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中,紧张、忙碌、充实的一学期即将结束,期末考试就要来临,这是对我们一个学期以来所学知识的一次盘点和检阅。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考出真实水平, 我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贵州理工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处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二、自觉遵守考场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不出现以下违纪情况:
(一)不听劝阻,迟到15分钟以上强行进入考场;
(二)考试不到30分钟,未经允许,擅自离开考场;
(三)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如书本、笔记、纸条等文字材料以及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四)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五)未按指定座位就座或不服从监考教师调动;
(六)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七)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手势或以某种方式示意、校对答案;
(八)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九)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十)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十一)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三、 不出现以下考试作弊现象:
(一)翻看或抄袭书本、笔记、资料、纸条;
(二)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三)抢夺、窃取他人答卷或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四)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
(五)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六)传、接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电子设备等物品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七)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八)由他人代替考试、代替他人考试;
(九)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四、不出现以下严重作弊行为:
(一)组织团伙作弊;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它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
五、保证认真复习,为考试做好充分准备。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严谨治学,诚信为人。
承诺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全体学生
20xx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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