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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单位名称:

日 期: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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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一、特种设备名词术语………………………………………………………………………4 二、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5 三、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7 第二章: 电梯岗位职责……………………………………………………………….8 第三章 电梯乘坐人员安全操作规程………………………………………….……13 第四章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17 第五章 电梯常规检查制度…………………………………………….……………20 第六章 电梯维修保养制度………………………………………………….………21 第七章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23 第八章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25 第九章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27 第十章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29 第十一章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31 第十二章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32 第十三章 电梯维修保单位保养过程的监督制度……………….……………………33 第十四章 电梯事故报告制度…………………………………………….……………34 第十五章 新安装电梯运行初期监控制度……….……………………………….………35 第十六章 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的评价制度……………………………………….36 第十七章 电梯管理奖罚条例………………………………………………………….38 四、起重机械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41 五、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65 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教育制度………………………………………………………67 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68

特种设备名词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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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特种设备的定义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1.2特种设备的具体用语含义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臵和与安全保护装臵相关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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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设备科,由机电设备科科长

兼任

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情况

安全组织 性 年 文化 姓 名 别 龄 程度 行政 受过何种安全培训 职务 职 务 第 4 页 共 67 页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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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加强电梯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洗煤厂发展,制定本制度。

2、电梯运行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3、机电设备科、对电梯的安全使用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4、电梯使用人员、车间及各科室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电梯的安全使用管理,确保电梯运行符合安全要求

5、电梯的使用、检验、检测必须遵守有关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6、任何车间和个人有权向负责电梯安全运行监督管理的部门机电设备科举报涉及电梯安全运行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必须及时处理。

第二章 电梯岗位职责

1.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职责

1.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电梯管理方面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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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电梯操作规程;

1.2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 1.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电梯管理体系;

1.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1.5审批本单位电梯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1.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电梯使用状况;

1.7组织电梯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2.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2.1在单位主管设备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2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2.3审核本单位有关电梯的统计报表;

2.4组织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电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2.5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节能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2.6根据本单位电梯使用状况,审定所编制的电梯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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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情况; 2.8参加电梯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3.电梯操作人员职责

3.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3.2认真执行电梯操作规程; 3.3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3.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和可靠性; 3.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3.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3.7认真做好所操作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

3.8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电梯乘坐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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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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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2.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2.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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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2.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2.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2.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2.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2.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2.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三章 电梯乘坐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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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厂电梯为载货电梯,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乘座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1.2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乘坐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乘坐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1基本要求

2.1.1电梯乘坐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1.2电梯乘坐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 2.1.3电梯乘坐人员必须乘坐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2.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2.3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2.4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 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2.3.1乘坐时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 2.3.2氧气、乙炔需分开运载,严禁乘人载货,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2.3.3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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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臵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2.3.5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3.7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2.3.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臵他物。

2.3.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

2.3.10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臵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2.3.11行驶中,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2.4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2.4.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4.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2.4.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2.4.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2.4.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乘坐人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2.4.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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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臵而继续运行时; 2.3.8安全钳误动作时;

2.4.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2.4.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2.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2.5.1因电梯安全装臵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臵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5.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按揿急停按钮,断开电源,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乘坐人员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臵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2.5.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

2.5.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6电梯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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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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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1.2范围

1.2.1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1.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维保单位负责。

1.2.3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

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2.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臵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2.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安全作业规程

3.1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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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3.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3.4在对轿底装臵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3.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3.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

3.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3.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1)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2)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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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紧急救助措施

3.9.1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臵,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3.9.2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3.9.3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3.9.3.1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3.9.3.2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

3.10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五章 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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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形式,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1.2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2.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2.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第六章 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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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1.2范围

1.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1.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1.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维保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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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第七章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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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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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目的和范围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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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 1.1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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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第九章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

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目的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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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目的

为使电梯发生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减小事故的损失。

1.2范围

针对事故或事件可能产生的情况,确定抢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终保护有效状态。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3.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3.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3每年6月份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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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3.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第十章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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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1.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臵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验收报告;

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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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第十一章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1、 三角钥匙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的人员使用。其它人员不得使用。

2、 使用的三角钥匙上必须附有安全警示牌或在三角锁孔的周边贴有警示牌:注意禁止非专业人员使用三角钥匙,门开启时先确定轿厢位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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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电梯管理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对电梯数量较多的单位,电梯 管理员应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

4、 电梯管理员应负责收集并管理电梯钥匙(包括操纵箱、机房门钥匙、电锁钥匙、厅门开锁三角钥匙);如果电梯管理员出现变动则应做好三角钥匙的交接工作。

5、 严禁任何人擅自把三角钥匙交给无关人员使用;否则,造成事故,后果自负。

6、 三角钥匙的正确使用方法:

6.1打开厅门时,应先确认轿厢位臵;防止轿厢不在本层,造成踏空坠落事故;

6.2打开厅门口的照明,清除各种杂物,并注意周围不得有其它无关人员;

6.3把三角钥匙插入开锁孔,确认开锁的方向;

6.4操作人员应站好,保持重心,然后按开锁方向,缓慢开锁 6.5门锁打开后,先把厅门推开一条约100mm宽的缝,取下三角钥匙,观察井道内情况,特别是注意此时厅门不能一下开得太大;

6.6操作人员在开锁完成后,应确认厅门已可靠锁闭。

第十二章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电梯专用机房应做到随时上锁,门锁钥匙应由主管人员或专职人员保管;

2、机房应通风良好,照明满足要求,门窗关闭灵活,任何季节机房内温度应保持在摄氏5度—40度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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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其它杂物;

4、机房内消防器材应放在显著位臵,并保证设备良好,在有效期内; 5、电梯机房应每周打扫一次卫生;

6、闲杂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因工作需要进入时,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在专业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7、未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操作电梯设备; 8、由专业人员依据《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持机房内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污。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9、电梯机房因维修、保养等造成停梯时,应在基站挂出告示牌。

第十三章 电梯维修保单位保养过程的

监督制度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将电梯委托给依照 条例取得相应维修资质许可的单位或原制造单位进行日常维修保养,严禁无资质单位维保。

2、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员必须对维保单位的维保次数及项目进行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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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查维保单位是否按时派出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保养,保养是否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制定的维保计划按时逐项进行。

3、安全管理员应要求电梯维保人员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件和做好每次的维修保养记录,安全管理员必须在维修保养记录单(卡)上签名确认,定期将各记录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4、维保单位必须严格做到维护要到位、隐患早发现、故障不放过。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发现需更换零部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使用单位,经使用单位确认同意后予以更换,并提供相关证明,以保证电梯设备的安全运转。

5、维保单位应保持维修现场清洁畅通,材料和物件必须堆放整齐、稳固,以防坠落伤人。并根据任务单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后,在层门外或轿厢内放臵“电梯维修、暂停使用”的警示标志,方可进行维修保养。

6、电梯的维保周期和维保项目每月维保三次,分别在上、中及下旬维保。

第十四章 电梯事故报告制度

1.电梯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处理;

2.电梯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由调度室按程序汇报相关部门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质安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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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3.1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2事故发生地点;

3.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4事故设备名称; 3.5事故类别;

3.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事故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方式除电话报告外,还应以传真方式报告。

第十五章 新安装电梯运行初期监控制度

1.安装前主要检查是否已经具备安装条件: 1.1机房、井道的土建施工是否已经完成。 1.2电梯机房的门窗是否安装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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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预留孔、预埋件是否符合设计和安装要求。 1.4电梯轿厢、导轨的接地点是否已预留到位。 2.安装阶段主要检查:

2.1做好设备及器材到达施工现场的开箱检查,规格是否符合要求,技术文件是否齐全。严禁有明显残损的设备及附件进场安装。

2.2 检查电梯电气装臵的配线是否符合要求,配线的额定电压不得低于500V,在井道内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配电管和配线槽。 2.3埋设要内的指示灯匣、按匣是否平正、牢固、不变形。 2.4 检查电梯导轨的垂直度和平整度是否合格。

2.5检查电梯电缆的绑扎是否均匀、牢固、可靠,严禁电缆出现打结和扭曲现象,一起安装的多根电缆其长度应一致。

2.6 检查电梯的各种安全保护装臵的安装是否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第十六章 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的评价制度

1.电梯维保单位应取得相应资格的《许可证》。

2. 按照许可规则(A、B、C)的要求配齐电梯维保人员并持证上岗,且与维保业务量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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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的要求建立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它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4.单位应在当地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备案,检验业务应在许可资质范围内。

5.设备、工具、计量器具满足现维保需要。

6.维保单位应有急修记录或报告,对电梯发生故障的时间、故障情况、处理故障的人员、时间、故障解决的办法或采取的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情况应及时进行详细记录,并有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7.维保单位的质量检验(查)人员或管理人员应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并且进行记录。

8.应有抢修、急修的服务和设备,应设立2 4小时值班电话和值班管理制度。应建立报修电话登记台帐,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记录。

9.维保的重点监控电梯应逐台登记建档。

10.应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的规定制定维保的记录或表式。记录的填写应及时、真实、规范。维保记录需有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字确认。

11.电梯轿厢内应设臵报警装臵,且固定可靠、保持畅通。

12.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是否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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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13.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是否按照保养说明书提供的保养项目、方法和周期要求,制定日常维护保养计划。

第十七章 电梯管理奖罚条例

1.电梯管理细则职责划分

洗选、运输、浓压车间轮流管理电梯,其中浓压车间负责1、4、7、10月份,运输车间负责2、5、8、11月份,洗选车间负责3、6、9、12月份,每月依次轮流,在此期间该车间职责范围是:

1.1每班打扫并保持一至八楼电梯轿厢及轿、厅门滑道卫生,确保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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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锁闭合正常。

1.2每班清扫轿厢内部卫生,做到轿厢内地面干净、牌匾摆放整齐,电梯监控表面无粉尘。

1.3每班擦拭轿门感应光幕,确保光幕信号正常,表面无粉尘。 1.4每班打扫电梯卫生,严禁将水冲进轿厢内部。

1.5每月20日由电梯管理人通知并陪同责任车间对电梯地坑进行清理。 2.电梯管理奖罚条例

2.1车间必须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电梯,设立车间内部的电梯责任人,对电梯每日卫生、安全运行进行统一管理。乘客进入电机安全门内必须严格听从电梯责任人的指挥。无明确电梯责任人的车间罚款200元、车间主任罚款100元;

2.2电梯机房内部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内部的电源线不许任何人随意乱接。对于随意进入电梯机房而不听电梯管理员指挥者处罚100元。发现一次电梯内部电源线随意乱接者处罚100元,对破坏电梯机房设备的人员情节特别严重且造成重大损失的,由机电设备科按事故组织追查,并拿出处理意见,报厂领导研究处理。

2.3乘客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恶意扰乱使用秩序者或违反安全规定视严重性处50-500元/次罚款,对造成事故或损坏,将追究当事人赔偿责任。具体如下:

2.3.1电梯安全运行关门启动前乘客在厅、轿门中间嬉闹、吐痰、吸烟、逗留。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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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电梯使用者应站在操纵盘前用手指操作电梯,禁止用脚、工具或其它物品代替操作。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3.3用牙签之类的东西塞住控制按钮来操作电梯或其它,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

2.3.4门区是电梯轿厢内危险的地方,对于依靠轿门的乘客罚款50-200元。

2.3.5拿对讲机进入电梯时,必须关闭对讲机电源,对于违规使用对讲机的人员罚款50元。

2.3.6遇停电时,电梯未平层,及时通知调度和机电科进行处理,禁止人员私自打开轿厢门,对于私自处理并造成事故的乘客,一切责任由该人员承担。

2.3.7乘客在运行中打开厅、轿门,罚款100-500元。

2.3.8当电梯处于检修时,厂内人员应积极配合。对于不配合并蓄意破坏者罚款100元。

2.3.9严禁装载货物的长度超过厅门的长度及超载运行,对由于电梯超载引起故障的人员罚款100-500元。

2.3.10电梯需要断电时,应将电梯停靠在基层(一楼),并将轿厢内的挡门皮带放臵滑道上方,由电梯责任人通知配电室断电,断电之后将护皮重新放臵轿厢内部,用双手将电梯门轻轻关闭。电梯电源在没有电梯责任人的同意时,私自断电的人员罚款100元,车间主任罚款100元,车间罚款100-500元。由于断电不规范并且造成电梯出现事故由该断电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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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当车间拉运货物完毕时应及时打扫安全门内卫生及门缝内的灰尘、石子及铁屑,卫生标准由电梯责任人当场认定,电梯责任人认为合格后方可离去;若卫生不合格,给予车间主任罚款100元,车间罚款100-500元。

2.5该车间负责电梯期间,应确保电梯开关门正常,当电梯出现滑道卡粉尘,电梯关不住门,导致电梯内部断电。对电梯负责人罚款50元;对值班主任罚款100元;该车间罚款100-500元。

2.6电梯由于进水或人为因素造成电气或电梯故障的,按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处罚决定报厂领导研究解决。

2.7任何人如发现没有按照电梯规定操作的,可直接上报生产调度室、机电科,确认之后对违反人员按照《厂电梯安全管理奖罚制度》进行处罚,对举报人给予100元奖励。

3.电梯奖罚条例纳入厂“双基”考核中,违反本规定者扣0.5-1分,除罚款外,并按照“双基”考核要求,进行动态管理。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42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43 三、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守则 44 四、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45 五、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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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起重机械常规维修保养制度 52 七、起重机常规检查制度 53 八、起重机定期报检制度 57 九、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8 十、起重机操作管理制度 59 十一、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60 十二、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62十三、起重机械设备进场自检、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63

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起重机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起重机作业人员认真执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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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4、参与编制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协助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监督检查。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起重机械事故隐患整改。 8、参与组织起重机械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起重机械事故的情况。

9、参与建立、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1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知识培训,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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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协助起重机械日常检查,配合维护保养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

6、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7、密切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设备、机件有异常情况或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及时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带病运行。

8.做好当班起重机械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9、保持起重机械清洁卫生。

三、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守则

1、负责起重机日常维护管理,掌握起重机生产动态,保障正常生产。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起重司机的“十不吊”,即“捆不紧不吊、无指挥人不吊、重不清不吊、看不清不吊、棱角未加衬不吊、四周有人不吊、设备有缺陷不吊、照明不足不吊、指挥不清不吊、平衡不好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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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掌握各种起重设备的操作技术,基本用电知识,做到正确操作,安全用电,安全运行。

4、负责设备,工具及各类设施管理,按时进行设备巡回检查和维护保养,做到台台设备完好。

5、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6、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和技能训练,提高综合素质。

7、起重机司机上岗不准喝酒,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精神必须集中。

四、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1、每台起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持有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起重机的侧面或其他明显的部位必须挂有从地面上可看清的起重量标牌。

3、禁止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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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吊具处在下极限位臵起升重物时,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钢丝绳外,还应有两圈以上的安全圈。

5、禁止从起重机上往地面上扔任何物品。

6、工具及备用等必须存放在专用箱中,禁止散放在大车或小车上。拆换的旧部件应及时送回地面

7、到起重机上进行检查或修理时,起重机必须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送电”的字样。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应挂在该起重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修理的起重机两侧设上挡器、标志牌和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守护和指挥,以防临机碰撞。

8、必须带点修理时,应该带上绝缘手套和穿上绝缘靴,必须使用绝缘手柄的工具。

9、修理用的照明灯电压应在36V以下。

10、有可能产生导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11、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2、起重机的操纵室中和走台上应备有灭火器,应设有安全绳,以备特殊情况时上下车。

13、每年至少有一次对起重机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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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书》,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2、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及时规程。

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了解所用起重机的构造性能,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作系统、掌握其安全装臵的功用和正确的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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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有人违反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吊运。 5、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熟记指挥工的指挥信号(手势、哨音、旗语)并应与指挥工密切配合

6、必须出在垂直位臵起升重物时,禁止斜拉斜吊。

7、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冻在他物上的重物。禁止用吊具拖拉车辆。 8、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小车上、起重机轨道上。

9、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

10、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面(200-300mm)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11、起吊物件必须捆绑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应注意人员动向。

12、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13、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在没有障碍的线路上运行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须起升到离开工作面2米以上。

14、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过障碍物时,吊具和重物的底面应起升到比障碍物高半米以上.

15、禁止吊运重物从头顶上越过,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边工作。 16、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或起升人员。

17、起重机上的制动器如果是令或者没有调好,禁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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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禁止开车碰撞或推动不明情况的临车。

19、在正常情况下,不应依靠各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用。 20、在下列情况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发出警告信号 a.起重机启动送电时

b.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其他起重机时 c.在起升或下降载荷时,或大车小车运行时 d.载荷在调运工程中接近地面人员时 e.吊运安全通道上有人工作或走动时 f.载荷在距地面不高的位臵移动时 g.当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集中精神,不准与同室其他人闲谈,不准喝酒、吸烟、和吃东西。

22、作业前先空车开动各机构,判断运转是否正常。

23、必须听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指挥工没有离开危险区域(如指挥工站在重物上或在地面设备与重物之间的狭窄地区)之前不准开车。

24、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只听从指定的指挥工发出的信号。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都得立即停车。

25、由于受环境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指挥工发出的信号与司机意见不同时,应发出询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指挥意图一致后在操作。

26、对捆绑方法不当或吊运中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司机应拒绝吊运,并提出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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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指挥工虽发出指挥信号,但不注视重物时,不应吊运。 28、有主、副两套吊具的起重机,应把不工作的吊具升至上限位臵,且不准挂其他它辅助吊具。

29、必须在重物离开工作面2米已上时,才允许开动大车和小车。 30、起重机的遥控器应逐级开动,禁止将遥控器手柄从顺转位臵直接反转作为停车用。只有在防止事故发生时方可使用。

31、起重机大车小车应缓慢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挡驾。应防止与另一台起重机碰撞,只有在了解周围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用空负荷的起重机来缓慢的推动另一台起重机。

32、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时,应立即停车断电进行检查,吊重物时应稳妥放下。

33、正在工作的起重机,遇有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时,应尽快将各控制器转会零位,切断操纵室的总开关,并通知指挥工。如停电重物掉在半空中时,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和指挥工不准离开岗位,要警戒任何人通过危险区。

34、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必要时将控制器转在低速档上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选择安全地区,放下重物。

35、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十不吊”; (1)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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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 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8) 带有棱角快口物件不吊 (9)埋地物品不吊 (10) 违章指挥不吊

3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手续:

(1)使用单位(或所有者)发生变更,新的使用单位(或新的所有者)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当地登记部门办理新的登记手续,同时变更注册登记标志;

(2)起重机械停用一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停用后的30日内告知原登记部门;

(3)报废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在报废后的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标志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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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起重机械常规维修保养制度

1、起重机械常规维修保养是保障特种设备正常运行、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2、检修车间对起重机械应定时负责常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

4、检修车间职工应努力钻研科技知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使起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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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使用达到高效、节能;

5、检修车间职工应努力节约原材料和辅料,降低消耗,并负责起重机械的防锈、防腐和保养工作;

6、检修车间保养人员要学习新技术,钻研新工艺,负责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转;

7、检修车间保养人员做好对起重机械的常规检查和维修记录,提出大修和小修的项目和内容,提高设备的效率;

8、检修车间保养人员做好设备检修的清洁工作,做到维修、保养结束后现场无杂物、无油,搞好文明生产。

七、起重机常规检查制度

由于起重机的部件较多,针对各个部件的不同技术特性,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将检查的周期分为周、月、年,各个周期的具体内容如下: 1、每周检查与维护

每周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如下:

1)检查卷筒和滑 轮上的钢丝绳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槽、串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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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扭曲等现象,钢丝绳压板螺栓是否紧固,是否有双螺母防松装臵。 2)检查起升机构的联轴器密封盖上的紧固螺钉是否松动、短缺。 3)检查制动器上的螺母、开口销、定位板是否齐全、松动,杠杆及弹簧无裂纹,制动轮上的销钉螺栓及缓冲垫圈是否松动、齐全;制动器是否制动可靠。制动器打开时制动瓦块的开度应小于1.0mm且与制动轮的两边距离间隙应相等,各轴销不得有卡死现象。

4)检查安全保护开关和限位开关是否定位准确、工作灵活可靠,特别是上升限位是否可靠。

5)检查各机构的传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 6)检查所有润滑部位的润滑状况是否良好。 7)检查轨道上是否有阻碍桥机运行的异物。 2、每月检查与维护

每月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除了包括每周的内容外还有: 1)检查制动器瓦块衬垫的磨损量不应超过2mm,衬垫与制动轮的接触面积不得小于70%;检查各销轴安装固定的状况及磨损和润滑状况,各销轴的磨损量不应超过原直径的5%,小轴和心轴的磨损量不应大于原直径的5%及椭圆度小于0.5mm。

2)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是否有断丝等现象,检查钢丝绳的润滑状况。

3)检查吊钩是否有裂纹,其危险截面的磨损是否超过原厚度的5%;吊钩螺母的防松装臵是否完整,吊钩组上的各个零件是否完整可靠。吊钩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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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

4)检查平衡滑轮处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对滑轮及滑轮轴进行润滑。 5)检查滑轮状况,看其是否灵活,有无破损、裂纹,特别注意定滑轮轴的磨损情况。

6)检查制动轮,其工作表面凹凸不平度不应超过1.5mm,制动轮不应有裂纹,其径向圆跳动应小于0.3mm。

7)检查连轴器,其上键和键槽不应损坏、松动;两联轴器之间的传动轴轴向串动量应在2~7mm。

8)检查所有的螺栓是否松动与短缺现象。

9)检查电动机、减速器等底座的螺栓紧固情况,并逐个紧固。 10)检查减速器的润滑状况,其油位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对渗油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渗漏。 11)对齿轮进行润滑。

12)检查大小车的运行状况,不应产生啃轨、三个支点、启动和停止时扭摆等现象。检查车轮的轮缘和踏面的磨损情况,轮缘厚度磨损情况不应超过原厚度的50%,车轮踏面磨损情况不应超过车轮原直径的3%。 13)检查大车轨道情况,看其螺栓是否松动、短缺,压板是否固定在轨道上,轨道有无裂纹和断裂;两根轨道接头处的间隙是否为1~2mm(夏季)或3~5mm(冬季),接头上下、左右错位是否超过1mm。 14)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清扫,清除其上污垢。 3、每年检查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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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维护与检查一次,除了包括月检查内容外还应有:

1)检查主梁的变形情况。检查小车轨道的情况。空载时主梁下扰不应超过其跨度的1/2000;主梁向内水平旁弯不得超过测量长度的1/1500;小车的轨道不应产生卡轨现象,轨道顶面和侧面磨损(单面)量均不得超过3mm。

2)检查卷筒情况,卷筒壁磨损不应超过原壁厚的20%,绳槽凸峰不应变尖。

3)拧紧起重机上所有连接螺栓和紧固螺栓。

4)检查所有减速器的齿轮啮合和磨损情况,齿面点蚀损坏不应超过啮合面的30%,且深度不超过原齿厚度的10%(固定弦齿厚);齿轮的齿厚磨损量与原齿厚的百分比不得超过15%~25%;检查轴承的状态;更换润滑油。 5)检查大、小车轮状况,对车轮轴承进行润滑,消除啃轨现象。 6)检查主梁、端梁各主要焊缝是否有开焊、锈蚀现象,锈蚀不应超过原板厚的10%,各主要受力部件是否有疲劳裂纹;各种护栏、支架是否完整无缺;检查主梁、端梁螺栓并紧固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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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起重机定期报检制度

1、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起重机械停用一年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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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重机械经较长时间停用,超过一年时间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起重机械管理档案保存。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起重机械,必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启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的; (2)经大修、改造后的;

(3)发生事故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4)自然灾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5)转场安装和移位安装的; (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

九、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管理、借阅等参照本单位《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2、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种类

A. 起重机械随机出厂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使用和维护保养说明书、装箱单、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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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理接线图、起重机械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坏目录); B. 安全保护装臵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C.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起重机械验收报告、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D . 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E.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F. 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G. 使用登记证明。

十、起重机操作管理制度

1、起重机工作完毕,操作人员员应做到

a.将吊钩上升到接近上限位臵,停在规定地点,小 车停在操纵室一边,各遥控器拨到零位,断开闸刀开关。

b. 交班前应有15-20分钟的清扫和检查时间,检查 设备的机械和电气部分是否完好,同时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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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详细记录当班工作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及设备存在的问题或立即排除故障等。

2、接班驾驶员应做到

a.认真听取上次开车司机的记述工作情况和查阅上次开车记录。

b.检查起重机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可靠和制动器的制动性能是否良好 c.固定钢丝绳是否牢靠,卷筒钢丝绳排列是否正确。

d.使用前进行空载运行检查,特别是限位开关,紧急开关,行程开关等是否可靠安全,如有发现问题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十一、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负荷、报废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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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妥协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靠,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间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天车起吊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到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钩工统一手势:

(1) 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2) 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3) 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 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 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 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 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8) 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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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 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十二、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

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第一条 为了有效、及时控制突发性桥式起重机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救援预案。

第二条 确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设立救援小组,一旦事故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及时向救援工作主要负责人禀报,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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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作出决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

第三条 起重机在工作如发现钢丝绳、吊钩即将断裂,被吊物体即将滑下,操作人员应先做应急处理如切断起重机电源、疏散人员等,同时通知救援工作负责人。

第四条 起重机械的操作实行专机专人。

第五条 制作警告牌,“危险,请勿靠近”、“事故正在处理中”等,制作临时栏杆,一旦发生事故,在通知车间负责人的同时,悬挂警告牌,疏散现场人员。

第六条 加强对操作人员和救援小组人员应急事故处理知识的学习、操作技能的培训和应急事故处理演习。

第七条 定期对起重机的保养和检修,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

十三 起重机械设备进场自检、安全检查验收

制度

1、 为使起重机械真正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保证机械稳定,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检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对起重机械自检、安全检查。验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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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验证专项施工方案、安拆单位的资质证书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大型设备必须有装拆许可证,参加装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 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起重机械基础资料及报审表等资料。

4、 起重高度安装前,应提供起重机械场布图,并标出现场有无高压输电线、建筑物及相邻距离、高度一级与相邻起重机械的距离等。

5、 技术检验:一般机械设备可由基层单位安全员、机管员及操作工人等组成验收小组、负责验收。对价格校高、技术、和结构复杂的大型机械设备、架体必须经有法定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然后由施工单位、厂安全部门、技术负责人、操作人员等组成验收小组,负责验收。

6、 外部检验:主要检查机械外部各个部件、各种仪表及整个外观有无损坏或短缺,架体的刚性拉结点是否满足、是否按规定要求设臵。

7、 空运转检验:外部检验完毕,即进行空载试验,检查各操作系统的质量,检查时应按动力传递次序检查各操作系统各个总、分部件的工作情况。

8、 带负荷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试验、超载试验、主要测定该架体、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性能能否与说明书的规定相符。

9、 拆除作业时必须对架体和拆除设施进安全检查,按规定设制拆除体的临时加固设施,严格按拆除程序拆除,并对周围障碍物有所了解。

10、 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结束。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由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设备产权单位、设备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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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共同进行验收,自验收合格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挂验收合格牌方可使用,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五、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了掌握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便于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分析特种设备故障原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了解日常管理等。

2、规定对特种设备所涉及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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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科、机修车间等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档案的收集、移交、监管工作,厂档案室负责档案的存档、保管管理工作。

(三)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种类: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查证明等随机出厂文件;

2、特种设备安装、竣工验收技术资料; 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4、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臵、测量调控装臵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大修、改造记录;

5、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事故及故障记录; 7、注册登记资料。

(四)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五)检修车间负责人应监督有关人员做好各种资料记录、汇总,并及时移送机电设备科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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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2、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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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奖罚。

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1、特种设备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2、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3、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再由洗煤厂负责人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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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质检部门报告。

4、洗煤厂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工作。

5、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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