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招商银行支行:
兹证明_____ 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___任 ______ 职务。身份证号为 _____________ 至今为止,其个人收入为入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 元。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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