做有效的背景调查; 8、结果评定:经上面操作评定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和用人单位主管商定报到时间,由人力资源部签订试用合同,并安排岗前培训及有关准备工作;

9、签订的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准备两份副本,分别交财务管理部和用人单位,办理有关工资手续,同时建立人事档案。

第六条新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为六个月,最少不得少于三个月,在试用期工资按照合同规定,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

第七条新进人员在试用期间,表现不符合要求,用人单位主管可以报请人力资源部停止试用,人力资源部办理终止手续,由财务管理部付清应得工资。 第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与其及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交财务管理部和用人单位备案。

第九条为适应公司不断壮大的需要,各地子、分公司人员主要在当地招聘,逐步实现人员本地化,人员招聘必须进当地人才市场进行招聘-,如有中介单位,必须与中介单位签订合同。

第二节员工晋升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和技能,选拔优秀人才,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晋升较高职务根据如下条件: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具有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表现出色,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敬业精神; 4、具有较好的适应能力和潜力;

5、高级领导岗位还必须具有奉献精神、以公司利益为重的品德并且能够承受较大工作压力和承受一定的委屈。

第三条职位空缺时,优先考虑公司内部人员,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员工晋升工作程序

l、内部人员晋升,由各级主管逐级提名,人力资源部根据提名和考核结果拟订晋升名单,报主管领导审批,擅自提拔或变动职务的,公司不予认可,并对所属部门或个人罚款200元。

2、核定的晋升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发布任职文件宣布,同时办理薪酬变更,其薪酬从任职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五条晋升核定权限

1、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由集团董事会任命; 2、副董事长、总经理、特别助理由董事长核定;

3、各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项目经理由总经理提名,报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批准; 4、土建和房地产分公司人员由分公司经理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 84

核定(制度总则中规定的规模较小的分公司除外),其它子公司项目经理以下管理人员由其上级主管提名,经子公司经理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六条各级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时间内办理交接手续,移交工作,就任新职。 第七条需要从内部提拔非生产人员的,必须经人力资源部批准,项目部擅自提拔使用的非生产人员,一律不予承认,工资待遇以6分工计算,并给予使用者罚款500元。推荐劣质人员进入公司的,罚推荐人1000元,并将被推荐人开除。

第项目少数工种、勤杂人员超编,罚项目经理200~500元;如为分公司安排的罚分管生产经理或副经理300—500元。 第九条班组长的录用要填写申报单,由工长推荐,项目三人领导小组评审后分公司主管经理签字认可,免职的由项目部决定,报检查组备案,如对“皮球”组长不免职,踢来踢去的,罚所牵涉项目的项目经理各1000元;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的,年终一律不给组长待遇。以上三条由生产管理部和检查组负责处罚。

第三节 员工培训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培训实施的宗旨和目的

l、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培养丰富的知识和技能,更新知识,同时提高员工的道德修养;

2、使员工认识公司的发展和管理,意识到自己的使命,激发其求知欲和创造力,充实自己,从而奠定企业发展的基础。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培训分为定期培训、不定期培训、新进员工培训和脱产培训。 85

第三条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接受本办法所定的教育,不得故意规避,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

二、不定期培训

第四条公司总部各部室主管负责对下属系统的员工的培训应经常实施,各主管要在年初(3月1日前)拟定教育计划和学习资料同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计划进行检查、监督,对没有计划或不按照计划实施的每人次罚责任人500元。

第六条教育内容主要是增进员工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与业务相关的知识,提高与工作相关的技能,主要形式是个人自学。

第七条各主管要经常利用集会、专题讨论或个别教育的形式实施培训。

第各主管要根据国家及行业、地区要求,及时安排相应人员参加外部培训,获取相应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

第九条分公司应根据项目情况,经常安排对工人进行管理制度、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条本公司鼓励员工自学成才,可以申请参加各种类型的资格考试,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并通过考试获得合格证书的可报销学费。 第十一条公司重视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对获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专业人员(必须在现工作岗位上)给予职称津贴:初级职称每年300元,中级职称每年600元,高级职称每年1000元。 第十二条培训内容

l、工长:管理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验收标准、操作规范)、安全知识占70%; 2、预算、技术员、质量员、资料员、技术质检科、安全设备人员40%学管理,60%专

业知识;

3、材料、仓库:统计报表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

4、钢筋翻样、试验员:专业知识和验收规范占80%,经营知识20%; 5、项目经理:管理知识占70%,各种专业知识和验收规范占30%;

6、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经营科正副科长、信息员、子公司正、副经理:管理学占50%,市场营销学占30%,建筑专业知识(主要包括预算、财务、统计知识)占20%; 7、工程审计部、成本核算科、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占50%,管理知识占30%,统计知识占20%;

8、办公室、企划部、人力资源部、副总、总经理:现代企业管理学占80%,法律知识及企业形象管理知识占20%。

第十三条对于此项培训,公司在每年四月份、九月份进行考试,管理人员每次考试低于60分,每分按100折50元标准罚款;小学文化以下及50岁以上者,低于60分每分按100折25元罚款。

三、定期培训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定期培训在每年年初进行,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拟订教育计划、安排培训日程并邀请各单位人员或聘请专家进行。 第十五条分公司经营科正副科长、项目经理每月两天定期进行工商管理培训,增强其经营管理知识。

第十六条培训内容应包括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工作流程、业务相关知识和技能等,同时包括各种法律、法规和文件。

第十七条培训完成必须进行考核,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主管部室命题,考核分数作为平时个人考核的一部分。

第十凡受训人员接到通知后,除因重大事故经该单位主管出具证明可申请免训外,必须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向主管单位报到,否则此项考核视为零分。 四、新员工培训

第十九条本制度所指的新员工是临时职员、试用人员、新进入公司的人员及其他认为应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二十条培训的目的是为了使新进人员了解企业机构和组织系统、熟悉工作相关的业务和工作程序、理解公司规章制度,激发其为公司做出贡献。 第二十一条培训内容除公司组织各种规章制度、自身工作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公司经营方针等,还要包括公司创业史、企业精神等理念教育,对工人的培训要使他们准确了解有关安全、收入、工作、生活等相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新进管理人员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可以邀请相关单位讲授相关培训课程。

第二十三条新进工人的培训由各分公司组织并做好记录,在每年的三月份对工人每周一次培训,时间2到3小时,由项目经理负责。

第二十四条本培训所有新进人员必须全部参加,无故不参加的扣除培训前工作所有工资,同时必须补训。对于因其主管领导的原因造成不能参加,对主管领导每人次罚款1000元。

五、脱产培训或进修

第二十五条视业务需要。挑选优秀管理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以增进技能、更新观念。 第二十六条经批准外出进修或攻读更高学位并取得相应证书的管理人员,学习期间,函授的工资照发,脱产的计发基本工资50元/天,发生的学杂费由公司承担,但必须与公司签订合同以保证在公司工作一定年限。

第二十七条对由公司统一组织的脱产培训,考试成绩与脱产培训期间的个人工资挂钩。根据考试结果,80分以上者工资不扣,60~80分者工资打80折,60分以下者工资打50折(本条工资按照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工资标准)。 六、培训纪律

第二十珍惜培训机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0元,缺勤者每次罚款200元。

第二十九条遵守课堂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得看报纸及其它书籍;不得随意走动,做小动作;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三十条听课时不得抽烟,手机、BP机必须关机。 第三十一条认真听讲,做好记录。

第三十二条课程结束后必须参加考试,学员必须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

第四节薪资福利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计发工资、奖金,合理分配劳动报酬,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人员收入一般由工资、奖金、股份分红组成。 第三条管理人员工资与工资基数、折率、考核分及出勤挂钩。

管理人员工资=100折工资基数×折率×考核分×出勤天数/(315×loo) 其中考核分=(个人考核+部门考核分)/2 二、员工工资 ㈠折率

第四条由于能力、分工及业绩的不同,对管理人员的工资一律用折率来确定工资报酬。 第五条折率评定办法:(1)项目管理人员折率由项目三人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经三人签字认可后,交分公司五人领导小组评审,由集团公司职能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最后把关;(2)分公司管理人员折率由分公司五人领导小组负责议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阅,董事长把关;(3)子公司各职能人员折率由职能部门负责人拟定,由子公司经理层评审,报集团公司董事会通过;(4)对项目经理及以上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折率,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负责议定,董事长把关,集团公司董事会评审通过。 第六条个人工资折率定级:

1、集团公司董事会成员 220-350 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80-120 2、房地产正副总经理 150-250 房地产分公司正副经理 140-180 部门负责人80-110

3、土建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 130—180 分公司生产副经理 100-150 经营科正副科长80-130 技术质检科长85-100 安全设备科长 70-85

(分公司其他人员按项目标准评定) 4、项目经理 85-110 5、技术负责、技术员50-90 6、质量员 40-70 7、安全员 90 40—65

8、工长 40-70 9、2年预算员30-40 3-4年预算员40一60 5年以上预算员 60—80 lO、2年的财务30一40

3—4年的财务40-60 5年以上财务50—70 部门负责人 70一95 ll、放线员30—60 12、资料员30一60

13、翻样 45—60

14、材料员、医生30—40 15、指导员 60-70 16、办公室 30-45

(二)操作办法

第七条土建分公司规模在1500人以上的,分公司管理人员(不含项目人员)工资总额为分公司当年度所完成建安经济收入的1.7%;规模在1500人以下的,分公司管理人员工资总额为分公司当年度所完成建安经济收入的1.9%。工资按折率、考核分及出勤天数分配。 第其他人员工资基数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对于从学校招聘的实习生,在试用期内工资按如下标准发放: 研究生80—100元/H,本科生35—45元/N,大专、函授本科生25—30元/日,中专、电大生20—25元/日,职专、委培生15—20元/日。具体以聘用合同的约定为准。

第十条在当地人才市场招聘的预算员、资料员、成本核算员工资为35。60元/日,文印员、清洁工、食堂勤杂人员为400—600元/月。 第十一条对于兼职人员的工资做如下规定: 1、一人完全兼任两个职务或项目的,除按照较高职务标准确定折率外,增加工资50%; 2、一人部分兼任两个职务或项目的,除按照较高职务标准确定折率外,增加工资30%; 3、处理收尾工程或装修项目,同时承担新工作的,工资增加15%。 本条规定中土建项目规模不到80人、安装30人以下不作为兼职,装修项目按照上述标准的60%执行。

第十二条春节误W-I资:

1、对项目招工人员按照项目实行包干制,具体规定如下:

(1)主体项目:4万m2以下的2000元,4~6万的2500元,6—8万的3000元,8~10万的3500元,lO万以上的4000元;

(2)装修项目:50人以内的500元,50—1130人的1000元,100~20Q人的1500元,200。300人的2000元,300—400人的2500元,400人以上的3000元; (3)安装公司:8000元; (4)装潢公司:2000元;

(5)机具管理服务中心:2000元; (6)新型建材公司:1500元;

(7)J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额完成招工计划人数后方可享受以上误 W_I资。

2、年终分配人员、总部人员、分公司人员实行考勤制度,按照以下误工工资标准进行:

折率在60以上的为 80元/N 折率在60以下的为 60元/日 春节误工工资按实际出勤计算。

第十三条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及大学生休假,每天均按50元基本工资计算。 ㈢部分特殊人员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工长工资的50%按照折率计算,另外50%按照所在项目或工种的工人平均定额工时与公司标准工时相比的完成率同比例增减(低于80%该部分记为零分)。即工资:loo折工资标准×(折率×50%+折率×50%×实际完成平均定额工时/公司标准平均定额工时)×考核分×出勤天数/(315×100)。 第十五条根据项目经理承担项目的不同进行调整:

项目建筑面积4.5万m2。6万Ⅱ12,不设生产经理的,工资增加15%; 项目建筑面积6万1n2。8万m2,不设生产经理的,工资增加30%; 项目建筑面积8万m2以上,只设一名生产经理的,工资增加20%;

上述三点规定中建筑高度平均在15层或以下的,在上述三点基础上另外增加10%。 第十六条项目预算员工资计算方法(按一年315天计算):

1)工程在3万n12以下,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上,预算总价为2500万元;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下,预算总价为2000万元,预算与定额由一人兼任的,给予一年工资。

z)m程在3。5万H12,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上,预算总价3500万;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下,预算总价3000万,给予一年工资。预算员兼任定额员的,增加30%I资。

3)工程在5.8万nd,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上,预算总价5000万;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下,预算总价4500万,给予一年工资。项目部应配一名定额员。

4)工程在8万m2以上,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上,预算总价7000万;标准层面积在50%以下,预算总价6000万,给予一年工资。项目部应配一名定额员。

以上不足部分按比例扣减工资;超过总造价,对超过部分按造价比幅的1.5倍给予增加工资。对帐、结帐未完毕的给予80%工资,其余工资待结帐后付清。

如果经甲方、监理审计后,发现预算员漏算的,按漏算部分的20%由预算员赔偿。 如在内部成本制造数上弄虚作假,超过部分累计达3%的,扣全都工资。 第十七条后方人员工资

(1)因公司需要去后方工作的,按照其原在工地的同等档次评比,在后方工作期间按90%的比例计发工资,出差期间仍执行原折率不予扣减,工资分别按照在后方和出差的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2)在公司连续工作10年以上,由于身体原因或家庭因素等,要求照顾在后方工作的,按原在外地同等档次的50%一60%计发工资;

(3)如果是聘用的或因某种关系进入公司后方工作的,按外地同等档次的40%一50%计发工资。

第十特殊照顾在后方工作的,普通人员每月按350—550元计发工资。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法律服务部人员工资规定: 基本工资负责人5万元/年,其余人员2.5—4万元/年,奖金和各种费用采取包干制: l、起诉(包括应诉)按标的值的l%计算; 2、胜诉按标的值的1—3%计算; 3、经过协商以物抵债的按标的值3%计算;

4、胜诉且按法律程序要回资金的按标的值的5%计算; 5、非诉讼收回的陈欠款,按要回资金的3%计算;

6、本条规定的工资为主要规定,其他情况公司与法律服务部签订协议规定,法律服务部内部要制订费用标准和制度,分配由集团公司把关;

7、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勘察费和仲裁费、执行费由公司承担,其它费用由法律服务部承担。 ㈢工资发放规定

第二十条工资发放时间:普通管理人员每月预付工资800元.项目经理以上人员每月预付1500元,剩余工资一般定在第二年的6一lO月份陆续发清,同时计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大中专毕业生及社会招聘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执行公司制度。

第二十一条凡是新聘人员,试用期内根据合同规定发放工资,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一旦正式录用全部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第二十二条对经营科科长、副科长和预算员实行项目决算担保制,其工资按对帐、结帐工作形象进度发放,凡是没有通过甲方或监理审计完毕的,预算员、经营科正副科长工资分别扣留20%、3%.凡是需要部门审计而没有经过部门审计的,分别扣留15%、2%。 三、股权激励办法

第二十三条扩股方法与标准

1、扩股对象: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分公司经营科长、副科长、集团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满3年的可进行首次配股,标准是工资折率100折为3万元。

2、首次配股后每年以3%扩股;具有中专学历的以3.5%扩股,’大专学历的以4%扩股,本科学历(包括高级职称)以4.5%扩股,本科以上学历的以5%扩股。(以上学历必须国家教委认可) 3、根据配股额,5年后股本的25%归个人,其中个人现金购买和公司量化股各占50%;以后每5年按同比例进行认购和量化,20年后股本全部所有权归个人(从第一年起,每一年均按股份总额分红)。若在每一次量化时,个人不愿用现金购买的,一律取消公司新配股本,当年按上一年实际所持股份分红。

第二十四条聘用的集团公司或子公司总经理公司给予公司总股本的1~5%的虚拟股权,享有分红权。5年后股本的25%归个人,其中个人现金购买和公司量化股各占50%;以后每5年按同比例进行认购和量化,20年后股本全部所有权归个人。

第二十五条股本来源:公司库存股或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主要是法人股和股) 第二十六条中途自行离职的、不胜任工作被免职或辞退的或因违法违纪被公司开除的,量化股由公司收回,现金股由公司购回,并取消当年分红。

第二十七条按规定年龄退休的,持原有股本,可享受分红,但不再扩股。 第二十满退休年龄而继续受聘在公司工作的,不再扩股,特殊人才例外。 第二十九条退休后利用本公司无形资产经营同行业的,量化股由公司收回,现金股由公司购回,不再享受分红。 第三十条股权转让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属本节第二十六条,第二十规定情形者只能向公司转让)。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的半数以上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4、公司回购的股权,作为公司库存股,在配股或量化股中使用。

第三十一条 自1998年已经实施的配股和量化股操作办法仍执行本规定。 四、员工福利 ㈠养老保险

第三十二条员工社会养老保险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办理,缴费金额为本人缴费工

资的23%,其中企业承担20%,个人承担3%。

第三十三条缴费工资计算方法:每月缴费工资数额=个人上年度折率×1.2万元/12。 第三十四条补充性商业养老保险按照自愿原则,公司可以代办,但保险费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三十五条员工合同终止、辞职或被辞退的,公司终止缴纳保险金,社保帐户根据国家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第三十六条55周岁以上员工不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按上述标准中企业应交额的70%给予补贴,每年累积计算,于退休前一次性补贴。

第三十七条上述养老保险所指员工为集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员工(不含临时招聘的工人),所有事项均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㈡医疗保险

第三十员工社会医疗保险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办理,缴费金额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其中企业承担7%,个人承担1%。

第三十九条缴费工资计算方法:每月缴费工资数额=个人上年度折率×1.2万元/120 ,

第四十条补充性商业医疗保险按照自愿原则,公司可以代办,但保险费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四十一条员工合同终止、辞职或被辞退的,公司终止缴纳保险金,社保帐户根据国家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第四十二条55周岁以上员工不再为其办理医疗保险,按上述标准中企业应交额的70%给予补贴,每年累积计算,于退休前一次性补贴。

第四十三条上述医疗保险所指员工为集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员工(不含临时招聘的工人),所有事项均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四十四条工人原则上以医药费包干为准,如有下列情况者,公司将酌情给予照顾:凡是经工地医生同意住院,医药费在1000以内的给予报支50%,2000元以内的报40%,在5000元以内的报支30%。特殊府晴由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具体由工会负责办理有关事项。 ㈢住房

第四十五条分房条件:一、80折以上可以享受分房;二、50折以上并且连续5年达到岗位最高折率标准的或连续5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的;三、国家统招的大专以上学历、折率在80折以上、具备3年以上工龄的可以分房。四、社会招聘特殊复合型人才,不限工龄可以分房。

五、夫妻二人同在公司、累计折率达到分房标准、并且其中一人担任项目经理或科室负责人、另一人担任五大员或以上职务的可以享受分房。第一、二、rr~-r龄必须在8年以上。 第四十六条分房标准:折率达80~90的分80M2;折率91~100的分90M2;折率达101—130的分lOOM2;折率达131~150的分130Id2;折率151。200的分150M2;折率在200以上的不超过250M2。 第四十七条分房原则:在公司基地集中盖房,每平方米按800元计算,一层个人承担5%;二层个人承担20%;三层个人承担45%;四层个人承担45%;五层个人承担30%;六层个人承担15%;七层个人承担5%。分房一律以抽签方式进行,如果抽签后不要集体分房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房子除自己居住外,可以给父母和子女居住,但其他人一律不允许,否则将住房予以没收。随着职务的调整超过上述分房标准的或者享受分房待遇但不要集体分房的,公司按300元/M2进行补贴。享受分房待遇但因特殊原因需要异地自购的(主要指大学生在异地安家、折率在120折以上的或外地聘用的特殊人员),公司按800元/M2进行补贴;

中途开除或自己离开公司的,原则上要退回房子,如果自己保留必须按市场价格的50%追缴房价,如果是住房补贴的,按补贴额的50%收回。 ㈣房屋装修或个人家乡盖房补助

第四十关于向内部人员建房提供优惠的规定:

1、折率在50折以上、连续3年在公司工作的管理人员方可享受优惠待遇;

2、优惠提供材料标准:50~60折,钢筋2吨,木材1方,水泥不予考虑;6l。80折,钢筋3吨,木材1.5方,水泥不予考虑;8l一110折,钢材5砘,木材3方,水泥20吨;111折以上,钢筋lO吨,木材3方,水泥30吨;材料优惠价格:钢筋1500元/吨,水泥250元/吨,木材1000元/方;

3、如需借用公司机具的,80折以上,租赁费优惠2000元;80折以下不得享受; 4、建房需要公司人工的,90一120折,给予补贴150个人q-;120折以上补贴200个人工。工龄必须在5年t,~l-方可享受;

5、如已享受公司分房待遇而仍需要在家乡建房的,一律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 第四十九条住房装潢补贴

1、享受公司分房待遇者,在装潢时给予补贴人32:二室一厅70个人工;三室一厅90个人工;三室一厅以上的,150个人工。超支部分的人工费一律由自己承担,价格按照市场价。

2、外地购房的,50折以上、由装潢公司装潢的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其它任何费用,材料按照市场价,人工55元/15小时,工时计算按照公司定额工时。

第五十条以上待遇属于员工本人或其亲生子女,其他人一律不得享受。 第五十一条以上优惠待遇为一次性,不得重复享受。 ㈤生日慰问金

第五十二条生日慰问金统一于十月一日发放,标准为管理人员每人100元,工人每人50元。

㈥特困及伤残员工资助办法 第五十三条特困工人资助办法:

1、无法解决父母的温饱问题、子女无法上学的,公司每年资助500元;

2、父母伤残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资助1000元,子女伤残成疾、无法上学的,每年资助2000元;

3、对以上两种情况,职工本人必须在公司工作,否则不予资助。 第五十四条对伤亡职工家庭,公司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慰问。

第五十五条如管理人员有上述情况者,按工人双倍标准进行补助。 ’ 第五十六条职工家庭如遭遇火灾、水灾,根据损失和伤亡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第五十七条以上各类情况,由工会负责审查,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阅批准后办理相关事项。

第五节员工考勤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分公司。 第二条管理人员考勤一律由办公室负责,未设办公室的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考勤人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第三条每月考勤榜由办公室收集后报人力资源部,由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和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组负责检查考核,发现弄虚作假的,每错一天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第四条实行管理人员签到制度,每天的早晨上班前进行签到,作为考勤工作的基本依据。

签到必须亲自进行,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否则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每人罚款200元,出现三次以上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开除。 第五条工人出勤一律由工长记载,出勤榜放在现场办公室,如果放在宿舍里或其它地方,则工长每天罚100元。加班工时多记、少记的,每次罚200元,屡教不改的,罚款2000元,并给予免职处分。

第六条工人考勤由分公司工时统计员汇总后报生产管理部统计科,生产管理部统计科进行审核、汇总并分发总经理、成本核算科、检查组和分公司。

第七条对管理人员的休假、产假、病假及丧假,考勤员必须在考勤榜上写明“休假、病假”等字样,不能打“√”,若出现差错,每处对考勤员罚款1130元。 二、作息时间

第每天工作时间为:3月1日一5月31日9.5小时(7:00。11:30.1:00。6:00),6月1日---9月30日10.5小时(6:30~ll:30, l:30。7:00)10月1日--2月28日为9小时(7:00_11:30,l:00“5:30)。工作采取包干制,上下班时间统一规定,除值班外其余工作一律包干,本职工作必须完成,如完不成必须加班,且无加班工资。

第九条后方工作时间春冬季必须达到9小时,夏秋季10小时,中午休息1小时,所有人员除因工作需要外必须在食堂就锓;在后方工作上下班必须签到,超过时间规定5分钟内罚款50元,超过 lO分钟罚款100元,超过30分钟按照旷工半天处理。 三、出差

第十条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报同级办公室备案,并由其主管领导批准。如没有得到批准出差的,不予报销出差费用,扣发出差期间的工资。 四、事假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遇事须亲自事先请假。一般请假7天之内,由其直接主管批准,超过7天的由分公司经理批准;子公司或分公司部门主管如需请假,由公司经理批准。事假期间工资不计。未请假而擅自脱岗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两天出勤。人力资源部和检查组负责监督人员旷工及利用工作时间回家办私事等不良现象。

第十二条严肃外出请假制度,遇出差、开会等事宜,项目管理人员要向项目经理请假,项目经理向分公司经理请假,分公司经理以上负责人向集团公司总经理请假,开会、出差不请假每天罚100元。 五、休假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每两周可以休息1天,时间为年度的第二个星期天开始依次顺延,休假期间按照出勤计算工资,各部门、子、分公司、项目部可自行制定轮休制度,不得影响工作,同时不得随意安 1n2

排加班。员工确需加班必须经主管领导确认后公司方给予认可。本休假可以合并,也可折抵病假及事假,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也不得在年末集中休假。 第十四条五月一日、十月一日全体人员各休假一天,管理人员按照100元/人组织集体活动,工人按照10元/人作为节日伙食补贴,七月一日活动半天,经费100元/人;土建项目部如因抢工等特殊原因确需加班的,除按定额计取外每天加记12小时,以子公司生产管理部签字为准。

第十五条若因工作缘故不能休息,由部门负责人书面证明并报检查组审核,每天按100折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职工放假期间每天记工时12小时。 六、婚假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婚假15天,计基本工资,事后必须把结婚证复印件附在考勤榜上。

春节期间结婚没有享受婚假的,另外发给七天工资,按照基本工资50元/天计发。 七、产假

第十七条产假为56天,假期计基本工资。男性员工给予护理假7天(仅限于晚婚晚育)。 八、病假

第十管理人员凭医院病休证明及公司医生证明,可获准休病假。重感冒体温在38℃以上且需打点滴者,可休息2天;患其它疾病凭医院证明可休息5天;经医院证明病情较重需住院或回家休养的可体假15天,病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50元/天);其他情况须经董事会讨论确定。 九、丧假

第十九条管理人员配偶、子女、父母去世,给丧假10天,兄妹、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亲叔父母、舅父母、侄外甥去世,给丧假7天。假期计基本工资。

第六节员工考核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了解员工的能力、适应性和工作成绩,确保在人力资源管理上的晋升、晋级、调动、薪金、奖励等方面做到公平合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考核分为业绩考核和能力考核。业绩考核是在考核期内,对成绩、态度和能力发挥做出评定;能力考核是在晋升高一级岗位时,根据过去的情况,对能力和适应性进行测评。

第三条考核原则

为使员工考核做到公正严格,考核者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l、在考核期间,必须根据日常观察所得到的资料和确认的事实进行考核;

2、不被个人情感所左右,同时须排斥对上妥协、对下强硬的倾向,严格按公司规定考核;

3、考核期外的事实和业绩不予考虑。 第四条考核结果反馈

年度考核结果由本人上一级主管进行一对一反馈,共同总结被考核者本年度的工作,并对以后工作发展和要改进的地方进行探讨,同时填写反馈意见,报人力资源部,作为员工档案资料,为员工发展提供依据。

第五条新进员工和转职员工的考核

l、转职员工的年度考核根据任职时间,由两个岗位考核分加权平均计算; 2、新进员工进入公司当年不进行考核。 二、业绩考核 第六条考核内容

1、业绩考核的要素包括三个部分:

成绩评定(占业绩考核的80%):所完成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成效和成果;

能力评定(占业绩考核的10%):具备的职务知识、处理问题的能力、计划和指导能力、协调能力及具备的特殊技能;

态度评定(占业绩考核的10%):积极性、协作性、责任心、勤奋性、服从性。 2、对每种岗位的考核细则由检查组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制定,另行颁布。 第七条考核内容(总分100分)

l、集团公司职能人员由职能负责人每两月考核一次; 2、集团公司职能负责人由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考核;

3、分公司财务材料人员由集团公司财务部与检查组每两月共同考核一次,各占50%;

4、分公司职能负责人由检查组每两月考核一次,占40%,分公司每月对职能人员考核一次,占60%;其他职能人员由检查组每两月考核一次,占30%,分公司经理每月考核一次,占30%,所在部门负责人每月考核一次,占40%;分公司正副经理个人考核分为分公司职能人员的平均分;

5、项目经理由检查组每两月考核一次,占50%,由分公司每月考核一次,占50%;项目部其他人员由检查组每两月考核一次,占30%;由分公司每月考核一次,占30%,项目经理每月考核一次,占40%;

6、个人考核分不得超过主管工作范围内的部门考核分,否则视为无效;

7、检查组到分公司或项目部检查过程中,除特殊情况(如查阅资料、查询等),部门主管不得陪同,否则对检查组组长和该部门主管分别罚100元/天;但在开会交底时,有关人员必须全部到会,否则缺一个罚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8、本考核必须在考核结束两天内反馈到被考核者,并对扣分做出解释。 第上述所有结果汇总到财务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由财务管理部对考核分数进行计算,作为确定工资的依据。 三、能力考核 第九条考核对象

能力考核的对象,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下列情况做出决定:

l、部门主管或经理推荐者;

2、现任职务、级别的业绩考核成绩优秀者;

3、经过在职教育取得更高学历或接受更高一级教育者; 4、根据个人意愿,希望从事其他工作者; 5、根据公司人事安排拟调任他职者。 第十条考核者

项目经理以下人员由分公司经理考核,项目经理及以上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和公司总经理考核。

第十一条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个人知识和技能,主要包括管理能力、计划能力、协调能力、交往能力、创造能力、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

第十二条能力考核作为员工晋升和职务变动的重要依据,没有进行能力考核的员工一律不得晋升高一级职务。

第七节辞退、辞职与退休管理制度

一、人员辞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无论因何原故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书,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再送交人事部审核。 第二条员工辞职申请经人事部批准后,在离开公司之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财务人员凭签字清单发放工资,否则罚财务人员500元以上.由此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二、人员辞退

第三条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l、徇私舞弊、挪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佣金; 2、工作疏忽,贻误要务,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3、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

4、组织、教唆、参与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 5、模仿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 6、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教不改;

7、擅自离职为其他公司工作; 8、泄漏业务机密,情节严重;

9、利用职权频繁招待下属或存在严重吃喝风; 10、个人考核低于60分;

11、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 12、严重不胜任本职工作。

对1至9项规定的情形,扣发当事人全年工资,承担公司全部损失,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按照第三条第lO、12款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提前15天向本人通告,并要求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工资决算。

第四条被辞退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公司将送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第五条各部门、子、分公司、项目部可在授权范围内对所属人员进行免职,报集团公司人事部备案。 三、退休制度

第六条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必须办理退休。对特殊人才公司需继续使用的,必须经集团公司董事会评审并重新办理聘用手续。

第七条对45岁以上、未到退休年龄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人员,可令其提前退休。

第退休人员补贴办法:根据退休当年的折率给予一次性补贴,工龄在21年以上的100折补贴30000元,16—20年的100折补贴25000元,11—15年的100折补贴20000元,6一lO年的100折补贴10000元;5年以下一律不予补贴。

第九条45岁以下不适应公司工作者,不论工龄长短,一律下岗。不予补贴。

第八节员工调动与降职管理制度

一、调动

第一条子公司之间或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人事调动,一律通过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并经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因业务需要,分公司之间管理人员调动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并报人力资源部并由人力资源部签发调动通知。

第三条分公司接到调动通知后,必须在调动通知所规定的期限三天前安排好工作交接并办理移交手续,否则对分公司主管人员每人罚款500元。 第四条管理人员接到调迁通知后,必须在限定日期前到新职单位报到,如无特殊情况而未及时报到者,视自动离职。报到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否则缺一项罚200元,若接受人故意拖延不办,罚500元。由人力资源部和检查组负责处罚。 第五条项目人员调动时,分公司生产(副)经理或项目经理必须与业主、监理或总包进行沟通,征得他们的认可。

第六条各部门或子、分公司应对所属人员按照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二、降职

第七条对下列情况可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l、因为公司机构调整或组织机构变化而引起员工岗位变化; 2、因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调任其它工作没有适当空缺;

3、应员工要求,因为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承担繁重工作,对员工进行降职;

4、员工年度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对员工进行降职。 第降职的程序

降职由用人单位提出,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对用人单位主管的申请事宜进行分析并呈请主管上级核定。凡是降职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发布通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公司员工接到通知后,必须在指定日期内办理好移交手续,就任新职,不得推诿或拒绝交接,否则视为自动辞职。 第九条审批权限

l、集团公司、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降职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提出、董事会讨论决定,人力资源部备案;

2、各部门主管、分公司经理的降职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报董事长核定;

3、项目经理、分公司职能负责人的降职由分公司经理提出,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核定;

4、一般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十条员工降职后,其薪金根据公司重新核定,年终核定折率应综合考虑两个职务的考核结果。

第十一条被降职人员如果对结果不满,可以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在未经核准前不得出现离开现职或消极怠工现象,否则取消申诉资格并处以罚款1000元以上。

第九节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委托当地人才中介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费用由公司交纳,档案不在海门的员工自行到当地人才中介机构办理代管手续,凭有效收据到公司报销。 第二条人力资源都要建立下列档案材料: 1、员工花名册;

2、员工履历卡(包括工作、学习、培训经历); 3、人事资料表; 4、管理人员工资表;

5、各类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6、管理人员动态分布表。

第三条公司人员档案未经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不得借阅,否则对责任人罚款每人次200元。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人事档案的管理及涉及档案管理的外部协调,同时对人事档案的保管和保密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一节财务工作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是财务管理、会计记帐、成本核算、材料核算、工时统计的准则。 二、会计人员的行政隶属关系

第四条子、分公司财务人员均直属集团公司财务部管理,向集团公司负责;财务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直属集团公司。子、分公司或项目部对财务人员进行使用管理。

三、基本工作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会计年度土建自3月1日起至次年2月28日止(北京分公司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其它子公司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三个月为一个会计季度,从会计年度起始日期确定,如土建的会计年度第一季度为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依此类推。

第六条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七条财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会计报表由各级财务部门每季度编制并上报一次,财务管理部负责管理并编制集团合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由主办会计、财务主管、行政主管签名。会计报表应分别送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长各一份。 一

第九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条财务人员岗位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移交必须在财务总监或分管总经理的监督下进行,没有办好交接手续的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扣发当年工资。

第二节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沉淀资金,设立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

第二条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资金筹集、资金管理、资金调度、资金决算的职能部门,同时负责税务、银行等业务关系的处理,直接由集团公司财务总监领导。 第三条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设主任一人、出纳一人。 二、资金筹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外筹集资金,包括向金融机构贷款等全部由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除土建与房地产子公司外,其他子、分公司与集团公司其它管理部门均无权办理上述业务。

第五条土建公司和房地产公司如需向金融机构贷款应向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写出书面报告,经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授权后方可办理,其它子公司均无权办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对外筹集资金应根据集团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进行,所筹资金的用途应符合董事会决议的要求,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融资审批权限:500万元以下的融资由资金管理中心决定,500至1500万元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1500万元以上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 三、资金管理

第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的资金管理权限包括资金筹集、帐户管理、资金调度、资金决算等各方面。

第九条各子公司和土建、房地产分公司可根据需要开设一个基本帐户和若干个一般帐户,各子、分公司开设帐户必须由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统一办理,子、分公司均不得白行设立帐户。

第十条为减少沉淀资金,各分公司每半年应对现有银行帐户进行一次清理,对不再发生资金进出的银行帐户要进行销户处理,在销户前应向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写出书面报告,

经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同意后办理。销户的银行帐户资金全部汇人分公司基本帐户。 第十一条各子、分公司、项目收取的所有款项必须存入资金管理中心帐户,使用的资金由资金管理中心按计划调拨;如收取的款项为承兑汇票或现金,应向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报告,按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的意见办理。

第十二条各子、分公司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所需资金书面报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后报董事长批准。资金计划应按工程

项目(单位)、费用类别分别填写;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后,料具租金、应上交的人均利润、40%的陈欠款和其余资金全部调入决算中心账户,不得留存,其中料具租金、应上交的人均利润、40%的陈欠款必须无条件确保。

第十三条各子、分公司应严格按照审批后的资金计划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如发现有挪用资金的,将对分公司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每次分别罚款500元。

第十四条各子、分公司审批后的资金计划中的支出项目因各种原因未能付出的,应向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报告,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在下月计划中调整;各分公司可在需要付出时列入资金使用计划。 第十五条各子、分公司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资金使用情况和本月资金收款计划同时报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资金使用情况表应按工程项目(单位)、费用类别分别填列,对资金计划与实际支出的差异做出说明。 四、土建工程要款 第十六条要款责任人

项目经理为项目部要款的第一责任人,分公司经理为分公司要款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预算员编制决算书及进度报表并办理甲方、监理签字手续,同时协助项目经理参与要款工作,并办理项目付款手续;分公司经理和经营科长、副科长对项目要款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并疏通上层关系;财务人员负责要款手续办理工作,并负责款项回收。 第十七条要款程序 1、进度款要款程序

(1)每月项目预算员编制进度报表,提请监理和业主代表审批,根据合同和已回收工程款情况提出要款计划数额,必要时项目预算员可请分公司经营科协助,经营科必须给予支持。

(2)项目经理或预算员与业主(总包)方主管人员沟通和协商,获取付款承诺并向分公司经理汇报;

(3)分公司经理获知付款信息后,应迅速做出同意或要求增加数额的指示,必要时亲自或指派经营科长、副科长协助办理;

(4)分公司财务科长根据项目经理提供的付款信息,自行或委派财务科其他人员到业主(总包)办理要款手续,回收资金。 2、年终耍款规定

(1)年终根据土建子公司下达的要款指标,分公司经理应在每年 lO月中旬召集生产(副)经理、经营科长、副科长、项目经理、财务科长专门研究,拟定年终要款计划,明确责任人; .

(2)相关责任人根据分工积极投入要款工作,必须确保工程款回收;

(3)分公司经理每周主持召开要款工作碰头会,将业主承诺、资金动向及要款进展情况相互通气,并针对要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具体对策,部署下阶段要款方案; (4)年终要款的操作程序参照进度款要款程序。 3、竣工决算要款规定

(1)项目预算员根据工程审计部审计后的决算书与业主(总包)办理完决算手续,需要社

会审计的工程完成社会审计后,方为预算员在本项目的工作完成,在此之前调到新的项目后仍须承担原项目的决算办理工作,分公司经营科承担领导、协助和协调的责任;

(2)项目经理如未调离本分公司,仍为工程决算要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工程尾款和保修金的回收工作;

(3)分公司经理和经营科长、副科长为要款直接责任人,要给项目经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在项目经理调离本分公司情况下直接负责要款工作。 4、二年以上陈欠款

(1)二年以上陈欠款由分公司经理制定要款计划,并亲自组织要款工作,分公司经营科长、副科长配合或根据经理要求办理本项事务0

(2)陈欠款的要款必须制定时间表,每年要回的资金不得少于40%,对正常程序无法回收款项的,必要时分公司经理要会同法律服务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要款工作必须满足本分公司资金周转要求,同时满足公司上交款规定数额,上交款中下列款项必须无条件确保:

1、项目使用的机械、料具,根据公司内部标准计算的租金; 2、根据分公司人数确定的上缴资金; 3、应上交的利润; 4、应上交的陈欠款;

5、公司垫资的计划回收款。 第十九条要款奖罚

l、对上述要款工作未能及时、准确、有效完成者,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200.1000元罚款,集团财务总监、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土建公司财务部经理均有权进行处罚; 2、要款指标奖罚列入分公司考核指标,有关规定见公司检查监督制度。 第二十条安装公司、装潢公司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资金调度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资金调度权归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各子、分公司不得拒绝执行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下达的资金调度指令,必须将指定的款项汇人指定单位的开户银行。

第二十二条各子、分公司因经验不足或计划不周,发现所报资金使用计划有漏项或少报的,可及时向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补报手续;经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审核,报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后办埋。

六、资金结算

第二十三条各子、分公司划人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的资金在扣除各子、分公司应上交集团公司的资金后,原则上归各子、分公司使用,不收取利息;各子、分公司存放在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堂资金不足使用时,各子、分公司可向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借繁手续,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该利息支出列入该分公司经济指标考核。

第二十四条各分公司向集团申请借款的条件:工程收款达到合同应收款的70%并按照公司规定收回陈欠款无法满足垫资工程资金。

第二十五条各分公司向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借款,应制定相应的还款计划,逾期不能还款的,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将力口收罚息;该罚息将直接从该分公司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经济指标考核奖励中扣除。 七、资金使用

第二十六条资金使用审批规定 1、土建和房地产分公司按照月计划使用的资金,由分公司经理及付款程序办理,

50万元以内的支付由分公司经理签字,50—100刀元支付由分公司正副经理签字,100万元以上由分公司正副经理、经营科长、财务科长联合签字。现金会计必须严格把关,如果现金会计不能把关,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1500元,第三次罚款30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超出计划使用的资金必须报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0批准。

2、其它子公司按照月计划使用50万元以内的支付由子公司总经理(执行经理)签字,50万元以上由集团公司总经理签字。

3、对于工程款、分包工程款、材料款的支付,应由财务人员审核,

尤其是尾款的支付必须由财务科长签字确认。在支付款项时感情用事、不把关,出现超付的对责任人罚款3000元以上,严重的降职或开除,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支票与财务印章管理

支票与现金必须分人保管,企业财务专用章和私章由子公司(分公司)财务科长保管,支票与现金由现金会计保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签发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的支票及延期支票。否则发现一次由审计部和财务管理部罚现金会计200—500兀。 第二十对外付款规定

l、分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单位向项目技术负责人申报当月工程进度报表,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确认后报项目预算员,由项目预算员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项目经理按照分包合同审批签署付款意见后报分公司经营科,由分公司经营科审核合同履行情况后转分公司财务科审核已经付款的情况,签署意见后交分公司经理确定工程进度款支付。 2、分包工程决算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单位工程完毕后编制分包工程决算书,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应保证甲方、监理已经签署验收合格意见,转交项目预算员对决算书进行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报食堂会计、材料会计对发生的伙食费、材料费进行决算,在上述程序履行完毕后报分公司经营科审核合同执行情况并申请工程审计部进行分包审计,票据审计部按照审计资料审批有关票据后由分公司财务科根据合同扣除保修金并填写付款凭证后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分公司经理按照付款审批权限的规定决定或报总经理批准签署付款意见,分公司财务科根据本意见支付相应款项。 3、材料款支付程序

材料款的支付根据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由材料采购员提出付款申请,由材料科长签字认可;如为材料预付款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后支付;材料进场后的付款由材料采购员交使用单位的仓库和收料员签字确认并由项目经理对材料付款签署意见后报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支付。 4、对于不按照上述支付程序办理的,轻者对责任人罚款500元,重则罚款1000元;收取对方礼物的,1000元以内罚款lO倍,1000元以上开除。 5、对于向我方人员行贿的,一经查实扣罚总价的10%。

6、本条由监事会、票据审计部和分公司经理行使处罚权。

第三节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价在2000

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分别进行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由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 1、土地、房屋、通讯设备、办公设备、非运输车辆由使用部门办公室负责管理; 2、计算机、网络设备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3、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工程料具由机具管理务中心管理; 4、生产工具由使用单位仓库负责管理; 5、其它资产由资产管理科管理。 第四条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由财务部门依据其类别分别编号并挂牌,同时移交管理部门管理。 第五条增减报告

资产管理科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就固定资产情况编制报表,交管理单位核对后由管理单位、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分掣孽存,本项采用计算机处理报表。资产使用管理部门应在每月末将增减、调动情况报资产管理科。 第五条盘点

公司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科组织资产管理部门每年10月份组织一次盘点。盘点后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注明盈亏原因,由总经理审核并签署意见,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在期末结帐前处理完毕,盘盈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了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和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若盘点延误或不执行,罚财务负责人2000兀以上。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

1、企业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照取得时的成本入帐,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 2、接受债务人以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3、接受捐赠的资产由财务部门进行评估加上应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第七条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第四节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在下列范围内可以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备用金; 4、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

5、子公司(分公司)经理审批的其它开支; 6、各种业务招待费; 7、购买农副产品。

第二条公司办理劳保福利,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及其它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决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三条分公司库存现金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执行,不得超过开户银行核定的现金限额,超出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四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出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必须事先报总经理和开户银行批准。

第五条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的,必须填写备用金领用单或借款单,集团公司人员由集团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土建子公司人员由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其他子公司人员由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分公司人员由分公司经理批准,所有审批人员必须建立台帐,财务审计部应经常对其进行审计。

第六条符合本制度第一条规定的,凭、工资单、差旅费单据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凭证,经手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并经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人签字后由现金会计支付现金。 第七条工资由财务人员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编制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核后填制凭证,交总经理签字,由现金会计发放现金,并由财务部门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现金会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入与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决算,帐款相符。

第九条财务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银行资金、现金进行检查,发现帐实不符的不论何种情况均视为贪污挪用,差额在2万元以下的对责任人罚差额的两倍,差额在2万元以上的开除,同时罚没该年度和上年度工资。

第五节票据审批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第一条对公司经济往来的票据分两种办法进行审批,即原则上采用董事长一支笔审批,或在董事长批准的部分子、分公司采用计划审批法。

第二条审批要求:一、审批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根据公司各种管理制度进行审批;二、必须根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办事;三、必须根据有关财务规定进行审批;四、必须查清预算价和实际发生量方可审批;五、遇特殊情况或各种干扰时,应及时向董事长或总经理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六、对分包工程款必须在工程审计完毕后方可审批;七、对低值易耗品必须根据指导价审批;八、其它材料必须附有符合规定的招投标手续和合同方可审批。 上述第六、七、八款手续必须符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程序,否则对责任人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第二十一一二十三条规定处罚。

第三条在审批时,必须做到连续编号,上写明所附单据张数,凡发现不在报支范围内的,当场撕毁。

第四条凡是单独发生的,包括汽油,必须张张审批,坚决不允许粘贴在封面上审批。现金会计、成本核算登记员要严格把关,配合好审计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第五条在逐张审批的同时,把票据的金额、编号及本身号码同时输入计算机。 第六条不管任何人报销,上都必须具备对方开好的日期,如发现没有日期或自己填制日期的,作无效处理。审批时,所有手续必须完备,如发现搞形式主义补办手续的,不予报销并进行处罚,情节较轻的罚款500元/次,严重的罚款1000元/次并在《中南之窗》曝光,屡教不改的开除。

第七条差旅费、过路费、定额等除在封面上签字审批外。对里面的小单据必须张张签字或盖章,以防再次重复报销。定额必须连号且盖有对方的财务专用章,差旅费也必须与实际相符(如海门到青岛只能用一种车票)。如发现无正式车票的或缺车票的不予报销,当场撕毁。

第原则上各类都由直接主管人签字、监督,不属直接主管的不得无原则的签字与表态,发现后作无效处理,并当场撕毁,同时追究签字人的责任,严重的在《中南之窗》上曝光。

第九条各部门主管一定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把好签字关,通过审批发现误差的,一切损失由签字人全额承担,并加倍罚款。

第十条凡是各种费用指标包干,均须凭实际票据报批,节余部分归个人所有,超支不予报销。

二、计划审批试行办法

第十一条 本试行办法的票据审批权归试点单位经理(总经理),在报批过程中超出计划部分由审批人负责。

第十二条大额费用每月编制计划,计划偏差控制在2000元以内,传真报总经理审批后由现金会计按计划发放。

第十三条平时管理费开支(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每半月申报计划,计划偏差控制在1000元以内,传真报总经理审批后一份报票据审计部,由现金会计按计划发放,个人备用金按照制度规定,在计划内领用。

第十四条公司对该财务和票据每两月进行一次审计,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按照公司制度审批,不论金额大小,第一次罚审批人2000元,第二次罚5000元,第三次取消审批权,情节严重的开除或追究法律责任。 三、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十五条市内差旅费实行包干制,由审计部制定标准,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市外出差人员在出差之前须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并事先向办公室通报,不通报的做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出差,乘坐轮船、火车及长途汽车须凭相应的票根报销。报销标准:项目经理、科长报销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一般管理人员报销火车硬座,轮船四等舱以下。如因特殊原因第二天上午必须投入工作,可以夜间乘火车,报销硬卧。 第十路费单程报销标准:

海门一青岛、海门一潍坊140元;海门一济南140元;海门一北京200元;海门一大连260元;济南一大连180;北京一大连140兀;青岛一大连130元;南京一大连230元;青岛一济南60元;青岛一北京120元;青岛一上海150元;济南一上海150元;北京一上海160兀(上海原则上以火车为主);济南一北京70元;北京一南京150元;济南一南京130元;青岛一南京130元;海门一南京60元;海门一临沂100元;青岛一烟台30元;济南一临沂50元;北京一烟台160兀。 工地与工地之间调遣以公共车为主。

第十九条紧急公务必须搭乘飞机、专车时,应事先以书面说明 原因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事后凭和经批准的书面申请报销。

第二十条搭乘公司交通工具者,不予报销交通费,如发现按票据额的两倍罚款。

第二十一条出差伙食补助不论职务高低,往返途中统一每天补贴20元,并且地区之间来往路程时间要超过8小时才能补贴,如济南至青岛、济南至北京、海门至上海、海门至南京等,不予补贴;在没有公司分支机构的地方出差,出差期间每天补贴20元。

第二十二条子、分公司之间出差一律住公司招待所,不报支住宿费,特殊情况须分公司办公室出具证明。需要在外住宿的住宿费报销标准:北京、上海一般管理人员在每天70元以内,项目经理、科室负责人在120元以内;大连、青岛、深圳、南京一般管理人员在每天60元以内,项目经理、科室负责人在110元以内;其它地区一般管理人员在每天50元以内,项目经理、科室负责人在100元以内;一个人出差的在上述住宿费标准上增加30%。 第二十三条子、分公司间出差一律在公司食堂用餐,计人个人生活费。 第二十四条出差结束后,必须及时到考勤处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五条婚假、产假、大中专毕业生每年一次探亲假、丧假报销来回路费。其余一律不报,报销时婚假必须附结婚证书,丧假必须附死亡证书。 四、招待费和业务费审批规定

第二十六条500元以上的餐费报销必须附上菜单明细,对白纸抄写的部分菜单,必须盖好与饭店相符合的公章.否则不予报销,当场撕毁。

第二十七条为保证对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费用考核的正确性,招待费报销时必须另附说明,要写明费用事由和列支部门,并注明所有陪同人员。

第二十成本核算登记员必须把发生费用的部门和人员记录清楚,不得串户,不得徇私舞弊记在领导的帐上,领导也要以身作则,不得将下属的餐费拿来报支,坚决杜绝利用公司名义招待自己的亲戚好友或公司内部人员,一经查实,当场撕毁,同时给予双倍处罚。

第二十九条项目招待费在十七项指标中考核,在指标70%内项目经理自行支配,其中大约30%用于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预算员对外交往,超出70%后每次使用必须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管理人员招待费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年度和每次使用的限额,特殊情况须请示分公司经理同意。

分公司经理招待甲方主要人员尽量让分公司生产(副)经理、经营科长、项目经理一起参加,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重复支出。

第三十一条不允许将超额分开报销,一经发现,当场撕毁,并予以双倍处罚。 第三十二条逢年过节拜访的合作单位及上一级部门,额度都得事先请示总经理,并列出明细,报销时须经过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复,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三十三条在公司内部食堂招待客人和有关领导,可按150元一桌的菜和30元一瓶酒的标准,其余一般人员可按80元一桌的菜和10元以下一瓶酒的标准。安全员、质量员陪同甲方对口人员尽量在食堂用餐。

第三十四条凡外出不在食堂就餐且没有在就餐时间前3小时向食堂打招呼的,按照3元/次记人个人帐上。 五、办公费审批规定

第三十五条添置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用品必须先向总经理书面申请,不得事后补办手续。购买工程上所需要的书籍,应由各科室负责人向集团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购买,凡没有申请签字的,或擅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报销时必须经同级办公室主任签字。

第三十六条小型办公用品(如各类手头文具、计算器、质检尺、小型卷尺等)由公司统一采购,公司对每个职位的管理人员核定限额,管理人员在限额内领用。小型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办理采购和发放事务。

第三十七条一般管理人员办公桌、办公椅等,原则上不添置,但由于人员增加必须添置的,一般人员办公桌不得超过每张200元,并事先征得审计部同意。 第三十项目办公室办公家具标准:

1、3万平方米以上大包工程项目经理办公室费用IOIXIO元,包括办公桌椅、沙发、茶几、传真机、饮水机、文件柜、空调、计算机;如有项目总工,总工办公室费用5000元,包括计算机、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

2、3万平方米以下大包工程和分包工程项目经理办公室费用2000元,包括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文件柜、电话; 3、主体项目必须安装固定电话。

第三十九条对管理人员手机话费实行包干,标准由票据审计部核定。 六、材料票据审批规定

第四十条一次性购买万元以上设备及电动工具,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招投标手续及质保书、保修卡方可审批,报批时按照招标程序办理。

第四十一条合同内属我方采购的材料,如不争取而归甲方采购的,对材料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副经理)分别罚2000元;对我方采购的材料,借口甲方采购而在价格上弄虚作假的,罚材料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副经理)各10000元;凡是招投标手续弄虚作假的,罚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副经理)、材料负责人、经营科副科长、项目经理各10000元,材料员,、预算员各5000元。以上三种情况由监事会和票据审计负责人处罚。如连续出现三次,对责任人给予开除处理。 第四十二条通过正规招投标程序而采购的材料价格,如经材料监督员询价发现价格偏高的,责任人赔偿50%;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按100%赔偿,并对以上人员罚款1000元以上。 第四十三条所有甲供材料转帐单必须凭公司领货凭证上的实 I乐数量,由材料会计办理好各项手续,核对后方可进行审批,只提供转帐凭证无领货凭证的作无效处理,不予审批并进行处罚。

七、分包队伍票据审批规定

第四十四条对分包队伍票据的审批:(1)一定要按公司有关招投标手续的规定进行审批,无合同约定的不能审批,并查清有关事情的来龙去脉;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由我方分包,系甲方指定的,我公司不承担进度、质量、安全和付款责任,配合费按规定收取;(2)必须查清当地的预算价和我方的实际工程量;(3)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手续齐全后,才可审批。 八、拖延报销的处罚

第四十五条低值易耗品材料在付款完毕后一个月内办理报批手续,如有拖延每天罚采购员100元。

第四十六条招投标材料、设备及工程发包,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必须将合同交票据审计负责人,合同履行完毕一个月内必须办理报批手续,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 第四十七条所领用的备用金(不含定额备用金),一个月内必须结一次帐,否则超过一个月,罚所领备用金金额的10%;超过两个月,罚所领备用金金额的15%;超过三个月,罚所领备用金金额的20%。

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月度为会计中期。

第二条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任意取舍,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第三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该归档。

第四条会计凭证按月、按照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表明月份、季度、起止年、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年内资料由子、分公司财务科长保管,一年后交集团公司档案室,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五条会计报表应按照季度、年度按时归档,由财务管理部指派专人管理,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六条对上述五条中出现一处遗漏或错误,给予责任人30元罚款,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处罚。

第七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其指派人员批准,如出现泄密现象对财务负责人与直接责任人轻则罚款500元,重则罚款10000元以上,造成严重后果者开除。

第七节备用金及借款管理制度

一、备用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土建公司总部备用金的领用一律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外出不在当地时,由办公室主任批准(重大款项办公室主任应通过电话请示总经理);土建分公司工作人员备用金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其它子公司的资金一律由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批准使用任何资金。 第二条有关人员的备用金额度规定如下:

总经理2万元;副总经理1.5万元;分公司经理1万元;分公司生产(副)经理3千元;经营科长5千元;项目经理、部门及其他科室负责人3千元。

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分公司经理需领用备用金,可自行到财务部门办理手续,其他人员一律按第一条规定办理。

第三条特殊情况因公务确需的,由其直接主管签字后按照第一条规定办理。 第四条现金会计不按照规定办理的每次罚款200元。 二、借款管理规定

第五条工人结婚可借款lOOO元,工人生病可借款200元,需住院由项目医生和项目经理证明,费用由公司代缴,最后按有关规定归户。如家中遇丧事可借looo元,其余情况一律不得借款。本条规定由项目经理认可后,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六条项目经理以下管理人员如遇盖房或结婚而需要借款的,可借款10000元,坚决不允许透支借款,如生病可借款500元,需要住院的,费用由公司支付,最后按有关规定归户。本条由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项目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生病可借款lOOO元,住院费用由公司支付并按规定归户,盖房和结婚的可借款2万元。本条由总经理批准。 第除以上情况外,不允许借款。特殊情况需借款的,200元以内的由项目经理把关,500元以内由分公司经理把关,1000元以内由子公司经理把关,1000元以上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如发现采用弄虚作假手段借款的,按借款总额的20%罚款。

第十条如利用领取备用金的形式占用金额超过5万元者视为挪用,公司将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诉诸法律。

第十一条现金会计及审批人对重复借款把关不严的,超出规定部分对审批人和现金会计按10%罚款。

第八节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规定

一、核算

第一条集团公司实行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四级核算,对于个人往来项目必须核算到个人。其中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实行全面核算,分公司实行内部核算,项目部实行成本核算;子公司实行核算,承担有限民事责任。子、分公司、项目部分别为利润中心、利润指标中心和成本指标考核中心。

第二条集团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土建公司、房地产公司设财务部,其它子公司设立财

务科,各分公司、机具管理中心设立财务科,项目部设兼职成本核算员(由预算/定额员兼任)。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均建帐,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告。 第三条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为母子公司关系,子公司受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对子公司财务部(科)行使领导、指导职能;土建子公司财务部对各分公司财务科行使领导、指导职能;分公司财务科对项目部成本核算员行使指导职能。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对所属各级财务机构人员负有指导、检查、监督、考核、人员调配、培训的责任。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会计人员实行委派制,各级会计人员必须对集团公司负责,各级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实施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子、分公司对会计人员有使用权。

第五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负责处理对外关系,协调与各地财政、税务、银行的关系,各子、分公司凡涉及各地财政、税务、银行的相关事宜必须事前向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郡请示、汇报,未经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授权或同意,不得擅自办理上述事宜(日常正常的纳税申报由各子、分公司办理后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集团公司内,对一般关联方交易原则上按市场经济规则操作,按市场价进行决算;对重大关联方交易的决算原则和方法,必须事前报告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七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集团公司的资产进行管理,编制集团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各子公司负责对本子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进行全面核算,如实反映各自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土建各分公司负责对本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进行内部核算,年终将当年会计利润上交土建子公司财务科,土建子公司财务科要对各分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汇总。

第土建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各分公司之间经济往来的协调工作,保证各分公司“内部往来”资料的准确、一致。

第九条分公司之间的物资调拨,调拨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由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调拨甲供材料按市场价决算,预算价格与市场价的差额由调出方承担。该差额不影响经济指标考核,由成本核算科从调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条子、分公司之间的物资调拨,调拨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调拨甲供材料按市场价决算,预算价与市场价的差额由调出方负担。该差额不影响经济指标考核,由成本核算科从调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一条机械设备加工公司向机具管理中心提供模板等开具材料调拨单;土建公司财务部按月向各子、分公司分配固定资产折旧。双方均通过“内部往来”列帐。 第十二条年度末,土建各分公司将当年实现的利润全部交土建子公司财务科。会计处理如下:借记:本年利润;贷记:内部往来一公司财务科;如为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会计核算

第十三条会计核算流程按集团公司公布的《财务会计工作流程图》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目前实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待条件成熟后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生物医药公司、建筑机械公司、租赁公司实行《企业会计制度》。

第十五条各级财务机构都必须及时记帐、结帐,当天的业务当天要处理,不得拖延。 第十六条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和集团公司规定要求,各项要素完备,不得以虚假的原始凭证列帐。

第十七条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采用现金流量表日记帐,由现金会计登记,每月与总帐进行核对。现金每月由财务主管(科长、总帐会计)监督盘点抽查一次,并做好盘点记录;现金会计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财务主管签字。 第十对有关部门和个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并要求及时报销,报销时支付现金以补充备用金。定额备用金核算流程按公司公布的《财务会计工作流程图》执行。

第十九条为保证能及时得到审批,当事人应根据国家和公司的规定要求,取得正规、合法的,并进行整理,做好封面,由直接主管人签字,交票据员检查登记;公司制度规定后面应附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必须同时送审。票据员应严格审查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驳回,限于一周内整改完毕,符合要求的送公司审计部审批。凡无正当理由,未在公司制度规定的时间内将交公司审计部审批的,一律按公司制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罚。驳回整改的如在下月仍不送审的,按二倍进行罚款。

第二十条土建子公司员工的工资由子、分公司每月按计税工资进行预提[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人),及时记人成本、费用和应付工资。农历年末由土建子公司财务科根据工资决算单决算员工工资,并根据分公司、项目部人员工时使用情况将决算的工资分配给各分公司、项目部,各分公司、项目部根据实际决算的工资调整预提数。

第二十一条根据预提的应付工资按月计提工资附加费,计提标准:福利费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经费1.5%。

预提的福利费列入“应付福利费”科目,预提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列入“其它应付款一工会经费”、“其它应付款一职工教育经费”科目。

农历年末根据公司财务管理部分配的实际决算的工资调整预提的工资附加费。

第二十二条各级财务机构的材料会计负责材料的采购、领用、结存、调拨、退料、报废的会计核算工作。材料计划流程和材料采购流程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对外购材料,如果收到材料而未到,原则上应于月末进行预点;为简化会计核算程序,由各分公司材料会计于每年12月末根据各项目材料报表上结余额为负数的材料,单列统计报表报财务科,财务科据此进行预点,下一会计年度建立新帐时将原预点数全额冲回。 第二十三条每年12月25日前由分公司材料部门、材料会计、项目部仓库保管员、收料员对各项目部的库存材料(含大宗材料)进行盘点,对盘点结果要写出书面报告,分析盘盈、盘亏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分公司经理,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后财务部门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按类提取折旧。固定资产分类及预计使用年限如下:

一类:房屋、建筑物 30年 二类:试验设备及仪器 6年 三类:施工机械 8年 四类:运输设备 10年 五类:生产设备 10年 六类:通讯设备 5年

提取折旧时,预留净残值3%,采用直线法(平均年限法)按月计提。折旧费除房屋外,均由各使用单位承担。

固定资产帐目由公司资产管理科编报,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按照固定资产类别、使用单位分别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每年lO月份进行一次清理盘点,由财务管理部协助配合资产管理科组织实施,并将清理结果报公司总经理。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采购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采购,及购进单经审计部审批后,由公司资产管理科组织建立固定资产,同时会计科登记入帐。大型设备分期付款而未到的,先根据购进单组建固定资产,同时贷记:应付帐款或长期应付款,并按规定计提折旧,待取得并经审计部审批以后,冲回原估计入帐数,按重新列帐,如与原列帐数不一致,应调整已提折旧金额。

第二十七条项目部的临时设施要单独核算分摊,购建时,借记:临时设施;每月按

当月完成产值占项目总产值的比例分摊临时设施价值,借记:工程施工一临时设施摊销,贷记:临时设施摊销;竣工时,借记:临时设施摊销,贷记:临时设施;收回的残值收入,冲减工程成本。

第二十公司在建固定资产项目(如办公楼、学校等)一律通过“专项工程支出”科目核算。如属捐赠项目(如学校、幼儿园等),待工程竣工后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自用项目组建固定资产。

第二十九条在建固定资产领用项目上的甲供料,一律开材料调拨单按市场价转公司总部财务科,预算价与市场价的差额由项目部承担;如属领用的是项目上的外购料,项目部按成本价调公司总部财务科,总部财务科列入“专项工程支出”科目。甲供料差价不影响经济指标考核,由成本核算科从调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三十条年度末各项目部应对未完工程成本进行盘点,不允许通过调节未完工程成本调节利润,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未完工程盘点由项目部经理组织工程、预算、材料、财务人员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盘点时可采用“约当产量法”或其它有效方法进行。

第三十一条分公司2000元以下的生产工具由各分公司自行采购,一次性摊销到有关项目部的成本。

第三十二条对应收帐款加大收款力度,落实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分公司总帐会计和材料会计每月要和甲方核对往来帐目,I兜止和纠正差错,并办理签认手续,参与收款工作。

第三十三条公司对固定资产、长期投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含分公司之间内部往来)。 三、成本核算

第三十四条分公司财务部门要根据审计部门审批的,正确归集各项目部的成本、费用,并按规定的方法进行分摊,以保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第三十五条成本、费用与收入要成配比,要准确划分已完工程与未完工程的成本,不得利用调节未完工程成本来调节利润。 第三十六条确认收人要遵循谨慎性原则,对未经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项目只能暂按内部预算确认收入。

第三十七条分公司、项目部要根据审批的有关规定,做好事前审核准备工作,完备各种手续,以保证各种成本费用能及时进帐,提高成本、费用核算的准确性。 第三十目前公司会计上计算机记帐和手工记帐并行,为便于成本核算科的考核,计算机中的工程成本帐的项目设置要与考核项目一致,成本项目设置如下:

1、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费;4、其它直接费(下设料具费、f临设费、其它);5、间接费用(下设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业务费、其它间接费)。 手记帐上的工程成本帐的项目不变。

第三十九条会计科与成本核算科要加强沟通,成本核算科要深入分公司,每季度核对一次成本、费用进人会计核算的资料,找出形成差额的原因,提出调整处理的意见。 第四十条为加强项目部的成本自控能力和配合成本核算科的工作,各项目部设兼职成本核算员。成本核算员主要是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部的成本进行计划、组织、协调、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和通报分公司财务机构。项目部的成本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预算员:按月下达项目部的制造成本,分别报送项目部经理、分公司财务总帐会计、公司财务管理部成本核算科;组织材料员工工时统计员、机械管理员及时完成自身的成本核算和控制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如材料超耗、工人工时超支、机械闲置或不足等)及

时进行协调并及时向项目部经理和分公司财务机构汇报。

材料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材料采购、耗用计划,控制材料的耗用,对多余材料要在材料报表中如实反映,以便公司统一调配,防止材料积压,每月25日完成当月材料报表的编制工作。

工时统计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工人用工计划,通过生产管理部组织工人的调配,防止出现多用工人或因工人不足影响工程进度,控制用工总量,防止工时超耗,每月25日完成当月工时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机械管理员:根据项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编制机械使用计划,通过机械管理中心进行机械设备的调配,防止出现多用机械或因机械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督促司机或操作人员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每月25日完成当月机械设备运转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

第四十一条各分公司之间要每月核对一次内部往来款,防止少计、漏计成本、费用。 第四十二条为加强对项目部成本的监控力度,分公司经营科应协助、督促项目部按月下达各项目部制造成本指标,以便财务部门与实际成本进行比较,分析差异原因,采取措施控制成本支出。

第四十三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应实事求是地上报产值报表,不得上报虚假报表,任意抬高或压低产值,预算核算的资料准确率不得低于98%。 第四十四条甲方外包工程不得进入内部产值报表,如是通过我方过帐的,必须单独列示,并加以说明。

第四十五条分包工作量应单独编制报表,并按各自的取费标准分别列出并作出对比分析表,若为包清工的,应把我方提供的材料作为甲供材料列入其中。

第四十六条为确保考核和核算的准确性,项目部必须按月、季、阶段实施工作量盘点制度,预算核算必须与财务核算、材料部门的分割部位、范围、时间保持一致。项目部经理亲自落实,分公司经营科副科长、总帐会计、材料会计及公司成本核算科、会计科必须抽查、监督,对确因工程情况出现的不一致,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第四十七条建安产值、建安经济收入、经济收人的范围、标准 按公司颁发的标准实施。

第四十人员工时统计按下发的报表统一填写,内容正确、时间及时、项目分列清楚,并每月与分公司工时统计部门核对清楚,找出差异原因;不正常未出报表的项目由分公司经营科副科长落实填制补充报表。

第四十九条平均人员数按大、小年分别对待,大年按330出勤天/人计算,小年按315出勤天/人计算。

第五十条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的各种资料必须由经办人和审核人签字,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十一条为保证资料的准确性,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必须分季度、按工程结构封顶、工程竣工两个阶段汇总调整。

第五十二条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人员必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资料不准确或弄虚作假,骗取考核奖励,根据情节轻重发现一次给予500—5000元罚款。

第五十三条会计报表实行分公司经理、财务科长共同负责制,分公司经理、财务科长都要在会计报表封面上签字盖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四、财务管理

第五十四条资金管理和调度、融资、投资,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公司人员备用金按定额备用金管理,即一次领用,报销时以现金补充备用金,备用金数额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如备用金超过定额,现金会计有权拒付。

第五十六条员工借款必须由现金会计每月进行登记记录,并在次月lO日之前将登记簿

交到财务管理部,如越权批示的一律对审批人员和现金会计按制度进行处罚。

第五十七条为加强对子、分公司资金的监控力度,实行资金周报制度。子、分公司必须如实填报,并在周日将当周资金收支情况及下周的重要收支预计情况报到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中心对其真实性和正确性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每次罚子(分)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现金会计各500元。

第五十安装与土建的资金按甲方对土建与安装分别审定的进度款拆分,没有对土建与安装分别审定的按照二者产值减去甲供料占总产值减去甲供料的比例进行,土建项目应及时将应拆分给安装的资金拨付到位。

第五十九条分包单位开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分包合同价款不含税金,则由我方请税收部门出具完税证明给分包队伍(如涉及多个分包队伍,可提供完税证明复印件),由分包队伍提供给我方;如果分包合同含税金,则分包队伍必须提供相关给我方。

第六十条子公司需对外投资的,必须经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未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擅自对外投资的,将对批准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处罚。各分公司均不得对外进行投资。

第九节财务盘点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的正确性,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加强财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盘点范围

存货盘点: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料; 财产盘点:固定资产、保管资产等的盘点;

财务盘点: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第三条盘点方式

1、固定盘点:盘点工作每年于年中和年末盘点两次,由财务管理部组织有关管理部门进行;

2、突击盘点:监事会和审计部不定期进行盘点,对突击盘点中查出的帐实不符事项,轻者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以上,严重的罚款2.3万元。 第四条盘点工作注意事项

1、财务管理部在盘点前拟定工作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盘点通知,并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拟定时间表;

2、盘点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须经董事长批准方可改变方式;

3、盘点应尽可能采用精确计量,每项财物数量确定后再进行下一项,盘点结果不得变动;

4、盘点结果应由财务管理部委派的盘点人员填写“盘点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一份由财务部门保存以核对盈亏数量。 第五条盘点报告

财务管理部依据“盘点统计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送资产主管部门说明盈亏原因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会呈董事长、总经理审核。本报告一式四份,一份报董事长、一份报总经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一份财务管理部留存。

盘点盈亏金额平时列入暂估科目,年末以净额转入本年度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六条赔偿处理

材、物、料管理人员及保管人员有下列情况者,赔偿相同金额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

1、对所保管的财物进行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借拨或损坏不报者;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十节财务管理奖罚条例

第一条严守财务机密,对本公司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随意泄露,泄露者给予1000元罚款,严重者开除。

第二条每月30日对本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及时结帐,做到帐证、帐表、帐实相符,如有错误每次罚款100元。

第三条对公司规定的上交资金统计表、收款收据使用表、工程量、应收款统计表于次月5日前上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迟一天罚1(30元。

第四条要同建设方、总包方和协作单位定期结清所有材料、资金往来帐,防止串户,不得影响要款,如耽误要款,每次罚款300兀以上。

第五条管理人员的帐号必须经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统计人员随意添加一个帐号罚300元。

第六条子、分公司财务人员增开银行帐户,必须书面申请,向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报批,擅自增开罚款1000~2000兀。

第七条未经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批准,擅自以个人名义存储套取现金的,罚款1000元。 第工时统计人员对职工出勤、工时、奖分、级别分登记不仔细、公布不及时,经查实第一次罚100元,第二次罚500元,第三次开除。对于工长弄虚作假的情况,如是先签字后填工时罚款2.00 715/人次;先用铅笔填写后修改的罚款500元/人次;扣发调走工人的工时,罚款1000元/人次,严重者开除;挪用工时给他人的(不包括制度规定部分)每人次罚款300元。

第九条发现签字手续不全和残缺不全的票据,每次对报批人罚款50元。

第十条 登记帐簿的文字要求数字准确,无刮、擦、涂、抹现象,否则发现一次罚50元。

第十一条 使用虚假,不予报销,每张罚款100元,并且在内部报纸上曝光。 本制度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由检查组负责处罚;其余情况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处罚。

第十一节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企业内部审计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各种票据、售房价格、分包工程款、万元以上材料招投标和有关费用包干执行情况的审计,及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审查、评价。公司内部审计组织有:财务审计部、票据审计部、工程审计部,审计部门直属监事会和董事长领导,为股东服务,除监事会和董事长及其指派人员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干涉上述部门的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只有询问和索要资料的权力。

第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如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徇私情、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罚2000元,第二次罚10000元,第三次开除。

第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熟悉财务管理、工程预算等相关业务,了解和掌握国家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当地施工预算定额,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第四条 审计人员必须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新的财务、会计、金融、税务、外贸、外经

等法规以及工程预算和电算化技术。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循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群众性原则和性原则,要依据国家法律、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审计。在选择审计依据时,必须选择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依据,即选择与审计事项期限相一致的凭据或是最新制定的法规、制度为依据。擅自改变审计依据或凭主观想象审计的,经查实后每次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第六条 审计人员必须根据审计目的,采取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取得有效证据,以判断、证明被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和达标程度,并作出正确、公正的审计结论及合理化建议。若有违背,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七条 审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凭证、帐表、决算书,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 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必须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第九条 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或严重浪费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否则对审计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若审计人员主观臆断、处事不公的,罚款500元以上。监事会、集团公司董事长负责处罚。

第十条 审计人员对以种种理由百般难、阻挠和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者,应及时向监事会汇报,并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0—5000元。

第十一条 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法规并造成严重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扣除当年工资,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对审计报告、审计处理意见、审计附件(与审计有关的各种证据)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第十三条 票据审计部、财务审计部、工程审计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必须及时总结,必要时在集团公司董事会上要进行汇报。

本制度由董事长、监事会和审计部负责人行使处罚权。

第六章检查监督制度

第一节检查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检查监督是现代企业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完全符合公司股份制章程中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和制衡、制约和约束的原则。

第二条公司检查组代表集团公司行使检查监督权,是监事会下属部门,受监事会直接领导,向监事会负责。各子公司总经理只有权对其检查结果进行质问,为日常管理提供依据。检查组人员工资待遇、奖金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和监事会研究决定。 第三条各级职能部门行使本系统的检查监督权,对其上级主管负责。 二、检查组检查规定 (一)工作原则

第四条检查组职责是检查、监督、考核,不得直接干预各级部门的日常管理,项目、分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不得陪同检查。

第五条检查组必须按照企业规章制度和国家、地方、公司内部规范规程及验收标准,主持制订考核细则,提交董事会讨论通过后作为各子、分公司和项目部的检查考核依据。 (二)工作要求

第六条检查组在履行职责时必须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认真,发现问题必须一查到底。对管理人员亲戚好友感情用事、知情不报、知情不查作渎职论处,对责

任人按100折1000元的标准罚款。

第七条检查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内部规范和标准进行检查和考核,检查以实测实量、目测、随机抽样或检查组现场指定检查、调阅资料以及监理、甲方反馈意见为主。

第检查组有权对被检查人提出质询,对违反国家和地方规范、操作规程、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提出整改、警告、勒令停工并依据有关制度行使处罚权。 第九条检查组采取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检查组成员对检查组行踪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条检查结束后,必须以书面形式把检查情况及结果反馈给被检查部门及子、分公司领导。

第十一条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如不及时整改或处理的,由检查组组长对该部门责任人按100折500元的标准罚款,屡教不改的在《中南之窗》上曝光。

第十二条检查组每轮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必须将检查结果及奖罚提交监事会评审,并由办公室在十天内将检查结果和奖罚进行张榜公布。若不及时张榜公布每次罚办公室主任及责任人500元。 (三)工作方法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检查组每两月对各子、分公司及项目郡巡回检查一次。

第十四条考核主要分两大类:一是土建项目四大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罚;二是个人考核,即对公司全体职能人员、项目成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工资直接挂钩(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由监事会负责考核)。项目考核办法见各子公司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个人考核分为检查组考核、部门负责人、主管(总)经理考核,有关人员考核的管理办法见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个人考核结果由检查组汇总,部门负责人未能进行考核,个人考核以检查组考核结果为准。

三、行政检查规定

第十七条行政检查必须严格按照分级分权的管理原则,有效解决下属各级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同时也要规避多头内耗。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分公司正副经理及各级部门负责人必须根据各自的分工和责权利定期(每月每旬)或不定期深入第一线及时解决本职范围内的事项,同时这也是列入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办法:①必须分级分层指挥,严禁垂直指挥或越级指挥;②在第一线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开会讲话必须与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经营方针保持一致;③如在第一线工作时发现不是本人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而又需要及时处理时,原则上要及时通知主管领导予以解决,或者与主管领导沟通后当场解决,避免不必要的内耗和无效工作;④在第一线工作过程中属于自己的权力、义务和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必须达到目的、有结果后才能结束,不得随便交给他人处理;⑤在第一线处理工作时,必须分清该事情属于哪个下属的事情,必须与该下属一起处理,不得绕开下属自己直接去处理,且事情处理完后,必须将处理结果向有关人员作详细交底;⑥该制度是对中上层领导行政管理的严格要求,必须以身作则,自觉遵守。

第十公司总经理要经常到子、分公司检查工作,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根据检查结果在年终考核中对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打分。

第十九条公司职能科室根据本专业的工作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分公司、项目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迅速上报主管经理,由主管经理协调解决。 第二十条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对分公司职能科室、项目有检查、监督权,要经常深入第一线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时监督整改,同时

对分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定,在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中参与考核分的评定。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由分公司生产经理为检查负责人,组织各科室负责人为检查组成员,代表分公司行使检查监督权,对分公司经理负责。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职能部门按照本专业要求,有权对项目的对口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处罚,将检查结果报分公司生产经理。分公司生产经理根据各科室的打分情况,结合本人检查结果,进行分公司内部奖罚,奖罚办法自行制订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子公司考核制度

第一条子公司考核采用分级分层考核,根据不同的管理层次,实行不同的考核办法: 1、总经理、副总经理考核由董事长和监事会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报董事会,考核内容主要针对其经营业绩进行评价;

2、子公司部门考核由子公司副总经理和检查组负责,考核各占50%; . 3、各部门负责人考核由监事会、总经理负责,考核各占50%;

4、对普通管理人员的考核,由公司副总经理、部门经理、检查组共同负责,公司副总占25%,检查组占45%,部门经理占30%;

第二条土建子公司考核依据为年初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考核实行200分制,考核指标如下:

1、利润60分;2、建安产值10分;3、人均利润20分;4、人均建安产值20分;5、年度竣工面积10分;6、新开工程面积10分;7、年终工程款回收率15分;8、净资产增值率20分;9、市场占有率20分;lO、公司市场形象及长期发展能力7分;11、分公司和项目部全年平均考核情况8分。

第三条房地产公司考核依据为年初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考核实行200分制,考核指标如下:

l、利润指标60分;2、开发面积lO分;3、开工面积10分;4、销售收入(按合同额)15分;5、销售回款率15分;6、成本指标15分.7、售后服务8分.8、净资产增值率20分;9、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储备)增值率20分;10、融资能力lO分;ll、开发项目建设品质和企业形象7分;12、综合管理(包括监事会和检查组考核评分情况)10分。 第四条安装子公司考核依据为年初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考核实行200分制,考核指标如下:

l、利润60分;2、建安产值10分;3、人均利润20分;4、人均建安产值20分;5、年度竣工面积10分;6、新开工程面积10分;7、年终工程款回收率15分.8、净资产增值率20分;9、市场占有率20分;10、公司市场形象及长期发展能力7分;Il、分公司和项目部全年平均考核情况8分。

第五条装潢公司考核依据为年初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考核实行200分制,考核指标如下:

l、利润60分;2、建安产值10分;3、经济收入25分;4、人均利润20分;5、人均建安产值lO分;6、人均经济收入15分;7、年终工程款回收率20分;8、公司市场形象、饰后服务及长期发展能力15分;9、全年平均考核情况25分。’ 第六条新型建材和建筑设备公司考核实行200分制,考核指标如下:

1、利润指标60分;2、销售收人20分;3、人均销售收入15分;4、人均利润20分;5、市场占有率lO分;6、成本降低率20分;7、技术刨新35分;8、资产增值率20分。 第七条机具租赁公司考核实行100分制,考核指标如下:

1、利润指标40分;2、租赁收入20分;3、人均利润8分;4、资产增值率7分;5、资产出租率10分;6、设备完好率8分;7、用户投诉率7分。

第房地产子公司当年净利润的2%用于子公司管理人员奖励,其它子公司当年净利润的5%用于子公司管理人员奖励,按工资折率统一分配(其余无折率管理人员、司机、食堂、保卫分配方案由子公司自行决定),奖金兑现比例与各子公司指标考核的综合得分(化为100分制)挂钩。子公司设分公司的,分公司人员奖金另行计算,不参与此项分配。

第九条集团公司人员奖金分配按照各子公司人员人均折率额奖金×1.15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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