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粤发〔2009〕9号)和《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南发〔2010〕9号),实施省残联关于残疾人“五个一”工程,按照《关于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南残联〔2007〕6号),构建残疾人工疗网络,为精神病康复者、智力残疾人(以下统称“工疗人员”)提供以职业康复训练为主要形式的康复及就业辅助等服务,现结合九江镇实际组织本项目。
项目地点在九江镇爱心工场位于儒林社区文明巷3号大楼,项目选用大楼的第二、第三层,面积约700平方米,拥有优越的地理环境和便利的交通条件,主要为九江镇精神病康复者,智力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训练、辅助就业、心理辅导、文化娱乐等综合康复服务。同时,为其家属、监护人提供理论培训及技能培训,以帮助残疾人发挥潜能,适应社会生活环境及解决个人问题,并推动社区关注精神,促进社区共融。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超过服务对象每人每月投标最高限价或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按服务对象不高于人民币1250元/人/月的服务标准进行报价(其中,含工疗服务对象的出勤及伙食补贴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00元/人/月,补贴发放给服务对象按实际出勤计算。投标报价时以全勤400元/人计算),用于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社保、人身意外保险、工疗人员出勤、饭餐补贴、办公经费、水电网费、活动经费、爱心工场的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等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所有不可预见的隐含费用。
中标人负责合同见证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所需的一切费用等。
(二)、付款方式:
1.工疗服务费用每个服务季度或每两个月付款一次(具体由采购人和中标人
合同约定),即在中标人正式提供工疗服务满三个月(或两个月)后,在下个月10号前支付上一期的费用,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2.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该服务期内每月参加工疗的人员出勤花名册; (4)服务效果自评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5)中标通知书;
(6)年终结算由中标人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3.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由签合同开始计算,2016年签订合同开始至2017年一年内为一个服务年度,以此类推,第三年服务期约至2019年合同结束为止。服务合同按年度分别签订,如中标人完成年度服务后,经考核评为达标的,可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不再与中标人续签合同。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 服务对象与招收人数
1.服务对象必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 ①具有九江镇户籍并居住九江镇内; 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③经评估后符合工疗康复;
④处于就业年龄段(16岁至55岁);有康复和就业需求的轻度精神残疾、智力人士、服务具体延伸至家属及其监护人;部分经社工评估状态稳定,有
康复和就业需求的中度(二级)精神残疾、智力人士,经特别评估及特别程序审批后可招进站,二级比例不高于总人数的20%(即总人数不高于9人)。备注:轻度残疾指三级、四级。
2.招收人数:每月服务对象人数45人,实行动态管理。 (二) 项目服务目标
1.提供以职业康复训练为主要形式的康复及就业辅助等服务,以恢复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社交和就业能力,减轻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
2.增强残疾人的自信心,体现自身劳动价值,获取相应报酬,与工友互帮互助,感受集体温暖。
3.使残疾人得到妥善的安置,让残疾人开心、家人放心、改善残疾人家庭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打造一支本土化的专业水平较高、服务开展稳定的服务团队,促进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专业化发展,为残疾人士及其家属、社会各界等提供丰富的服务发展信息平台,提升综合服务发展水平。
5.为残疾人及其家属提供交流、心理咨询知识讲座等服务,帮助残疾人士及其家属更好地审视自己与家人的关系,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爱理解的和谐关系;促进残疾人士及家属之间的沟通与交流,逐渐建立残疾人家属资源网络,促进残疾人服务工作的健康有效发展。
6.在社区宣传精神健康知识,推动社区关注精神健康,促进社区共融并预防社区问题发生。
7.爱心工场属公益性福利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以爱心工场为载体,一年半内孵育一间本土化社会企业实体,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8.通过相关培训,提高服务对象各方面能力,特别工作能力,以推荐就业、自主就业等提高对象及家庭经济生活水平。
(三) 爱心工场内部运作及人员要求 1.人员配置
工作人员与工疗人员比例不低于1:8,包括站长、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导师、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持证社工等),日常管理要求不能少于4名工作人员。
名称 站长 管理人员 专业人员(导师、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持证社工等) 2.资格要求:
数量 1人 1人 4人 1) 专业人员(导师、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持证社工等)必须持有相关职业技能证书,且全部为专职人员,其中康复治疗师必须在投标单位有2个月或以上购买社保的记录。 2) 有一支固定的10人以上的专业社工和团队。 3) 必须有至少3名从事社会工作10年以上的督导。 4) 有稳定的社会资源,如基金会授权书等。 3.建立站长效管理机制
1) 按照“重在持续、重在管理、重在实效”的要求,接受上级部门业务指导;
2) 协助采购人开展爱心工场组建工作,做好工作人员的招聘与培训; 3) 监督指导爱心工场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作人员分工、工疗人员守则、培训、教学计划、日常工作记录制度、考勤制度、服药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家长联系制度等,以保证其持续、正常运行。
4) 建立爱心工场工作情况报送制度。中标人每月向采购人和区残联报送本月参加工疗的人员出勤花名册和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报送一次爱心工场工作总结和相关报表以便采购人进行半年考核,使爱心工场建设制度化、常态化。
(四) 服务内容概述
1、与工疗人员签订相关合同,根据合同开展相关工作;
2、对工疗人员进行日常生活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社会适应性训练,并进行文化知识教育、社区教育;
3、通过工疗为主,娱疗为辅的方式,组织安排他们从事简单生产劳动,使工疗人员自力更生;
4、督促需服药的工疗人员按时、按量服药,发现有病情变化,及时通知并协助家属送其入院接受治疗;
5、对工疗人员进行心理辅导、青春期性教育,组织参与社会活动; 6、对工疗人员家属进行有关康复知识的培训,使家属能有效配合工疗人员进行康复治疗;
7、维护工疗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开就业,帮助他们能回归社会; 8、建立完善的残疾人康复体系,包括康复训练、职业技能训练、社区活动训练、培训教育等;
9、建立工疗人员个人档案,动态掌握工疗人员的康复需求与开展个性化服务;
10、做好其他工作记录及资料收集,并及时整理归档。 11、负责学员入站、出站的评估工作。
(五) 具体内容及指标
具体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协议内容 要求 每人每天不少于8小时(建议时间:早上8:00上班至下午17:00下班) 每人每天不少于6小时(6小时不含中午饭餐备注 1. 工疗人员工作时间 站长、管理人员 2. 服务对象服务时间 以及休息时间,建议上下班时间为:早上8:00上班至下午16:30下班) 服务对象 3. 个案管理(康复辅导、情绪辅导、青春期教育、个性化能力提升) 订单(季节性或工场自制产品促进学员就业技能学习) 全员建档,每日跟进,每月更新个案记录 心里咨询师、社工等 4. 至少2单 导师 5. 6. 7. 8. 9. 10. 11. 12. 文体活动 工疗人员及家属开发日(联谊活动、讲座等) 家政工作训练 展能训练 社交训练 社区联谊活动 家访 12场 10场 180人次 4场 160人次 2场 至少每个学员每年一次 社工、管理人员、义工 导师、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师 导师、管理人员、康复治疗师 导师、社工、管理人员 导师、社工、管理人员 导师、社工、管理人员 导师、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师、社工等 导师、社工、管理人员 13. 对正常出站人员提供基本跟最少半年 进服务以及辅导、咨询工作 各项制度(指引)建设及完善(含但不限于以下制度,指标后根据招标单位制定或中标单位根据工作开展制定):1、入站评估制度、2、消防制度、3、安全制度、4、进退站制度、5、应急制度、根据工作 6、投诉建议制度、7、学员考勤制度 考核制度、8、上落班制度、9、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安全指引、10、紧急事故疏散指引、11、多媒体设备管理制度、12、爱心工场学员守则、13、学员工场培训协议等。 管理人员 注:以上为一个年度的服务内容和指标,供参考;中标方运作一年后,可以根据学员情况调整制定方案,并报镇社工局(镇残联)审核同意
(六) 进出(退)站流程 1、入站流程:
1.1其他机构转介(含村(居)委会转介),经社工初步评估,达到入站条件,承接服务机构应立刻口头或书面通知九江镇社工局(镇残疾人联合会),服务机构初步跟进并观察不少于两星期,社工机构协助潜在对象到医院体检;如最终评估符合入站条件,由服务机构协助潜在对象填写《九江镇
爱心工场入站申请表》,并提交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残疾人证,交九江镇社工局(镇残疾人联合会)审批。
1.2潜在对象主动申请,经社工初步评估,达到入站条件,承接服务机构应立刻口头或书面通知九江镇社工局(镇残疾人联合会),服务机构初步跟进并观察不少于两星期,社工机构协助潜在对象到医院体检;如最终评估符合入站条件,由服务机构协助潜在对象填写《九江镇爱心工场入站申请表》,并提交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残疾人证,交九江镇社工局(镇残疾人联合会)审批。
2、出(退)站流程:
2.1服务对象(学员)进站后,不认可爱心工场服务,不服从爱心工场安排的,经书面申请后可自愿申请退出;该行为视为出站。
2.2服务机构可对不服从爱心工场安排的的服务对象(学员)退站处理,服务机构书面说明交九江镇社工局(镇残疾人联合会)审批;该行为视为退站。
2.3服务对象(学员)长期无故不到工场(一月内两周以上),作退站处理;该行为视为退站。
2.4经培训,服务对象(学员)达到一般工作能力要求,自主就业或社工机构推荐就业,与工作单位签订临时合同、正式合同后,或无签订合同,但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的,以不在工场训练开始计算,社工机构以出站处理;因情况变化的,可再次申请入工疗站;本类对象享优先入站权。
2.5因特殊状况,如因病不稳定入院治疗,状态不稳定不适宜在工场继续培训,家属带离学员时间较长(一般以2周时间计算),作暂时出站处理;空出名额可招收其他合条件学员;本类对象享优先入站权。
(七) 质量控制
1. 每周工疗人员的出勤率不低于80%; 2. 工疗人员康复服务建档率不低于95%; 3. 工疗人员安全事故和生活意外发生率为零;
4. 残疾人及其家属对爱心工场的满意率不低于90%。服务期间采购人将对享受服务的人员家属进行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满意度标准具体由中标
人与采购人于合同签订时协商拟定)。每季度一次,如中标人在一年之内的满意度调查中,有两次服务满意度低于80%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向中标人做任何赔偿或补偿;
5. 中标人必须与所有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及意外险,准时发放薪酬;
6. 中标人对聘用员工必须严格管理,专职社工、康复治疗师必须持证上岗,对所有人员的行为负全责,如在服务期内发生劳资纠纷、意外等或违反合同规定、触犯国家法律等,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因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
7. 工作人员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服务期间如遇到国家规定的佛山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生调整,采购人将不作任何调整,具体以佛山市南海区有关部门对该项工作颁发的文件为准。
8. 一年半内以爱心工场为载体,培育一家本土社会企业实体。 9. 服务期间,在区级以上部门发布以爱心工场新闻,营造社会关爱残疾人的社会环境,在新闻报刊、微博等新闻媒体报道不少于3次。
(八) 其他要求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技术服务方案时,须围绕服务项目的目标制订总体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以及具体的实施办法、执行措施和应急安全措施、制度建设等。
为每个服务对象建立社区康复服务档案,动态掌握服务对象的康复需求与服务情况。建立起社区内有效的联动服务系统,加强不同机构的共同协作服务关系,提升整体的服务水平。
中标人如有定期开展义卖活动,义卖物资来源于工疗人员加工后的成品,其义卖所得以及企业发放的产品加工费,扣除成本后,其经济所得经社会工作局批准后,用于残疾人士恒常的奖励、员工福利奖励、拓展业务范围等项目。
(九) 项目配套资源及相关说明
(1) 本项目由采购人提供场地及相关一次性投入的配套设施,交由中标人用于运营爱心工场,服务期内,场地内设施交由中标人负责维护;场地措施维护、维修、少于300元内的维护、维修,直接有中标人负责;多于
300元的,报社工局处理;设备设置被故意损坏的,由损坏人按价赔偿。
(2) 本项目由中标人于九江镇爱心工场内提供日常的服务及管理。 (3) 由采购人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士资料,由中标人组织评估,服务对象名单由采购人最终确定。
(4) 工疗人员往返爱心工场的途中安全由中标人及其监护人负责;学员第一次进站,必须由家属陪同到爱心工场一个月,经评估后有能力自主到工场或回家,才允许不由家属陪同。
(5) 若工疗人员于爱心工场内因中标人疏忽发生意外,中标人必须负相应的责任。
(十) 评定标准
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半年一次考核和日常考核。采购人根据《南海区九江镇爱心工场服务质量评分表》内容进行考核;通过实地观察、图文资料查阅、问卷调查与数据分析,质性访谈(包括对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电话访谈和面谈)等形式进行考核,出具评估报告,以反馈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为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改进建议,中标人必须根据相应情况进行更正和完善。
季度考核评价主体:服务对象的家属、采购人。 采购人将根据管理实效,适时调整改进验收标准。
考核采取评分制的方式进行,85-100分为达标, 85分以下为不达标;考核评为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向中标人做任何赔偿或补偿。在解除合同至采购人确定接替的服务机构正式履行合同前,中标人仍要为原服务对象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按实际服务时间进行结算。
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合同后,中标人应与接替的服务机构做好服务内容,相关档案等交接工作,待交接手续确认完成,采购人与中标人结算实际服务费。
附件:《南海区九江镇爱心工场服务质量评分表》
一级指标 日常运营 20分 二级指标 年度工作计划 分值 内容说明 基于需求评估结论,制定包含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年度整体工作计划,设立年度发展总目标,并围绕总目标设立相关分目标。 操作办法 1 文件、资料查阅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内容说明 建立健全的爱心工场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执行,财务使用符合相关文件标准,支出进度合理;定期对康复设备及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配备数量和资质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且职责分工合理明确;督导培训等专业支持活动安排合理,富有成效。 建立健全志愿者登记管理制度,且能制定系统的志愿者能力培养计划,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交流与团队建设活动。 建立健全与各利益相关主体的联络沟通与反馈机制,保障与各利益相关方的顺畅沟通。 制定爱心工场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并按计划通过宣传物、公告栏、网络、实地宣传、外展等多种形式宣传服务,扩大影响,加强社会对工场的认知与了解。 基于需求评估结论与年度工作计划,对工场各类服务进行统筹安排,并策划一系列符合服务对象需求、逻辑框架合理、服务目标明确的服务项目。 服务工作表格记录完整详尽,各类资料齐全,有相关硬件措施及管理制度保障服务档案的保密性与安全性。 有明确的服务质量标准及内部服务成效测评机制,且能根据相应标准及机制对工场各类服务进行过程监控与成效测量。 能联动各方资源,加强与外界合作,形成一定的服务资源网络,并为工场运作积极争取额外的人、财、物支持。 对工场整体运营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反思,提出相关改进方案并予以执行。 操作办法 财务与固定资产管理 6 资料查阅分析;实地观察 人力资源管理 6 资料查阅;工作人员访谈 志愿者队伍建设 2 资料查阅;工作人员访谈 利益相关方沟通管理 2 文件、资料查阅;访谈或问卷 工场宣传与形象建设 3 文件、资料查阅 服务策划 8 资料查阅;工作人员访谈 服务记录 服务管理 4 资料查阅;实地观察 25分 服务质量标准与测评 8 文件、资料查阅;工作人员访谈 外部资源整合与合作 3 资料查阅;工作人员访谈 阶段性总结反思 2 资料查阅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合同履行情况 分值 5 内容说明 操作办法 在合同期限内,开展的各类服务涵盖或超出协议规定的目标服务文件、资料查阅 群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指标量。 各类服务目标达成,对服务对象需求满足及生理-心理-社会功能改善有较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资料查阅;服务对象访谈 且服务对象或家属对工场服务及工作人员满意度较高,评价积极。 采购人对工场在合同期内的运营管理、服务开展、服务成效、对外宣传、社会影响、沟通合作等方面表现满意,评价积极。 形成符合服务对象需求、项目化运作、服务理念或手法创新、成效良好且形成一定品牌效应的特色服务项目。 相关部门负责人问卷调查或访谈 服务产出与成效 服务对象与家属测评 55分 采购人评价 35 10 特色服务项目品牌 5 资料查阅 注:上述考评项目和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考评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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