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市区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考核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统一下,由镇农村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镇小组)统筹组织实施。采取日常监督考核和年度考核评估的方式开展 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相关工作。
二、考核对象
全镇 X 个行政村(社区)。
三、考核评估时间
年度考核评估时间: 年 12 月中旬。
四、考核内容
(一)日常监督考核内容。镇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批示和相关部门通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调研、信息收集掌握的情况,对各村(社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主要是各村(社区)本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工作进度、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等日常工作情况。
(二)年度考核评估内容。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针对 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进行考核,重点评估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风文明、基层治理、村干部和群众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和满意度等重点内容。
五、考核方式和程序
由镇小组牵头成立检查考核组对各村(社区)开展考核工作,对村(社区)的年度考核方式由年度考核、日常监督评分两个部分组成,权重分别为 70%、30%。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总分设置均为 100 分。
六、综合
镇小组办公室根据对日常监督、年度考核及加扣分等考核分数,汇总形成各村(社区) 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最终得分(按百分制换算),评定相应等次。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综合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3 个等次。
考核分数为 90 分以上(“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综合结果为“优秀”等次;考核分数为 80 分以上 90 分以下的,综合结果为“良好”等次;
考核分数为 80 分以下的,综合结果为“一般”等次。考核出现扣分项所列第 1 至 3 项情形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一)加分项。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各项加分可叠加计算,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 15 分。
1.在考核期限内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取得的成效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的相关村(社区)加 4 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直部门表彰的相关村(社区)加 3 分;受到区委、区政府及市直部门表彰的相关村(社区)加 2 分;在区级会议作经验介绍的相关村(社区)加 1 分(同一项目不叠加计分,按最高得分计算)。
2.在考核期限内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改革创新探索取得实质性成效(经区级以上部门认可)并形成可复制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的相关村(社区)每项加 3 分;在全市推广的相关村(社区)每项加 2 分,在全区推广的相关村(社区)每项加 1 分。
3.村(社区)工作经验、事迹被省级媒体报道、委政府通报表扬的每加 3 分,被市级媒体报道、委政府通报表扬的每加 2 分。被区级媒体报道、委政府通报表扬的每加 1 分。(本款加分不超过 5 分,省、市、区级媒体范围为省、市、区委政府主管主办的电视、报刊、站)
(二)扣分项。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各项扣分可叠加计算,但同一事项不重复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 15 分。
1.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在考核期限内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相关村(社区)每次扣 4 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级以上行业部门通报批评或挂牌督办的相关村(社区)每次扣 3 分。受到区委、区政府和市级以上行业部门通报批评或挂牌督办的相关村(社区)每次扣 2 分。
2.村(社区)管辖领域发生涉及乡村振兴范围内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涉农事件的每次扣 5 分。
3.村(社区)发生涉及乡村振兴范围内影响较大的重大腐败案件的每次扣 4 分。
4.因村(社区)工作推进不力导致镇被市小组办公室通报批评的,相关村(社区)每次扣 2 分;被市约谈的,相关村每次扣 1 分。
5.因村(社区)工作推进不力导致镇被区委、区政府或区小组办公室通报批评的相关村(社区)每次扣 2 分;被确定为工作后进问题剖析会议现场村(社区)的每次扣 2分;被区约谈的,相关村(社区)每项扣 1 分。
6.村(社区)不按要求报告情况或虚报、假报指标数据情况的每次扣 1 分。
七、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对年度考核排名后 2 名且未达到“良好”等次的村(社区),由镇委书记约谈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排名后 2 名且得分未达到“良好”等次的村(社区),镇将对相应村(社区)支部书记给予免职处理。年度考核前 2 名且达到“优秀”等次的村(社区)镇给予相应表彰奖励,具体表彰奖励标准另定。
八、考核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日常工作推进,主动积极配合开展日常考核评估和年度考核相关工作,对标评估评议表进一步压实责任,组织,确保乡村振兴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严肃做好考核工作。各村(社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认真态度,对照考核工作要求,在日常工作中逐项抓好落实,考核时如实反映本村(社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对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考核工作纪律。参加考核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和要求开展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对考核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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