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职业道德标准,本人逐条对自己的师德表现一一对照,进行认真总结、自查和反思,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1、加强个人师德修养,认真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河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定,本学年以来并无违规现象出现.
2、爱岗敬业,面向全体学生,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自觉遵守学校工作、学习、会议、考勤、考绩考评等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备课,认真组织教学,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3、热爱学生。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位学生,不讽刺、挖苦、侮辱、伤害、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注意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引导学生积极上进。
4、廉洁自律。不推销未经审查许可的教辅用书、学习资料及生活用品。
5、团结协作。谦虚谨慎,诚信待人,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兢兢业业工作,堂堂正正做人。
6、开拓创新。不断适应新的教育形势,勇于改革,敢于创新,改进教学方法,提升自身素养。
7、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注重身教,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注意自己为人师表的特殊身份,加强学习,提高修养,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历史责任感。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身位置和心态,坚决杜绝损害教师形象的事情发生,努力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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